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现在对黄金交易是如何收税
《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一、关于黄金交易的品种
1、标准黄金产品 :四种成色:AU9999、AU9995、AU999、AU995; 五种规格: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 公斤;
2、非标准黄金产品 除上述四种成色、五种规格以外的黄金产品 ;
二、关于黄金交易的有关征税规定 :
1、为便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按照黄金交易所章程规定注册登记的会员以及按照黄金交易所章程规定登记备案的客户,通过黄金交易所进行的标准黄金产品交易[并持有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发票》(结算联)],未发生实物交割的,由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按实际成交价格向黄金交易所开具普通发票,并免征增值税;如发生实物交割的,由黄金交易所主管税务机关代黄金交易所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提货方会员单位或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黄金交易所留存,抵扣联传递给提货方会员单位)。对提货方会员单位或客户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标准黄金实物交割"是指:会员单位或客户将在黄金交易所已成交的黄金从黄金交易所指定的金库提取黄金的行为。
2、黄金交易所交易环节发生标准黄金实物交割,应按实际成交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成交价格为所提取黄金买卖双方按规定报价
方式所成交的价格,不包括交易费、仓储费筹费用。为准确计算所提黄金的实际成交价格,黄金交易所应按后进先出法原则确定。
3、为便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在黄金交易所开业初期,对非黄金生产会员单位或客户(不包括银行系统),应按本单位的黄金实际使用量 从黄金交易所的指定金库提取的黄金,对没有按本单位黄金实际使用量而从黄金交易所指定金库多提取的黄金,不得再向黄金交易所指定的金库存入黄金进行交易,包括黄金交易所开业之前非黄金生产会员单位或客户(不包括银行系统)在本单位的库存黄金。
4、黄金交易所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返的优惠政策,同时免征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
5、对纳税人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的,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免征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的政策。
三、会员单位和客户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核算
1. 对会员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和黄金生产企业除外)或客户应对在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的进项税额实行单独核算,对按取得的黄金交易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包括相对应的买入量)单独记账。对会员或客户从黄金交易所购入黄金(指发生实物交割)再通过黄金交易所卖出时,应计算通过黄金交易所卖出黄金进项税额的转出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同时计入成本;对企业当期账面进项税额小于通过下列公式计算出的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其差额部分应当立即补征入库。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单位进项税额×当期黄金卖出量。 单位进项税额=购入黄金的累计进项税额÷累计黄金购入额
2. 会员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和黄金生产企业除外)或客户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企业原有库存黄金,应按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相应的进项税金转出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计入成本。应转出的进项税额=销售库存黄金实际成交价格÷(1+17%)×17%。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1.为便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黄金交易所应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并申请印制《黄金交易结算发票》。
2.会员单位和客户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的,可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会员和客户在黄金交易所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并由分支机构进行黄金交易的,对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可向黄金交易所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五、关于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黄金交易所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单价、金额和税额的计算公式:
单价=实际成交单价÷(1+增值税税率);
金额=数额×单价;
税额=金额×税率;
单价小数点后保留四位。
六、对会员单位和客户应按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发票》作为会计计账凭证进行财务核算;对买入方会员单位和客户取得税务部门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黄金交易所留存,抵扣联传递给提货方会员单位),只作为核算进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为财务核算的凭证。
七、会员单位和客户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应凭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发票》(结算联),向会员单位和客户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
八、为便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黄金交易所应加强对会员单位和客户的基础管理工作,会员单位的自营黄金交易与代理客户的黄金交易应分别进行核算。
『贰』 个人购买金条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中奖是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按中奖金额的20%缴纳。也就是4000*20%=800元,扣除3500的是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叁』 买黄金怎么上税
买时复价钱里面已经带税制
关税:
如果你问的黄金是指的个人自用的黄金首饰,则关税约为10%,即每1000元人民币征收100元;
如果你问的黄金是指的供贸易用的金砖、金条等产品,则进口关税为零,但要领取相关许可证件;
如果你问的黄金是指的供贸易用的黄金首饰等产品,则进口关税为20%、增值税17%,综合起来税率为40.4%,即每1000元人民币征收404元;同样要领取相关许可证件。
『肆』 公司购入投资金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卖出时怎么处理税额留底
一般来讲,金条是一个特殊商品,开增值税发票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是否可以抵扣。如果公司还有其他业务的话,留抵税额就可以继续放在在其他业务上做抵扣啊。
『伍』 珠宝店销售金条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应缴纳消费税,金条不在此范围之内,因此,金条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陆』 金店销售金条是否交增值税
是
『柒』 手里有金条,怎么卖出去,卖给银行吗
可以卖回买金条的销售机构,如果销售机构不回收况且数量不多,则可以直接到一些珠宝店、典当行去交易。如果数量很多,那最好选择上海黄金交易所这样的机构。
实际上,金条买到手里容易,想变现却没那么简单了。据了解,黄金销售机构的一个共同特点是:不会接受其他机构销售的黄金,即便是黄金的说明书上盖上银行的印章也不行。这是一个规矩,各家银行、金店都只回收自己制作和销售的金条。
因此专家建议,买金条最好在一个销售机构购买,留好收据是能否以最高价格变现的基础。实物金变现能力明显差很多,而且因为有了加工费和营业税的因素,比不提取实物要昂贵很多。人民银行发行的纪念金币升值空间应该会比金条大。银行和中国黄金旗舰店比较靠谱。还要注意的是,有的银行只销售金条,不提供回购业务。
(7)金条买卖税扩展阅读:
投资金条(有时候也称为:投资型金条),是金条的一种,但又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金条。简单来说:投资金条就是由知名的黄金公司推出的纯金含量大于99.99%,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或国际市场实时价格做为参考价格,可实时买,也可实时卖,供人们投资理财保值增值的金条。(市场上常见的投资金条如:山东黄金投资金条、中金投资金条、高要投资金条等)。在金融危机下,投资金条已经成为人们投资、理财的重要理财产品。
黄金特性:
1、财富性
投资的黄金具有着价值衡量和货币功能,是人们财富的象征。无论环境如何变化,黄金始终是个人和家庭最重要、最安全的资产之一。
2、安全性
黄金易于储存和保管,不受外界条件的影响;黄金既有货币属性又有商品属性,使得黄金具有独特的保值、增值功能。
3、投资性
黄金具有特别的保值功能,是抵抗通货膨胀的有效利器,同时也是分散风险、平衡投资的重要理财工具。
4、变现性
黄金是永远的“硬通货”,方便携带。投资金条变现十分方便,且变现基本不受空间的影响。
5、透明性
黄金在国际上有24小时定价及交易市场。投资金条的交易可参照上海黄金交易所及国际黄金市场公布的金价。所以黄金价格公开、透明,无人为操作可能。
参考资料:上海黄金交易所
『捌』 买卖黄金的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以下品种: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以下简称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有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凭证》),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玖』 购买金条的发票是增值税发票税率是多少
金条是一般货物,适用税率为17%。
『拾』 金条的销售是否需要交纳消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锻压金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6〕727号)规定,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重申如下: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
凡采用包金、镀金工艺以外的其它工艺的含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如锻压金、铸金、复合金首饰等,都应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因此,销售的金条不属于“金银珠宝首饰”范畴,不征收消费税。
(10)金条买卖税扩展阅读:
纳税人:
1、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2、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3、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4、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