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购买汽油证明怎么写详细内容.
应该就是以公司的名义写需要购买,为什么需要最好也要写上,盖章
『贰』 成品油经营许证未年审想要恢复经营怎么做
东平有惊喜,这个什么是复结婚恢复期?怎么做这个没有做过这个回复?
『叁』 我公司由于成品油专用票抵扣高,税务局让写情况说明,请问该怎样写
如果是自己企业的运输工具耗油抵扣没有问题。由于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全国现在手写的也可,以后开票系统升级,都要改成机打的记得,不能找太多的这种票
『肆』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年审需要哪些资料
(一)《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成品油零售经内营批准证书容》正副本;
(三)成品油批发企业及零售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提供协议;
(四) 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五)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六)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
(七)油库及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文件;
(八)油库及加油站(点)基础设施在上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需提供油库及加油站(点)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
(九)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十)年度企业经营情况;
(十一)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非油品业务发展情况。
『伍』 向商务局补办遗失成品油经营征书说明怎么写
向县商务局打一份报告,说明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编号等内容,何时遗失等等。由县商务局报告上级商务主管部门
『陆』 油桶加油证明怎么写
格式就和一般的证明格式一样,证明内容要说明油的用途以及单位盖章,或是本人签名,只是为了防止一些不法分子用汽油来作恶犯事。
如果是自己用,留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出具带有本人签字,汽油用途以及发生什么事情,与加油站毫无关系的证明一份。
假如是单位用油,也得出具一份汽油用途,以及出事与加油站毫无关系的证明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这样就可以了。
(6)成品油年审情况说明扩展阅读:
需要出示以下证明:
1、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出具的购买证明,并注明购买用途、数量、购买经办人等信息。
2、购买人身份证件。
3、携带符合安全要求的金属容器,经加油站审核合格并做好登记后,方可实施灌桶。
一、根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以及上级公司要求,为保证安全,加油站原则上为车辆提供加油服务,要严格控制加油站汽油的罐装零售。
二、如果是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等农机作业需罐装汽油的,按照省农机局、安监局《关于农业机械作业用汽油灌桶有关事项》(苏农机管[2010]19号)有关要求执行。
1、由各乡(镇、街道)农机主管部门或机手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农机合作社核定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等农机作业用油量和作业时间段,并出具购油证明;
2、机手凭购油证明、携带身份证和符合安全要求的金属容器,经加油站审核合格并做好登记后,方可实施灌桶。
3、每台插秧机或机动植保机械作业用汽油灌桶,日加油量不得超过20升,乘座式插秧机日加油量不得超过30升。
『柒』 成品油批发要审核哪些材料
申请条件
(一)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1.拥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上、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年生产量在50万吨以上的炼油企业
2.具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的进口企业
3.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且成品油年经营量在20万吨以上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4.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二)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三)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四)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五)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运输车辆或1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申请材料
(一)《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申请表》 ;
(二)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一份(加盖公章)。申请文件须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各投资方出资情况、油库情况及成品油采购、销售的具体方案等;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的书面决议文件一份(加盖公章);
(三)提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长期、稳定成品油供应渠道的法律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
1.自有炼厂的企业,需提供炼厂经国家依法批准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在100万吨以上、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年产量在50万吨以上的证明文件;
2.成品油进口企业,需提供具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质的证明文件;
3.与国内批发企业签订成品油供油协议的企业,需提供该成品油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成品油年经营量在20万吨以上的证明文件(税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提供的法律证明文件)及双方签订的与各自经营规模相适应、1年以上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4.与成品油进口企业签订成品油供油协议的企业,需提供该进口企业的进口经营资质证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报关单、海关统计证明及双方签订的与各自经营规模相适应、1年以上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原件;
(五)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七)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0000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油库《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规划部门核发的油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建设部门核发的油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消防部门核发的油库《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环保部门核发的油库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原件、复印件一份;气象部门核发的油库《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一份;质检部门核发的油库用于贸易交接的计量器具验收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油库设施的建设竣工验收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八)油库设施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油库布局规划确认文件原件;新建油库提供建库前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油库规划确认文件原件;
(九)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油库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省级(或被授权的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申请人投标或竞买的预核准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原件;
(十)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收发油设施或10000吨以上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所有权的法律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十一)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十二)从事水上成品油批发经营的企业,应提供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水上成品油储运设施累计10000立方米以上的法律证明文件及与其所在地域航道条件、储运能力相适应的成品油水运接卸设施所有权的法律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十三)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十四)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以及母公司同意其申请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注册资本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原件;
(十五)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捌』 如何填制《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按填表说明填写即可:
《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逻辑关系为:
1、1+5-9-11=15
2、2+6-12=16
3、3+7-10-13=17
二、应按照不同的油品型号逐行填写;
三、第1栏期初库存“自购数量”,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期初库存成品油数量;
四、第2栏期初库存“代储数量”,填写代储油记录记载的期初库存代储成品油数量,代储是指外单位购买的,利用加油站的油库存放的成品油;
五、第3栏期初库存“自购金额”,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期初库存成品油成本金额;
六、第5栏 本期入库“自购数量”,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本期入库成品油数量;
七、第6栏 本期入库“代储数量”,填写本期委托方提供的购油发票复印件上注明的数量;
八、第7栏本期入库“自购金额”,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本期入库成品油成本;
九、第9栏本期出库应税部分“数量”,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本期销售和视同销售的成品油的数量;
十、第10栏本期出库应税部分“金额”,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本期销售和视同销售的成品油的销售成本;
十一、第11栏本期出库非应税部分“自用”是指自有车辆自用油,其“数量”为领用记录记载的本期领用成品油数量;
十二、第12栏本期出库非应税部分“代储数量”,填写代储成品油记录记载的委托方领用数量;
十三、第13栏本期出库非应税部分“自用金额”,为领用记录记载的本期领用成品油数量乘以自购成品油平均单价;
十四、第15栏期末库存“自购数量”,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期末库存成品油数量;
十五、第16栏期末库存“代储数量”,填写代储油记录记载的期末库存代储成品油数量;
十六、第17栏期末库存“自购金额”,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期末库存成品油成本金额。
『玖』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未参加年检工作怎么处理
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企业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流程:
一、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二、进入后选择您企业所属的城市或者省份站点。
三、进入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四、进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指南。
五、查看列入异常原因,有四种异常,选择相应的。
六、逾期未申报的补报未按时申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地址异常等其他异常原因处理办法上面都有说明。
七、下载《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八、带上《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证明材料,需要什么证明材料上面都有说明,不同异常原因的所需材料都不同。
九、带上以上资料到企业所属工商局大厅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十、工商局自收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什么影响: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银行信贷、合同签订、海关通关、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
提示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种不同原因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一、未按规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资料(见表格底部说明)前往企业所属工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二、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携创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三、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义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四、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