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家粮食局与中储粮管理总公司是什么关系国家粮食局和中储粮直属库是什么关系
国家粮食储备库的主要业务是储备粮,但是储备粮轮换时候,可以向社会购买,销售。大部分国家储备库都有自营商品粮业务。
中储粮即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简称中储粮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试点单位,享受国务院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重点联系企业的有关政策,在国家计划、财政中实行单列。
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务院委托,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下同)的经营管理,对中央储备粮的总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总责,同时接受国家委托执行粮油购销调存等调控任务。总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总公司主业范围是粮油仓储、加工、贸易及物流,仓储技术研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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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第3号)等规定: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9〕27号)规定国家粮食局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国家投资项目。
❷ 中国粮食储备
中国粮食储备系统简介 1990年,国家建立了粮食专项储备制度,并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国家粮食储备局。专项储备制度的建立,使中国粮食储备体系中第一次包括了专门用于调节市场供求和平抑年际间粮食波动的后备储备。现阶段粮食储备体系包括四个部分:①战略储备(“506”);②备荒储备(“甲子粮”);③后备储备(专项储备)④周转储备(商品储备)。
国家储备粮油所有权、动用权属于国务院,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擅自动用。国家储存在各地的储备粮油,必须服从国务院统一调度。
随着近年来国际粮价的节节攀升,粮食安全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地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地方储备粮体系已成为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中。
我国储备粮体系的承储主体是政府组建的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和地方政府建立的国家储备粮承储企业,投资主体是中央、地方政府,储备成本较高。但包括社会企业、农民在内的社会储备粮成分非常缺乏,或者说还没有列入国家储备的计划系列之内,社会投资于国家储备的比例还非常低。
目前,国家粮食储备体系由国家、省、市、县四级构成,基本以原粮为主。
中储粮总公司的管理分为2个模式,一个是中储粮总公司自己建设的粮库,为直属粮库,这在全国有若干个,以及负责其管理的若干个分公司;另一个模式是委托省市县原有粮食系统管理,这有严格的资格审查程序。中央储备粮由国家粮库保存,具体调配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粮食局负责,业务管理由中储粮总公司负责。
❸ 国家粮食储备局的历史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时,公粮的征收、保管、调度、供应归口于财政部门,粮食购销、调运、市场管理等经营工作归口于贸易部门。中央贸易部所属的中国粮食公司和中央财政部所属的粮食管理总局,统一领导全国的粮食经营机构和粮食管理机构。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中央人民政府机构的决定》以及政务院的命令,中国粮食公司和粮食管理总局于1952年9月1日合并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粮食部的工作。 1969年9月15日,商业部、粮食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合署办公。1970年7月1日,商业部、粮食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合并组成商业部。1979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再次决定成立粮食部。1982年2月22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二次常委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把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粮食部合并设立商业部。1990年9月,国务院决定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成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领导小组与国家粮食储备局,负责国家粮食储备的管理工作。国家粮食储备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由商业部代管。1993年3月,根据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商业部、物资部,组建国内贸易部,原商业部粮食综合司、粮食购销司、粮食储运局、国家粮食储备局合并,组建新的国家粮食储备局,为国内贸易部管理的国家局,副部级。1999年1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9]96号文件决定国家粮食储备局改组为国家粮食局与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❹ 国家粮食储备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粮食储备局设5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外事司)
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制定局机关的工作制度; 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机要、档案、政务信息、会务、保卫、保 密、信访、提案工作;研究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政策、法规;负 责局机关及本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
(二)调运司
研究提出中央储备粮管理和运行体系的发展战略和收 购、销售计划的建议;根据国家计划统筹安排中央储备粮的 收购、调运和销售;制定中央储备粮运输的规章制度、技术 规范并监督执行;根据国家粮食进出口计划,组织落实中央 储备粮进出口和调拔运输;协调解决中央储备粮存储工作 中的重大问题;协调与地方粮食部门的关系。
(三)仓储司
制定中央储备粮仓储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并监 督执行;核定中央储备粮的收储合同;定期全面核查库存, 检查质量和安全情况;研究提出中央直属粮油储备库(站) 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 责地方粮库和社会仓储设施储存中央储备粮的资格审核和 定点;制定地方粮库和社会仓储设施储存中央储备粮的制 度、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有关中央储备粮的先进技术的推广。
(四)财务司
研究拟定有关中央储备粮的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 行;负责中央储备粮的利息和费用补贴的管理和拨付;编报 中央储备粮的年度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汇总财务会计报 表;负责中央储备粮管理的审计和监督,定期审核资产、负债和损益。
(五)人事司
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 组织中央储备粮管理系统的教育和培训;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❺ 国家粮食储备局是什么级别单位
国家粮食储备局是副部级级别单位。
1993年3月,根据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商业部、物资部,组建国内贸易部,原商业部粮食综合司、粮食购销司、粮食储运局、国家粮食储备局合并,组建新的国家粮食储备局,为国内贸易部管理的国家局,副部级。
(5)国家粮食储备局地图扩展阅读
2018年6月11日至13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景波带队,赴安徽省督导调研夏粮收购工作。
先后深入淮南市凤台县、阜阳市阜南县、蚌埠市怀远县、宿州市埇桥区等地的粮食收储、加工企业和粮食经纪人收购点,现场查看夏粮收购进展、质量、价格等情况,进村入户了解农民售粮情况,并听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种粮农民、粮食经纪人的意见建议。
资料来源:
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网:国家粮食局简介
2、网络:国家粮食储备局
❻ 国家粮食储备局月报如何查询
国家粮食储备局月报告应该通过官方的那一步才能够查得到。
❼ 国家粮食储备在哪里
国家粮食储备,分散在全国各地,这些都不能公开。
如果楼主确定需要了解,可以持相关证明,到当地粮食机构去了解。
❽ 国家粮食储备局和国家粮食局是一个单位吗
中储粮是以前的粮食局分离出去的现在是独立的国有企业,属国资委直管,市粮内食局下属的国家容储备库是属于省级储备粮,地方粮食储备库也就是区粮食局下属的也能储备省级粮食也能储备区级粮食,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是中储粮,中粮,华粮等国有企业,各粮食局下属的粮站的收购是属于他们的代储点和延伸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