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储备人员是有人离职后才能入职吗
对于储备人员来说,一般情况下是有离职的,你才能入职,或者公司可能因为业务需要需要扩展业务,你也可以随时上岗。
B. 新《劳动法》下,面对员工随意辞职,如何减少企业损失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信。职工如果不提前辞职,企业可以认定其是擅自离职,可以按旷工处理,而不是辞职。不需支付赔偿金。如果事先有签订如培训进修等保底工作时长合同,可以要求支付赔偿。由此可见,对于员工辞职这块儿,企业是处于被动地位的,因此要事先做好预防准备,将损失降到最低。具体可参考如下;
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可以事先做好离职情况摸底,对有辞职想法的人员做一个统计,分清哪些是态度坚决要走的,哪些是有缓和期的。这个可以从本人和同事中得出具体信息。
对于态度坚决要走的,则应该马上部署做好人员补充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人员补充可以从储备人员中开展也可以马上开展招聘活动。
对于有缓和期的,应该做好各种调查工作,清楚明白辞职的原因是什么,根据员工的实际需要和单位的具体情况,尽量满足员工需求,减少人员流失。如果不能满足需求参考第三点做好准备。
C. 对于员工要离职怎么办
我认为留住人才的第一件法宝是要有完善的激励机制。因为,据马斯诺的人的需求层次分析,员工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所以,要通过多种多样的激励途径才能留住人才。留住人才的第二件法宝是要留得住员工的心,积极沟通,包含语言沟通和非语言沟通最重要,良好的有效的沟通才能留住人才。留住人才的第三件法宝是帮助人才厘清人生目标,建立工作愿景,让人才有目标、有愿景地工作,快乐地享受工作过程,并感受工作的崇高而神圣! 一、避免一枝独秀 不要让一个人一枝独秀,不能让一个部门的一个员工有强烈的优越感,需要在部门内培养储备人才。 任何一个重要岗位上都要有二梯队,这样负责人就不会有强烈的优越感,不会轻易折腾了。 二、好氛围留下人 我觉得员工离职有的时候是比较感性的,有可能领导一句话就导致离开。因此,我觉得需要创立良好的氛围让员工由要我干变成我想干。需要培养和公司同步发展的员工,除了经济收益还要有职业发展。 三、允许员工犯小错 错误在所难免,只要不是品格与道德上的问题,而是属于经验不足等方面原因,都要给员工机会。 如果简单开掉出现错误的员工对其职业发展将是重大打击。 四、奖惩要严明 要有严明的奖惩制度,作出成绩要有大大的奖励,要在奖惩机制上做到公平、公正。 五、给人成长空间 企业要给员工做职业规划,比如从销售顾问到销售经理的成长,企业要有良好的用人机制。 六、建设企业文化 员工非常需要了解企业文化,懂得企业文化才有可能长时间留下。新员工必须进行企业文化培训,通过内部论坛、外部培训等方式不断开展企业文化的建设。七、多与员工沟通
D. 公司招聘同一岗位的储备人员,是要把原先的换掉吗
这个不一定的。有的可能高升另有任用,个别不适合的会换掉。。另外,储备人员,是可以多储备几个的。
E. 签了储备人才协议提前离职要赔款吗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更多劳动纠纷的分析,请看这里http://www.smlee.cn/law-laodong.html
F. 员工突然离职如何处理
企业应结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制定规章制度,将自动离职纳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范畴,做到在处理员工自动离职时有据可依。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6)储备员工离职扩展阅读
建议企业分三步操作:
1、当员工不辞而别后,先向其事先确认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一份《催告函》,催告其返回公司正常上班,告知其如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并提交相应的证据,并告知逾期不返的后果。这是基于管理职责所做的一个动作,一个员工没来上班,企业作为管理一方,对此不闻不问不好吧?
2、《催告函》发出超过指定期限员工仍未返回的,再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缺勤达到一定天数解除劳动合同)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有建立工会的企业,解除前记得通知工会。
3、向员工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特快专递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G. 求助,储备干部离职问题
储备干部是企业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环节,企业花了些精力培养储备干部。但如果对储备干部储而不用,未能提供更好的锻炼和发展空间,储备干部会流失。
H. 员工合同期内离职怎么处罚
合同这样写的话,那就按这个办了
这属于双方约定,而且不违反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