A. 省商务厅有权批准成品油批发许可吗
国家商务部批!
B. 湖南省内申办新建加油(加气)站程序以及准备资料!
新建加油站申办程序
一、申请人资格
1、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
2、符合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3、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4、加油站建设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5、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6、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1、新建加油站申请报告;
2、《XX市新建加油站申报表》;
3、成品油经营供油协议;
4、市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许可证》;
5、市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用地通知书》;
6、市公安消防大队的选址意见;
7、市安监局的选址审查意见;
8、市环保局的选址审查意见;
9、工商预登记。
三、现场勘查、审查、核查申报材料
1、选址须符合《XX市加油站点规划》及《XX省加油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法规。
四、由市经贸局初审,报广州市经贸委审核通过后,报省经贸委审批。(省、市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省经贸委作出加油站批复意见;
五、申请人凭省经贸委批复同意的文件向规划、国土、建设、消防、安监、环保部门申报建设加油站手续。
六、加油站建成后报规划、国土、建设、消防、环保、安监、技监部门验收批文或证书。
七、取得各职能部门验收后,向XX市经贸委申请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XX市经贸委向省经贸委申请验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其实具体的还是要向有关部门在咨询一下。就这么多了,望采纳。
C. 这次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后对加油站的审批权能下放到各县吗
没有这个可能。
D. 下放到省里的行政审批权,省里还能在下放吗
根据宪法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是一级法定的行政机关,负责辖区内的各项事务的行政管理工作,其中行政审批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享有一定的行政审批权限,可分为法定审批权;初审权和受委托实施审批三类。一、法定审批权(以辽宁为例)1、特殊情形对农户承包耕地进行适当调整审批。(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27条)2、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审批。(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48条)3、防火戒严期进入重点林区作业人员证明核发。(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 第9条)4、绿化费免交审批。(辽宁省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 第17条)5、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审批。(辽宁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二、初审权利1、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申请的审核。(城乡规划法 第41条)2、转让四荒使用权审核。(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 第12条)3、农村夫妻再生育申请审核。(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22条)4、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审核。(辽宁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 第13条)三、委托实施审批权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河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许可证核发。(森林法 第32条) 据我所知,很多省的绝大部分乡镇都没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有些职能部门审批权力下放到乡镇所站,也只是代办或托管。
E. 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审批权下放到省级了吗
下放到了
F. 市级的取水许可审批权可以下放给县级吗
当然可以
具体咨询上级部门
是否放权、是否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