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计算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加工费不含受托方缴纳的销项税额,由此可见加工费应当是不含增值税的,那么在分离税款时就应当区分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代扣代缴的消费税=[6000+1000÷(1+3%)]÷(1-10%)×10%=774.54元
Ⅱ 委托加工时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算不算委托方的应纳消费税的、
从理论上讲,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委托方,已包含在委托方支付给受托方的各项价款中,应该算委托方的应纳消费税。但在做题时,一般计算委托方应缴纳的消费税是不包含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如果题目提示受托方应该代收代缴而实际没有履行代收代缴义务,则由委托方缴纳该部分未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此时,计算委托方应缴纳的消费税就包括受托方应代收代缴而未代收代缴的部分。
Ⅲ 初级委托加工物资中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分录怎么做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帐务处理如下(只就委托方而言):
1、发出材料委托他人加工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支付代扣代缴消费税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银行存款
4、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材料
5、委托加工产品直接销售时
借:应收帐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产品销售收入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直接销售,不征收消费税,因此不必进行消费税会计处理。
6、委托加工材料收回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新应税消费品销售时
a.销售时
借:应收帐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b.计算应交消费税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例:A厂(一般纳税人)委托B厂(一般纳税人)加工粮食白酒,A厂提供原材料80万元,B厂向A厂收取加工费20万元(不含增值税)粮食白酒于月底加工完毕并验收入库,加工费已经支付给B厂,B厂没有同类产品,粮食白酒消费税税率25%。
A厂(委托方)帐务处理如下
1、发出材料80万元
借:委托加工材料 800000
贷:原材料 800000
2、支付加工费20万元
借:委托加工材料 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3、支付代扣消费税,代扣税款=(80+20)÷(1-25%)×25%=33.33万元
借:委托加工材料 333300
贷:银行存款 333300 (备注: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验收入库,入库价=材料成本+加工费+代收代缴消费税=80+20+33.33=133.33万元
借:产成品或原材料 1333300
贷:委托加工材料 1333300
5、假设上述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为制成品,A厂不再进行加工,直接对外销售,并于月底全部售出,取得收入150万元(不含税),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755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1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00
6、假设上述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为半成品,A厂领用50%,加香、降度后出售,取得收入80万元(不含税)处理如下:
a、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936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8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136000
b、计算A厂当期应纳消费税,当期应纳消费税=80×25%-133.33×50%×25%=3.33万元,(注:按税法规定抵扣数按领用数确定),处理如下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33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33300
Ⅳ 消费税的委托加工代收代缴是如何通俗点
就是我拿烟草(成本5000)给你加工,加工好的香烟还要给我,我付你加工费(2000)。
你在把加工好的烟草给我时,需要代我缴纳消费税(代收我的上缴税务局)
希望可以帮助你更好的理解
Ⅳ 委托加工物资必须代扣代缴消费税吗
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前提是销售价格是否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若高于需要缴纳消费税。
也就是说,如果销售价格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处理还是以前的处理,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如果高于,在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出售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
Ⅵ 消费税的题:委托加工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代扣的消费税企业还是要支付的,并不会在企业应付款中减少,只是用于连续加工的部门消费税是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中,不是用于连续加工的加入的加工成本。
用于连续生产的消费品的消费税可以抵扣,也就是说只能抵扣9/2=4.5
为什么只扣除连续生产的部分?那A不是重复交了一半吗?
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此时消费品还没有流入市场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此时看做已经完成销售环节,要转嫁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
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需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Ⅶ 委托加工消费税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l-比例税率)
那个3%是轮胎的消费税税率。
道理很简单:消费税是价内税。
Ⅷ 为什么委托加工物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包含在销售额内啊消费税不是价内税吗
受托方提供的加工服务,销售额是收取的加工服务费!消费税是对应税消费品征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