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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实物交易的发票行为

发布时间: 2021-03-20 17:48:21

① 甲方给乙方开税务发票,但双方无实际交易,如何处理乙方

如果乙方取得该发票,并抵扣了税款,或者记入了成本费用做了税前扣除,那么乙方也属于虚开发票,同样构成违法甚至犯罪,税局会罚款、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虚开发票包括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业务不一致的发票。

② 没有实物交易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什么行为

1、没有真实的商品交易,而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2、该行为,如被税务机关发现后,应该视其情节对纳税人要予以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要抓人、判刑,追究刑事责任的。
特此回答!

③ 无实际业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违法吗

无实际业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是违法的。
根据《刑法》208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实务中,根据《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对于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因此,若买方购买增值税发票达到上述标准时,则买家的行为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发票,法律将严惩不贷!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专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3年以下,并处2—20万元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10年,并处5—50万元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10年以上或无期,并处5—50万或者没收财产。

④ 两个公司之间没有实际贸易,给对方开发票是什么行为

内幕交易

⑤ 如果没有实际上的交易去国税局开发票会犯法吗

实际上没有交易,进行伪造手续取得了税务代开发票,一经查出属于非法行为。

⑥ 无实物交易开票再冲红字算虚开发票吗

可以先开票给客户。
下面是规定。

(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规定:
1、销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凭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方可开具;未取得《通知单》或者取得的《通知单》不是税务机关出具的,一律不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申请只能在抵扣发票认证期内办理,超过90天认证期限税务机关一律不予办理。
3、购买方已认证抵扣的税款在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后,不论销货方是否已开具红字发票,不论购买方是否已收到对方的红字发票,购买方必须在取得《通知单》的当月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4、购买方取得的红字专用发票不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在次月纳税申报时奖需作进项税金转出的金额填八申报表附件表二“21”栏次。
5、购货方办理退货、折让前,必须先将原购货发票进行认证,同时购、销双方签订“退货协议”或者“折让协议”。
6、开票系统升级后纳税人应通过开票系统自行打印《申请单》(《申请单》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同时提供《申请单》电子信息(用U盘拷贝);从2008年12月1日起,一律通过开票系统生成《申请单》。
7、除退货、折让外,企业在填写《申请单》时,必须按原蓝字发票上的信息填写;办理退货、折让的,《申请单》上的金额必须与购、销双方签订的“退货协议”或者“折让协议”上金额、税额相一致。
8、《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核销从2009.1.1起,改为由企业在防伪税控抄税时自动核销,企业购票时不需要再带当月已开具的《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到发票发售柜台核销。
9、企业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手续作如下规定:
(1)因开票有误等原因销货方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或者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可以由销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提醒注意:发票未交付购买方的,必须在开具有误发票的次月办理;拒收专用发票的,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并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理贞、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拒收证明(拒收证明必须加盖购买方的公章)
(2)除开票有误外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已认证抵扣的发票,因发票模糊不清元法认证的发票,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不符,退货,折让等等)全部必须由购买方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手续。
(3)开票有误仅指:企业名称、地址、帐号、货物名称等明显开错。(特别提醒注意:纳税人识别号开错、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开错不属于开票有误范围)
(二)企业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注意事项:
1、《通知单》右上角的16位编号不得输错,该编号为全国唯一编号。
2、应正确选择开具发票的“类别”,请正确选择“专用发票”还是“废旧物资发票”
3、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上的“金额、税额“应与《通知单》上的”金额、税额“一致。
企业如果出现上述错误或其他情况,企业在防伪税控抄报税时系统将无法对《通知单》进行核销。

(三)企业在日常操作中注意事项:
1、销货方在开具销货发票后或者购货方收到购货发票后,经办人员应及时查看发票有无开错或票面字迹不清,发票开错或票面字迹不清,(在当月)应立即收回或者退回发票,销货方在开票系统做“作废”处理,然后重新开具发票。
2、如果购、销双方发生业务纠纷或其他问题,建议购货方收到抵扣发票后先在90天认证期限内及时认证,否则超过90天无法再办理相关手续。
3、购货方取得的属于“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不符”发票,需将原发票联、抵扣联原件退回销货方。
(四)其他相关事项告知:
1、一份《通知单》只能开具一张红字发票。(特殊情况可通过临时扩版或者开具多份《通知单》解决)
2、由于开具《通知单》前,防伪税控系统要对原蓝字发票情况进行远程同步数据对比,特别是非本省内的发票对比时间有的较长,有的要等一天以上方可办妥。总之,企业在办理《通知单》时,有部分企业可能无法当场办结,请纳税人给予谅解。
3、上午11:30分后、下午4:30分后,由于总局系统停止同步数据更新比对,柜台无法为纳税人办理《通知单》。

⑦ 没有真实货物交易虚开普通发票需要补税么

这个不是补税了事的,如果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就是犯罪了。

⑧ 无实物交易开增值税票犯罪吗

1、未发生经济业务行为,虚开发票的,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内予按章处罚,情容节严重的,需追究刑事责任;
2、无实物交易,但发生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提供应税劳务而未发生实物交易),则可按照真实业务行为依法开具增值税发票。

⑨ 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开具增值税发票是什么行为

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开具增值税发 票,当然属于虚开增值税发 票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

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 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本公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