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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款权占世界储备

发布时间: 2021-03-30 05:00:24

❶ 请问IMF特别提款权的作用

怎么发重复的问题呢?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简称SDR),是集体创设的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按照成员国缴纳的基金份额分配给各成员国的国际储备资产。

特别提款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创造和分配国际清偿能力上。当成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IMF指定的其他成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IMF的贷款。这个数额一般以该国累计所分配到的SDR的3倍等值货币额为限。

创立SDR的本意是为当时日趋紧张的国际储备提供一种补充。但是,如果大量分配SDR,可能造成全球性的通胀压力。美国也担心,SDR的大量分配和使用可能损害美元的地位。因此,IMF对SDR的分配和使用等作了大量限制性规定。

其中,IMF明确规定SDR的分配,原则上以成员国在IMF一般资源账户下的配额为基础,任何关于SDR分配或撤销某成员国SDR的决议均需得到相关参加国85%加权投票的赞成。

对此,不少国家认为过于严格,分配办法也不合理,难以满足国际储备手段增长的需求。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考虑不够,需要进行国际清偿力补充的发展中国家没能获得足够多的SDR,甚至无法获得SDR,而国际清偿力富足的国家却积累了大量的SDR盈余。因此,有必要改革SDR的分配。

在此背景下,前不久结束的20国集团伦敦峰会达成共同声明,提出将向IMF增发2500亿美元SDR分配给各成员,在增强流动性的同时,照顾发展中国家的需求。这被认为给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指明了新的方向。

❷ 特别提款权作为国际储备资产有哪些不足

1、特别提款权本身没有价值。
2、特别提款权的数量有限,在世界总储备中占的比回例很小,答分配特别提款权的前景也不乐观。
3、从特别提款权的使用来说,其用途虽经明文规定而扩大了,但实际上,主要用途还只限于账户的参加国以特别提款权与基金清算金融债务。
4、特别提款权在国际储备资产中的地位,最终还要取决于全世界的经济一体化和货币一体化,以及能否成立一个强有力的世界性的中央银行,把特别提款权变成一种国际货币。

❸ 根据以上案例,分析IMF提升中国特别提款权份额,从而改善中国投票权的动因以及对我国国际储备构成的影响。

IMF其实是想通过增加中国投票权的小甜头,骗取中国实行RMB自由兑换,从而达到国际热钱能自由进入中国,洗劫中国人民财富的目的。
IMF规定,每个成员国有250票基本投票权,然后按其份额每10万特别提款权增加一票。基金组织自成立至今历经多次增资,但基本投票权从未改变,从而使基本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比重从11%降到2%,IMF也就逐渐出现“1美元1票”的倾向,美国等大股东的态度左右着几乎任何一项决定。

如果美国还在无限制发行美元的话,那么将来IMF99.99%的投票权都是美国的,不改革不行了

❹ 为什么特别提款权最终没有成为主要的国际储备资产

特别提款权最初就是IMF为了弥补各国外汇储备不足而设立的,从一开始就没有要把它作为主要国际储备资产的意思。之前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的外汇储备不足,而近年来新兴国家普遍保持贸易顺差,外汇储备不断增加,就更不会把特别提款权作为主要的国际储备资产了。

❺ 特别提款权作为国际储备资产有哪些不足

1、特别提款权本身没有价值。
2、特别提款权的数量有限,在世界总储备中占的回比例很小,分配特别提答款权的前景也不乐观。
3、从特别提款权的使用来说,其用途虽经明文规定而扩大了,但实际上,主要用途还只限于账户的参加国以特别提款权与基金清算金融债务。
4、特别提款权在国际储备资产中的地位,最终还要取决于全世界的经济一体化和货币一体化,以及能否成立一个强有力的世界性的中央银行,把特别提款权变成一种国际货币。

❻ 为何特别提款权属于外汇储备内容

因为在有需要的时候,可以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要求提取等量的外汇,所以是一种外汇储备

❼ 特别提款权的作用

特别提款权的创立和作用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亦称“纸黄金(Paper Gold)”。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但由于其只是一种记帐单位,不是真正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SDR)。
特别提款权的创立经过了一个长时间的酝酿过程。60 年代初爆发的美元第一次危机,暴露出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的重大缺陷,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以一国货币为支柱的国际货币体系是不可能保持长期稳定的。从60 年代中期起,改革二战后建立的国际货币体系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以美英为一方,为了挽救美元、英镑日益衰落的地位,防止黄金进一步流失,补偿美元、英镑、黄金的不足,适应世界贸易发展的需要。而以法国为首的西欧六国则认为,不是国际流通手段不足,而是“美元泛滥”,通货过剩。因此强调美国应消除它的国际收支逆差,并极力反对创设新的储备货币,主张建立一种以黄金为基础的储备货币单位,以代替美元与英镑。1964年4 月,比利时提出了一种折衷方案:增加各国向基金组织的自动提款权,而不是另创新储备货币来解决可能出现的国际流通手段不足的问题。基金组织中的“十国集团”采纳了这一接近于美、英的比利时方案,并在1967 年9月基金组织年会上获得通过。1968 年3 月,由“十国集团”提出了特别提款权的正式方案。但由于法国拒绝签字而被搁置起来。美元危机迫使美国政府宣布美元停止兑换黄金后,美元再也不能独立作为国际储备货币,而此时其他国家的货币又都不具备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条件。这样就出现了一种危机,若不能增加国际储备货币或国际流通手段,就会影响世界贸易的发展。于是,提供补充的储备货币或流通手段就成了基金组织最紧迫的任务。因此,基金组织在1969 年的年会上正式通过了“十国集团”提出的储备货币方案。
[编辑本段]★特别提款权的分配和用途
☆特别提款权的分配
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规定,基金组织的会员国都可以自愿参加特别提款权的分配,成为特别提款帐户参加国。会员国也可不参加,参加后如要退出,只需事先以书面通知,就可随时退出。
基金组织规定,每5 年为一个分配特别提款权的基本期。第24 届基金年会决定了第一次分配期,即自1970 年至1972 年,发行95亿特别提款单位,按会员国所摊付的基金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份额越大,分配得越多。这次工业国共分得69.97 亿,占总额的74.05%。其中美国分得最多,为22.94亿,占总额的24.63%。这种分配方法使急需资金的发展中国家分得最少,而发达国家则分得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对此非常不满,一直要求改变这种不公正的分配方法,要求把特别提款权与援助联系起来,并要求增加它们在基金组织中的份额,以便可多分得一些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的用途
特别提款权的用途是:参加国分得特别提款权以后,即列为本国储备资产,如果发生国际收支逆差即可动用。使用特别提款权时需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由它指定一个参加国接受特别提款权,并提供可自由使用的货币,主要是美元、德国马克、法国法郎、日元和英镑。还可以直接用特别提款权偿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和支付利息费用;参加国之间只要双方同意,也可直接使用特别提款权提供和偿还贷款,进行赠予,以及用于远期交易和借款担保等各项金融业务。
特别提款权的利息开始时较低,1970 年间仅为1.5%,1974 年6 月起提高到5%。以后,特别提款权利率的计算方法,大致是根据美、德、日、英、法5 国金融市场短期利率加权平均计算而得,每季度调整一次。
[编辑本段]★特别提款权的定值
特别提款权不是一种有形的货币,它看不见摸不着,而只是一种帐面资产。
特别提款权创立初期,它的价值由含金量决定,当时规定35特别提款权单位等于1 盎司黄金,即与美元等值。1971 年12 月18 日,美元第一次贬值,而特别提款权的含金量未动,因此1个特别提款权就上升为1.08571 美元。
1973 年2 月12 日美元第二次贬值,特别提款权含金量仍未变化,1 个特别提款权再上升为1.20635 美元。1973 年西方主要国家的货币纷纷与美元脱钩,实行浮动汇率以后,汇价不断发生变化,而特别提款权同美元的比价仍固定在每单位等于1.20635 美元的水平上,特别提款权对其他货币的比价,都是按美元对其他货币的汇率来套算的,特别提款权完全失去了独立性,引起许多国家不满。20 国委员会主张用一篮子货币作为特别提款权的定值标准,1974 年7 月,基金组织正式宣布特别提款权与黄金脱钩,改用“一篮子”16种货币作为定值标准。这16 种货币包括截至1972 年的前5 年中在世界商品和劳务出口总额中占1%以上的成员国的货币。除美元外,还有联邦德国马克、日元、英镑、法国法郎、加拿大元、意大利里拉、荷兰盾、比利时法郎、瑞典克朗、澳大利亚元、挪威克郎、丹麦克郎、西班牙比塞塔、南非兰特以及奥地利先令。每天依照外汇行市变化,公布特别提款权的牌价。1976 年7月基金组织对“一篮子”中的货币作了调整,去掉丹麦克郎和南非兰特,代之以沙特阿拉伯里亚尔和伊朗里亚尔,对“一篮子”中的货币所占比重也作了适当调整。为了简化特别提款权的定值方法,增强特别提款权的吸引力,1980 年9 月18 日,基金组织又宣布将组成“一篮子”的货币,简化为5 种西方国家货币,即美元、联邦德国马克、日元、法国法郎和英镑,它们在特别提款权中所占比重分别为42%、19%、13%、13%、13%。1987 年,货币篮子中5 种货币权数依次调整为42%、19%、15%、12%、12%。
[编辑本段]★特别提款权的未来
牙买加协定的签定已经有十几年时间了,它规定的把特别提款权作为主要国际储备资产的目标远未实现。特别提款权在国际储备总额中,1971 年占4.5%,1976 年下降到2.8%,1982 年重新增加到4.8%,十几年来基本上没有什么进展。而外汇在全部国际储备中的比重多年来都高达80%左右,因而在世界储备资产中主要的储备仍然是外汇,其中主要是美元。特别是随着世界经济多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发展,围绕国际金融领域的领导权问题的斗争依然激烈,特别提款权要成为牙买加货币体系的支柱看来不是容易实现的。
[编辑本段]★特别提款权定值
特别提款权采用一揽子货币的定值方法。货币篮子每五年复审一次,以确保篮子中的货币是国际交易中所使用的那些具有代表性的货币,各货币所占的权重反映了其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程度。随着最近2000年10月11日有关特别提款权定值规则复审工作的结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同意对特别提款权定值方法和特币提款权利率的确定进行修改,并于2001年1月1日生效。
货币篮子的选择方法和每种货币所占权重的修改目的是考虑引入欧元,因为欧元是许多欧洲国家的共同货币,且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角色日益重要。现行的对会员国的货币选择标准所依据的是最大的商品和劳务出口额,延伸到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员的货币联盟的出口额,货币联盟成员之间的出口额提出在外。引入的第二个选择标准是确保特别提款权的货币篮子所选的货币是国际贸易中最广泛使用的货币。按此规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必须寻觅到“自由运用”的货币,也就是说,在国际交易中普遍用于致富、在主要外汇市场上广泛交易的货币。
每种货币在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中所占的比重依据以下两个因素:(1)会员国或货币联盟的商品和劳务出口额;(2)各个会员国的货币被国际货币基金其他会员国所持有储备资产的数量。国际货币基金已确定四种货币(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符合上述两个标准,并将其作为2001-2005年特别提款权重的篮子货币。这些货币所占权重根据其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位置而定。特别提款权美元值每日依据伦敦市场中午的外汇牌价将四种货币各自兑换美元值加重而成。特别提款权定值公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网站上。(http: //www.img.org /enternal/np/tre/sdr//basket.htm)
[编辑本段]★特别提款权利率的决定
特别提款权的利率每周调整一次,基数是特别提款权定值篮子中的货币发行国货币市场上具有代表性短期债务利率加权平均数。目前,美国和英国采用的是3个月期的国库券收益率,并将其继续定为美元和英镑的各自的代表性利率。为了适应2001年1月1日生效的特别提款权定值货币基础制度的变化,欧元的代表性利率是3个期欧元同业银行拆放利率(Euro Inter Bank Offered Rate),从而取代了法国和德国本国的金融工具。日元的代表性利率由3个月定期存款单利率改变为本政府13周融资券收益率。
[编辑本段]★特别提款权的创造
特别提款权的创造是通过分配程序实现的。包括两种分配:
 特别提款权一般分配:当会员国长期性全球发展资金需要增加时,为了获得满足,参加国可依据其在国际货币基金所缴纳份额的比例获得特别提款权的分配,补充现有的储备不足。特别提款权的分配决定相隔基期五年。决定的做出依据总裁的提案,经执行董事会的同意,由理事会做出决定,并要求得到总投票权的85%多数票通过。特别提款权的第一次分配是1981年1月1日,累积分配特别提款权为214亿特别提款权。
 特别一次性分配:1997年9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倡议进行特别提款权的特别一次性分配,以纠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超过1/5 的会员国从未得到特别提款权分配的事实。倡议生效需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3/5 的会员国投票(占总投票权85%的票数)通过。到2001年3月15日,已有106会员国(占总投票权71%)表示接受这一建议修正案。特别提款权的特别分配将使所有成员国都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参与特别提款权,使特别提款权双倍累积分配达428.7亿特别提款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现行以满足长期全球发展需要进行储备资产补充为基础对特别提款权进行分配,而以上提出的建议修正案对特别提款权的权利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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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官方网站:http://www.imf.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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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交易,国际贸易,货币,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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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款权”在汉英词典中的解释(来源:网络词典):
1.special drawing rights (SDR) 词条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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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09-03-29
创建者:祝焕辉

❽ (2013年)特别提款权目前规模有多大,及主要国家的份额比例

2011年11月中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董事会讨论了扩大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标准和路径的问题,再次掀起了对人民币等新兴市场货币加入SDR的热议。从IMF的体制来看,这只不过是董事会的例行讨论,其结论也是两可的,即一种建议是坚持当前标准,另一种建议是修改当前标准。此次讨论的背景在于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不仅成为发展中国家寻求更大国际金融话语权的机会,也成为发达国家利用改革寻求危机解决方案的考量。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定价的篮子货币,成为改革的一个重点讨论方向。了解特别提款权的本质和定价方法有利于我们客观对待该项改革,理性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何谓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的核心问题是份额分配,份额比例代表了持有国在IMF的投票权,一定程度上等同于该国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发言权。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 SDR)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69年创造的一种国际储备资产,用以补充成员国的官方储备。它依据各国在IMF中的份额进行分配,可以供成员国平衡国际收支。特别提款权本质上是IMF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应对国际收支逆差的资金使用权利,会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IMF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IMF贷款。特别提款权与黄金和自由兑换货币共同构成一国的国际储备。特别提款权还是IMF和其他一些国际组织的记账单位。特别提款权可以由成员国、IMF和某些指定的官方实体持有和使用,但不能由私人实体或个人持有。
特别提款权的创立源于1960年代的美元危机和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天然缺陷,二者共同推动了当时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改革的过程是西方大国角力的过程:美国和英国为代表的一方以维持美元和英镑日益衰落的地位,防止黄金进一步流失为目的,强调问题的源泉是国际货币和黄金相对国际贸易发展的流动性不足;另一方以法国为首的西欧国家则强调问题并非流动性不足,而是美元通货泛滥,美国有责任消除其国际收支逆差,并推动建立以黄金为基础的储备货币单位,替代美元的地位。最终的结果是以比利时提出的折中方案为基础,通过增加各国在IMF的自动提款权,推动其成为储备和流通货币,即特别提款权。该方案在两方的激烈对抗中,最终于1969年的IMF年会通过。
特别提款权的核心问题是份额分配问题而非数量和价格问题,因为成员国持有特别提款权的比例决定了其在IMF的投票权大小。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特别提款权由IMF根据成员国在世界经济中的相对地位进行无成本的按配额分配,形成成员国向IMF出资的最高上限,并关系到其从IMF获得贷款的最高限额。特别提款权也可以在限额内由IMF指定成员国间进行买卖,成员国可以从持有额和配额差额获得利息,持有额超过配额,则该国可从超出部分获取利息,反之则需对不足部分支付利息。
该制度建立以来,IMF一共做出三次特别提款权普遍分配的决定。第一次是在1970~1972年间分配和拨付了93亿特别提款权,第二次是在1979~1981年间分配和拨付了121亿特别提款权,第三次普遍分配是2009年通过的数额1612亿的特别提款权分配。此外,为给予不断增加的新成员国平等地位,IMF于1997年提出了特别提款权的一次性特别分配方案,并于2009年实施。至今,特别提款权份额为2379亿SDR,折合约3734亿美元(2011年11月18日汇率)。从全球官方储备资产来说,特别提款权的占比并不高,其2010年占比为3.8%,而黄金占比为10.1%,储备货币占比为86.1%。
表1是目前投票权前15位的国家持有的特别提款权和投票权情况。IMF对一般事务讨论需要70%投票权的支持,重大改革则需要85%以上的支持率。这里讨论的份额变动与篮子货币改革均属于重大改革,也就是说美国以16.82%的投票权成为唯一对这些重大事务拥有否决权的成员国;而欧盟或欧元区拥有潜在否决权,因为其进入表1的六个国家即有23.2%的投票权。
特别提款权的份额会根据全球经济发展进行适时调整,并由IMF决定分配额度。IMF理事会一般会定期进行份额检查,对份额的充足性进行评估,并调整成员国的份额,以反映它们在世界经济中相对地位的变化。基于最近一次份额检查的预估结果,IMF于2010年11月公布了最新的改革计划,执董会建议将总份额规模增加一倍,达到约4768亿特别提款权,按目前汇率约合7482亿美元(我国2011年3月外汇储备已突破3万亿美元),并对成员国的份额比重进行重大调整,从发达经济体向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以及代表权过低的欠发达国家转移超过6%投票权。预计该项改革在2012年完成,届时中国的份额有望提升到6.19%,在美国和日本之后列世界第三位。
因此,可以说特别提款权是依照IMF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一种额度有限的特殊储备货币,需兑换成通用储备货币方可使用。特别提款权的份额经IMF统一有限度按比例分配,代表了成员国的投票权,亦即在当前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发言权。

❾ 特别提款权(SDR)是什么

特别提款权,亦称"纸黄金",最早发行于1969年,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专分配的,可用属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其价值目前由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和英镑组成的一篮子储备货币决定。 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其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因为其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的主要特点:
1、特别提款权是参加国(指参加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部的成员国)在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账户下享有的对其自有储备资产的提款权,其不同于成员国对基金组织一般资源账户下享有的借贷性提款权。
2、特别提款权是由基金组织根据国际清偿能力的需要而发行,并由基金成员国集体监督管理的一种国际储备资产。
3、特别提款权本质上是由基金组织为弥补国际储备手段不足而创制的补充性国际储备工具,其基本作用在于充当成员国及基金之间的国际支付工具和货币定值单位,同时也可在成员国之间兑换为可自由使用的外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