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成品油市场现在好做吗有没有人知道
应该很不错,关系得到位才行
⑵ 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地址是孔桥西而现实位置是在孔桥西边四公里处,能用吗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地址应该是和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一致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一地一证原则,也就是一个地点办理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四公里处也是孔桥的西边,只要和营业执照对应就好,否则最好去变更一下地址,否则属于违法经营!
⑶ 石油公司在成品油市场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占领石油市场,以促进石油公司的主导地位。以此拉拢其门下的消费者。
⑷ 中国石油市场的格局是什么
1998年以来,中国油气勘探开发领域形成了以三大国家石油公司为主导及延长石油集团参与的市场结构,炼油化工及市场营销形成了以三大国家石油公司、中化集团、外国石油公司及民营企业参与的市场格局。
在成品油批发、零售领域,中国已于2004年底开放成品油零售业务,2007年底开放成品油批发业务。在一段较长整合期结束后,市场将增加新成员,竞争程度提高。但由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主导的基本格局仍将存在,整个成品油市场将维持几大石油公司为主导,其他国有企业、国外公司及众多民营企业参与竞争的局面。
⑸ 加油站《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地点变更需要到哪个部门和哪些证件
《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由颁发的部门管理,具体各地的管理部门有所差别。
大体需要如下材料:
1、符合条件的搬迁加油站要向当地经贸委提交搬迁申请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原件正、副本,要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南省搬迁加油站建设申请表(附后)和地理位置图。内容主要包括搬迁原因、搬迁通知、搬迁规模、建设概算、市场经营效益分析等。
2、当地经贸委初审。初审依据搬迁的原则、基本条件,初审合格的报市经贸委。
3、市经贸委全面审核。市经贸委对搬迁的加油站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搬迁加油站的地址要进行实地考察,依据本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和搬迁加油站的原则、必须具备的条件进行全面审核,对符合搬迁条件的加油站以正式文件报省经贸委批准。
4、省经贸委根据上报的材料和实地考察做出批准搬迁或不同意搬迁的决定。省经贸委批准后,投资人持批文办理消防、土地、规划、环保等搬迁建设手续。
5、搬迁加油站建设完工后,由市经贸委组织消防、安全、质监、土地、城建(规划)、工商等相关部门验收(验收表附后),对验收合格的加油站,省经贸委重新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10、申请企业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上一级公司或母公司同意其建设的书面文件;
11、审核机关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⑹ 成品油销售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企业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所要手续各地区大体相同,具体咨询当地工商局,以河南为例需要:
1、企业申请文件;
2、《河南省加油站建设验收情况表》;
3、填写《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
4、河南省商务厅规划确认文件;
5、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批准文件(专指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加油站);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镇规划区以外,提供村镇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镇规划区以外,不需要提供);
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城镇规划区以外,提供村镇建筑许可证);
9、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0、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2、环境保护评估登记表;
13、加油机计量鉴定证书或出厂合格证书;
14、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证;
15、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16、与符合规定条件的批发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供油协议。
(6)成品油市场地址扩展阅读: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三)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四)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五)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和岸基加油站(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六)面向农村、只销售柴油的加油点,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具体的设立条件。
根据《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建立成品油进、销、存和出入库的管理台帐,保留证明成品油来源和销售去向的凭证、票据。
⑺ 成品油的市场价格
2004年,中国石油进口越来越多,总量达1亿吨,占中国石油消费量的约40%。
2010年,中国共进口石油2.39亿吨,占中国石油消费量的55%。中国实行的是与国际接轨油价机制,即根据国际油价的变动来调整国内油价。进口油价上涨,如果国内成品油销价不相应上涨,那么势必出现炼厂销售的成品油价格反而比购进的原油价格便宜的“倒挂现象”。 根据2013年3月27日起实施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做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第一次调整是2013年6月6日24时,国内汽、柴油价格分别降低95元/吨和90元/吨。
在2013年2月25日发改委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后,国内汽柴油批发价跌势明显:如中石化决定,自2013年3月1日零时起下调柴油调拨价100元/吨。市场上,一些成品油批发商为了减少库存也持续下调价格,平均日降幅约为10-20元/吨。
由此也导致国内成品油批发价和零售价利润空间加大,如部分地区柴油批发价和零售价差距已经扩大至500-650元/吨,为加油站零售让利提供了空间。
2013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提高9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07元和0.08元,调价执行时间为5月9日24时。此次成品油价格提高幅度,是根据2013年5月9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确定的。
2013年8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表示,由于国内汽、柴油的调整幅度低于每吨50元,此次油价将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这是新成品油定价机制下油价调整第四次搁浅,也是首次遭遇连续两次搁浅。
2013年9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表示,决定自9月14日零时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90元和85元。本轮油价调整也是2013年油价的第10次调整,进入2013年以来,国内油价历经了“6涨4跌”。
2013年10月,成品油将迎来新机制实施后的“二连跌”,下调幅度或在70-80元/吨,调价窗口将于2013年10月17日开启,最快10月18日(下周五)凌晨兑现。
2013年11月1日零时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均降低75元,这一降幅创年内新低,也是十年新低。
(注:从2005年至2009年国内成品油价格经历数十次调整,具体的调整时间请翻阅参考资料: )
2014年4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55元和145元,调价执行时间为4月24日24时。
2014年5月9日24时起,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调整为每吨 9145元和8025元,每吨均降低50元,折合汽柴油价每升下调0.04元。
2014年6月我国进口成品油236万吨,较上月增加55万吨,同比减少28.05%;1-6月成品油累计进口1526万吨,同比减少29.4%。
2014年6月我国进口原油2328万吨,较上月减少280万吨,同比增加5.01%;1-6月原油累计进口15197万吨,同比增加10.2%。
2014年9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40元和13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0元和0.12元。调价执行时间为9月16日24时。在此次成品油价格下调之前,国内成品油价格已分别在7月21日、8月18日和9月1日连续三次下调。本次成品油价格下调是六年来的首次“四连跌”。
2014年11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90元和18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4元和0.15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1月14日24时。
2015年2月,按照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十个工作日一调”原则,国内油价在27日24时将再次迎来调价窗口。多家机构分析师表示,只有原油连续大幅暴跌,本轮油价才能搁浅,因此本次调价几成定局,成品油将迎来今年首次两连涨。
⑻ 石油交易的成品油国内市场现状
国内有包括北京石油交易所、渤海商品交易所等几家交易所,可以进行现货交易的只有北京石油交易所,也是唯一一家能够针对大众推出适合平时生活的交易品种的交易所,北油所推出的93#汽油最小交易单位是500升,适合平时开车用油。
中国成品油市场发展十分迅速,在成品油批发市场开放后,国内成品油市场正在改变原有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成品油的市场格局。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关税减让、市场准入等扩大开放承诺的兑现,以美欧大石油石化公司为主的外资企业抢滩中国大陆市场,国内市场进一步具有国际化的特征,并且逐步形成以国有石油公司为主导,国外大石油公司和国内民营企业参与的多元化市场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