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钵盂的材质
钵之材料,如为铁制,则称铁钵(巴 ayo-patta);陶土制者,则称瓦钵(巴 mattika^-patta)、泥钵、土钵。至于盛钵之袋,称为钵囊、钵袋。而为防止钵盂倾倒之钵台,称为钵支;释尊所用之钵,称佛钵(石钵则仅限佛可使用)。后世亦有用涂漆之木钵,然此为外道所用,而非戒律所定范围内者。
补修破损之钵有五种方法,称为五缀钵,即:(一)以细钉塞孔。(二)安小铁片打入令牢。(三)如鱼齿四边铰破内外相夹。(四)以铁片掩孔,周围钉之。(五)用屑末(碎铁末或磨石末)。破损之钵如破五缀(一缀为两指之长度,约六公分)以下始须修补,如破五缀以上,则不须修补,而可要求重换新钵。经修补后再用之钵,则称五缀钵。
钵之大小于各律典中皆有差别,其容量亦因名称而异,通常有上钵、中钵、下钵之别,依十诵律卷四十三载,上钵可容三钵他之饭、一钵他之羹,及其余可食物半羹;下钵可容一钵他之饭、半钵他之羹,及其余可食物半羹;中钵容量则居间。又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五谓,一钵他相当于三十两饭,则三钵他饭为二升;一钵他羹与其余可食物半羹共计一钵他半,则为一升。除上、中、下三钵之外,另有;(一)过钵,又作大钵,比上钵大。(二)减钵,又作非钵,比下钵小。(三)随钵,即浅铁钵之助食器,相当于鐼子。(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七乞学处、四分律卷九、卷四十三、摩诃僧祇律卷三十七、善见律毗婆沙卷十五)p5687
FROM:【佛光大辞典】
FROM:【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FROM:【《释氏要览》(宋 道诚集)】
钵(梵patra)比丘六物(三衣、钵、坐具、漉水囊)之一。又称钵多罗、波多罗、钵和兰等。意译应器、应量器。即指比丘所用的食具。
其种类有铁钵、瓦钵之别。持钵行乞称为“托钵”。由于比丘持钵以应受他人的饮食,故钵亦称应器。
《四分律》卷九中提及钵之种类云:“钵者有六种,铁钵、苏摩国钵、乌伽罗国钵、优伽赊国钵、黑钵、赤钵。大要有二种,铁钵、泥述。”该书卷五十二中说,禁止使用由木、石、金、银、琉璃、宝、杂宝所作成的钵,并以此简别在家和外道。《五分律》卷二十六谓不使用金银七宝、牙、铜、石、木的钵,若使用金银乃至石钵,则犯突吉罗,若使用木钵,则犯偷兰遮,若如外道之使用铜钵,则犯突吉罗。仅准许使用铁钵、瓦钵、苏摩钵。所谓泥钵、瓦钵、苏摩钵,皆是同类之物,苏摩钵是就产地而命名的。
钵的颜色,应熏为黑色或赤色,即《四分律》所说的黑钵、赤钵。《摩诃僧祇律》卷二十九中说瓦钵当熏成孔雀咽色,毗陵伽鸟色,或是鸽色。铁钵则作钵炉,以阿摩勒核、佉陀罗核、巨摩、竹根熏之。关于容量,《四分律》卷九举出大、中、小三种。大者三斗,小者一斗半。但是根据唐代的量法,应是一斗至五升之间。
戒律中规定比丘不得储存多钵,护持钵当如护持自己眼睛一般,应当常以澡豆洗净除去垢腻。
在律制上,规定钵有“体”、“色”、“量”等三法。第一:钵之“体”,材质只准使用瓦、铁两物塑铸,不得使用“金、银、铜、琉璃、摩尼、白蜡、木、石……”等物制做。第二:钵之颜色,《四分律》限用黑、赤两色,《五分律》限用孔雀咽色。除此“黑、赤、灰”三色之外,不准薰染其他颜色。第三:钵的容量,《四分律》说:“大者可受三斗、小者可受半斗、中者比量可知。”依个人食量而定。
至于钵的形状:呈矮盂形,腰部凸出,钵口钵底向中心收缩,直径比腰部短。这种形状可使盛的饭菜,不易溢出,又能保温。
Ⅱ “黄金白玉非为贵,唯有袈裟披肩难”是什么意思
天下丛林饭似山,钵盂到处任君餐,
黄金白玉非为贵,唯有袈裟披肩难。
清.顺治
这首清朝顺治皇帝赞僧诗的偈语,把出家人修道的崇高神圣境界形容得很明白。“天下丛林饭似山”,天下的丛林寺院,多得让出家修道的人吃饭不愁,挂单不完。“钵盂到处任君餐”,只要具有出家人条件,就可以钵盂随身万里游地到处参学,多么洒脱逍遥。
“黄金白玉非为贵,唯有袈裟披肩难”,世间上有什么宝贵?以世俗的眼光来看,当然是黄金、白玉,但是以修道者的眼光看来,最宝贵的莫过于一生披搭的袈裟,晋朝慧远大师说:“袈裟非朝宗之服,钵盂乃圣贤之物。”
出了家以后,潇洒超越的生活与一般人不同。袈裟又称福田衣,披了袈裟就等于穿了福田衣一样,可以做为世间上的福田。袈裟的宝贵,不在于它的价值,只因袈裟代表了一个出家人的责任──绍隆佛种,光大如来遗教,弘扬佛法,普度众生。
出家人,肯牺牲小我,把自己奉献给大众,为众生消灾解殃,祈福化难,是生命的大医王,唯愿世间上的出家人都能知道自己任重道远,宝贵这一肩袈裟!
大体就是这个意思,是用来说明信佛的人对红尘的淡然,对袈裟的视若珍宝。现如今,白银就是我们用来投资理财收益还不错的的商品,收而袈裟则是佛家的最圣洁信仰。
写了这么多,望采纳。
Ⅲ 有一部古代电影,里面有个外国人收魂钵盂,金人银人,还有收魂铃,最后那坏蛋手臂变成了银色
忍武者。 一个黑人把两个人变成了金人银人,最后自己的手也变成了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