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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储备培训资料

发布时间: 2021-03-20 18:11:12

㈠ 卢氏县国土资源局

卢氏县位于河南省西部边陲,地理坐标北纬°33′~34°23′,东经110°35′~111°22′,地处黄河、长江分山岭南北两麓,北邻灵宝,东连洛宁、栾川,南接西峡,西部与西南部与陕西省的洛南、丹凤、商南三县接壤。辖区总面积3666.47平方公里,全县19个乡(镇)、352个行政村,总人口37万人,分布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的崤山、熊耳、伏牛三大山系之中,域内共有大小山峰4037座,河流涧溪2400多条,形成了“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基本地貌,是河南省面积最大、人口密度最小的县。为国家级贫困县、革命老区县,素有“河南小西藏”“豫西后花园”之称。近年来,该县依托灵山秀水的自然景观,兴起了以旅游开发为主的旅游产业,先后被评为“中华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名县”、“中国优秀休闲度假旅游县”。使县域经济呈现出了“农牧业富民、工矿业强县、旅游业活县”的经济发展格局,经济发展速度连年处于省、市前列。

张寿西 局长、党组副书记

张建品 党组书记、副局长(2010年5月,自义马市国土资源局调任)

杨万朝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新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铭 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彦召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东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

雷爱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新峰 副局长

蒋兰英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寿西简介: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人,1965年4月出生,汉族,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毕业于焦作矿院地质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1988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任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科(含地质环境科)科长、规划科技科科长等职务。2010年4月7日,任卢氏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副书记;2010年6月至今,任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机构设置】卢氏县国土资源局组建于2010年4月,是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将原卢氏县地质矿产局、卢氏县土地管理局工作职能划入后,重新组建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编委“三定方案”核定局内设股(室)12个,即办公室、财务股、规划科技与调控股、地籍管理股、用地审批与耕地保护股、土地利用股、测绘管理股、矿产开发管理股、矿产资源储量与地质勘查股、地质环境股、资源补偿费管理股、执法监察信访股。另设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开发中心、地质勘查研究所、黄金公司、矿产开发中心、地产交易中心、大地勘测服务中心等7个二级机构。全县19个乡(镇)共派出双槐树中心矿管站、磨口中心矿管站、木桐中心矿管站、城郊中心矿管站、五里川中心矿管站、文峪中心矿管站、杜关中心矿管站、石龙头矿产品监督管理站、范里矿管站、汤河矿管站等10个矿管站和五里川中心土地所、官坡中心土地所、磨口、潘河中心土地所、官道口中心土地所、城区中心土地所、横涧土地所、范里土地所、文峪土地所、城关土地所10个土地所,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86人。其中党员118人,占职工总数的41.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32人,占职工总数的81.1%。

【土地资源】卢氏县土地总面积366578公顷。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全县山高林密、沟壑纵横。通过第二次全县土地调查,全县现有耕地面积38168.5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43%,基本农田面积35589.75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93.32%;园地面积388.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1%;林地面积203352.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5.47%;交通运输用地1210.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03%;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4926.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13%;未利用土地10439.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9.3%。县域内耕地资源分布不平衡,西南长江流域七乡(镇)由于山大沟深、丛林茂密,耕地稀缺,全县耕地资源主要集中在洛河沿岸的横涧乡、文峪乡、东明镇、范里镇和县域北部的官道口镇、杜关镇、沙河乡等乡镇。耕地质量差、地块分散、投入产出比低是全县耕地的主要特点。

【矿产资源】在地质构造上,卢氏县地处华北地台与秦岭地槽碰撞接合部位,地质构造演化历史复杂,独特的地质构造孕育了丰富矿产资源。已发现的矿产资源有10大类52种,约占全省已发现矿种数的49.1%,其中金属矿产22种,非金属矿产30种,其潜在经济价值6000多亿元,现已开发利用的矿产19种。已探明的部分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冶金辅助原料矿产资源储量和矿床规模在省、市占据相当的比重,其中曲里锌矿、夜长坪钼矿属国内大型矿区(床)规模,金属矿产锑矿、锂矿储量在全省名列第一,钼矿储量在位居全省第四,铁矿储量居全省前列,金矿规模虽小,但金矿(化)点星罗密布,卢氏县具有丰富的稀有金属矿产,已探明和发现的矿种有钽、铌、铍、锂、铷、铯等。铅锌、铜、铌、钽及优质化工石灰岩储量均居重要地位。

【耕地保护】本年初,卢氏县政府对照三门峡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将全县38168.52公顷耕地保护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分别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实现了耕地保护“人人肩上有责任,齐抓共管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耕地保护监管体系,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各履其责,共行其事,有效实现了耕地保护的全方位监管。通过二次调查,设立修缮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确保了全县耕地面积稳定在38168.52公顷,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35589.75公顷。全年组织实施了涉及横涧乡衙前村、五里川镇温口村、官道口镇耿家村、朱阳关镇涧北沟村、范里镇何窑村5个项目区的卢氏县2010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新增耕地面积99.79公顷,2010年6月通过了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补充耕地验收,实现了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土地利用管理】土地利用工作严格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总体要求,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节约利用为目的,严格执行土地利用相关政策,土地利用各项工作在规范化轨道上稳步推进。全年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1宗,面积8.877公顷,其中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8宗,出让面积7.69公顷;划拨供地3宗,面积1.1875公顷。全年完成土地出让收入3653.8万元。全年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718公顷。3月,组织实施了对县城区及6个建制镇区的地价更新,上报政府通过后,严格按照新地价执行。根据部统一要求,启用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2009年1月1日后办理的土地出让业务逐级上传至上级部门,并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上级部门监管,为土地利用规范化管理奠定了扎实基础。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在矿产规划中,协助中国地质大学完成了全县非金属矿业科技规划,已通过评审;组织完成全县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为引导全县矿业经济科学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组织开展了玉皇山地质公园规划修编工作。土地利用规划中,编制完成了卢氏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图件,于5月21日通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批复(三政文〔2010〕6号),完成了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成果转化工作。

【建设用地管理】全年共组织审报建设用地7个批次,总面积130.082公顷,其中耕地75.7215公顷。分别为卢氏县2010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面积9.2032公顷,其中耕地6.4355公顷;卢氏县2010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1.0921公顷,其中,耕地24.5096公顷;卢氏县2010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面积14.0066公顷,其中,耕地7.2496公顷;卢氏县2010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面积10.8170公顷,其中,耕地9.9008公顷;卢氏县2010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9.4831公顷,其中,耕地14.1220公顷;卢氏县2010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面积13.2475公顷,其中,耕地11.3998公顷;卢氏县为2010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面积12.2327公顷,其中,耕地2.1042公顷。

【地籍管理】结合二次调查,对全县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了调整,完成了全县基本农田上图及数据库建设等阶段性工作。组织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工作报告的编写和二调成果整理等各项二调扫尾工作;督促协调省地质测绘总院完成了杜关、官道口等6个建制镇、6平方公里的地籍调查内业数据库建设,通过了市国土资源局验收;全年共受理、审查、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34宗,集体土地使用证532宗,办理土地抵押登记1宗,注销土地抵押登记3宗;全年共受理土地确权案件16起,处理结案13起,受理土地权属纠纷14起,调查处理10起,结案率达到93%。

【测绘管理】组织全县五家测绘单位完成了测绘资质审查、申报工作。组织测绘单位完成了县域基础测绘业务,在高速公路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等重大项目服务中,充分发挥测绘工作的重要作用,为项目建设规划提供了有力的测绘保障。

【矿产资源开发】全县矿区总面积149.5523平方公里,共有各类采矿企业65家,其中省部级发证31个,市级发证17个,县级发证17个。按矿类分,其中:金矿2个;铜矿4个;铅锌银矿2个;锑矿4个;钼矿2个;铁矿14个;铁锌矿1个;锰矿1个;温泉1个;滑石矿2个;锂矿3个;长石矿5个;石煤矿1个;石英矿10个;料石矿3个;建筑用砂企业5个;萤石矿1个;白云岩矿1个;石灰岩矿3个。全县采矿企业持证率达到100%。全年生产矿产品总量142.46万吨,较上年同比增加9.4%;矿业采选冶总产值7.4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0%;完成税费1.02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5%。申报了北方矿业公司、中金集团中原矿业有限公司两个资源综合应用项目,获投资1000万元。

【矿业权管理】采矿权管理工作,全年共受理采矿权年检64个,出具资料返还证明12个,划定矿区范围5个,受理采矿权延续6起,采矿权转让5起,矿业权变更5起。全县采矿企业持证率达100%,采矿权年检率达到100%,年检合格率达到100%。探矿权管理工作,3月份,组织对全县60个地质勘查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对3个探矿权人下达整改通知书;5月28日,全县召开了探矿权清理工作会议,按上级要求圆满完成探矿权清理工作;9月组织对全县86个探矿权进行了年检,对51个探矿权进行了实地检查,对5家探矿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国土资源执法】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严格落实动态巡查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协管员源头监管作用,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和打击力度。全年组织开展集中法律法规培训3次,开展动态巡查600余次,发现土地违法行为22起,制止4起,立案查处18起,结案18起;立案查处矿业违法案件7起,其中无证开采5起,越界采矿1起,越界勘查1起,已结案4起,移交法院强制执行2起,收缴罚款15.87万元,全年违法案件结案率100%。在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整体安排部署,分别组织开展了4次矿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制止非法生产小矿点18个,暂扣矿石50余吨,并对矿产资源违法生产的器材、炸药进行了收缴,对非法生产工棚进行了强制拆除。

土地执法工作中,根据区域位置,在全县划分了一、二、三级动态巡查区域,在监管责任、工作要求上对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进行了明确,使县、乡两级政府对国土违法行为的查处责任更加明晰,增强了各级政府对依法用地、合理用地、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的责任感,有力促进了国土监管和违法案件查处由国土部门单打独奏向各级政府齐抓共管模式的转变。

【卫片执法】2010年,先后组织开展卫片执法二次。3月,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2010年卫片执法工作,对上级反馈的2009年10块(涉地面积511.2亩)疑似卫星图斑逐一进行现场核对,通过核查,其中合法用地7宗,面积475.6亩,实地未变化3宗,面积35.6亩,顺利通过上级验收。11月,该县又组织对上级反馈的2010年27个疑似图斑进行了卫片执法。

【信访稳定】认真落实信访首问责任制,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形式和规律,变被动等访为主动下访,变事后处访为事前防范。4月,在全县各国土资源基层站(所)深入组织开展了“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竞赛活动”,各站(所)认真排查和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努力实现“三个减少、两个提高”和“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通过落实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制,进一步规范农宅审批、土地登记等日常国土资源行政行为,着力在源头上杜绝各类信访苗头,杜绝因工作失误或不负责任引发的矛盾纠纷。为方便企业及群众咨询、举报,开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举报电话。全年共受理县委、县政府批转信访案件39件(其中重访3件),结案32件;受理市局批转信访案件7件,结案5件;受理群众自诉案件24件,已调查处理结案23件,各类信访案件结案率为92%。全年无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矿产资源整合】根据省、市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相关专家对全县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行了科学论证,并结合县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科学编制了涉及全县3个整合区和1个整合勘查区,共18个矿业权的《卢氏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呈报县政府研究通过后,2010年10月,得到了河南省矿产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全县全年列入省矿产资源整合的企业中,八宝山铜矿等矿山企业已完成整合框架协议签订工作。为全县矿产资源开发从“有水快流”到“细水长流”的良性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灾毁耕地复耕】2010年7月24日,卢氏遭遇百年一遇特大洪水灾害,全县耕地灾毁面积13650亩。灾情发生后,国土部门充分发挥国土管理职能,组织人员对全县耕地灾毁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科学制订出灾毁耕地复耕方案,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引起了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当年争取到位灾毁耕地补助资金2062万元,土地整理项目资金630.54万元。2010年9月,县政府在全县组织开展了“灾毁耕地恢复百日会战”活动,截至年底,全县共完成灾毁耕地恢复7650亩。由于在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和明显成绩,卢氏县国土资源局被三门峡市委、市政府授予“抗洪救灾暨灾后重建工作先进单位”,被卢氏县委、县政府授予“抗洪救灾和倒房重建先进单位”,赢得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地质灾害防治】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一是以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引路,努力增强群众防灾避灾意识;二是通过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卢氏县2010年地质灾害防灾方案》,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目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三是建立健全了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向全县7个地质灾害重点区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四是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等级预报和气象预警预报;五是扎实组织开展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六是积极认真的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培训,加强动态巡查,落实监管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百年一遇的“7·24”特大洪灾,无涉及地质灾害的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这一经验做法,被《中国矿业报》、河南电视台、《三门峡日报》等各级新闻媒体予以宣传报道推广。

矿业环境治理工作中,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完成了夜长坪钼矿1050米以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验收工作;配合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完成了东沙河泥石流应急勘查治理项目;组织完成了朱阳关衙役沟泥石流勘查治理项目设计规划,已上报省厅评审;申报2010年地质灾害、矿山环境治理项目9个,获上级项目资金799万元;完成了13个矿山环境治理方案的评审。

【服务经济发展】2010年初,国土资源部门将县定89个重点项目中涉及国土部门的70个重点项目,逐项予以分解,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领导跟踪协调,专人跟踪服务;结合高速公路建设用地量大、涉及范围广的特点,成立了国土资源项目建设用地协调服务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了服务热线电话;在项目用地报批上,实施专人报批、人随件走、跟踪报批,权力缩短用地报批周期,确保项目顺利动工建设。县定89个重点项目中,其中18个市定“双百工程”项目,涉及用地保障的14个项目已全部得到保障。50个县定重点项目中,涉及用地保障的36个项目已办理用地手续,顺利开工建设。积极为矿山企业争取矿产资源节约利用资金1000万元。2010年底,卢氏县国土资源局被卢氏县委、县政府授予“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先进单位”、“服务企业发展先进单位”、“争取政策性项目资金先进单位”、“为卢氏争光奖”、“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矿产资源管理税费征收】2010年初,通过对全县矿山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调查摸底,拟定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计划。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进一步理顺和规范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程序,采取源头管理、流通领域稽查、出境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从各环节上堵塞费源流失。全年实现涉矿税费收入1.02亿元,占全县财政收入2.82亿元的36%,有力助推了县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2010年9月以来,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深入组织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行动中,局统一设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通过深入的思想发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24个单位、270名干部职工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求,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了全面排查,其中单位排查风险点总数261个,A级风险点164个,B级风险点83个,C级风险点14个;个人排查风险点总数593个,A级风险点273个,B级风险点160个,C级风险点160个。与此同时,各业务股室对近年来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办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查缺补漏,为下一步专项行动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胡发军)

㈡ 济源市国土资源局

杨学忠 党组书记、局长

杨国鸣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李贤玲 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女)

郭同德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长廷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建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学忠简介:河南内乡人,1953年7月出生,蒙古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1972年10月参加工作,198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济源县物资局机电公司经理,济源市辛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济源市思礼乡党委书记,济源市风景办主任兼九里沟风景管理局局长,济源市风景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2001年8月至今,任济源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

【机构设置】2010年,机关内设办公室、地籍管理科(测绘科)、规划调控科、土地利用科、耕保用地审批科、执法监察科、财务科、人事政工科、矿产开发储量科、地质环境科等科室;行政编制22人,正科级中层领导职数10名,以《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济政办〔2010〕40号)印发。下设6个二级机构,即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征地事务所、土地测绘服务站、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王屋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处;5个国土资源分局,即城区分局、五龙口分局、克井分局、轵城分局、王屋分局。全系统干部职工286人,其中党员123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11人,土地估价师5人,工程师6人,经济师23人。机关年龄超过52周岁人员不再担任科室领导职务,14名同志进行了轮岗交流,9名同志充实到科室中层岗位;分局和局属单位有17名同志充实到班子或进行了交流,有10名同志充实到基层中层岗位。

【土地资源】济源市土地总面积189871.18公顷,其中,农用地148666.19公顷,建设用地25110.89公顷,未利用地16094.1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78.30%、13.23%、8.50%。在农用地中,耕地47161.57公顷,园地3967.13公顷,林地89267.13公顷,其他农用地9066.43公顷。在建设用地中,居民及独立工矿用地18013.6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541.2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6234.94公顷。在未利用地中,未利用土地7027.27公顷,其他土地9066.43公顷。济源土地资源的特点:一是山地多平原地少,山地和丘陵地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的78%;二是土地自然环境条件较差,水土流失较严重;三是林地面积较大,约占土地总面积的47%;四是未利用土地和耕地后备资源少。全市未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8.48%。但未利用地大部分分布在山地丘陵区,受自然条件的制约,耕地后备资源十分缺乏。

【矿产资源】济源市已发现各类矿产37种,查明矿产地113处,其中上表17处。上表矿产地中,煤炭6处,资源储量20853.501万吨;铁矿2处,资源储量659.2万吨;铝土矿1处,资源储量747.2万吨;硫铁矿1处,资源储量446.5万吨;伴生硫铁矿1处,资源储量3.1万吨;伴生钴矿1处,钴金属资源储量643吨(为河南省唯一提交钴基础储量的资源地);含钾岩石1处,其他如灰岩类、白云岩类等矿产只有很少的上表储量。优势矿产主要是煤炭、建筑石料、铝土矿、玻璃硅质原料、白云岩、地热水等。矿产资源的特点是矿床小、贫矿多,优势矿产上表储量少。矿产资源的总体分布特征是以封门口断层为界,其南部和太行山以南的广大冲积平原以外生沉积矿产为主,西、北部则以内生矿产为主。

【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与各镇、街道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量化标准,切实提高保护耕地的责任感,加快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建立并完善了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台账、图件,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及耕地保护图件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农户和地块。紧紧抓住第二次土地调查和新一轮规划修编的有利时机,对全市可开发整理和可用于占补平衡的耕地后备资源进行摸底,建立了二调新增耕地统计台账。认真落实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挂钩制度,全面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库建设、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和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2010年,共实施占补平衡项目22个,总投资1892万元,总规模2848.8亩,新增耕地2501.55亩。确保了全市耕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62.25万亩和59.25万亩,连续10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认真做好乡级土地利用总法规划编制工作,克服体制限制,得到省政府授权,于2010年5月28日,济源市政府以济政文〔2010〕59号批准了《济源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济源今后10年的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将达2万亩。

【土地年度计划指标】2010年,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济源市201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为1995亩。同时,因该局被评为2009年度目标完成优秀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奖励该市土地计划指标1000亩。在此基础上,通过该局积极争取,省国土资源厅在分配指标的基础上又增加建设用地指标1800余亩。因此,2010年度济源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共计4795亩。

【建设用地预审】2010年,完成35千伏邵原变电站、110千伏承留变电站、110千伏工业变电站、110千伏高新变电站、孟州产业集聚区铁路(济源段)、小浪底北岸灌区的初审及三湖治理项目的预审,涉及用地面积91.2742公顷。出具市级项目用地意见51个。认真做好省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共完成审批事项72项,参与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联审56个。

【建设用地报批与管理】2010年,济源市共上报省政府审批批次用地8个,总面积3114.72亩;单选项目5个,总面积1000.554亩;上报省政府审批区位调整用地2个批次,总面积854.643亩;上报市政府审批乡镇集体建设用地14个批次,总面积998.2485亩。审批梨林、五龙口两个镇45户村民宅基地,用地面积达6000平方米,没有发生一起因宅基地问题引起的上访案件。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政府名义出台了《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暂行办法的通知》(济政〔2010〕36号),完成了两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申报。其中,两批挂钩项目拆旧区3157.695亩土地全部复耕,新增耕地近3200亩;两批挂钩项目建新区主要用于工业、教育用地、基础设施、新农村及标准化厂房建设,拟建规模2812.164亩,特别是解决了太行路小学、济渎路小学、济源三中等项目的用地。

【国有土地供应】2010年,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5宗、2084.118亩,其中,划拨8宗、916.0035亩,出让27宗、1030.0785亩,总成交价款近5亿元,实现土地出让纯收益2亿元。

【土地收购储备】土地收购储备融资1.2亿元,收购储备土地3724亩(新增建设用地1620亩),出让处置922.91亩,成交价3.86亿元,净收益2.12亿元(含“城中村”改造出让收益返还上交省国土资源厅)。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28宗,面积1602.534亩,新增标准化厂房面积40万平方米;服务南夫、北街、东马蓬、马庄等5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城中村”改造面积357.1035亩。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2010年,共办理改变土地用途4宗,面积109.3935亩,成交价款3743.5万元;补办出让6宗,面积85.2555亩,成交价款938.58万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21宗,流转面积114.8445亩,流转金额358.5574万元;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33宗,转让面积1217.5275亩,转让金额1.05亿元;土地使用权抵押142宗,抵押面积2609.0895亩,抵押贷款金额2.18亿元。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对供应成交的每一宗地,都将其基本信息在土地市场监管系统的“成交公示”模块进行对外公示。7天之后,在“供地结果”模块进行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数据上传,并根据具体宗地的开发利用建设情况等在“开发利用”模块不断进行数据更新,及时监管批后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对于违约宗地,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分别处理。目前,共上传出让合同27份、划拨决定书8份、出让公告14份、成交公示35份;发现违约宗地15宗,已及时进行了处理。

开展了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对2006年以前未竣工的房地产用地和2007~2009年12月31日未开工的房地产用地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住宅用地71宗,面积2773.3605亩。其中,未按期竣工1宗,面积87.4695亩,已经按有关要求对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第二次土地调查】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安排,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工作任务,修改了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整合完善了市级调查数据库;完成了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数据库建设,目前,根据省厅意见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并按有关要求,协调、组织对全市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数据等资料进行了复核,上报了基本农田调查上图成果,开展了储备耕地和后备耕地调查;完成了全国“一张图”工程建设外业调查;完成了标注调查信息的外业调查底图、修正完善监测图斑之记、填写农村土地调查起止时间统计表等工作任务,按要求及时向省厅上报了调查成果。

【地籍管理】2010年,完成国有土地登记发证20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64宗,变更登记140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73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42宗;受理各类争议案件15件,已调解处理7件。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争议3件,已调解处理1件;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12件,已调解处理6件;接待各类土地登记公开查询238次。全市国有土地初始登记率超过90%,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超过85%,城镇住房用地分割登记发证完成了总量的95%,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率达到96%。

【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地综合整治】共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46个,开发整理复垦面积20000亩,拟投资6035万元。其中,市级项目11个,开发整理面积8790亩;镇级项目35个,开发面积11210亩,整理面积5155亩。梨林镇大许等12个村9700亩和王屋镇麻庄等12个村近1.8万亩土地整理项目已经完工,梨林镇南官庄等19个村近2.1万亩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经完成总投资额的80%,累计完成投资4000余万元。通过对“水、电、路、林、渠”的综合治理,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市土地整理中心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对全市11镇200余个村庄进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摸清全市尚有耕地后备资源4500余亩。

【粘土砖瓦窑厂整治】严控关闭的粘土砖瓦窑厂出现死灰复燃现象,对全市30家新型墙材企业实地核查,部门联动,无存在粘土晾坯区场,无使用轮窑制坯,无一家粘土砖厂。

【征地补偿】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严格执行征地“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对征收土地方案未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补偿安置不符合法律规定、没有妥善解决失地农民长远生计的,一律不报批用地手续。2010年底,完成各类补偿近3亿元,有力地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采矿权管理】2010年1月25日,济源市加强治理整顿铝土矿开发秩序工作现场会在下冶镇召开,重点解决非煤矿山,尤其是铝矾土开采的安全隐患问题。副市长田志华出席会议。

全面规范采矿权审批程序,新设采矿权全部实行“招拍挂”。全年共办理采矿登记发证3家,其中变更登记1家、延续登记2家,收取采矿权价款3.5万元。认真做好采矿权年检审查,本年度应参审矿山企业97家,实际参审97家,审查率100%;实地审查矿山数30家,实地审查率为31%;合格矿山数94个,合格率97%。

【探矿权及储量动态管理】开展了全市探矿权年度检查,25个勘查项目全部持证,地质勘查持证率100%,勘查项目年审合格率100%。对省级发证35家矿山企业的2009年储量检测报告上报省厅进行复核;市级发证矿山企业的储量检测工作全部初审完毕,监测率达到100%。对孟州市工业集聚区铁路专用线工程等8个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出具了初审意见。对《河南省济源市克井镇水库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资源储量报告》等6个储量报告及评审意见进行了备案。

【矿产资源整合】2010年,认真组织建筑石料和水泥用灰岩的资源整合工作。涉及资源整合的22家非煤矿山已经全部签订整合协议。济源市的非煤矿山数量由原来的67家整合为51家,对其他不适宜整合的独立矿山进行升级改造,达不到规模化生产的到期后关闭。积极配合做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济源市年产15万吨以上的14家煤炭企业已签订了整合协议。

【地质灾害防治】在2009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对济源市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了再次排查,重新确定了该市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13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0处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制定了2010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召开了全市性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各镇及有关责任单位向市政府提交了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建立了市、镇、村三级地质灾害联络员体系,完善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报预警制度。积极和市气象局协商,在雨量达到中雨以上时在市电视台联合发布地质灾害等级预报,并在12121气象预报信箱设置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语言信箱,通过政务办公平台向全市群发地质灾害防治短信。2010年,组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和群测群防员地质灾害“五到位”培训600余人,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居民、单位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等近6000份,设立警示牌和警示标志388个,成立地质灾害防治抢险分队13个,发布雷电、暴雨预警20余次。实现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重大地质灾害发生、无人员伤亡的“双无”目标,并通过了省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审查和验收,达到应创建数的10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2010年,认真落实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矿山企业交存保证金78.612万元,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9家。

【执法监察】创新监管机制,落实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推行了违法案件联合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查办案制度及案件移送制度。2010年,共立案33起,向检察分院报备案件5起,向中级法院申请执行5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并结合人大、政协议案建议的办理,组织公安、林业等矿管委相关部门,赴山西省长治市、太原市、临汾市学习考察打击非法开采先进经验,为济源市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开采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共对全市各类非法开采点进行了200余次巡查和6次集中打击。炸毁非法开采窝点25处,封堵50余处。没收或销毁各类非法开采工具500余件、电线近千米。拘留非法开采人员4人,进入批捕程序的2人,对非法开采行为产生了有效震慑。

【信访工作】建立了信访问题分析排查、协调处理、“分级”处理机制,把各类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2010年,共受理信访案件92起,办结率达98%。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成立了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了实施方案。同时,出台了《济源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办法(试行)》,对违法违规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比例达到10%以上的镇、街道,启动警示约谈机制。此次卫片执法检查较2009年,违法用地各项指标均有明显下降,图斑数较去年下降171个,宗地下降176块,面积下降2672.4亩,特别是违法违规用地宗数由2009年的41宗下降到2010年的7宗,面积由711.1亩下降到123.9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由13.80%下降到5.27%,在全省18个地市中排到第8位。

【王屋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及中评估检查】2010年1月11日,市政府召开王屋山—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与发展研讨会。参加这次研讨会的专家有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员、世界地质公园评委赵逊教授,国务院原参事、中国工程勘察大师王秉忱研究员,中国地质学会副会长陈安泽研究员以及省内有关地质专家、学者近50人。6月4日,王屋山—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与巴西阿拉里皮地质公园缔结友好公园签字仪式在阿拉里皮地质公园举行。7月14~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盖伊·马提尼博士、亚不拉罕·库莫教授、马兹林莫克塔、努赞尼阿兹曼四位专家在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及济源市、洛阳市新安县有关领导陪同下,对王屋山—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进行了四年一度的中期评估考察。10月3日,在希腊莱斯沃斯岛的米提利尼所举办的国际欧洲地质公园网络会议上,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局作出了关于王屋山—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复评的结果以及建议。专家认为,王屋山—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自2006年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成员以来,已开展了多项活动来增强对地质遗迹的保护,也建成了(或在建)多个游览设施,并为当地经济带来增长。地质公园已成为展现重要地质遗迹、亮丽景观的范例,顺利通过了中期评估考察。10月17日,由王屋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处申报的济源天坛峰构造地貌景观获河南省首届“十大优美的地质景观”称号。

【测绘管理服务】2010年2月6日,济源市召开数字济源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示范合作协议签订仪式暨专家讲座。河南省测绘局局长贾志伟、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博士李成名,济源市人民政府市长赵素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祥国、副市长田志华、市政协副主席李国平及市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了签订仪式。9月10日,济源市D级GPS三维空间大地控制网顺利通过河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验收。济源市D级GPS三维空间大地控制网项目完成了100个D级GPS控制网点的埋设等工作,为济源地区建立了高精度的测量基准,提供了高精度的地心坐标,确定了济源准确可靠的WGS—84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和1954北京坐标系之间的坐标转换参数,为大地水准面的精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立了全市统一的测绘基准,标志着济源市基础测绘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其中,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应用在全国“数字城市”建设中尚属首次。2010年,完成勘测定界206宗,面积865226平方米;完成地籍测量170宗,面积4848825.52平方米;变更分割56宗,面积642350平方米;家属楼分割42宗,面积91733.65平方米。

【王屋山名山测高】2010年7月28日,河南省测绘局、省地图院、济源市国土资源局有关领导在济源市王屋山主峰天坛峰顶共同为王屋山高程立碑,标志着济源市王屋山名山测高工作圆满结束。自2008年4月8日王屋山最高峰高程测量开测,经过1年多的时间,河南省地图院完成了测高工作,并经国务院批准,公布济源市王屋山主峰天坛山海拔为1711.3米,王屋山主峰是国家公布的五岳之外59座名山之一。

【行政审批和企业服务年活动】2010年,共接待前来咨询的用户达4500余人次,受理各类报件687件,报件办结率达98%。在全市开展的企业服务年活动中,局班子成员带领相关科室先后40余次深入局分包联系的5家企业进行调研,收集整理意见15条,现场解决问题5个;对市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8家企业所反映的12项问题进行了办理。

【信息化建设】2010年,添加各类政府信息600余条。其中“咨询平台”上共回复网友提问20余条,被国土资源部定为“全国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单位”。

【宏观调控与综合统计】2010年,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统计任务,建立统计人员定岗负责制、统计数据负责制、统计数据月报表制、数据统一制等统计制度及市态监测制度,及时、准确完成全年的《国土资源宏观调控月报表》及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报表工作。

【省级文明单位创建】2010年8月10日,由市宣传部副部长张伟、文明办主任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局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复检。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活动】2010年4月23日,济源市国土资源局和市两级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结合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和国土资源系统工作特点,共同研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新对策、新措施,建立了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机制。11月24日,全局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漯河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参观学习。对漯河市国土资源局的干部廉洁从政“三早、三卡”预警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廉政文化进社区等方面的先进经验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各科室、局属单位分别与对口单位进行对接,全面学习了漯河局的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

(孙璐)

㈢ 学习山东经验 进一步解放思想 提高土地管理为国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能力

(2005年8月20日)

2005年6月1日~9日,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协主席艾斯海提·克里木拜,自治区副主席宋爱荣率领的新疆党政代表团,在山东省、河南省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先后到山东、河南学习考察。我作为代表团的成员,通过几天的学习和考察,耳闻目睹了山东省和河南省的大发展、大变化。特别是山东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在推进新型工业化上呈现出高速度、跨越式和超常规的发展局面,以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优势运用到位,把潜力挖掘到位,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到位,全力以赴发展经济的干劲给人以深刻印象。此次学习考察,使我进一步解放了思想,理清了思路,找到了差距,坚定了信心。我要认真学习山东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创造的宝贵经验和做法,尤其要借鉴山东省国土资源部门正确处理土地利用和保护的经验和举措,加速推进工业化进程,实现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山东省土地管理工作的特点

(一)认识到位,思想解放

党的十六大以来,山东省委连续在全省各地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省委、省政府提出,在新的形势下,要想在发展上不落后,首先在思想上不能落伍,要加快发展,关键看思想观念、看机制运作、看措施落实,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出来,形成集聚效应,创造发展奇迹。山东省国土资源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解放思想,抢抓机遇,锐意改革,正确处理土地利用和保护的关系,做到既不“撞车”违规操作,又不“刹车”等待观望,更不“误车”坐失良机。2004年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收入达256亿元,特别是在提供用地保障上,开拓思路,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

(二)通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变压力为动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山东省认真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对近几年出台的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489个文件予以废止和修改;对省、市、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农用地转用审批、建设用地供应审批、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确权发证、土地执法监察、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纠正和处理。全省共撤销各类开发区739个,保留各类开发区251个,核减了3/4;处理相关责任人员1000多名;对先上车后买票的违规用地,进行了查处,补办了用地手续,使占用地总量一半的违规用地完善了手续。在补办用地手续中,实行补办用地手续的不占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政策。借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东风,变压力为动力,解决了多年遗留的问题和矛盾,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三)灵活掌握政策,及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国民经济快速的发展,山东省也和全国一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问题日渐突出,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呼声高涨。山东省及济南市、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后,根据国家规定,没有进行过调整,但其他市、县(市、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山东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规划的调整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的规定,进行了调整。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12号)“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由县、市人民政府申请,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仍由设区的市审批”的规定,山东省规划的调整主要是调整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为建设项目大部分落实在乡镇。在规划调整中,主要做法是调整布局和用地方向,多个项目集中,一并调整,原则上不突破建设用地总规模。

截至2004年4月,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至2010年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已经用完。国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下达后,采取用计划指标替代规划指标的办法,相应调整土地利用规划,保证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同时,对于经国土资源部同意批准的城市规划大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也视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切实保护失地农民利益

山东省政府于2004年制定并公布了各县(市、区)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补偿倍数不低于法定倍数的16倍。一些市针对因征地降低生活水平的,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经费由财政解决。在城市规划区内征地,积极推行“区片综合价”(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制度,合理确定不同区位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5〕7 1号),在进一步落实货币安置、农业安置等措施的基础上,多形式、多渠道安置被征地农民。逐步建立“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新模式,实现征地与劳动力安置、建立社会失业和养老保险制度同步进行。对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项目用地,可以以土地补偿费入股或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可以采用留地安置的办法,按规划用途预留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确定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用于发展第二、第三产业。

(五)建立土地储备制度,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储备、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政府投资、储备中心存地、客商用地”的机制。由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及时保障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缩短项目落地的时间,项目一到就可落地,而不是常规的选址、征地。有些暂无项目的耕地继续由农民耕种,有项目及时收回。极大的方便了招商引资工作。如济南市2004年投入40亿元进行土地收购储备。青岛市对308国道两侧的土地全部进行了储备。威海市通过红线储备、协议储备、实物储备等多种方式,逐步将企业搬迁腾出的土地、政府收回的违法用地、经营性用地及其他依法可以收回的土地,全部纳入政府土地储备。

(六)盘活存量用地,节约集约用地

针对用地空间比较小、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紧张、建设项目用地多的实际,加大挖潜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一是认真开展了存量建设用地的清理,向存量建设用地要发展空间。2004年以来,青岛市共清出678宗存量建设用地,面积5万余亩,近期可挖潜利用近l万亩。二是“海、陆、空”并进,即:填海造地、整理复垦折抵建设用地、建多层厂房提高利用率。通过上述措施,解决了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只有18万亩、实际用地达40万亩的困难,保障了土地供应。三是因地制宜发展多层、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建平房、圈大院、搞“花园式工厂”、建设宽马路、大广场。山东省人民政府明确要求新增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国家和山东省产业政策;划分区域强化投资强度,土地投资强度标准为不低于100万元/亩,同时规定,固定资产投资小于5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

(七)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解决各业用地矛盾

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的整理,节约用地,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和合理利用;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农村居民点的合理布局、适当集中;通过对农村居民点和其他闲置存量建设用地进行整理的耕地面积,等量置换为建设占用耕地的规划和计划指标,用于农村居民点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镇建设,以缓解用地供需矛盾。兖州市大力推进“合村并点”,全面实施“小村并大村,四百变一百”工程,力争利用15~20年时间,将全市400个多个行政村合并建设成100个中心村,预计可节约土地4万多亩。

(八)新增用地向工业倾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在招商引资中,山东省看重的是企业落地后增加的税收、就业的机会、带动的消费和科技的进步等对国民经济发展拉动的长期效益。特别对工业项目用地,采取倾斜的供地政策,在工业项目用地上全部采用协议方式。并根据各地财政的实际情况,予以补贴或返还。对经营性项目用地,原则上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但对具有带动作用和凝聚效应的经营性项目用地,在有意向投资者后,则以挂牌方式供地为主。

在征地工作中,为减轻企业负担,由政府埋单,是山东省的一大特点,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由政府缴纳、耕地开垦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由财政补贴。具体实施中,政府只收取评估地价的20%出让金,主要用于缴纳新增建设用地费。

威海市提出了“只要你来干,手续我来办”的服务理念,投资者确定项目后,由市招商局和服务中心代理企业办理落地的所有手续,受到客商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山东省开展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试点工作。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审批,只进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而不征为国有。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时,多采用租赁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的形式。这样,不但有利于企业及时落地,也有利于农民集体长期稳定地增加收入,化减了征地补偿安置的困难和矛盾。如企业要求取得土地使用权,5年后可申请征为国有,并办理出让手续。

(九)项目向开发区集中,形成凝聚效益

近几年,山东结合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整合优势园区,集中连片开发,充分发挥重点园区的带动辐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是开发区科学选址,合理布局,主要选择荒山荒滩搞建设。如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荣成经济开发区、乳山银滩旅游度假区90%以上的用地是沿海滩涂,避免了占用大量耕地。二是采取资源共享的办法,积极引导乡镇招商引资项目到依法设立的开发区和城市工业区集中。如乳山市出台了园区招商的“飞地政策”,即不论哪个乡(镇)引进的项目落户开发区,便实行税收“五五分成”,调动了各乡(镇)招商引资的积极性,节省了大量基础设施投入,达到了集约用地的目的。

(十)夯实基础,为科学管理奠定基础

高效、科学的国土管理必须以现代科技为支撑。山东省下大力气开展土地管理基础工作。投资上亿元建设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基准地价,开展农地分等定级,完善电子政务建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研、规划设计也取得丰硕成果,山东省2004年上缴国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32亿元,通过扎实的基础工作,落实整理项目,争取了全部上缴经费的返还。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山东省积极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准备工作,完成了规划实施评价和8个专题的研究工作,争取省财政安排规划修编经费660万元(已落实,不含规划数据库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费用),各市、县(市、区)的规划修编准备工作正在积极进行。通过下大力气夯实基础工作,为科学决策、管理和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巩固成绩,学习先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促进我区土地管理工作

与山东省比较,在土地管理工作方面,我们也有我们的特点,学习山东省的长处和经验,取长补短,才能使我们的工作更进一步。所以,有必要对我们的工作进行一次回顾,和山东的工作进行一次比较。努力做好结合的文章,抓好落实的工作,实实在在地将我们在山东省学到的经验落实到新疆的发展中。

(一)自治区土地管理工作的回顾

自治区的土地管理工作自2000年8月国土资源厅成立以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受到国土资源部的肯定,为实现自治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是积极开展土地调查、评价、规划和科学研究等基础业务工作,奠定了土地管理的基础。完成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通过对新疆后备土地资源及坡耕地、沙化耕地的调查,查清我区2030年以前有水源保证的可开垦后备资源4978万亩,摸清了新疆土地资源家底,为自治区和国家提供了翔实可靠的数据;组织编制完成了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乡(镇)四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等专项规划,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增强;开展了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及时更新城镇基准地价;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使全区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85%以上。

二是正确处理土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障土地供应,为自治区经济发展服务。按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要求,积极为自治区能源、水利、交通、电力、城市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重点项目以及符合供地条件的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和优质服务;开展了存量建设用地资源普查的工作,查清了全区城镇闲置土地、空闲地和批而未用的土地7.08万亩;制订了鼓励盘活存量土地和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措施,减少各项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比例不断提高,2000年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入7.23亿元,2004年达到25.365亿元;增强服务意识,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促进了国有企业结构和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

三是加强征地管理,严格执法监察。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健全征地程序,依法加强征地管理,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拓宽征地安置途径,落实征地制度改革措施;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费分配使用的监管,防范征地中损害农民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严格土地执法监察,加强动态巡查,预防和制止土地违法发生,及时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四是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制定配套政策和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中,核减违规设立的开发区(园区)13个;违规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现象得到遏制,土地管理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纠正和解决;自治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已通过国务院的初步验收;抓法制建设,初步形成了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为核心的地方性国土资源管理的法规体系,为自治区国土资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了法律保障;为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参与新疆的开发建设,新疆国土资源厅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土地使用和矿产资源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土资源优惠政策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已转发各地执行,收到良好的效果。如荒山绿化优惠政策,使乌鲁木齐周边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农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等方面,采取灵活优惠政策,促进了新疆优势产业特别是林果业的发展。如,喀什地区1999年还只有60万亩林果,到现在林果面积已经扩展到253万亩。

五是抓机遇,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在科学规划的基础是,积极组织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研、规划设计、预算编制,2000~2003年,自治区申报国家项目55个,总规模15327公顷,总投资21190.18万元,到位资金9157.415万元;2003~2004年,申报自治区项目28个,总规模7171公顷,总投资9344.01万元,到位资金8589万元;2005年1~4月,申报国家投资项目43个,总规模37124.34公顷,总投资61427.22万元。特别是完成了伊犁南岸大渠灌区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为启动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奠定了基础。在全国耕地面积逐年锐减的情况下,2001~2004年自治区耕地增加157.76万亩。

六是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完成了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尤其是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2004年作风建设在自治区8个被评议的部门中名列第一,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通过开展“文明处室创建”、“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创建“青年文明号”等一系列活动,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有了明显提高,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

(二)学习山东经验,促进我区土地管理工作的建议

纵观山东省经济快速发展,得益于历届山东省委思想观念的解放,持之以恒、全力以赴抓经济建设的落实。通过20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意识深入人心,从而形成合力。各级政府在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是层层要求土地上有什么优惠政策,而是充分认识到土地既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更是政府所要经营的主要资产,将土地管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日程,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依照法律程序办事。通过经营城市、经营土地,改善投资环境,使以地聚财、以地生财落在实处,增加了财政收入,也推动了招商引资。

通过学习考察,我深刻感觉到山东省各级干部思想解放,勇于实践,创新务实的工作精神。与山东省相比,我们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观念和认识方面,许多地方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管理工作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思路不清、认识不到位,缺少敢于实践、敢于超越的气魄和勇气。二是在灵活运用政策方面,自治区已经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土地使用和矿产资源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土资源优惠政策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等政策,但许多地方对文件学习不够、领会不深,没有用足、用活、用到位。三是在服务意识方面,在国家已经三令五申明确土地管理审批权限和程序的情况下,许多地方政府还在要求分权。投资环境的改善不是靠审批权的下放,招商引资需要的是良好的资源和环境,只有提高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才形成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

学习山东省的经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最根本的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落实中央宏观调控的政策,把改革、发展、稳定紧密联系起来,抢抓机遇。增强机遇意识、危机意识和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认真落实国务院28号文件,积极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

国务院28号文件是今后一个时期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在理解和执行政策上、要结合自治区实际,体现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精神,既要认真严肃,也要思想解放。对28号文件要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实事求是的制定出符合新疆实际的办法。要着眼于运用政策去推动工作和事业的发展。对具体问题的处理要着眼于发展的全局,采取更加灵活方式和方法。在土地供应上,要充分发挥新疆未利用土地多的优势;在建设用地上,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只要是有利于新疆发展的,就支持、保护和扶持。

2.依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适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上,既要严格执行规划,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也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实事求是的依法进行调整,使规划服务于自治区经济发展的大局。在目前自治区级、地(市)级、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还未正式开展的情况下,对没有突破规划目标的,可以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由县(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地区行署或州、市人民政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审批。对经国土资源部同意批准的城市规划大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视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解决因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影响项目落地的问题。

3.充分利用新疆未利用土地多的优势,招商引资

结合我区实际,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土资源优惠政策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4〕9号),对荒山荒地、绿化用地、退耕还林还草用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用地、畜牧业发展用地、农牧民开展民俗旅游项目和发展服务业用地、企业(转制科研机构)改制用地及招商引资项目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的优惠政策,为充分合理利用资源提供政策保证和支持。

尽快出台《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招商引资发展工业的用地意见》,制定具体优惠措施,支持自治区的工业发展。

4.继续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条件,在新疆尤为重要。要加强征地工作管理,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工作,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安置补偿基数和标准应及时调整,尽可能采取高限,必要时政府可以从财政收入中予以补贴。目前,征地安置补偿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民政、社会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安置失地农民的途径可以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形式,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5.进一步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是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加强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加大土地储备力度。根据城镇规划建设需要,结合融资还贷能力,合理确定储备土地的资金投入、规模和周期。要结合实际,从政府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确定一定的比例充实土地收购储备资金,专项用于土地收购储备。对存量建设用地也纳人土地储备的范围,建立“政府投资,储备中心存地,客商用地”的机制,对工业用地可采取集中连片的储备形式,形成“地等项目”的格局,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用地的及时供给。

6.用活政策,支持项目建设

对经营性项目用地,坚持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按市场方式进行配置;对工业生产型项目的用地,仍以协议供地。在工业项目用地协议出让中,根据评估地价,明确政府收益比例,使政府收益能够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相关直接费用。其余涉及征地的相关费用,由用地单位按规定支付给农民集体和政府有关部门。能够给予财政补贴或减免的,可由当地政府研究决定。

7.统筹规划,加强开发区建设

自治区已通过国务院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验收,开发区清理工作已基本结束。对开发区建设应当加强研究论证,在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形成一批项目向开发区集中,产业关联,具有凝聚效应和带动作用的产业聚集区。

8.加大基础工作投入,提高工作水平

以现代科技为支撑,下大力气开展土地管理基础工作,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完成65个县(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基本农田的调整奠定基础;及时更新基准地价,尽快应用农地分等定级成果,完善电子政务建设。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的支持。新疆是我国耕地后备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西部生态建设也需要加大土地开发整理的力度。因此,需要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编制科学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做好项目可研、规划设计、预算,充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投入,为新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自治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肩负着国土资源管理、评价、规划、利用和保护工作,是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部门。我们要坚决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围绕经济建设这个大局,努力提高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平,为促进自治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发挥各级的推动作用。在开发利用国土资源中,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开放这个大局,既要依法行政、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把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坚持一手抓保护,一手抓保障,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新疆土地资源的优势,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用足、用好、用活国土资源优惠政策上下功夫,使这些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加大合理开发利用的力度,确保建设用地的供应,发挥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赴山东省学习考察报告,原载《新疆国土资源》2005年第5期)

㈣ 国土方面的要掌握哪些法律法规

涉及国土方面的法律法规众多,节选部分如下,所有法律法规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官网:

1、中国银监会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

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的通知;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5、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

6、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7、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综合审批办法》的通知;

8、《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9、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

10、重大土地问题实地核查办法;

11、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

12、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

13、关于印发《兵团重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警示约谈办法》的通知;

14、烟台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

15、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滹沱河生态园项目土地储备办法的通知;

16、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8、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19、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

22、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23、土地登记办法;

24、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

25、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

26、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27、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

(4)土地储备培训资料扩展阅读

国土管理是对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开发利用国土资源,协调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在国土整治活动中的相互关系,监督、限制不合理开发国土资源和危害国土的行为。

有效的国土管理必须有一定的措施保证:

①行政法令措施。运用国家行政权力,成立管理机构,从组织上保证政府各部门之间、国家与地方、企业之间协调一致。制定国土法规,保证国土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②经济措施。是管好、用好国土资源的一项重要手段,主要包括制定税收政策、利息政策,审定资金援助和奖励办法:规定财政补贴等;

③技术措施。加强国土资源基本资料的调查研究,将收集到的国土情报用各种装置进行图化、数值化和必要的情报数据利用计算机处理和储存,供有关部门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法律法规

㈤ 土地整理中心,干什么工作,待遇怎么样。

土地整理中心就是省及各市、县政府授权的土地储备整理机构。

具体工作任务就是:

一,将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通过依法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等方式取得的土地,统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按照土地供应计划,统一实施整理开发后,再由政府统一供应的行政行为。

二,受省和市县政府委托实施建设用地储备整理工作,负责对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土地实施统一开发整理、土地供应的前期准备等日常具体业务。

三,建设用地储备整理可以利用金融信贷资金实施,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应规范建设用地储备整理的管理,进一步拓宽建设用地储备整理资金来源。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土地利用现状,采取行政、经济、工程、技术、法律等手段,通过对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对土地资源进行重新分配,以达到协调人地关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过程。而它所涉及的开发整理后土地面积和权属重新划分等各个方面,都必须建立在测绘工作的基础上,因为测绘数据是最基础、最原始的资料,是决策正确的最基本保证。

由于测绘工作贯穿于土地开发整理的全过程,不同于平常所指的地形测量,因此测绘工作比地形测量工作更细致,更具体,同时更讲究方法,它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准确性,在科学决策、节约投资、规范工程行为等方面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土地整理中心具体工资待遇

总的来说,土地整理中心主要工作就是,负责落实各省,市,县建设用地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及土地整治项目的勘选、检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工作等。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基本工资+五险一金+项目提成。

参考贵州省,湖南长沙市,广东肇庆市的招聘情况,一般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试用期工资3400元。基本工资都是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待遇标准。

㈥ 商丘市国土资源局

商丘市位于河南省东部,地处豫、鲁、苏、皖四省交界处,地理坐标为北纬33°47′,东经114°57′~116°39′,东南与安徽省淮北市、阜阳市及宿州市相连,北与山东省菏泽市接壤,西、西南与本省的开封市和周口市毗邻。辖梁园、睢阳二区,虞城、夏邑、民权、宁陵、柘城、睢县六县,永城一市和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全市总人口820余万,是全省第四人口大市。商丘市委、市政府驻睢阳区。

彭显文 党组书记、局长

聂世建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王明钦 党组成员、调研员

王玉玲 党组成员、调研员(女)

马召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永健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明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孟祥才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冯业茂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东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彭显文简介:河南淅川县人,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1988年1月~1989年5月,任河南省地质技工学校团委书记;1989年5月~1998年4月,任河南省地矿厅直属机关团委书记;1998年4月~2000年5月,任河南省地矿厅政治部副主任;2000年5月~2008年1月,任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12月~2004年5月,任尉氏县委副书记;2004年5月~2007年12月,任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信访办主任;2008年1月~2009年9月,任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调研员。2009年9月,任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商丘市国土资源局辖睢阳区、梁园区、开发区3个分局,对虞城县、夏邑县、民权县、宁陵县、柘城县、睢县、永城市国土资源、地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地方党委政府协管),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800多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用地审批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规划科、耕地保护科、地质矿产科、地籍科、测绘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监察科12个科(室),市土地监察支队、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为市国土资源局直属管理的事业单位。

【土地资源】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汇总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商丘市土地总面积为16055330.5亩,全市农用地面积12725750.25亩,建设用地面积2982906亩,未利用地面积346674.75亩;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79.3%、18.6%、2.1%。其中,农用地中,耕地面积10625861.40亩,园地面积210908.70亩,林地面积1171148.10亩,草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面积3.75亩,交通用地(农村道路)面积340062.3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沟渠)面积363198.90亩,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田坎)面积14567.10亩。建设用地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2762948.10亩,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除外)面积160434.3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面积59523.60亩。未利用地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沟渠、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除外)面积339001.35亩,草地(其他草地)面积3288.75亩,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田坎除外)面积4384.65亩。

【耕地保护】一是加强了对耕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2011年度耕地保护工作领导组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领导组。二是积极申报土地整理项目。据统计,全年共申报省级新增土地整治项目6个,争取建设资金1.35亿元,建设规模7940.87公顷;并申报了涉及商丘辖区内的柘城、宁陵、睢县、民权四县,建设总规模250万亩,总投资30亿元的豫东平原基本农田整治重大项目。三是加大了补充耕地储备力度。通过量化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将补充耕地项目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等方式,加大了对补充耕地储备工作督导力度。全年共完成6个批(次)的补充耕地项目,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699.9935公顷,保障了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的需求。四是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2010年,商丘市经国家、省、市政府审批征收或农转用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项目共76个批(次),共占用耕地1432.834公顷,补充耕地1432.834公顷,全部实现了先补后占,连续11年确保了全市耕地保有量的动态平衡。五是加强日常管理。全年共下发、转发8个规范性文件,对全市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加强占补平衡监管等工作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同时,制定了土地整治项目具体控制指标,并会同技术协作单位,制定了配套设施图集,树立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统一形象。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2010年,商丘市被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0〕162号文件)列入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试点市,成为全国8个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试点之一,是河南省唯一的市级试点。全年,全市8个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规划得到省厅批复,下达挂钩周转指标238.2187公顷。先后完成了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得到省政府审批。在此基础上,全市182个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在全省率先批准实施,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全面完成,为商丘未来10年经济社会发展留足了用地空间。

【土地利用管理】一是土地收益实现历史性突破。2010年,全市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58万亩,实现土地收益58.29亿元,为2009年全年土地收益的近四倍,其中市本级28.21亿元,其他六县一市30.08亿元。每个县(市)均突破3亿元大关,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二是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全市长达11年的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共有3.4万亩,截至2010年底,共妥善解决3万亩,另外约4000亩已纳入政府储备。三是强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严格控制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凡建设项目用地单位申请用地面积超过国家、省有关控制指标的,坚决核减用地面积。同时,组织实施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制定下发《商丘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商丘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活动的基本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四是加大盘活土地力度。全年市辖区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6299.7亩,其中依法收回并处置的低效利用土地、破产企业土地1085.207亩;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后开发建设的502.709亩;处置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14711.8亩。五是积极推广建设使用标准化厂房。截至2010年底,全市已累计建成标准厂房441.9977万平方米,累计入驻企业824家。六是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2010年,全市土地储备中心库存土地1458.71亩,可公开进行出让土地722.248亩,可实现土地收益4.3亿元。

【地籍管理】2010年,商丘市国土资源局严把用地发证关。一是按照国家四部委工作会议精神,对市本级已办理的土地登记档案进行自查自纠,逐宗登记造册,形成调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同时,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依照以上方式进行认真自查自纠;二是圆满完成全市已取得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和续期工作;三是相继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全市9个县(市、区)“批而未用”土地的核实检查、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全国“一张图”工程建设外业调查成果修正、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成果国家级内业核查后的复查、农村调查成果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2009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和全市城镇地籍调查工作。截至2010年,全市控制测量、细部测量和权属调查工作已全部结束,共完成调查面积155.55平方公里。其中梁园、睢阳、夏邑、永城、宁陵5个县城所在地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已通过省级阶段性预检。完成了部分县建制镇地籍调查成果阶段性验收工作。根据省厅授权,按照工作计划,市调查办组织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完成了5个县(市、区)建制镇地籍调查成果的验收工作。据统计,全年全市本级共办理国有土地登记发证352宗,其中分割登记223宗,出让登记129宗;办理土地抵押登记30余宗,注销土地抵押登记90宗。

【建设用地管理】全年,共组织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各类建设用地报件88个批次(宗),面积29738.84亩,其中:农用地22979.45亩(耕地20102.43亩)。对项目用地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改过去的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查。对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并派出专人持件运转。相继完成了省关注的双千工程“香雪海”、“娃哈哈”、“华盛坤包装”、“辰龙纺织”、“国药集团”、“中牛集团”、“深安电子”、“京陇铝业”;市政府关注的“阏伯路华商社区”、“军分区民兵训练基地”等项目和纳入“市政府2010年十大实事”的“市残联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连霍高速扩建单体工程先行用地”等一大批招商引资、工业、民生项目的用地申报工作和博物馆、宋都花园、阏伯家园、里仁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等项目的前期材料组织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工作。一是市政府起草了《商丘市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完善了建设用地批后公示制度、批后监管台账制度、跟踪管理卡制度、批后审查把关制度、开发利用申报制度、警示制度等,强化了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工业用地和商品房住宅用地的批后监管;二是对竞得用地资格,不按时履行规定的,从严追究企业在“招拍挂”过程中的违约责任;三是主动联合监察局对不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企业采用口头、书面等方式进行追缴,并加收滞纳金。对经催缴仍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取消竞得资格。

【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改革实验区建设启动】9月2日,商丘市委书记王保存、副市长贾瑞琴亲赴郑州,就商丘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改革同省国土资源厅领导进行了专题会商。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启生等领导对商丘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同意商丘作为全省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改革实验区。

【厅、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9月份,商丘市政府与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在郑州签订战备合作投资框架协议,意向投资20亿元用于商丘土地收购储备、旧城改造、地质找矿及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的前期融资。

【机构编制实现新突破】在市、县政府精简机构体制改革中,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大队(同时更名为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支队)、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3个机构升格为副处级单位,增设了1个测绘科,增加了15个正、副科级领导职数和35名事业编制,并于6月18日举了揭牌仪式。各县、市局也相应升格,增设了机构和编制,同时较好地解决了多年来未能解决的干部职工工资待遇问题。

【开展野外拓展训练】7月份,市局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赴新乡市万仙山进行野外拓展训练,各县(市、区)局也陆续组织了拓展训练活动,累计参加1200余人。此活动充分激发了参训干部职工的潜能,增强了团队意识、协作精神和凝聚力。

【土地综合整治】2010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百村工程”被列入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全市119个试点村规划编制工作全部完成,实施84个,拆旧房2187户,建新房3524户,复耕土地2550亩。特别是夏邑县太平乡将全乡35个行政村统一规划为17个中心村和中心社区,做了整乡推进的有益探索。

【“两整治一改革”活动】制定出台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局长彭显文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两整治一改革”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职工作人员4名,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均固定1人作为“两整治一改革”工作联络员。并按照个人查、部门查、党组织查的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广泛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全系统填写《个人风险点排查及防范措施表》2598份、《部门风险点排查及防范措施表》466份,复查卷宗19835份,建立复查结果台账322个,制作风险卡14255个,形成《廉政风险点排查成果》13项46册(包括县(市、区)局)。同时,邀请农民、工人、企业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无党派人士到局做客,请他们帮助排查风险点,倾听他们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队伍建设】基层班子建设上,先后对虞城局、宁陵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配备,市局下属3个分局5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任职交流,市局机关5名科长进行了交流轮岗,市局机关和各县(市)局共选拔了11名副科级干部。建立了涵盖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思想状况、工作状况、身体状况等方面的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电子动态管理档案。同时,对全市11个县(市、区)局89名班子成员和副科级干部逐一进行了面对面座谈,深入了解每个干部的真实思想情况。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上,全年共投入基层所硬件建设资金近千万元。民权局给基层所购置了20台执法巡查车辆,虞城局、民权局解决了基层所人员工资由自收自支全部转为政府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问题。睢县局执法大队人员经费也由差额预算管理变更为全额预算管理。全年市局和各县(市、区)局以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业务考试、法规知识竞赛等方式培训干部职工5000余人次,85%以上的基层所达到省厅规定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全市16个优秀基层所、24个先进基层所、10个标准所受到省厅表彰奖励。

【打击粘土砖瓦窑厂】2010年度,全市共拆除死灰复燃粘土砖瓦窑厂39座,复垦窑厂占地987亩,其中恢复耕种土地552亩,整理成林果用地123亩,水面养殖用地312亩。窑厂用地复垦比率达90%以上。

【矿产资源】商丘市境内蕴藏着丰富的煤炭、建材、铁矿、高岭土、地热、矿泉水等十多种矿产资源,是我国六大无烟煤基地之一。煤炭是商丘市优势矿产,主要分布在永城、夏邑、柘城。含煤地层为石炭系一二叠系,探明储量为33.546亿吨(其中含天然焦炭5.93亿吨),面积2056平方公里,煤层埋深200~1200米,可采厚度为6~8米,远景储量约100亿吨。近南北向的永城隐伏背斜是控制永夏煤田展布的主体构造。煤质为特低硫、特低磷、低灰分、高发热量优质无烟煤。煤田紧靠华东工业区,交通便利,井田集中,储量丰富,煤质优良,宜建大型矿井。另外,商丘市其他探明储量的矿种有石英斑岩(1048万吨)、大理石(25.87万吨)、磁铁矿(902万吨)、矿泉水等6种。

【矿产资源管理】2010年度,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加大了对各矿山企业的管理力度,全市各矿山企业持证开采率达到100%,矿山企业储量报告拥有率达到100%,全市矿山企业全部设立了采矿权标识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良好,矿业经济呈良性发展态势。全年为兰郑长成品油管道工程、郑徐客运专线工程等20余个重点工程提供了压矿咨询和审查工作,保证了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编制完成商丘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20余次300余人次,发布气象预警预报12次,制作警示标志牌63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共3000余份,刷写宣传标语50余条,成功预报地灾22起,组织搬迁避让人员282人,避免伤亡人员366人,避免经济损失83.6万元。完成塌陷区综合治理面积2150亩,其中恢复耕地1505亩,鱼塘645亩。搬迁村庄6个,搬迁人口1600人,投入资金2260万元。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已全部结束并在全省率先通过部、省验收;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全部完成,9个核查矿区报告编制已通过省厅初审。

【矿政管理】2010年度,全市累计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129亿元,同比增长12.9%。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9055万元(已累计缴存保证金1.6287亿元),均位居全省前列。2010年8月27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09年度全省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对商丘市的储量动态检测工作进行了通报表彰。至此,商丘市已连续三次获此殊荣。

【执法监察】2010年,商丘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加大了执法监察力度,全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69起,及时制止54起,涉及土地面积111.49公顷,立案率、结案率均为100%。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完成。对卫片监测涉及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商丘市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全部进行了依法处理,立案率、查处率、处理率均达到100%。共收缴罚没款2123.97万元,没收建筑物9.416万平方米,拆除建筑物、构筑物面积6.627万平方米,复耕土地面积375.85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9起;移送司法机关24人,落实18人;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46人,落实9人。并于2010年12月顺利通过省国土资源厅检查验收。

【信访工作】信访工作稳定有序。涉土赴京进省上访量大幅下降,共发生赴京访3起、进省访6起,与2009年相比分别下降87.5%和57.1%,受理上级批办、交办、转办信访案件6起,全部按时回复,办结率达到100%。对每起交办案件均实行市、县局领导亲自包案。市局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98批473人次,批办、交办、转办信访案件22起,受理复查案件4起,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90.6%。3月份,被商丘市委办公室评为2010年度民意快线工作先进单位;9月份,被商丘市委维稳信访领导组表彰为“全市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先进集体”。

㈦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做培训

房地产公司的培训一般可以按照各个部门的分工不同划分为:商业地产、工程管理、规划设计、景观设计、营销策划、销售技巧、采购管理、运营管理、项目管理、成本管理、物业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筹划、人力资源、客户关系、企业战略、项目管控、标杆专题、楼盘考察、投融资管理、精装修管理、旅游地产、养老地产、工业地产等。

㈧ 安阳市国土资源局

安阳市地处河南省最北部,与河北、山西两省交界。地理坐标:北纬35°12′~36°22′,东经113°38′~114°59′。辖区东西22公里,南北128公里,总面积7354平方公里,总人口567.4万人。中部有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贯穿南北,南距省会郑州190公里。交通便利,素有豫北要冲、四省通衢之称。辖4个市辖区、1个县级市(林州市)、4个县(安阳县、安阳市、汤阴县、内黄县、滑县)、1个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50个乡、42个镇、43个街道办事处、202个社区、居委会(市区142个社区),3280个行政村。

杨学文 党组书记、局长

邓永生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田树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安东新区建委办副主任(正处级)

逯建修 党组成员、调研员

钟会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新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利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学文简介:河南林州人,汉族,1955年12月28日出生,中共党员。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1986年10月,在部队服役;1986年10月~1990年1月,任安阳市纪检委干事;1990年1月~1992年12月,任安阳市纪检委副科级纪检员;1992年12月~1995年5月,任中共安阳市纪检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正科级);1995年5月~1999年3月,中共滑县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1999年3月~2004年3月,任安阳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2004年3月至今,任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科、科技与调控监测科、规划科、财务科、耕地保护科、用地审批科、地籍管理科、测绘管理科、土地利用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勘查储量环境科、人事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办科等17个职能科室;辖土地储备中心、地产交易中心、土地监察队、矿产资源监察队、开发区分局、国土资源调查规划与测绘院、征拨用地事务所、地租征收处、土地整理中心、信息中心等10个二级机构。全局共有干部职工315人(其中在职人员262人,离退休人员53人)。

【土地资源】安阳行政区总面积735154.45公顷,其中,耕地411377.85公顷,园地5877.03公顷,林地69917.04公顷,草地35807.9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2278.1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739.9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488.31公顷,其他土地68668.15公顷。第二次土地调查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总面积346955.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4.34%,其中耕地面积346722.80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99.93%;其他地类面积232.2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0.07%,其中园地面积187.29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0.05%,林地面积44.91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0.01%。

【矿产资源】安阳市矿产资源丰富,主要存在两种类型。一类是和地层沉积程序有关的沉积矿产;另一类是岩浆侵入后自身产生的,或岩浆与围岩发生变化产生的矿产。安阳市西部山区沉积岩和岩浆岩大范围出露,发现大量有用矿产,如铁矿、煤炭、石英砂岩、白云岩、石膏、含钾(砂)岩、石灰岩、大理石、锰矿、石棉矿、长石矿、蛭石矿等;东部平原区被新生代地层掩盖,矿产赋存情况不得而知;西部山区的已知矿产,由于受开发缓急的影响,勘察程度也大不相同。

地热资源已勘探发现地下热水,主要分布于青洋口断裂(安封存一线)与汤东断裂(大韩村、高庄一线)之间,沿汤阴地堑呈北东向带状分布(安阳市境内)长约30公里,宽约15公里范围内;另外,在林州市城关镇小菜园一带经物探工作发现地热异常,有地下热水存在的可能。地下热水勘探开发程度较低,仅限于石油、金属矿产、地质构造、水文等勘察工作的同时对地热资源有所发现。

安阳西部山区有较好的成矿条件,还发现有铜、铌钽、水晶、冰洲石等多种矿点。由于没有进行系统的基础地质工作,许多有益矿产未被发现;对已经发现的矿产未能做出正确评价,影响了安阳矿产资源及时开发利用。

【耕地保护】2010年,安阳市、县、乡各级政府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依据新一轮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有量,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合理划分调整,并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实行严格奖惩。2010年,安阳市耕地面积为40.88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5.25万公顷。2010年3月,安阳市通过省政府组织的2009年度耕地保护目标验收,并代表河南省迎接国家三部(局)对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检查,受到了国家三部(局)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一是重新设立和完善大型宣传标志4块,乡级固定永久性标志101块,设立(更新)田间地头标志牌1152块,刷写宣传标语620余条。二是建立和完善了基本农田补划储备制度。对已验收的国家、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占补平衡项目,符合基本农田条件的,及时纳入“基本农田补划储备库”管理。

【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及总量动态平衡】2010年,安阳市上报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17789亩,按照“占一补一”的要求,补充耕地17789亩。为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全年补充耕地项目通过验收合格15批146个,新增耕地面积29084亩,并及时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进行统一管理,连续12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国土资源规划修编】2010年,积极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上报国务院审批;同时,积极完善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全市5县(市)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已全部经省政府批准,全市100个乡(镇、办)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全部由市政府批准。按照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总体部署,完成了新一轮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成果,2010年5月,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预审,按照预审意见和要求,正在积极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修编成果。

【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试点】2009年,安阳县被省厅确定为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正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统筹规划、整合资金,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重点开展农田整治。2010年8月,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启动第二批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通知》,耕保科积极筹划,认真组织各县(市、区)上报试点项目。经过筛选,全市共上报试点7个,分别为林州市3个、滑县2个、汤阴2个,涉及52个行政村。

【用地报批】2010年,河南省下达安阳市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6000亩左右,但全市市区用地需求量约为1.5万亩左右,用地计划指标与用地需求存在巨大的差距。为缓解用地计划指标不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安阳市国土资源局积极组织用地报批,并于年初主动向发改委、规划局、重点办等单位征求项目用地情况。同时,加大与省厅、国土部的沟通力度,积极将市重点项目协调列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2010年,全市报国务院批准城市批次实际申报面积达8741亩,其中农用地7935亩。

【重点项目用地服务】2010年,安阳市对167个省、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项目与174个市城建三年计划项目全部建立台账并定期更新,积极与市重点办、项目单位联系沟通,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联动机制,同时,采取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跟踪督办的方式,将推动重点项目进展与审办窗口受理、业务科室办理相衔接,对重点项目用地手续实行统一协调、现场会审,确保高效有序办理。协调有关联审联批项目土地手续加快办理,确保了老干部活动中心、京港澳高速南北出口、职教园区、公交南停车场、市委党校等一大批省、市重点项目及时申报。

【土地征收指导与协调】2010年,安阳市继续做好土地征收的指导协调工作,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全面实施。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用地、征地工作配合更加密切,通过征地工作台账、项目分析会等多种形式,使征地工作中的问题得以尽早解决,同时在包干征地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完善征地工作模式。积极探索多元安置途径,逐步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土地征收共涉及贞元广场南侧用地、开发区物流园区、永明路南段等用地项目42个,合计3926.06亩,其中已完成征地项目9个,面积1132.523亩,确保了重点项目用地顺利实施。

【供地保障】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简化手续,加快进度,积极主动服务各类建设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用地的供地工作。先后完成了安阳市第八中学、安阳市会展中心、安阳义乌国际商贸城等项目,同时加强居住用地结构调整,切实保障民生工程建设用地,先后完成了星月湾、北辰家园二期、豫北棉纺织厂棚户区等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项目。2010年,全市土地供应总量为40宗,供应总面积252.239公顷,其中出让土地为26宗,供地面积133.5585公顷,出让价款57142万元,全部为“招拍挂”出让项目;划拨土地14宗,供地面积118.6805公顷。

【地政地籍】截至2010年11月上旬,安阳市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256宗,城镇住房分割登记发证7906宗,办理各类抵押登记29宗,盘活土地资产3亿多。为单位、个人、司法、仲裁机构等部门依照规定提供土地登记查询100多人次,同时,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妥善解决群众办证难、各区发证工作中成套住宅划拨用地转让、成套住宅出让年限到期的后续办证等问题,并为企业融资用于土地抵押登记开设绿色通道,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优化投资环境提供了有效保障。

【完善土地公开出让制度】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采取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收回、置换等方式,以实物储备和信息储备为手段,将闲置未用、低效利用和改制企业的土地,全部纳入收购储备的范围,统一安排,推向市场,公开供给。同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继续推进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比率达到100%。全年共完成土地转让27宗,转让金额4622.9824万元;土地挂牌出让18宗,成交价款54872万元;成交采矿权2宗,成交价款109万元。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2010年,安阳市积极把产业聚集区和标准厂房建设作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着力点。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引导项目进入各类聚集区,同时,加大对产业集聚区的用地管理,各县(市、区)新建工业项目一律要进入产业集聚区,鼓励建造和使用多层标准厂房,各类产业集聚区范围内,严禁进行房地产开发,提高用地容积率,加大投资强度。全市已累计建成标准厂房用地总面积124.43公顷,多层厂房建成用地面积73.515公顷。

【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2010年,安阳市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来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证土地利用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一是强化了项目用地预审职能,突出用地预审对用地规模的控制作用,引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防止新增土地低效和闲置,通过节约集约用地保障更多的建设项目落地,促进发展模式的转变;二是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提高利用效率,新增建设用地,划拨土地在现评估价格上上浮10%,房地产开发在现评估价格上上浮30%,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拆迁安置成本高于土地评估价格的按成本价挂牌;三是建立健全项目用地批后监管机制,国土、发改、规划等部门共同组成评估机构,建立节约集约评价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集约利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批而未用土地清查处置】2010年,根据年初调查结果,安阳市批而未用总数339.37公顷。安阳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各县(市、区)对每个项目进行梳理,摸清情况,明确责任,了解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未供地原因,下步措施,实施跟踪催办,同时分门别类,灵活处置。

【矿业权市场建设】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地矿行政服务规则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内部会审制度和相关工作程序,健全了严格的采矿权审批与管理制度,推动矿业权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进一步规范完善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全年有偿出让采矿权2起,价款79.98万元。同时,继续加大力度查处和规范采矿权转让与非法承包行为,督促转让矿山企业及时办理转让变更手续,激活矿业权二级市场,促进矿业权正常流转。

【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2010年,按照部、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安阳市继续加强辖区内勘查开采秩序的监督管理,着力维护重点矿区、重要矿种的开发秩序,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各类违法现象反弹,进一步巩固整顿规范成果。据统计,全年查处无证采矿4起,非法开采案件8起,立案5起,查扣非法生产设备10台件。

【矿产资源整合】2010年,安阳市出台了《安阳市非煤矿山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全市采矿权数、探矿权数比2009年底减少20%以上,优势骨干企业占有及控制的铁矿、石料灰岩等资源达到全市的60%以上,同时,配合搞好煤矿兼并工作。安阳市国土资源局积极配合安阳市煤矿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安阳市诚信矿业服务有限公司及时完成了15家剩余资源储量价值评估工作,并积极组织指导重组后企业准备相关换证资料,在市、县审查后报省厅办理兼并重组转让变更手续,现已有13家煤炭企业报省厅办理转让变更手续。

【地质灾害防治】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共同拟订了《安阳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对本市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制订了应急预案,明确了监测方法、险情发生时报警方法、疏散路线,对排查出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均编制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全市共发放防灾明白卡2000余份,印发地质灾害防治宣传页万余份。通过天气预报、电视广播、电话和短信等方式,发布气象预警预报12次,最大限度地减轻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深入矿山企业和动态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为矿山企业提供服务和技术咨询,通过组织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规范全市储量动态检测的程序,统一相关技术要求,完善台账、图纸等资料,加强人员和设备的保障,同时把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与矿权登记、年检和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用严格的制度强力推进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工作。保证储量动态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安阳地区甲类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率达98%以上。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管】2010年,安阳市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的有关文件,努力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全市共复垦土地面积187亩,矿渣土石方回填11848.22立方米,治理山体裂缝3条,总长度140米,耕植土整平4286.22立方米,植草绿化面积2365平方米,植树3720棵。

【动态巡查】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县(市)区互查以及国土资源村级协管员推广等工作,强化动态巡查的规范管理和制度建设,严格抓好动态巡查责任制的落实,在制度规范、组织实施、工作构架、考核奖惩和工作实效性上不断探索完善,呈现出巡查全覆盖、工作无盲区、制止争主动等特点。全年全市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391件,立案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220件,涉及土地面积79.79公顷,其中耕地36.07公顷。目前已结案207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起,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3份。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在卫星监测时间段即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内,安阳市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594宗,总面积15085.86亩,涉及耕地面积14038.71亩。其中,违法用地133宗,总面积853.39亩,涉及耕地面积572.89亩。违法用地宗数、面积、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总面积、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22.39%、5.66%、4.08%。

【测绘管理】2010年,安阳市将测绘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纳入了与各县(市、区)签订的2009年度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测绘管理体制,落实基础测绘投入机制,加强测绘市场监管,坚持多部门联合的市场监管机制等。同时,积极协助省测绘局对安阳市测绘资质单位资质证到期换证进行初审,共对10家测绘单位提供的换证资料进行了审查并报省测绘局审核。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深入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制定下发了专项行动工作量化细则,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查找与防范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市国土资源系统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突出重要岗位,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通过查找风险点、贯彻执行、检查考核、调整修正等环节,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并制定下发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实施意见,确保“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实效。

【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下发了《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设规范化国土资源所工作的意见》、《关于尽快理顺国土资源所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的通知》,对国土资源所建设进一步作出部署安排,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共76个乡镇国土资源所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荐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先进县(市、区)及优秀、先进、达标国土资源所通知》,积极行动,精心组织,按照要求逐级民主推荐上报2个先进县、10个优秀国土所、15个先进国土所、51个标准国土所,达到了促进国土所规范化建设的进度。

(武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