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终单位以实物、购物卡等形式发放给员工的福利,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年终单位以实物、购物卡等形式发放给员工的福利,按规定需要合并工资、薪金所得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2. 春节就快到了,公司福利标准是200元,但是是以实物形式发放。老总还要求要实用一些!该发些什么呢
是国庆节吧。抄不同的节日应该有不同的礼物(发实物应该理解为公司送给员工的礼物)。国庆节如果在中秋节前,可以发月饼。其他可选的礼物有:蚕丝被,意为生活越来越美好。酸奶机:意为靠自己努力创造绿色生活。其他实用的:米、油,甚至可以发各种佐料,意为多味的生活。如果是春节的话,就发春节的拜年物品。人是精神动物,所以礼物应该有文化的精神的意义,希望对你有帮助。
3. 国企给职工发放福利是否应严厉追责
你好,国有企业给职工发福利既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而且也没有违反别的党纪党规,怎么要严厉追责呢?
去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的各项开支再次做出明确规定。工会经费不仅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还将覆盖范围从逢年过节、会员生日,扩大到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办法》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当然在《办法》中,也有一个底线不能越,那就是工会经费也不能“任性花”。《办法》要求基层工会在工会经费开支中,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所以你说的那个符合规定,没有责任,还追究什么。
4. 全国工会职工福利新规是怎样规定的哪些能发哪些不能发
全国工会职工福利新规规定了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或者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是不允许发放的。
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款 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4)员工福利实物发放要求扩展阅读: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5. 给员工发放福利礼品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忌不相干
首先要看自己需要一群什么样的人,要培养一种什么样的文化,动手文化,狼文化,很多企业组织登、户外锻炼什么的很好,只是因为过分占用家庭生活时间,同时组织起来麻烦,费用不低,所以总不能长期组织,所以送些新奇的家用工具,运动工具什么的就很有帮助。几个节日下来,一套五金工具齐了,意识效果也就慢慢出来了。如果,不考虑这一层,胡乱送一气,也许能得个有情有义的好名声,但毕竟效果大打折扣,送的东西再多也没培养到什么。
2、忌档次不匹配
如果员工普遍收入都不错,你送个几元十几元的地摊货,那也肯定被丢在一边,甚至都不愿意拿回家,更别谈他们会用,那所有的力气都白费了,还不如不送。所以,档次一定要匹配,最好是换礼册档次比生活层次略高一点点,这样,员工就有更多向往,员工觉得“噢”原来大家的品位都比我高啊,我跟他们在一起不错,而且我要多努力。
3、忌过量或过分少量
礼不需要太多,太复杂,送东西本来就是个心意,送得别人一次拿不了,还费神费事地想怎么处理,那就在增加负担的同时减少了喜悦。所以,贵精不贵多,2-3件,一次拿回家,值得并且可以兴致高昂地跟老婆、老公或亲朋好友介绍下,甚至演练一番,那自然让别人刮目相看,效果也不言而喻。
4、忌价格透明
中国自古就有句话,情义无价,如果一件礼品价格太透明,实在的中国人不免就盘算他的实际价值,太高了企业吃不消,太低了,效果一下就见底,弄个适得其反,所以,礼品最好是价格不要透明,大家猜肯定是要猜的,如果越猜越神秘,那就皆大欢喜,大家都有面子了,效果自然就再好不过了。所以,节日礼品、福利品不能总是送那些价格太透明的日用品。
俗话说“礼轻情义重”,节日福利显得格外的重要。节日福利作为企业领导与下属沟通的媒介之一,是大家在节日的祥和欢乐气氛中享受平等的待遇,在说说笑笑中拉近了领导和普通职员的距离必不可少的一件法宝。但在这一过程中,了解清楚发放员工福利礼品时应注意哪些事项也是必要的。
6. 职工福利标准的标准要求
职工福利标准,2014年7月,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
关于"少量"的标准,在补充通知中明确,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此后,全国各省陆续根据该通知制定地方版细则。
江苏、天津、安徽、山东、福建、广西等地规定,每位会员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合计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而慰问形式主要是实物。广西还明确要求,"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和代金券, 不可发放中央和区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而上海对于节日慰问总额的规定则较低,"总额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留成的拨缴经费收入的20%以内,最高人均不超过400元"。
7. 给员工发放福利发实物好呢还是卡好呢
个人觉得发卡比较好,需要什么让员工自己去买,对于员工方便,单位也省事,不用考虑买什么;如果发放实物的话,实用性不如卡,而且也麻烦,不过有一个好处就是实物比较显多,卡金额小了稍显小气。
8. 企业发放实物福利年终奖如何缴税
年终岁末,正值企业盘点一年收获之际,同时也是企业主兑现年终奖、向职工派发红包之时。为了节约资金或者消化库存,很多企业往往将库存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在此,需要提醒企业财务人员,企业给职工发放实物福利也需缴税。 发放实物福利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凭证上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应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由此可见,企业在年底向职工发放实物福利,应作为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实物所得,应在取得实物的当月,按照有关凭证上注明或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并入其工资、薪金所得计税。对于企业以职工名义购买住房、汽车等贵重消费品,所购房屋产权证和车辆发票均填写职工姓名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规定,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发放实物福利应缴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发生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发放实物福利应缴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企业年底发放的实物福利,应视同销售确认应税收入,结转销售成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要指出的是,实物福利作为职工福利费,企业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注意,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超过扣除比例或逾期未改正的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
9. 企业发放实物福利年终奖应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岁末,正值企业盘点一年收获之际,同时也是企业主兑现年终奖、向职工派发红包之时。为了节约资金或者消化库存,很多企业往往将库存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在此,需要提醒企业财务人员,企业给职工发放实物福利也需缴税。 发放实物福利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 当按照取得凭证上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应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 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由此可见,企业在年底向职工发放实物福利,应作为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实物所得,应在取得实物的当月,按照有关凭证上注明或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并入其工资、薪金所得计税。对于企业以职工名义购买住房、汽车等贵 重消费品,所购房屋产权证和车辆发票均填写职工姓名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 [2008]83号)规定,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发放实物福利应缴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发生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发放实物福利应缴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 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企业年底发 放的实物福利,应视同销售确认应税收入,结转销售成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要指出的是,实物福利作为职工福利费, 企业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注意,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 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超过扣除比例或 逾期未改正的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