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地租的货币地租
货币地租在中国也称“钱租”。封建地租的一种形式。指地主把土地租给农民,农民按照规定,定期向地主缴纳一定数量货币的地租形式。货币地租由实物地租发展而来,是实物地租的转化形式。货币地租与实物地租的不同之处在于,农民不是以实物形式,而是必须把产品卖掉,将其转化为货币后向地主缴纳。实物地租转化为货币地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由分工的发展,手工业从农业中进一步独立出来以及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所引起的。在封建社会早期,虽然货币地租已经出现,但只是偶然的。例如,在罗马帝国,曾屡次试图实行货币地租。在中国的战国时期,就曾出现过以金代租的现象,隋唐时期也有货币地租,但都是偶尔出现,以后又都恢复到实物地租,或者只是作为实物地租的补充。只是到了封建社会末期,自然经济逐渐瓦解,实物地租才开始向货币地租转化。在中国,直至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货币地租仍作为实物地租的补充形式而存在。货币地租比实物地租更能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为,这时农民不但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劳动时间,而且可以根据市场的需要来自行安排农作物的生产。由于农民必须用出售农产品所取得的货币向封建地主缴纳地租,所以农民的个体经济便突破了自然经济的框框,卷入了商品市场,从而带有部分商品经济的性质。货币地租代替实物地租使农民对地主之间的关系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主要是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受到削弱,从而逐渐变成了一种契约关系。
『贰』 什么是劳役地租
劳役地租也称“徭役地租”。在旧中国通称“力租”。封建地租的形式之一。地主的土地一部分分给农民耕种,收获归农民所有;另一部分为地主直接经营,由农民进行无偿劳动,收获归地主所有。此外,农民还要为地主服杂役。是封建社会初期最简单的地租形式,逐渐为实物地租所代替。
具体形式
在领主制经济,或者徭役经济下,土地所有者把土地分为自营地和份地两部分,自营地由他自己经营,份地交给劳动者使用。劳动者用一部分时间使用自己的工具在份地上工作,产品归自己所有,在此基础上建立自己的家庭经济,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和生产;用另一部分时间到土地所有者的自营地上去服役劳动,自带或者不带耕畜和农具,产品却全归土地所有者享有。农忙季节还要延长服役时间。此外,劳动者还要用自己的牲畜和车具为土地所有者运输粮草,以及从事打柴、伐木、放牧、筑路、修建房屋等劳役。在有些地方,农民的子女还要为土地所有者服几年劳役。农民为土地所有者做的劳动和为自己做的劳动,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是截然分开的。
这里,无偿剩余劳动是由为土地所有者干活的家庭成员来完成的,表现为家庭这些成员的个人劳动,但实际上它所体现的是劳动者全家的剩余劳动。与此相联系的必要劳动,是由劳动者全家来完成的。为土地所有者干活的家庭成员,因为忙于为土地所有者去劳动,就只能完成全家必要劳动的一部分。可见,劳动者全家都是土地所有者剥削和奴役的对象。
盛行条件
劳役地租主要实行于领主制经济。有的领主完全依靠分有份地的劳动者来耕作他的自营地;有的领主使用家内奴仆和前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来从事自营地的一部分生产活动,大部分生产活动由耕种份地的劳动者来承担。在这两种情况下,劳役地租都起着主要的作用。在地主制经济中也有劳役地租。不从事直接经营的地主,主要依靠佃农交租,但也有使用租佃农民来从事一些服役、修建、运输劳动的;从事直接经营的地主,主要依靠家内奴仆和前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租佃农民的劳动也只起辅助的作用。在这两种情况下,劳役地租的地位都是不重要的。
劳役地租盛行的时候,往往有实物地租或货币地租作为补充,实物地租或货币地租盛行的时候,也往往有劳役地租作为补充。
在劳役地租形式下,劳动者在土地所有者自营地上的劳动是无酬劳动,他们对这种劳动毫无兴趣,因此,不断用怠工、逃亡来进行反抗。土地所有者则利用他们享有的特权或者依靠封建政权来进行镇压。封建制生产关系的强制性在这种地租形式上表现得最为突出。
据 网络
『叁』 什么是地租
地租是直接生产者在农业(或其他产业)中所创造的生产物被土地所有者占有的部分,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后一句是一切形式地租的共同点。
根据地租产生的原因和条件,马克思把资本主义地租分为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两种基本形式。此外,还有垄断地租、矿山地租、建筑地段地租等形式。
资产阶级经济学对地租有两个方面的定义,按照定义把地租分为契约地租(商业地租)和经济地租(理论地租)两类。近代西方经济学扩充了地租概念,将其分为广义地租和狭义地租。
资本主义地租以土地私有制为前提,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不劳而获的收入,其特点在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
级差地租是指租用较优土地所获得的归土地所有者所占有的超额利润。它和土地等级相联系。分析级差地租的前提假设。级差地租形成的自然条件、原因和源泉。
绝对地租是指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垄断所获得的地租。产生原因是土地所有权垄断。它的实质和来源同样是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
垄断地租是由产品的垄断价格带来的超额利润而转化成的地租,它来自社会其他部门工人创造的价值。
矿山地租是指工业资本家为取得采掘地下矿藏财富的权利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地租。同样含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
建筑地段地租是指工商业资本家和房地产业资本家为获得建造各种建筑物所需土地而支付给土地所有者的地租。它以农业地租为基础,又与农业地租有区别。
地租是古典经济学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在古典经济学中,工资、利润、地租是国民经济中三大利得的源泉之一。并由此形成资本主义社会的三大阶级——劳工,资本家,地产主。
根据马克思的经典定义,“地租是土地所有权的特有经济表现。”地租表现为地产所有者向市场提供一块土地所取得的经济收益。马克思曾指出,亚当斯密在经济学上的重大贡献之一,是他指出了在市场经济中,地租会参与资本的形成。但是,现代西方经济学却几乎不谈地租问题。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古典经济学的这一重要概念被取消了。这也就是当代中国经济学家普遍无知于这个问题的原因。
土地税收与地租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
(1)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土地税收以国家存在为前提,随着国家产生而产生,随着国家消亡而消亡。地租是以土地所有制为前提,任何一个社会,只要存在土地所有权并产生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就存在地租。
(2)两者存在的基础不同。土地税收存在的基础是国家的政治权力,国家凭借政治的力量,依照法律强制地、无偿地征税,取得收入;而地租存在的基础是土地所有权的垄断和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是土地所有者依据经济原则向土地使用者索取的一种收入,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体现。
(3)两者的分配层次不同。土地税收属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而地租属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
『肆』 宋代占支配地位的地租形态A劳役地租B实物地租C货币地租D纳银代役
宋代一货币地租为支配地位的地租形态。选C、货币地租
到宋代时,商品生产,商业和货币流通有很大发展,货币地租在实行定额租的学田中首先得以推广。从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化过程中,契约关系也逐步取代封建依附关系,经济强制取代超经济强制。
在货币地租形态下,由于主佃之间封建依附关系松弛,佃户获得比实物地租条件下的更多自由。如支配时间自由,安排生产自由,支配交租后剩余产品的自由,农民增产的产品基本上为自己所得。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激励他们改良土壤、兴修水利、增加施肥、选用良种、种植经济作物的兴趣,从而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同时,也使一些劳动力强,经济条件好的农民向自耕农转化。
中国历代上基本上没有出现资本主义货币地租,所谓货币地租,一般是指封建地租。 货币地租在中国发生甚早,战国时期已出现以金代租情况。但这些早期的货币地租还带有偶然性。到宋代时,商品生产,商业和货币流通有很大发展,货币地租在实行定额租的。
A、劳役地租主要是指服徭役,商周开始至秦,都有此项赋役。汉代时就可以以赋免役。
B、到南北朝到唐都是以实物地租为主,而且唐实行了租庸制,任何人都得缴赋,包括士族地主。
D、纳银代役主要是在明朝时开始的。
以上,希望对你有帮助。
『伍』 地租以什么为主,包括什么和什么
.是指凭借土地所有权从土地使用者那里获取的收入,租给别人使用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将土地转给他人使用而获得的收入。封建地租是地主无偿占有的农民的剩余劳动甚至部分必要劳动,超经济强制是其存在的必要条件。资本主义地租是租佃资本家交给土地所有者的来自于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的一部分,体现两者共同剥削雇佣农业工人的关系。
资本主义地租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农业中存在着大土地所有者、农业资本家和农业工人三个阶级之间的关系。大土地所有者一般把土地出租给农业资本家,后者再雇佣农业工人进行耕作,并按照租地契约规定,将剥削农业雇佣工人得来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即表现为超额利润的部分,作为地租交给土地所有者。这种地租体现着资本主义农业中三个阶级之间的关系。
级差地租: 由于耕种较优等土地(高于劣等地的各级土地)而获得的超额利润的转化形式。土地的等级差别只是级差地租产生的条件,而以土地有限性为前提的经营垄断才是它产生的原因。由于土地的经营垄断的存在,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就不得不由劣等地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决定。这样,较优等地的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便形成了一种稳定的超额利润,转化为级差地租。级差地租分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前者以土地肥沃程度不同和土地距离市场或交通线远近不同为条件;后者以对土地的连续追加投资所形成的劳动生产率的差别为条件。
『陆』 付租能力和地租区别
1、指不同的经济:
地租是指土地在生产利用中自然产生的或应该产生的经济报酬,即总产值或总收益减去总要素成本或总成本后的剩余部分,也就是你租用别人的土地要给对方付的经济报酬。付租能力就是该产业支付(土地)租金的能力。
2、决定因素不同:
付租能力它主要由该产业的盈利情况和占地面积决定;地租主要由距离市中心的距离和交通通达度决定。
(6)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扩展阅读:
地租分类:
地租理论绝对地租
绝对地租既不是农业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与其个别生产价格之差,也不是各级土地与劣等土地之间社会生产价格之差,而是个别农业部门产品价值与生产价格之差。
因此,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是绝对地租形成的条件,而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才是绝对地租形成的根本原因。绝对地租的实质和来源是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
地租理论级差地租
级差地租,是由农产品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而形成的超额利润所构成的。
1、级差地租的含义及其产生的条件与原因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级差地租是经营较优土地的农业资本家所获得的,并最终归土地所有者占有的超额利润。级差地租来源于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即超额利润,它不过是由农业资本家手中转到土地所有者手中了。
2、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的关系
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虽各有不同的产生条件,但二者的实质是一样的,它们都是由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所产生的超额利润转化而成。级差地租Ⅰ是级差地租Ⅱ的前提、基础和出发点。
『柒』 货币地租是在啥时期出现的呢
在中国的战国时期,就曾出现过以金代租的现象,隋唐时期也有货币地租,但都是偶尔出现,以后又都恢复到实物地租,或者只是作为实物地租的补充。所以秦汉隋唐元明都是以实物地租为主的。
『捌』 什么是货币地租
货币地租
封建地租的基本形式之一。我国通称“钱租”,是地主以货币形式占有农民的剩余劳动。封建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商品货币经济进一步发展,地主不再满足于农民所提供的劳役和实物。他们需要大量的货币购买各种奢侈品,货币于是代替了实物地租。这样,农民必须出售一部分农产品,换取货币来缴纳地租。在货币地租条件下,农民可以根据时常情况自行安排自己的生产。因此,货币地租比实物地租更能刺激农民的生产兴趣。但是,地主为了满足奢侈生活的需要,任意提高货币地租,加重对农民的剥削。货币地租的出现,使封建自然经济日益卷入商品货币经济,促使封建制度的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