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家粮食局,国家粮食储备局,两者什么关系
国家粮食局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负责全国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业务、行业指导和中央储备粮行政管理的行政机构。
国家粮食局的主要职责 :
(一)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研究提出全国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中央储备粮的建议;拟定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起草全国粮食流通和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编制全国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计划,其中限额以上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提出粮食定购价格以及收购保护价和销售限价的原则。
(三)协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四)指导全国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行业的教育培训;指导并推动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五)制定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中央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负责督促实施;监督检查中央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指导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业务。
(六)承担国务院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粮食储备局的职能,即集中精力负责中央储备粮的管理以及中央粮
食储备库的建设;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或全国性的粮价
大幅波动时,按照国务院指令,具体实施中央储备粮的
销售或增储,稳定市场粮价。
⑵ 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主要职责
中储粮总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央储备粮的收购、存储、调运、销售及进出口版业务;负责中央权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直属库)建设和设施维修、技术改造,提高仓储能力;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粮食保管、运输的科技水平;负责管理、拨付、统筹使用中央储备粮费用补贴并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财务核算,降低管理成本;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其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⑶ 粮食局是干嘛的
粮食局:
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的职能部门之一,是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管理的负责全国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业务、行业指导和中央储备粮行政管理的行政机构。
关于单位:
县级的粮食局是直属的事业单位、正科级。粮食局的领导是公务员编制,办事人员多数为事业编制人员。
主要职责:
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研究提出全国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中央储备粮的建议;拟定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起草全国粮食流通和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编制全国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计划,其中限额以上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提出粮食定购价格以及收购保护价和销售限价的原则。
协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指导全国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行业的教育培训;指导并推动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制定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研究提出中央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负责督促实施;监督检查中央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指导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业务。
承担国务院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粮食局储备职责扩展阅读:
职能部门:
办公室(人事司、外事司)
调控司
政策法规司
监督检查司
财务司
流通与科技发展司
参考链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官网
⑷ 国家粮食储备局和国家粮食局是一个单位吗
中储粮是以前的粮食局分离出去的现在是独立的国有企业,属国资委直管,市粮内食局下属的国家容储备库是属于省级储备粮,地方粮食储备库也就是区粮食局下属的也能储备省级粮食也能储备区级粮食,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是中储粮,中粮,华粮等国有企业,各粮食局下属的粮站的收购是属于他们的代储点和延伸点。
⑸ 国家粮食储备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粮食储备局设5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外事司)
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制定局机关的工作制度; 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机要、档案、政务信息、会务、保卫、保 密、信访、提案工作;研究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政策、法规;负 责局机关及本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
(二)调运司
研究提出中央储备粮管理和运行体系的发展战略和收 购、销售计划的建议;根据国家计划统筹安排中央储备粮的 收购、调运和销售;制定中央储备粮运输的规章制度、技术 规范并监督执行;根据国家粮食进出口计划,组织落实中央 储备粮进出口和调拔运输;协调解决中央储备粮存储工作 中的重大问题;协调与地方粮食部门的关系。
(三)仓储司
制定中央储备粮仓储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并监 督执行;核定中央储备粮的收储合同;定期全面核查库存, 检查质量和安全情况;研究提出中央直属粮油储备库(站) 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 责地方粮库和社会仓储设施储存中央储备粮的资格审核和 定点;制定地方粮库和社会仓储设施储存中央储备粮的制 度、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有关中央储备粮的先进技术的推广。
(四)财务司
研究拟定有关中央储备粮的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 行;负责中央储备粮的利息和费用补贴的管理和拨付;编报 中央储备粮的年度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汇总财务会计报 表;负责中央储备粮管理的审计和监督,定期审核资产、负债和损益。
(五)人事司
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 组织中央储备粮管理系统的教育和培训;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⑹ 郑州市粮食局的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文〔2009〕179号),设立郑州市粮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拟定全市粮食流通体制、地方粮油储备管理体制、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及管理规章,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调控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粮油总量流通宏观平衡计划,承担粮油监测预警、应急和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研究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原则和建议。
(三)负责全市粮油收购资格的核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指导全市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活动;研究拟定市级储备粮油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审批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市级储备粮油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
(五)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和科技进步、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工作、制定全市粮油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粮油加工行业管理和质量、计量、标准管理、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
(六)指导行业利用外资、引进技术设备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制定全市粮油仓储、加工等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技术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
(七)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负责市粮食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市粮食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八)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市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油管理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市粮油质量检验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市级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
(九)指导全市粮食产业化经营、多种经营、连锁经营、“三产”发展、主食厨房工程、放心粮油工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培育发展全市粮油食品产业化龙头企业。
(十)负责全市粮食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管理市粮食行业协会、经济学会等社团组织。
(十一)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系统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粮油产业、粮油基础设施建设统计及粮油价格信息监测工作。
(十三)指导各县(市、区)各项粮食业务工作、监督检查依法治粮工作。
(十四)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⑺ 粮食局负责的业务中,“储备轮换”是什么意思
业务处室一般有三个。调控处:负责行政审批、储备轮换、应急保障。
2、行业发展处:粮食行业的计划,企业管理制度的落实,
3、监督检查处:负责粮食条例的监管,
⑻ 国家粮食局的机构职责
国家粮食局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负责全国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业务、行业指导和中央储备粮行政管理的行政机构。
国家粮食局的主要职责 :
(一)研究提出全国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中央储备粮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国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三)起草全国粮食流通和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国家标准,指导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拟订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承担中央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中央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中央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业务。
(六)拟订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国家投资项目。
(七)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粮食局,行政机构直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处理全国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业务,指导全国粮食部门与管理中国的中央储备粮。
国家粮食局的主要职责: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政府一直致力于在调查后提出的宏观调控和调整,总体供需平衡和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计划导入和导出和建议的中期和长期战略采购和储存,以及对国家粮食储备库存的绘制。同时,还致力于起草改革方案为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并承接此类项目的实施。制定草案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的全国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管理,并监督实施;对国家粮食流通,储存和加工设施的建设制定规划并提交限额以上那些大型和中等规模的项目,按照既定程序批准,并提出框架工作,为粮食收购的价格以及采购保护价和销售价格限制。要在工作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协调来管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技术规范粮食仓储,装卸和运输,并监督实施。为了指导全国粮食部门及其职业培训的管理,引导和促进其技术改造和新技术的扩展,以及海外的交流与合作。
此外,它也负责晶界的统计工作。制定技术规范国家粮食储备管理和监督其执行情况,并提出在调查后的大小,中央储备粮和计划对中央储备粮的股票的采购,销售,进口和出口,以确保整体的布局数量,质量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