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比特币能做什么
在什么是比特币中我们知道比特币是数字货币,而货币的主要功能就是完成交易了。7年前,1万个比特币可以换来两个披萨,现在1万个比特币价值1200万美元。因为它不会被增发,只有2100万个,所以它没有通胀风险。风险低增值快,投资者看好比特币的长期发展,这就是比特币的投资价值。
比特币是一种虚拟的数字货币,可以在专业的交易平台上先注册账户,通过发布广告来出售或是购买比特币。乌托市场作为专业的比特币交易平台,其安全性、便捷性普遍得到大家的认可,重要的是交易不会收取手续费的。
现在养女朋友、养家养孩子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 金钱,总想着多挣一些,可以试试比特币。
目前比特币是比较主流的币种、大家对比特币的认知也越来越高 比特币在短短3个月已经翻了2倍,足可见其价值 ,从年初的25000人民币涨到目前一个比特币价值80000人民币,而找到一个可靠的交易平台就显得至关重要 utomarket 拥有多年区块链开发经验的技术团队,专业的钱包安全团队,非常用设备IP登录验证监控,钱包提现常用IP地址监视,大额操作人工审核,确保账号与钱包资金安全。而且目前交易无手续费,比特币价格也比同类平台合适,是交易虚拟货币的不二之选。
⑵ 交易比特币或在OKB平台做商家买卖比特币为非法经营吗如果是或者不是请说明为什么
在中国,没有哪个主管部门对比特币进行过明确的表态,这导致其在现实中疯狂无序地发展。一些网站利用比特币明目张胆地从事赌博、外汇交易等非法行为。还有一些网站利用比特币进行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行为。2013年10月26日,注册在香港的GBL比特币交易平台网站关闭,相关经营人员不见踪影。该平台之前曾大量吸收投资者以“比特币”投资入股。
当前国内的比特币交易乱象亟需清理和整顿。这种清理和整顿具备充足的法律依据。
一、比特币的“交易”和“流通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该法第16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且“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的机构也具有唯一性,即中国人民银行;第2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比特币实际已具备“代币”功能,进行比特币交易的网络平台及商户已经违反了该法的规定,应该依照该法予以查处。
二、比特币的“交易”和“流通使用”违反《外汇管理条例》。该条例第三条明确限定了“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其中包含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第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特币作为诸多国家认可的国际支付手段,应该受到该条例的约束,对于从事比特币交易和使用的网站及商家,应该依照该条例予以查处。
三、比特币不属于中国法律法规中限定的“虚拟货币”。很多比特币交易平台声称按照中国“虚拟货币”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这是错误的。文化部和商务部在200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通知》中明确限定:“本通知所称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该《通知》还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而比特币并非游戏企业发行,而且其可以兑换实物和货币。可见比特币与此类“虚拟货币”完全不同,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虚拟货币”。即便是从事“虚拟货币”的交易服务平台业务,也要按照该规定,向文化主管部门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进行行政许可,申请报告中需要明确服务(平台)模式、用户购买方式(含现金、银行卡、网上支付等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用户账号与实名银行账户绑定情况、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迄今为止,没有哪个比特币交易平台获得也不可能获得这样的行政许可。
四、比特币交易平台违反《电信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电信管理法规,构成“非法经营行为”。
《电信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是该法约束的增值电信服务业务之一。《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比特币交易平台收取“交易费用”或者“提现手续费用”或从事“相关广告业务”,属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比特币交易平台都没有取得也不可能取得“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的网站甚至连备案都没有做。此行为依法构成“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应当予以查处。
五、利用比特币从事赌博、洗钱、贿赂、集资诈骗等非法行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比特币具备的“价值功能”和“使用功能”使其可以成为犯罪行为的“客体要件”,对于比特币的相关犯罪行为不应置于法律管辖之外。
比特币的未来如何,谁都不敢断言。但是在当前中国“外汇不能自由流通和兑换”的金融管理制度下,在贪腐犯罪、经济犯罪案件高发的现状下,冀求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合法性是不可能的,清理和整顿比特币交易平台是或早或晚的事情。但事情来得越早越好,拖得晚了,必然是更多的比特币交易平台崩盘,更多的“投资人”血本无归,以及为平息民愤而大量追究相关经营人的“非法经营罪”、“非法集资罪”及“集资诈骗罪”案件等等。
如果相关主管部门认为这些比特币交易平台合法,那么也应该做出明确说明,给相关平台的经营者一个“护身符”,避免将来“秋后算账”。
引自--雷腾律师博客
⑶ 比特币又涨疯了,近6个月的涨幅超300%,这是谁家的生意
比特币的涨幅6个月超过300%,现在是3月中旬,我们往前推三个月差不多是去年12月底的时候,比特币的价格也就是不到2万美元,现在比特币的价格突破58,000美元,这还只是往前推三个月再用钱我们就不推了,就是因为比特币的价格涨得太厉害了。
但是说现在比特币价格持续上涨,有越来越多的资本方投入,甚至说有一些濒临破产的企业觉得比特币是一个可以抗风险的东西,选择孤注一掷买比特币,买完之后要是万一一个月之后它涨了呢,它再翻翻似的上涨,那这个资金问题不就都解决了吗?虽然这是一个非常美好的幻想,但显然它不太可能实现,因为比特币这种东西除非再出现什么大的利好消息,比如说它具备持续购买力了,别管是什么方式的,只要它具备着这个了,那它可能就会再度迎来一波上涨。
⑷ 比特币是哪个公司推广的
比特币是一种电子账本,没有推广机构,是有一个化名为“中本聪”的个人或组织提出来的,比特币行业有很多类:交易所、比特银行、比特币挖矿、比特币社区等,每一类都有不同的公司在推动其发展
⑸ 深圳市烽台科技有限公司(FOTL),主打产品比特币矿机电源。矿工挖矿,你挖币,我出力。这个广告语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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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比特币代理商怎么加盟
代理加盟需要网络搜索比特币代理,可以看到一些广告,点进去加人就可以了
⑺ 比特币一般人怎么获得,以及怎么操作
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1、在国内外的比特币交易平台上购买。
2、加入矿工的大内军,购买矿机容挖矿或则租赁算力挖矿。
3、使用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换取比特币。
4、如果只是玩玩,可以参与一些币圈的活动,领取很少的的比特币。每周五比特币之家、中国比特币协会等主办的YY语音 名人面对面访谈节目可以免费领取很少的比特币。
⑻ 比特币是什么东西
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件产生的电子币,数字币,是一种网络虚拟资产。比特币也被专意译属为“比特金”。比特币基于一套密码编码、通过复杂算法产生,这一规则不受任何个人或组织干扰,去中心化;任何人都可以下载并运行比特币客户端而参与制造比特币;比特币利用电子签名的方式来实现流通,通过p2p分布式网络来核查重复消费。每一块比特币的产生、消费都会通过p2p分布式网络记录并告知全网,不存在伪造的可能。
⑼ 为什么这么多人为比特币交易做广告
因为这些交易提供了利润丰厚的代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