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中央银行对比特币的政策法规
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今后,人民银行将基于自身职责,继续密切关注比特币的动向和相关风险。(完)
比特币之家网有解读。
『贰』 央行推出的数字货币,会对比特币产生威胁吗
防范比特币可能带来的风险,我们知道,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存在很高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数字货币的有限性使得它被当作投资品,价格极不稳定,那些不了解数字货币原理、过度重视投机的人,很容易因为各种原因遭受损失。
其次,国家数字货币一定程度上是与本国法币挂钩的,所以它有效避免了比特币所存在的价格波动性问题。因为我国国家发行的CBDC是由央行信用做担保的,所以它一定是稳定币。当今国际形势下,我国研发数字货币意义重大。推出数字货币不是权宜之计,它已成为我国未来货币的发展方向。
『叁』 央行的数字货币与比特币的最大区别是什么
比特币的自然本质是去中心化的,但是数字货币央行必须遵守集中化的管理模型。与比特币相比,央行的数字货币具有更高的“货币”价值,比特币的价格波动很大,央行的数字货币保证了日常生活中的支付功能,自2014年以来,数字货币保持相对稳定。自从年初以来,央行一直积极进行数字货币的研究和开发,包括有关专利的积极申请。
从发行数字货币央行开始,它使用两级操作系统央行,该系统首先将数字货币转换为银行或其他运营机构,然后再将其转换为公众。 穆 长春说这种双传输系统适合中国的国情。不仅可以利用现有资源来调动商业银行的热情,而且还可以毫无问题地提高对数字货币的接受度。
『肆』 比特币到中国人民银行能兑换吗
能啊,只要能把比特币拿在手里就可以给你兑换就跟你拿着美元去换人民币一样。
『伍』 央行发行的哪个什么货币和比特币都属于DIGICCY(数字货币)吗他们的结算货币一样吗
央行的数字货币是指数字化人民币,是一种法定加密数字货币,其本身是货币,而不仅仅是支付工具。它与虚拟货币的根本区别在于发行者不同。虚拟货币发行者不是央行,只能在特定的虚拟环境中流通。数字货币由央行发行,有国家信用支撑,具备国家平台、银行平台及大数据平台的优势,可以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而且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只有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才是法定数字货币,比特币是非法定数字货币。
『陆』 央行数字货币与比特币等有何不同
根本区别在于发行者不同:虚拟货币发行者不是央行,只能再特定的虚拟环境中流通,数字货币可以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但只有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才是法定数字货币,比特币是非法定数字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