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行外汇业务的主要风险点
外汇业务在为商业银行带来了丰厚利润的同时,却又使商业银行面临巨大的风险。这些风险包括:
1、国际结算风险,主要指开立信用证风险、修改信用证风险、拒付风险、欺诈风险、政策风险等;
2、外汇交易风险,主要是汇率波动使商业银行在持有或运用外汇资产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
3、外汇融资风险,主要有打包贷款风险、出口押汇风险、外汇贷款风险等;
4、外汇业务管理风险。 由于外汇业务涉及跨国交易,并且以外币计价,这就使得外汇风险更加复杂、更加隐蔽。
B. 什么是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有哪三种类型
外汇市场的投资投机者,经常说外汇市场如何如何赚钱。但我们换一个角度看,则把全球汇市的波动起伏视为风险,不论是参加外汇交易的个人还是银行、企业,只要有外汇,就有外汇风险。一般地说,人们将“因汇率变动而蒙受的损失以及将丧失所期待的利益的可能性”称为外汇风险。通常还将承受外汇风险的外币金额称为“受险部分”。
自1973年实行浮动汇率制以来,货币汇率波动频繁,不仅幅度大,而且各种主要货币之间经常出现强弱、地位互相转换的局面。我国在改革开放前,由于一直实行严格的外汇管理,汇率调节机制僵化,且多数涉外企业没有真正成为自负盈亏的主体,所以外汇风险主要由国家来承担。随着我国外汇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进入WTO的日益临近,银行、企业已经不能依赖政府的庇护,因此,如何防范外汇风险就成为银行、企业、个人的燃眉之急。
外汇风险的表现之一是:外汇交易风险。由于进行本国货币与外币的交换才产生外汇风险。以外汇买卖为业务的外汇银行负担的风险主要是外汇风险。银行以外的企业在以外币进行贷款或借款以及伴随外币贷款、借款而进行外汇交易时,也要发生同样的风险。个人买卖外汇同样也存在风险。
外汇风险的表现之二是:为了将来进行外汇交易而将本国货币与外币进行兑换,由于将来进行交易时所适用的汇率没有确定,因而存在风险。这是一般企业以外币计价进行贸易交易及非贸易交易时产生的风险,因此也称为“交易结算风险”。
外汇风险的表现之三是:企业进行会计处理和进行外币债权、债务决算等时候如何以本国货币进行评价的问题。比如在办理决算时,评价债权、债务,因所适用的汇率不同,就会产生账面上损益的差异,因此也称为“评价风险”或“外汇折算风险”。
外汇风险表现之四是:经济风险——指企业或个人的未来预期收益因汇率变化而可能受到损失的风险。
外汇风险的表现之五是:国家风险——即政治风险。它是指企业或个人的外汇交易因国家强制力而终止所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来源:fx678
C. 外汇银行在经营外汇业务时存在哪些外汇风险
外汇业务在为商业银行带来了丰厚利润的同时,却又使商业银行回面临巨大的风险答。这些风险包括:1、国际结算风险,主要指开立信用证风险、修改信用证风险、拒付风险、欺诈风险、政策风险等;2、外汇交易风险,主要是汇率波动使商业银行在持有或运用外汇资产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3、外汇融资风险,主要有打包贷款风险、出口押汇风险、外汇贷款风险等;4、外汇业务管理风险。 由于外汇业务涉及跨国交易,并且以外币计价,这就使得外汇风险更加复杂、更加隐蔽。
D. 什么是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借取外债最后必须用当地货币兑换成外币或用产品出口所得到的外回汇来偿还。对中国的借款人答来说前者是用人民币兑换成外汇额度,因此他们所承担的汇率风险有两方面,一是人民币贬值的风险,例如,1985年5月15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100美元=283元人民币.这时借款人如承担1亿美元的额度债务,他可以用2.83亿人民币来抵偿这笔债务,可是到1987年5月15日,他就需要用3.72亿人民币才能抵偿1亿美元债务。二是不同外币之间汇率变化的风险。自1973年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崩溃以后,资本主义各国普遍实行浮动汇率,从而带来了汇率风险。当借款人将来能用来作为偿还的货币不是借入的货币,例如,借入的是日元,偿还时用美元时,则由于日元对美元在借入时和偿还时的汇率发生变化,如日元比借入时升值,借款人就要承受一定的汇率风险。[1]
E. 如何选择外币借款,降低外汇风险
在对外出口交易中,尽可能采用本币作为计价货币;在必须使用外币交易的条件下,要选择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如欧元、英镑等;在自由兑换货币中,应避“软”就“硬”,选择硬货币。
随着我国货币与单一美元脱钩,实行与一篮子货币挂钩的浮动汇率制度,选择非美元货币计价,这本身就是规避汇率风险的一种办法。价格谈判能力较强的企业,可以通过与贸易伙伴的协商方式,选择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由此锁定成本。但有些出口商品由于国际竞争激烈,企业不可能在贸易谈判中取得主导地位,从优选择记价货币。如双方对计价货币不能达成一致,则可考虑双方提出的计价货币在货物总值中各占一半,使得利益风险双方共担。
(二)在合同中增加保值条款及汇率风险分摊条款
签订合同时,增加保值条款,把汇率定下来,以后无论汇率发生什么变化,仍按合同规定的汇率付款。外汇风险分摊的方式就是在主约上附一个价格调整条款,允许汇率在某一上下的区域内调整,若真正的汇率波动超过此上下限,则超过部分所引起的差额由买卖双力平均分担。
为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企业在签订出口合同时,应在合同中设立相应条款来规避这一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价格条款上增加汇率变动损失分担的约定。金额较大的贸易订单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设立相应条款,协议当人民币升值或贬值时,相应地提高或降低出口价格。
(三)采取提前付款或延迟收款策略
企业若有以外币计价的应付帐款或借款,如果这货币是强势货币,即该外币预期会升值,则公司可采取提前付款策略减少或避免外汇损失;若该外币是弱势货币,情况则反之。
外贸企业提前偿付债务。比如,一个外贸企业在6个月后将偿付进口货款100万美元,同时该企预计在3个月后将收到一笔出口货款100万美元,由于6个月后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水平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了规避汇率风险,该外贸企业可以在3个月后用收到的100万美元货款提前偿付债务。
外贸企业推迟收取货款。比如,一个外贸企业预计3个月后将收到100万美元的进口货款,而6个月后将支付100万美元的出口货款,该企业可以在6个月后收取出口货款以抵偿进口货款,这样企业在3个月后和6个月后的净现金流量都为零,自然就不会因为汇率的不确定性而遭受经济损失。
(四)远期结汇锁定汇率
远期结汇业务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期限、汇率办理结汇的业务。因为一旦合约签订就得按时、按价和按量进行交割。它可以锁定汇兑成本,防止本币汇率上升、外币汇率下跌给出口企业带来的风险和损失。比如,某企业顶计3个月后将收到一笔美元货款,为规避人民币汇率上升的风险,企业可与银行提前签订远期结汇合同,锁定结汇汇率。3个月后企业可按照约定的汇率将美元货款结汇成人民币,降低汇率风险。
(五)办理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
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业务,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掉期协议,分别约定即期外汇买卖汇率和起息日、远期外汇买卖汇率和起息日。客户按约定的即期汇率和起息日进行人民币和外汇的转换,并按约定的远期汇率和起息日进行反方向转换的业务。
F. 如何防范外汇业务风险
外汇风险防范是指企业针对外汇市场汇率可能出现的变化作出相应的决策,以减少或消除外汇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在防范外汇风险的过程中,采用哪种方法较为理想,以及将风险降低到何种程度,涉及一个原则问题。
1.最低成本原则。采用任何一种方法规避外汇风险,都要支付一定的成本,所以在众多方法中,就有一个具体选择哪种方法的成本比较问题。如果遭受外汇风险而造成的损失小于采用防范方法所花费的成本,那么采用该种方法就没有必要。比如,企业为了回避远期支付而可能产生外币汇率升值的风险,往往会采用按即期汇率购入外币的方法。衡量这一方法的可行性,就要分析远期支付产生外币升值的风险程度是否大于企业用本币购买即期外币的到期利息损失。如果企业的本币资金来自贷款,就要与到期的贷款利息相比较来确定这一避险方法的取舍。
2.回避为主原则。企业进行汇率变动预测,选择适当的操作方法,其目的不在于利用风险进行投机活动,而在于规避可能面临的风险。根据这一原则,企业在选择各种方法时,应本着保守的原则,不能把企业的理财活动变成一次赌注,为赚取较大的收益而采取激进的冒险措施。
3.预测先导原则。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成功地回避外汇风险必须建立在对汇率变动走势的科学预测基础上。这就要求在选择具体操作方法时,坚持理论与实际、定量与定性、历史与未来相结合的办法对汇率波动的趋势进行外推预测,以确保实施方法的准确有效性。(源:通-汇-国-际)
G. 美元贬值,对于汇率结汇,如何避免外汇风险,谈谈自己的观点
首先是尽量采用本国货币作为计价货币。这样就避免了货币的兑换问题,也就不存在汇率风险。但这在我国是很难实现的。因为到目前为止,人民币在国际上还不是自由兑换的货币。其次是出口商品、资本输出时争取选用币值稳定、坚挺的“硬币”;进口商品、资本输入时争取选用币值疲软的“软币”。这样,出口商和债权人以“硬币”作为合同货币,当结算和清偿时,这种货币汇率上升,则会以同样多的外汇兑换更多的本国货币;而进口商和债务人以“软币”作为合同货币,当结算和清偿时,计价货币汇率下跌,则会以较少的本国货币兑换更多的外汇以用来结算货款和清偿债务。但这种方法有其局限性,一是货币的“软”和“硬”都是相对的,而且是可以互相转换的,即使很受欢迎的“自由外汇”的汇率也有可能发生波动,其软硬局面会发生改变;二是这只是作为涉外经济主体在实际涉外经济活动中力争的一种可能性。因为进口和出口、资本输出和输入都是相对的。在出口时争取使用“硬币”,而同时对方作为进口商肯定也会尽量争取使用“软币”,关键看双方的洽谈结果。 (三)以远期外汇交易弥补风险。通过预先决定汇率和金额的远期交易是一种最直接的弥补风险手段。假定中方一出口企业,预定在三个月后收进以美元计价的出口货款,可与银行预先约定在三个月后卖出美元。当美元资金一入账就进行交割,也就是以约定的汇率将美元卖给银行,换成人民币,这样通过远期外汇交易对可能产生的交易结算风险进行有效防范。这里需要考虑弥补风险的成本,可以通过现时的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的比较来决定弥补风险是否有利。如果对结汇期到期时的即期汇率的估计与现在的远期汇率差别不大,现时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之差就是一般的弥补风险成本。 对进行的资本交易,通常也通过预先进行远期预约来起到弥补风险的作用。一般的资本交易有两种:套息交易和筹资交易。所谓套息交易是指通过资金调拨赚取利差的交易,它是伴随着外汇交易的资金移动和为避免在将来特定时候发生反方向资金移动时的外汇风险所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的组合。筹资交易是以筹集资金为目的的资本交易,如借进外币贷款或发行外债等,在还款时也会因汇率变动而产生风险,通常也采用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弥补。 (四)慎重考虑出口收汇的结算方式。外贸企业还应根据业务实际,慎重考虑出口收汇的结算方式,做到安全及时,这是对外贸易出口收汇应贯彻的一个原则。一般而言,即期信用证结算方式最符合安全及时收汇的原则;远期信用证结算方式收汇安全有保证,但不及时,因此汇率发生波动的概率就高,从而削弱了收汇的安全性。至于托收结算方式,由商业信用代替了银行信用,安全性大大降低。所以,为达到安全及时收汇的目的,要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在了解对方资信的前提下,慎重灵活地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如出口商出售的商品库存积压,并且在国际市场价格疲软,在进口商资信可靠,而且该商品在进口国有一定的销路,进口国对付汇控制相对不严的情况下,出口商也可接受托收方式。 我国还要健全信息网络,对汇率变动进行及时预测和分析研究。对外经济贸易部门、金融部门、涉外企业等具备条件的设立专门机构或指派专人负责国际金融、货币的研究及防范汇率风险工作。对外经济贸易部门、中国银行利用现代化的通信设备网络,及时掌握国际市场上外汇变动信息,向涉外企业提供情况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