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加油站成品油销售发票的发票联能否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只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过认证才能抵扣,但司机可以要求油站开具增值税发票。
普通发票,若是写了含税单价的话是方便销售方正确计算销项税额,因为只要是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都要按销售额*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对于购买方来说是不能计算出抵扣额的,所以只能把总金额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了。
『贰』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想问汽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抵扣吗如能怎么抵
汽油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汽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抵扣;
发票抵扣的前提条件,是收到的发票能够通过认证系统,要么扫描要么手工录入密码区,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才能实现这个要求,收到的是普通发票,无论如何都是无法通过认证的,不能认证就不可能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2)成品油进项只能抵扣成品油销项吗扩展阅读:
一、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二、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叁』 我是一般纳税人,我平时买的汽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我的销项税么进项税和能抵销项税都有哪些规定
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
从2010年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期限是从开票之日180天内抵扣。
已经通过认证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按月装订成册,并妥善保存,以备税局检查。
通过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当月应交增值税。
『肆』 非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物流公司能用来作进项抵扣吗
和经营有关的就可以抵扣。
『伍』 汽油增值税发票能抵扣吗
汽油增值税发票可以进行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内列项目的容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除上述规定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用于生产经营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陆』 进项税抵扣问题
购进化工产品的进项税可以抵扣生产成品油的销项税。
『柒』 实际单位用不到成品油,开增值税进项发票只为抵扣,怎么做账
可以计入到业务小车的管理费用或自有货车的加油运费。
『捌』 购买成品油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只要业务真实,用于生产经营办公,购买成品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的。
『玖』 购进成品油取得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因此,上述公司购进的成品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拾』 汽油增值税发票是否能抵扣
汽油增值税发票可以进行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除上述规定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用于生产经营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