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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预售卡可以入账吗

发布时间: 2021-03-15 02:11:47

1. 企业充值的汽油卡金额怎么入账

1、充值油卡时

借:预付帐款——加油卡充值

贷:现金

2、消费后

借:管理费用——车辆费用

贷: 预付帐款——加油卡充值

(1)成品油预售卡可以入账吗扩展阅读:

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规定,所有加油站只能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充值当时可以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但对加油站按预收账款账务处理,对其不征收增值税。如果企业以后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普通发票就先不要开了。

参考资料:预付账款-网络

2. 加油卡充值开具普通发票可以报销吗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纪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预付卡开具不征税的发票可以入账吗

可以入账。不征税发票针对的开票方,对于入账方这一方面来说,还是需要正常入账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中的分类编码调整以下内容,纳税人应将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到最新版本(V2.0.11):

(十一)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 “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成品油预售卡可以入账吗扩展阅读

购入预付卡时,作预付账款;实际使用时,根据使用的原始资料及发票复印件记入相关成本费用.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品名填写"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税率填写"不征税".

(二)与销售方结算预付卡资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三)与销售方结算手续费时

1、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预付卡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发票开具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品名"经纪代理服务",税率6%

4.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怎么做账分录

针对销售方、售卡方、持卡方,会计处理分别如下:

一、销售方

(一)持卡方购买商品时

1、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预付卡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发票开具不能开具发票

(二)与售卡方结算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预付卡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帐款—预付卡

发票取得取得售卡方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乙公司(售卡方)

(一)销售购物卡时

1、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预付卡

2、发票开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品名填写“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税率填写“不征税”。

(二)与销售方结算预付卡资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三)与销售方结算手续费时

1、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预付卡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发票开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品名“经纪代理服务",税率6%。

三、持卡方

(一)向售卡方购卡时

1、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2、发票取得取得开具的普通发票,品名“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不征税”。

(二)用卡购买办商品时

1、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预付款

2、发票取得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只能以其他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凭证入帐。

企业收到预付卡销售发票怎么做账?

答:购卡方取得预付卡时已经获得发票并可用于在所得税前扣除成本、费用,如果持卡消费又取得发票则会造成同一项费用重复扣除。

因此53号公告明确销售方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但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此项收入应当以未开票收入申报。

5. 预付汽油充值卡做什么会计分录

1、预付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使用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预付账款

6. 老板买了 预付卡销售*成品油(卡)来报销,借方应该是什么

应该记入借方: 其他应收款,等加有以后再去开票,记入费用或成本。

7. 这种加油卡发票是否可以报销。

发票看着没有问题。财务不接受此发票应该是报销内容不符合单位报销规则或者是内控问题。
简单来说,财务至少应该告诉你,不能报销理由吧,问本单位财务是最直接的途径。

8. 汽油充值卡如何入账

分录如下:

1、充值油卡时(预付款单做附件)

借:预付帐款——加油卡充值

贷:现金

2、消费后(去油站取发票做附件)

借:管理费用——车辆费用

贷: 预付帐款——加油卡充值

(8)成品油预售卡可以入账吗扩展阅读

方法

1、层析法

层析法是指将事物的发展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和层次,逐层递进分析,从而最终得出结果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利用层析法进行编制会计分录教学直观、清晰,能够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其步骤如下:

(1)分析列出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会计科目。

(2)分析会计科目的性质,如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等。

(3)分析各会计科目的金额增减变动情况。

(4)根据步骤2、3结合各类账户的借贷方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增加或减少),来判断会计科目的方向。

(5)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此种方法对于学生能够准确知道会计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非常有效,并且较适用于单个会计分录的编制。

2、业务链法

(1)所谓业务链法就是指根据会计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组成一条连续的业务链,前后业务之间会计分录之间存在的一种相连的关系进行会计分录的编制。

(2)此种方法对于连续性的经济业务比较有效,特别是针对于容易搞错记账方向效果更加明显。

3、记账规则法

所谓记账规则法就是指利用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进行编制会计分录。

9. 加油卡充值开具普通发票可以报销吗

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油卡充值开具普通发票可以报销。具体规定如下: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帐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综上所述,加油卡充值开具普通发票可以报销。

(9)成品油预售卡可以入账吗扩展阅读:

加油卡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规定:

1、《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

加油站无论以何种结算方式(如收取现金、支票、汇票、加油凭证(簿)、加油卡等)收取售油款,均应征收增值税。

加油站销售成品油必须按不同品种分别核算,准确计算应税销售额。加油站以收取加油凭证(簿)、加油卡方式销售成品油,不得向用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可以根据所掌握的企业实际经营状况,核定征收增值税。

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和专用发票使用管理规定限额限量供应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