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零售成品油需要哪些证件
只卖柴油的叫加油点,汽柴油兼营的叫加油站。
先去带上本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就是确定你的加油站的名字),同时确定加油站的营业执照是办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还是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然后再去你那里地市级的商务主管部申办门《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安监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到消防支队办理《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到气象局办理《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到当地政府办理《维稳证明》,到国土局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租的地或房子跟房东要,但要出具《房屋租赁协议》),到质监局办理《计量检定合格证》,到环保局指定的机构办理《环境评价报告书》,到安监局指定的机构办理《安全评价报告书》,另外,靠近山、河的话还要做地质鉴定。
最后再回去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然后去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还少说了一个《供货协议》,就是你去找以后你进货的油库或炼厂(一般都是中油或者石化的),跟他们签个协议,他们保证卖给你的油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你跟他们承诺以后只销售他们的油。
② 想办理加油站成品油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条件都是什么
企业注册登记的程序只需要到工商工商管理部门走企业设立登记程序(具体程序请问度娘,有详解),核准企业名称,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企业设立提交材料规范及表格,下一步就可以着手办理前置审批手续了。
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具体条款请查阅《关于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经贸二OO八年六O二号文件,摘录如下:
依法规范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
(一)所有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必须按照商务部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经营资格,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民营批发企业应当与零售加油站签订长期稳定的供油合同,并经由所属加油站和已签订合同的零售加油站向社会销售成品油。
(2)加油站成品油证图片扩展阅读: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商务部负责起草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国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本辖区内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③ 加油站三证是什么,怎么办
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去经济和信息化局办理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监局办理 营业执照工商局办理
④ 开个私人加油站需要什么证件啊
1、市发改委的项目核准以及规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是建委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还有公安、消防和环保局的验收意见书,工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加油机计量的合格证明和加油员的资质证明。
3、现在还有一个气象局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明。
4、省经贸委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加油站成品油证图片扩展阅读:
汽油标号:是实际汽油抗爆性与标准汽油的抗爆性的比值。标号越高,抗爆性能就越强。标准汽油是由异辛烷和正庚烷组成。并不是标号越高越好,要根据发动机压缩比合理选择汽油标号。
种类介绍
标准汽油是由异辛烷和正庚烷组成。异辛烷的抗爆性好,其辛烷值定为100;正庚烷的抗爆性差,在汽油机上容易发生爆震,其辛烷值定为0。如果汽油的标号为90,则表示该标号的汽油与含异辛烷90%、正庚烷10%的标准汽油具有相同的抗爆性。
例如90号汽油,可以保证在压缩比不大于9的发动机上使用不产生爆燃现象,97号汽油就可以保证在压缩比不大于9.7的发动机上使用不产生爆燃现象。
选择标准
汽车选择汽油标号的首要标准就是发动机的压缩比,也是当代汽车的核心节能指标。引擎的运行是由气缸的“吸气--压缩--燃烧--排气--吸气”这样周而复始的运动所组成,活塞在行程的最远点和最近点时的气缸体积之比就是压缩比。
降低油耗的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方法就是提高发动机的压缩比。提高压缩比只是改变活塞行程,混合油气压缩得越厉害,它燃烧的反作用也越大,燃烧越充分。但压缩比不是轻易能动的,因为得有另一个指标配合,即汽油的抗爆性指标,亦称辛烷值,即汽油标号。
⑤ 加油站的成品油合格证要办下来需要达到什么条件
为维护我市成品油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肃成品油经营企业市场准入规定,保障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4]第23号令)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北京市成品油经营资质审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区(县)商务部门要依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 的要求,严格执行《北京市成品油经营资质审核暂行办法》,做好成品油经营资质审核和年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淘汰不合格企业,严把成品油经营资质审核和年审关,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
进一步加强综合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行业监督与综合执法力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安全生产、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物价、气象等执法部门,要依法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中无证无照经营、偷逃税收、走私贩私、缺斤短两、掺杂使假,经营非标产品、不合格产品和不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等违法经营行为。 附:《北京市成品油经营资质审核暂行办法》
二ОО五年四月二十日附件:《北京市成品油经营资质审核暂行办法》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经营秩序,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2号)、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严格控制新建加油站问题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1]5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8号)、国家经贸委《关于做好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传[2002]20号)、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4]第23号令)、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防御雷电灾害若干规定》([2002]第102号令)、中国气象局关于《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05]第1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市成品油批发、仓储、专项用油和零售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核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营资质审核包括新建成品油零售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核、新建成品油仓储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核、对内加油站申请对外经营的资质审核及成品油经营企业变更经营批准证书事项的审核;成品油批发、仓储、专项用油、零售企业的经营资质年度审核(以下简称年审)。
新建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资质审核的具体办法按照商务部[2004]第8号令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条 市商务局、各区(县)商务局具体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资质审核工作。市商务局具有追究区(县)商务局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 在成品油经营企业资质审核及年审过程中,任何单位不得向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如有发生,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第二章 新建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质的审核第六条 审核依据:对新建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质的审核,根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4]第23号令)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七条 新建加油站经营企业资质的审核
(一)新建加油站经营资质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有效的《北京市新建加油站经营资质审核表》;
2、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加油站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及复印件;
3、北京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复印件;
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复印件;
5、消防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及复印件;
6、北京市、区(县)环保局核发的《关于同意XXX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的批复》(或《关于同意XXX加油站项目试运行的函》)及复印件;
7、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8、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加油机计量检定合格的《检定证书》、加油站计量监督员和加油员上岗证及复印件;
9、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10、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及复印件;
11、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定的供油协议及复印件;
12、外商投资加油站经营企业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复印件;
13、审核部门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审核程序
1、申报企业到所在区(县)商务局领取或从北京市商务局网站下载(www.bjmbc.gov.cn)《北京市新建加油站经营资质审核表》,按规定填写完整后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报所在区(县)商务局。
2、各区(县)商务局收到申报企业的申请后,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北京市新建加油站经营资质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一并上报市商务局。
3、市商务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企业经营资质的最终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企业,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申报企业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在办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许可的决定及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对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的申请人,不得开展成品油经营活动,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不得向其供油。在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 新设加油站管理公司经营资质的审核
(一)新设加油站管理公司资质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有效的《北京市新设加油站管理公司经营资质审核表》;
2、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4、管理公司所属加油站年审“需要提交的材料”规定的内容;
5、审核部门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审核程序
1、申报企业到所在区(县)商务局领取《北京市新设加油站管理公司经营资质审核表》或从北京市商务局网站下载(www.bjmbc.gov.cn),按规定填写完整后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报所在区(县)商务局。
2、各区(县)商务局收到申报企业的申请后,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北京市新设加油站管理公司经营资质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将初步审核意见及申请材料一并上报市商务局。
字太多了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50426/172736561.shtml
⑥ 加油站《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地点变更需要到哪个部门和哪些证件
《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由颁发的部门管理,具体各地的管理部门有所差别。
大体需要如下材料:
1、符合条件的搬迁加油站要向当地经贸委提交搬迁申请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原件正、副本,要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南省搬迁加油站建设申请表(附后)和地理位置图。内容主要包括搬迁原因、搬迁通知、搬迁规模、建设概算、市场经营效益分析等。
2、当地经贸委初审。初审依据搬迁的原则、基本条件,初审合格的报市经贸委。
3、市经贸委全面审核。市经贸委对搬迁的加油站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搬迁加油站的地址要进行实地考察,依据本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和搬迁加油站的原则、必须具备的条件进行全面审核,对符合搬迁条件的加油站以正式文件报省经贸委批准。
4、省经贸委根据上报的材料和实地考察做出批准搬迁或不同意搬迁的决定。省经贸委批准后,投资人持批文办理消防、土地、规划、环保等搬迁建设手续。
5、搬迁加油站建设完工后,由市经贸委组织消防、安全、质监、土地、城建(规划)、工商等相关部门验收(验收表附后),对验收合格的加油站,省经贸委重新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10、申请企业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上一级公司或母公司同意其建设的书面文件;
11、审核机关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⑦ 想办理加油站成品油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条件都是什么
深圳成品油公司申请危险品许可证要求:
一、人员、车辆进入油库的管理(1)入库人员应持证件办理入库手续,凭证登记入库。
物品携入要有记录,携出要有出门证。(深圳危化证 免费咨询)
(2)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非防爆移动通讯器材和其他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入库。
(3)严禁酗酒者和精神病患者入库。
(4)凡进入库内人员、车辆要听从警、消人员指挥,不得到非指定地点活动和擅自动用设备。
驾驶人员不得远离车辆。
(5)库内严禁吸烟和敲击铁石器。
油罐区、油泵房、收发油区等不准穿铁钉鞋及化纤服装或使用化纤棉纱、拖布等。
(6)汽车、拖拉机入库,排气管必须佩戴防护罩。
油罐汽车防静电设施和消防器材必须齐备、有效。
严禁库内维修车辆。
(7)来库提油车辆,必须在指定停车场按顺序在警戒线外停车,并应熄火加油。
(8)来库提有不可使用有渗漏、破损或阀门不严的容器。
凡拖斗带罐的车辆,一律不准入库灌装汽油、柴油、煤油。
塑料桶不准装汽油。
二、加油站管理(1)站内严禁烟火。
(2)严禁在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3)社会加油车辆按规定线路进站加油。
(4)不准在加油场地检修车辆。
(5)不准敲击铁器和加油设备。
(6)严禁在加油现场穿、脱和拍打化纤服装。
(7)严禁向塑料容器内灌装汽油。
(8)所有机动车必须熄火加油。
(9)不得携带其他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进站。
(10)站内严禁使用。
三、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成品油库、站除了平时必须保持一定数量的人员在库、站值班外,应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特别是在哪春节期间,由于部分加油站与居民区较近,居民燃放的烟花爆竹对加油站构成重大威胁,更应加强防护和巡视,以确保节假日成品油库、站的安全,主要有以下做法:(1)单位领导成员要轮流担任总值班员。
(2)义务消防组织按分队轮流值班,并要组织专人对要害部位进行日夜巡逻。
(3)警卫、消防人员节假日要特别加强警戒值勤,全力以赴保护油库、加油站的安全。
(4)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各专用对外(如对供电、铁路、安全、消防)的值班,保持线路畅通,并做好记录。
(5)出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按规定及时处理,并迅速报告主要领导。
⑧ 开加油站需要什么证件
手续和大致如下: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3号)
第六条 申请从事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仓储或零售经营许可。
所以楼主先去带上本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就是确定你的加油站的名字),同时确定加油站的营业执照是办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还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然后再去你那里地市级的商务主管部申办门《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可能会被要求办理《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等东西)
最后再回去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
办理上述证照所需要材料以及费用各地可能有差异,以当地行政部门的要求为准。
⑨ 如何办理加油站手续
一、程序:
1、由市经贸局初审,报市经贸委审核通过后,报省经贸委审批。(省、市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省经贸委作出加油站批复意见。
2、申请人凭省经贸委批复同意的文件向规划、国土、建设、消防、安监、环保部门申报建设加油站手续。
3、加油站建成后报规划、国土、建设、消防、环保、安监、技监部门验收批文或证书。
4、取得各职能部门验收后,向市经贸委申请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市经贸委向省经贸委申请验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二、申请人资格
1、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
2、符合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3、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4、加油站建设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5、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6、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1、新建加油站申请报告;
2、《新建加油站申报表》;
3、成品油经营供油协议;
4、市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许可证》;
5、市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用地通知书》;
6、市公安消防大队的选址意见;
7、市安监局的选址审查意见;
8、市环保局的选址审查意见;
9、工商预登记。
四、现场勘查、审查、核查申报材料
1、选址须符合《xx市加油站点规划》及《xx省加油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法规。
⑩ “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办成品油经营许可证需要按照如下流程进行办理:
第五条
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
第六条
申请从事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仓储或零售经营许可。
《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是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
(10)加油站成品油证图片扩展阅读
另附一个提醒事项,进行成品油经营除了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证件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因为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文件,成品油特指汽油、柴油、煤油。
它关系到国计民生甚至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战略储备物资,是一种限制流通物。成品油的生产、销售、仓储、运输需要办理许可,领取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并经工商登记方可经营。
需要有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否则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