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多家比特币平台被约谈,被禁止参加洗钱活动,你怎么看
比特币是一种很不正规的投资形式,在投资方面比特币一直处于一种边缘化的形式。现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不允许比特币经营,因为这些国家都认为比特币很可能扰乱市场的次序,同时比特币的人为性比较强,也很大的欺诈性。所以我作为理财师一直不推荐任何人做此类业务,因为风险比较大一些。
中国的比特币市场现在规模不小,其实这是一个很不好的现象,毕竟就连发明比特币的日本人,在自己的国家日本都不允许比特币的流通和交易。由此可以看出比特币的问题很大,在世界整体金融来看,应该完全的取缔比特币,这样才可以保证国家的金融次序,保证国家老百姓的基本利益。
最近中国传来消息说,有关部门跟多家比特币平台进行约谈,相关部门要求中国的比特币平台禁止参加洗钱活动,这是一个正确的确定,因为现在很多的比特币平台利用自身的隐蔽性,容易造成金融洗钱的实际情况,这对于中国的反洗钱活动,会造成本质的损坏,所以国家相关部门的约谈是很及时的事情。
比特币现在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很大,特别是金融市场方面会引起很大的反应。中国的金融市场的稳定,需要的是健康的投资环境,比如中国股票市场和中国的期货市场,完全看满足大家的投资需要,另外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也很不错,其余的银行理财产品现在也很多,完全不需要继续允许比特币的出现。
所以我建议国家应该逐步的取消比特币平台,避免中国的金融市场出现更多的混乱情况。中国现在处于经济发展的转型期间,这时候我们必须保证中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所以这次相关部门跟多家比特币平台约谈,是一个开始,我觉得以后中国应该会逐步的取消比特币平台,这样才是正确的事情。
② 国家为何不查处比特币骗局
主要是抄政府介入很难抓到罪魁祸首,一些运行团队的信息都是不公开的,在互联网上难以查找,大多是国外服务器,查处难度太大。目前,打着比特币幌子进行传销诈骗的传销币很多,跟比特币没我任何关系。国家明确表示比特币交易是非法的,国内根本不承认这种货币,投资者不要上当。
③ 为什么多家比特币平台被约谈
据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管部消息,2017年2月8日下午有关部门约谈了部分比特币交易平台,并提出了平台不得违规融资融币、不得参与洗钱活动等要求,违者情节严重的,将请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另外,据相关报道,自今年1月初央行检查组现场检查后,多家知名平台先后关闭了“融资融币”的杠杆功能,同时此前较为活跃的比特币理财也开始下架。
自1月24日中午12点起,比特币正式进入收费时代。1月22日晚间,国内三家比特币交易平台火币网、币行、比特币中国分别在各自官网发布通知,宣布自1月24日中午12点起开始收取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照固定比例双向收取,按成交额的0.2%的固定费率收取。其中,火币网、币行还称,卖出收取人民币,买入收取比特币或莱特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抑制投机,防止价格剧烈波动。
ROCKMINER(小强矿机)联合创始人林志鹏(Alex)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据其个人经验判断,这次央行一定会有个结论。其他限制很难说,“理论上应该罚款”。他同时表示,“处罚不会对各大平台伤筋动骨,禁止交易更不可能”。
④ 比特币骗局国家为什么不制止
比特币骗局只要不是影响特别恶劣,政府一般都是采取民不告,官不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政府即使进入也很难抓到罪魁祸首,一些运营创世团队的信息都是不公开的,在互联网上难以查找,有的还是在国外,破案难度较大,有一些罪魁祸首转身一变也就成了受害者。还有就是参与比特币传销骗局的,很大一部分受害者也是最大的帮凶。
⑤ 比特币是货币吗为什么大多数国家要封杀比特币
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
封杀原因:
1.交易平台的脆弱性。比特币网络很健壮,但比特币交易平台很脆弱。交易平台通常是一个网站,而网站会遭到黑客攻击,或者遭到主管部门的关闭。
2.交易确认时间长。比特币钱包初次安装时,会消耗大量时间下载历史交易数据块。而比特币交易时,为了确认数据准确性,会消耗一些时间,与p2p网络进行交互,得到全网确认后,交易才算完成。
3.价格波动极大。由于大量炒家介入,导致比特币兑换现金的价格如过山车一般起伏。使得比特币更适合投机,而不是匿名交易。
4.大众对原理不理解,以及传统金融从业人员的抵制。活跃网民了解p2p网络的原理,知道比特币无法人为操纵和控制。但大众并不理解,很多人甚至无法分清比特币和Q币的区别。“没有发行者”是比特币的优点,但在传统金融从业人员看来,“没有发行者”的货币毫无价值。
(5)国家约谈比特币扩展阅读:
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9年提出,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
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
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
比特币可以用来兑现,可以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币购买一些虚拟物品,比如网络游戏当中的衣服、帽子、装备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现实生活当中的物品。
西维吉尼亚州民主党参议员乔·曼钦(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国联邦政府多个监管部门发出公开信,希望有关机构能够就比特币鼓励非法活动和扰乱金融秩序的现状予以重视,并要求能尽快采取行动,以全面封杀该电子货币。
2017年1月24日中午12:00起,中国三大比特币平台正式开始收取交易费。
⑥ 为什么中国打击比特币
第一、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谈到这里,我们必须将比特币与货币的属性进行比较。以比特币为例,它属于一种网络的虚拟资产,并没有特定的发行机构,而比特币却是由网络节点计算而成的。相比之下,货币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因此,比特币无法取代传统的货币。如今,管理层明确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即否认了比特币的货币地位。 第二、比特币网站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比特币作为一种网络的虚拟资产,它具有一种不可猜测的监管风险。因比特币的所有权以及流通交易具有匿名性,且具备着去中心化等特点,所以比特币对应的监管风险难以得到猜测。随着比特币的全球影响度的大幅度提升,逐渐成为部分不法分子进行洗钱等违规行为的场所。不可否认,此举也为比特币的监管漏洞提供了有效的应对方式。 第三、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等。实质上,管理层通过封杀金融机构的比特币相关业务来防止一系列不可预知的问题出现。当然,此举更大程度上是站在国家战略性的层面进行考虑的。
⑦ 约谈比特币交易所到底对于比特币是利好还是利空
央行约谈比特币交易所对于比特币来说毫无疑问的是一个利空消息。不过,长期来说对比特币是一个利好消息。比特币具有黄金稀有性的特点,央行是不可能取缔比特币的,但是央行会想办法去监管比特币,监管比特币意味着比特币会更加合规合法。
现在,模仿比特币的山寨币是举步维艰的,人们变得越来越老油条了。能打出自己一片小天地的多为资产抵押型数字货币。例如,普银集团以10亿藏茶为基础推出的10亿个数字货币普银。目前,在国内还是比较火爆的,在聚币网上是交易量最大的币种。
⑧ 中国法律封杀比特币吗文规定吗
中国目前没有法律封杀比特币明文规定,所以挖矿,赚比特币不违法。
在中国买矿机挖比特币是不违法的,在2013年五部委联合出台的《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有相关规
定,其中写明,比特币虽然并不属于法定货币,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但是民众在自愿承担风险的情
况下,可以自由参与比特币交易活动。
(8)国家约谈比特币扩展阅读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比特币网络虚拟货币
⑨ 目前那些国家承认比特币,那些国家不承认比持币,那些国家不承认比特币
德国
2013年6月底德国议会决定持有比特币一年以上将予以免税后,比特币被德国财政部认定为“记账单位”,这意味着比特币在德国已被视为合法货币,并且可以用来交税和从事贸易活动。
美国
2013年8月,美国德克萨斯州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马赞特在一起比特币虚拟对冲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币是一种货币,应该将其纳入金融法规的监管范围之内。
合法地位
比特币目前依然可以认为是合法的,在世界范围内,比特币都可以被认定为是一种虚拟商品而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比特币不能被法律正式确认为一种货币,那么可能会给接受它的商家和个人带来税收申报上的不便,因为接受比特币的商家将被看作是以物易物交易,而这类交易在税收申报方面比普通的交易要麻烦一些。
同时,比特币作为一种和货币高度类似的商品,需要符合反洗钱的需求。比特币需要在交易、占有等方面纳入个人财产申报、银行业反洗钱系统、反内幕交易、反市场操纵等体系,比特币的交易所和存储机构也可能需要政府的监管和发放牌照。一些发展较快的比特币交易所和支付服务提供商,都在积极地探索和监管机构合作,通过申请牌照、积极同监管部门沟通等方式,将比特币的支付纳入到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等监管框架之中。
在欧洲, 欧洲央行发表“虚拟货币架构”报告,法国比特币交易平台取得PSP资格。 2012年12月6日央行在该报告中写道:“本报告是为讨论虚拟货币体系提供基础的第一次尝试。尽管这些体系可能在金融创新和为消费者提供另外的支付工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它们显然也会产生风险。”该报告补充道:“由于虚拟货币体系的规模小,除了这些体系的用户,这些风险不会影响到任何人。”该报告回顾了比特币的历史,评论了其基本特征,包括货币方面和技术操作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