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家什么时候才收储备肉
国家储备肉是应对突发事件、平抑肉价波动的重要手段。国家通过局部收储和市场投放,维护社会稳定。 位于莱芜市杨庄镇小埠头村西侧的“得利斯莱芜繁育有限公司”是“中央储备肉活畜储备基地场”之一。
国家储备肉分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两部分。根据有关规定,商务部负责中央储备肉的行政管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支持和配合中央储备肉管理工作,择优推荐中央储备肉代储企业、储存库、活畜储备基地场和加工企业。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受商务部委托负责中央储备肉入库、在库、出库的日常管理和具体操作。中央储备肉(主要是活体储备)以4个月为一储备周期,即4个月完成一次轮换。
事实上,中国自上世纪70年代起就建立了初具雏形的国家储备肉制度,只不过在当时这一制度相对还不完善而且它与普通人的生活联系并不密切,因此很少受到关注。
当时的国家储备肉制度主要有两种类型的储备:一是生猪储备,一是鲜肉储备。前者主要由国营养殖场负责经营管理,后者则是在主要城市建立冷藏库,用低温冷冻的方法储备大量鲜肉。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生猪储备还是冷冻鲜肉储备都是动态储备,随时都有新鲜的储备进来同时也随时都有到期或过期的储备出去。尤其是新鲜猪肉经过一段时间冷藏之后已经无法继续保鲜必须拿到市场上销售或处理掉。
储备肉的主要特点是旺储淡销,起到调控市场的作用。当出现“卖猪难”时,不论有无销路,必须积极收购;而当市场货源丰富,肉价偏低时,又不能轻易出库,以避免价格进一步降低。因此,储备肉中超过规定期限仍未出库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了浪费。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物质供应也逐渐丰裕起来,尤其是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以后,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很大提高,生猪供应一直在稳步增长。到2004年中国人均猪肉年拥有量已经达到50公斤,超过了欧洲30公斤的水平。因此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国家储备肉制度都没有“大显身手” 的机会。
2004年底,六类生活必须品国家储备制度开始运行,猪肉储备是其中之一。与70年代的国家储备肉制度相比,新的中央储备肉制度无论在管理模式还运作方式上都有了很大进步,新的中央储备肉制度实际上是一个遍布主要城市的无形网络,各个地方上的代储企业、储存库、活畜储备基地和加工企业都是这个网络的结点。而且在运作方式上,新的中央储备肉制度更加市场化,活畜储备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临近到期的冷冻肉也会随时推向市场,这样在减少浪费的同时也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因此,即使无意中买到了“储备肉”消费者也可以放心食用。
⑵ 国家存的猪肉即将投放,为什么猪肉都有储备
9月17日,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中国拟投放1万吨储备冻猪肉,将会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据了解,交易时间将于9月19日正式开始,而每个企业的交易成交数量不超过300吨。这一消息意味着将有1万吨猪肉进入市场。9月12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发布会上表示,将适时投放中央和地方储备冻猪肉和牛羊肉,确保节日市场稳定供应。
专门从事国家储备糖、国家储备肉类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关系隶属于中央财政。国家储备糖、国家储备肉是国家应对突发性灾害和稳定市场,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战略物资,其调度使用权属国务院。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作为具体操作单位,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在国家计委、经贸委、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华孚集团的指导和监管下开展工作。
⑶ 生猪储备肉建议:收储二百斤左右的猪可以提前提高生猪价格。价格不好,养殖户压栏大猪太多,收小猪可以...
改不了。因为都需要周期
⑷ "国家储备肉"到底是个什么肉 猪肉怎么个储备法
国家储备肉是指国家商务部在全国各省市设置的活猪储备和冻肉储备,分为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两部分。国家储备肉是应对突发事件、平抑肉价波动的重要手段。国家通过局部收储和市场投放,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有关规定,商务部负责中央储备肉的行政管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支持和配合中央储备肉管理工作,择优推荐中央储备肉代储企业、储存库、活畜储备基地场和加工企业。
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受商务部委托负责中央储备肉入库、在库、出库的日常管理和具体操作。中央储备肉(主要是活体储备)以4个月为一储备周期,即4个月完成一次轮换。
(4)猪养殖储备扩展阅读:
质量管理
国家储备肉定点生产厂,所生产的冻白条肉质量须符合GB9959.1-88〔带皮鲜、冻片猪肉〕国家标准(增加不带板油);分割冻猪瘦肉须符合GB9959.4-88〔分割冻猪瘦肉〕国家标准二级。
加工厂质量检验机构完善,实行主任兽医师质量负责制,并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有一定数量的、获得卫检师合格证的卫检人员。
应检工序齐全,检验方法应当符合农业部、卫生部、外贸部、商业部的《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和其他有关规定,规格分级正确。
加工厂应当具备与生产品种、规模相适应的检验设施,完善的仪器设备;旋毛虫检验和肉品化验室设备要符合有关规定。
肉品检验后,应当按《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中有关规定处理产品,并有相应处理设施和监督检查制度。
检验人员要符合《兽医卫生技术(检疫、检验、化验)业务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三级以上标准。
承担国家储备肉任务的冷库,必须设专职的卫检人员对入库的商品进行严格的验收,查验随车检疫证明,查验车内卫生及肉表卫生,测试车内温度和肉品温度。肉品中心温度高于-8℃时不得直接进入冷藏库。
⑸ 北京全市猪牛羊活体储备达到31.3万头,为什么要储备这些牲畜
北京全市猪牛羊活体储备达到31.3万头,之所以要储备这些牲畜,我个人觉得主要是因为肉类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有关。有了这些牲畜的储备,牲畜的出栏量就会得到保障,换句话讲就是以后各种肉类就不会再供不应求,这样既可以满足人们的肉类需求,也可以把肉类的价格降下来,保障民生,让人们可以吃上放心肉,质优价廉的肉。毕竟,连猪肉动辄都要三十多一斤,对于很多的普通家庭来讲,生活质量的影响还是非常大的。而有了这些牲畜的储备,我们的心里就有底了,就不会再出现市场上缺肉的现象,人们想吃肉也不必前想后想。
应对及时,第一时间保障民生,人们自然叫好,自然纷纷点赞!
⑹ 现在国家都生猪养殖都有什么政策.求大神帮助
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受前几年生猪价格过低、去年以来饲养成本上升和部分地区发生猪蓝耳病疫情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生猪生产出现下滑,造成近几个月猪肉供应偏紧,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生猪生产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猪肉是大多数城乡居民的主要副食品。抓好生猪生产,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对稳定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切实搞好市场供应的同时,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调动养殖户(场)的养猪积极性,从根本上解决生猪生产、流通、消费和市场调控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现就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和稳定市场供应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发展生产是稳定市场供应的基础,要立足国内,采取综合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生猪生产尽快恢复,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一)建立能繁母猪补贴制度。为了保护能繁母猪生产能力,国家按每头50元的补贴标准,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各地要抓紧制定具体方案,尽快将中央财政下拨和地方配套的补贴资金发放到能繁母猪饲养者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二)积极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为有效降低养殖能繁母猪的风险,鼓励能繁母猪生产,国家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保费由政府负担80%,养殖户(场)负担20%。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差别补助。各地要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能繁母猪保险业务,鼓励养殖户(场)投保,防范疫病等风险。今后要在总结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开展生猪保险,并建立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制度。 (三)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各地要增加投入,加快原良种猪场建设,提高良种覆盖率。国家对重点原良种猪场、扩繁场、省级生猪改良繁育中心给予适当支持。在生猪主产区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生猪品种改良。国家对购买良种猪精液给予补助。 (四)建立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的奖励政策。为充分调动地方发展规模化生猪生产的积极性,国家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要专项用于改善生猪生产条件,加强防疫服务和贷款风险、保费的补助等方面。 (五)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实行标准化规模饲养是生猪生产的发展方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鼓励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的建设,引导农民建立养殖小区,降低养殖成本,改善防疫条件,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国家对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的粪污处理和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支持。 (六)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要鼓励信用担保和保险机构扩大业务范围,采取联户担保、专业合作社担保等多种方式,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保险服务,解决养猪“贷款难”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贷款给予重点支持。地方财政要对担保机构的生猪贷款风险给予必要的补助。 二、建立和完善生猪的公共防疫服务体系 (一)强化生猪防疫。要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控制生猪疫情。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对不同地区给予差别补助。对注射疫苗等其他防疫费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对因防疫需要组织扑杀的生猪,各地要参照口蹄疫扑杀补助标准和负担办法给养殖户(场)补助。对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加强疫情监测和疫苗生产供应。要严格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疫情的发展趋势。要扩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苗的生产,满足防疫需要。要把种猪和母猪作为免疫重点,组织好疫苗的调拨,优先保证疫情较重地区的疫苗供应。要加强对疫苗生产、供应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使用安全。 三、加强市场调节和监管工作 (一)做好主要副食品供应工作。由于生猪生产恢复需要一段时间,做好今年下半年生猪等副食品供应工作任务相当艰巨。各地要完善稳定猪肉供应的应急预案,切实保障猪肉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同时,要抓好牛羊肉以及生产周期短、替代性强的禽肉和禽蛋等副食品生产,满足市场需要。为保障今年下半年特别是中秋、国庆“两节”猪肉供应,猪肉主销区省、直辖市及沿海大中城市要将地方储备充实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充实储备工作由商务部会同财政部负责组织。加强猪肉产销区衔接合作,健全应急调运机制,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降低运输成本。引导大中城市居民食用冷鲜(冻)猪肉,科学消费,促进猪肉冷链物流的发展。 (二)加强猪肉及其制品的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要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措施,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清理整顿生猪屠宰、销售过程中的各项收费,取缔非法收费,减轻经营企业(户)的不合理负担。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各地要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要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肉类供应,采取定点直供、适当补贴等措施,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必要的补助。 五、完善猪肉储备体系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猪肉储备制度。中央储备主要满足应对突发事件和救灾的需要;地方储备主要用于局部应急和保证节日市场供应。要发挥储备的蓄水池作用,完善储备调节功能,在市场供大于求、猪价过低时,要增加储备数量,缓解农民“卖猪难”的矛盾;在市场供不应求、猪价过高时,要增加投放。 六、改进生猪等畜禽产品生产消费统计工作 国家统计局要组织各地调查总队开展以生猪为主的主要畜禽生产抽样调查,直接上报汇总,分季定产,减少统计误差;在城市、农村住户调查中要增加相应的畜禽品种,提供更全面的住户消费量和消费价格信息。农业部要加强生猪生产信息的分析和预警。商务部要完善生猪屠宰量和猪肉等畜禽产品市场销售量的调查统计。发展改革委要进一步加强对生猪等副食品的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统计工作。 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科学、准确、及时地发布有关信息,引导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准确报道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价格和质量安全情况,正确分析猪肉价格上涨的原因,大力宣传政府扶持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和稳定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加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力度等措施。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报道,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猪肉价格上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要加强正面报道,主动引导舆论,防止不当炒作,努力形成和谐健康的舆论氛围。 八、加强对生猪生产供应工作的领导发展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主要责任在地方人民政府。各地区要提高对生猪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各项要求,抓紧实施促进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妥善解决生猪生产基地建设、品种改良、母猪猪群保护、疫病防治、保险体系建设、贷款担保、屠宰加工、市场供应、质量价格监管、储备制度、应急机制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尽快促进生猪生产的恢复。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商务、工商、质检、统计、银监、保监等国务院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根据本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抓紧制定相应的配套文件,尽快将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督检查,指导地方切实抓好生猪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8月31日前,将贯彻落实本意见的情况报告国务院。
⑺ 育肥猪饲养管理需要注意什么
肥育猪按生长发育阶段可分为肥育前期(体重60千克以前)、肥育后期(体重60千克以后)。
1.营养水平
肥育猪日粮中能量和蛋白质水平的高低对胴体品质影响极大。一般来说能量摄取越多,增重越快,饲料利用率越高,胴体脂肪越多。因此,在肥育后期采取限量饲喂,限制能量水平,就可控制脂肪的大量沉积,相应提高瘦肉率。应该注意的是,能量水平控制要适当。如能量水平限制过低,将会导致采食量增加,但由于猪进食量有限,到一定程度后进食量的增加不能完全补偿食入消化能的减少,猪的增重减慢,脂肪减少,胴体较瘦,屠宰率和饲料利用率均降低。用这种方法来改善胴体品质,提高瘦肉率是不经济的。与能量浓度密切相关的是粗纤维的含量,对胴体瘦肉率亦有较大的影响。粗纤维水平越高,能量浓度相应越低,增重慢,饲料利用率低。对胴体品质来说,瘦肉比例虽有提高,但利用增加粗纤维的比例来提高瘦肉率,其经济效果不好。一般肥育猪日粮粗纤维含量以5%~8%为宜。同样,提高日粮中蛋白质水平,除可提高日增重外,还可以获得背膘薄、眼肌面积大、瘦肉率高的胴体。但用提高蛋白质水平来改善肉质不经济,一般肥育猪的蛋白质水平不超过18%。蛋白质对增重和胴体品质的影响,关键在于质量,即氨基酸的平衡。猪需要10种必需氨基酸,缺乏任何一种都会影响增重,尤其是赖氨酸、蛋氨酸和色氨酸等限制性氨基酸的影响更为突出。日粮中应含有足够数量的矿物质和维生素,特别是矿物质中某些微量元素的不足或过量时,会导致肥育猪代谢紊乱,轻者增重速度缓慢,饲料消耗增多,重者能引发疾病,甚至死亡。
2.饲养方式
(1)“直线肥育”饲养方式 所谓直线肥育,就是根据肥育猪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给予相应的营养,全期实行丰富饲养的肥育方式。这种饲养方式肥育期短,但饲料利用不经济,胴体较肥。
(2)“前敞后限”饲养方式 肥育前期采用高能量、高蛋白质日粮,敞开饲喂,以促进增重和肌肉充分生长。肥育后期适当限制其采食量或降低日粮能量及蛋白质水平,让猪自由采食,以减少脂肪的沉积。这种饲养方式胴体较瘦,饲料利用经济,但肥育期稍长。
3.饲喂技术
肥育期日粮以精料型为主,采取“直线肥育”饲养方式,肥育前期,日喂3~4次,不限量饲喂,自由饮水。肥育后期,日喂2~3次,不限量饲喂,自由饮水。采取“前敞后限”饲养方式,肥育前期,日喂3~4次,不限量饲喂,自由饮水。肥育后期,日喂2~3次,限量饲养,按随意采食量的80%~85%饲喂,自由饮水。或适当降低肥育后期日粮能量和蛋白质水平,不限量饲喂。
⑻ 现在国家对养猪的政策是怎么样的
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近年来,农业部在种植、畜牧、水产和农垦等行业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部分省、市也围绕地方追溯平台建设积极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2009年开始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3年中央资金增至10.06亿元。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政府组织招标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
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