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成品油消费税对消费者有什么影响
如果消费者购买10元钱的汽油,其中包含3.4元的税;10元的柴油则包含3.1元的税。
我国的成品油中包含的各项税收都是价内税,也就是说,税额计入了成品油价格。
成品油中的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经过此次调整后,汽油的消费税为1.12元/升,柴油的消费税为0.94元/升;成品油的增值税税率为17%;同时,还有以消费税和增值税为税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附加的税率为3%;此外,消费税的提高会联动成品油中其他税费的上调。
成品油税负水平一般是用成品油流转税占油品含税零售价格的比重来衡量。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测算,此次调整后,汽油、柴油流转税税负将分别由32%和29%提高至34%和31%。
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购买10元汽油,其中包含约3.4元的税;10元的柴油则包含约3.1元的税。
以目前北京92号汽油6.76元/升价格计算,车主购买1升汽油缴纳的税费约为2.35元。其中包括增值税0.98元、消费税1.12元、城建税0.15元、教育附加费0.06元,地方教育附加费0.04元,合计2.35元,总税负比重为34.83%,比之前增加1.99%。
对于私家车车主而言,每月跑2000公里,一年跑24000公里,按每100公里消耗8升油计算,一年多支出约270元。
对货运司机来说,一辆载重50吨的柴油车,每月跑1万公里,一年跑12万公里,按每百公里油耗28升计算,一年多支出约5400元。
② 一般纳税人的贸易公司,能开具成品油增值税发票吗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至于货物内容是否可以是成品油,要看你公司经营范围专是否包括成品油,属另外增值税发票应该根据业务内容来,所以还需要看你是否有该成品油的进项,如果没有采购进项,这发票开出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是违法的。
③ 国税2018年1号公告对成品油直分销带来什么变化
该政策主要对成品油经销企业开票进行完善,并整合以前成品油税收抵扣的相关政策规定,从而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实施生产、批发、零售的全流程税收监控管理。此次《公告》内容主要针对成品油经销企业和以成品油进行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企业进行消费税征收管理的规范。根据《公告》内容对成品油经销企业的开票方式,开票金额及开票限额均作出规定,并且要求成品油经销企业在2018年3月10日前(包括3月10日),将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成品油库存情况录入已完税的成品油库存。
对消费税申报进行严格的比对,如有异常可能锁死税控设备。在消费税纳税申报时,由系统自动比对,比对内容包括: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填报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开具的成品油发票、取得的税款扣除凭证、备案的税收优惠、代扣代缴税款等。纳税人申报的成品油销售数量,应分别大于或等于已开具成品油发票载明的同类油品数量;申报扣除的成品油数量,应小于或等于取得的扣除凭证载明数量。纳税人申报的某一类成品油销售数量,应大于或等于开具的该同一类成品油发票所载明的数量;申报扣除的成品油数量,应小于或等于取得的扣除凭证载明数量。申报比对相符后,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比对不相符的,待解除异常后,方可解锁。
根据《解读》中内容销售成品油开具的是增值税发票是成品油发票,并且有单独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成品油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分别使用相应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对于开票数量进行限制,要求“成品油批发和加油站等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某一类别油品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载明的同一类别油品总量。”即只能开出确保已经完税的成品油的数量。
另外延续以前“成品油消费税税款抵扣规定”,对于以成品油类产品,如石脑油进入重整装置得到可调汽油组分的油品也进行规定,根据完税证明进行消费税抵扣。
④ 乙醇汽油组分油为什么在成品油消费税模块里查不到
以汽油、汽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甲醇汽油、乙醇汽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更多消息请关注东奥会计在线税务师频道,可以查看到“成品油消费税”、“消费税税目和税率
⑤ 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对炼油企业有好处吗
炼油行业与酒精行业重大利好。
对于大型炼油厂来说,本应由消费者负担的消费税却隐性地成为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之一,“价内”征收便于征管但存在占用企业资金和重复征收问题。推行成品油消费税由“价内”改“价外”,将减少炼油企业的资金占用,给经营业绩带来实质性利好。与此同时,消费税改为消费环节征收最大利好在于炼厂无需再为本厂的主要炼油产品汽油、柴油和石脑油等消费税征税对象代扣代缴消费税,减轻了现金流负担。
⑥ 已经勾选认证成功的成品油增值税票,显示也正常,为什么购进数据选择里没有这张发票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新增了成品油库存管理控制:
为加强成品油经销企业的库存管理,在专增值税发票属选择确认平台成品油消费税模块勾选前,需将该张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已认证(扫描或勾选确认,含抵扣/退税/代办退税),方能允许勾选成品油库存用途。
所以要 认证完才能作为数据入库。
⑦ 成品油发票从何时起,必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⑧ 润滑油批发零售企业的开票软件,要升级成品油模块吗
需要升级开票软件和到税局开通成品油开具功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发票。
⑨ 用来机械运转的机油属于成品油么购买时取得的发票是否需要通过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由开具呢
关于成品油来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自题的公告2018年第1号
为加强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一)成品油发票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成品油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纳税人需要开具成品油发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三)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1.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2.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
3.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⑩ 汽油、柴油税目的消费税率(税额)是多少呀...
1、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
2、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1.2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为加强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明确,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应凭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其他凭证不得作为消费税扣除凭证
(10)没有成品油消费税模块扩展阅读
为加强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一、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1、成品油发票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成品油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2、纳税人需要开具成品油发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3、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
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成品油经销企业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可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
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前,应登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已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并通过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下载上述信息
二、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应凭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其他凭证不得作为消费税扣除凭证。
外购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应凭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所载明的石脑油、燃料油的数量,按规定计算退还消费税,其他发票或凭证不得作为计算退还消费税的凭证。
三、自税款所属期2018年3月起,纳税人申报成品油消费税时应填写新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享受成品油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应同时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纳税人申报的某一类成品油销售数量,应大于或等于开具的该同一类成品油发票所载明的数量;申报扣除的成品油数量,应小于或等于取得的扣除凭证载明数量。
申报比对相符后,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比对不相符的,待解除异常后,方可解锁。
四、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18年3月10日前(包括3月10日),将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成品油库存情况(不包括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成品油库存)录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五、外购用于连续生产的成品油,取得2018年2月28日前(包括2月28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符合扣除规定的,纳税人应于税款所属期2018年4月前申报,计入《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本期外购入库数量”中,连续生产耗用后,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