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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应急物资储备

发布时间: 2021-03-20 14:33:33

Ⅰ 煤矿应急储备物资有哪些

抽水机,水管,灭火器,防毒防化,矿灯,发电机,电线,其他突发事故救援机械
安全帽,手套,劳保,手电等

Ⅱ 矿山应急救援物资

煤矿井上下消防材料应急救援物资给你,仅供参考!
井下消防材料库材料明细表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1 灭火器 干粉MF-8型 台 20
2 灭火器 10升泡沫 台 20
3 灭火器 CO2 台 10
4 大 锤 铁、8磅 把 2
5 铜 锤 铜、8磅 把 2
6 铁 锨 尖、平口 把 10
7 铁 钎 根 4
8 铜 钎 根 2
9 断线钳 把 1
10 伸缩梯 6m 把 2
11 石棉毯 块 4
12 管 钳 把 2
13 变径管接 ¢110/75mm 个 4
14 变径管接 ¢75/52mm 个 10
15 胶 管 ¢15mm m
16 胶 管 ¢20mm m 50
17 塑料管 ¢89mm m 100
18 塑料管 ¢140mm m 200
19 高压水管 ¢25mm m 200
20 方 木 200×200×2000m m3 3
21 木板 50×200×2400mm m3 5
22 铁钉 50-100mm kg 3
23 砖 块 1500
24 编织袋 个 200
25 保险带 条 4
26 专用防火钻杆 ¢50×800mm 米 200
27 专用防火钻头 ¢76 个 10

井上消防材料库材料明细表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1 灭火器 干粉MF-8型 台 20
2 灭火器 10升泡沫 台 10
3 保险带 条 4
4 大锤 铁、8磅 把 2
5 铜锤 铜、8磅 把 2
6 铁锨 尖、平 把 10
7 铁钎 根 4
8 铜钎 根 2
9 断线钳 把 1
10 瓦刀 把 2
11 小铁锤 把 1
12 木工斧 把 2
13 担架 折叠式 副 2
14 消防桶 个 6
15 软梯 10m、20m 架 2
16 链子 三环 根 3
17 消防斧 把 2
18 手拉葫芦 5T 个 1
19 滑轮 5T 个 1
20 扁钎 根 1
21 小撬棍 根 1
22 铁钉 50-100mm Kg 3
23 棕绳 ¢20mm m 50
24 棕绳 ¢15mm m 50

井下各地点灭火器材配备
序号 地 点 物质名称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1 中央变电所 干粉灭火器 MFZL8/MT3 台 4
2 中央泵房 干粉灭火器 MFZL8 台 4
3 火药库 干粉灭火器 MFZL8 台 4
4 105工作面皮带机头 干粉灭火器 MFZL8 台 3
5 主斜井皮带机尾 干粉灭火器 MFZL8 台 2
6 一采区变电所 干粉灭火器 MFZL8 台 5
7 105配电点 干粉灭火器 MFZL8 台 2
8 井下充电室 干粉灭火器 MFZL8 台 2

Ⅲ 矿山所需要的应急预案有哪些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保证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能够快捷、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争取在最短时间内使矿山企业生产恢复正常。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旗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在灾难应急救援中充分发挥作用。
(三)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伊金霍洛旗行政区域内矿山企业发生的各类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矿山企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矿山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由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总 指 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旗长
副总指挥: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煤炭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单位为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旗公安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经济商务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气象局、委宣传部 。
2、职责:负责组织全旗矿山企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各镇应急演练;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二)现场救援组织及职责
1、旗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和事故救援组、交通治安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事故救助协调组、事故调查组、事故综合组等六个事故专业救援组。
(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旗长任组长,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当地镇人民政府镇长、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旗煤炭局局长任副组长。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
(2)事故救援组
组长: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当地镇人民政府镇长、旗煤炭局局长、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职 责:
①组织安排救援人员和调运所需装备物资;
②组织抢救事故遇险人员;
③研究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3)交通治安保障组
组长:旗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旗交警大队大队长
职 责:
①迅速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
②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
③协助抢救工作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
④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4)医疗救护组
组长:旗卫生局局长
职 责:
①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②协调各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③协调医院、防疫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5)事故救助协调组
组长:旗煤炭局局长、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职 责:
①组织做好现场灾害防扩大工作;
②组织协调上级有关专家咨询等问题。
(6)事故调查组
组长: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旗煤炭局副局长、旗公安局副局长、旗监察局副局长、旗检察院副检察长、旗总工会副主席
职 责:
①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分析等工作;
②追查事故原因及有关责任人员;
③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调查工作。
(7)事故综合组
组长: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职 责:
①负责综合协调与旗政府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联络,并向社会公布事故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②掌握全旗范围内的矿山分布、灾害等基本情况,建立伊旗矿山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抓好事故灾难预防工作。
2、快速反应力量
以专业救援力量矿山救护队为主体,由旗卫生局、旗交警大队、旗消防大队组成快速反应力量,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3、基本救援力量
(1)由矿山企业根据旗指挥部命令,迅速集结队伍,携带必要的救援设备器材,赶赴救援现场。
(2)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向上级矿山救援组织提出增援请求。
4、应急联动机制
启动伊金霍洛旗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后,各相关部门及急救、医疗、供水、供电等单位要按照救援指挥部的安排,根据处置事故需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按其职责分工完成各自任务。
三、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方法
(一)应急响应
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矿山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立即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撤离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并在1小时内上报旗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二)应急启动
旗人民政府接到矿山灾难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伊金霍洛旗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上报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通知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三)救援行动与救援方法
1、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请求鄂尔多斯市矿山救护大队进行救援,并在救护队到达之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立即成立抢险组,调集抢险人员,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二是搜集图纸、资料,安排情况熟悉的人员做好下井准备,并尽快了解井下爆炸地点、有无人员生还可能等情况,判断遇难者所处的位置,为抢险工作赢得时间;三是通知后勤组调集风机和风筒向井下供风,要求供电部门做好供电工作,防止停电。救护队到达后,立即派救护队员下井侦察,了解井下气体浓度和巷道垮落情况,并根据现状确定抢险行动方案。待井下有害气体浓度下降到允许值之后,方可下井救人。
2、矿井透水事故。透水发生后,事故单位或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要根据透水量大小、位置、井下巷道标高、被困时间等因素判断井下有无幸存者。透水事故救护方法:一是尽快摸清井下人员数量和工作地点;二是搜集图纸、资料,准确判断透水位置及水量大小;三是立即调集水泵,加快排水进度,并从水位变化情况判断井下水文地质情况,适时调整抢险方案;四是保持通风,防止老窑有害气体使抢险人员中毒;五是备足必要的材料,用于维修因水浸泡损坏的巷道。
3、矿井冒顶事故。事故单位或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要根据冒顶范围的大小和垮落矿石量的多少,成立若干抢险组轮番作业。如有人员被埋,应立即组织人员将矿石扒出外运,同时对顶板进行支护并注意观察,确保抢险人员人身安全。如有人员被堵于巷道内,应视垮落范围、冒落的矿石量、顶板岩性等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若垮落范围小、冒落矿石量少、岩性较稳固,则可在顶板支护后,将矿石扒出,直接通过冒落区入内救人;若难以顺利通过冒落区,则要考虑另掘巷道,绕过冒落区。在救援的同时,通过水管、压风管等向里供风,并发出信号,让被堵人员知晓,坚定其生存信念。对救出的幸存者应立即用毛巾等捂住眼睛,并由医护人员进行救护。
4、边坡坍塌事故。事故单位或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法,对坍塌现场进行处理。抢救中如遇坍塌巨石,人工搬运有困难时,可调集大型吊车进行调运。在接近边坡处时,必须停止机械作业,全部改用人工扒石,防止误伤被埋人员。现场抢救中,要安排专人对边坡、架头、浮石进行监护和清理,防止事故扩大。
(四)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专业或辅助救援人员,根据矿山事故的类别、性质,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救援井工矿山事故必须由专业矿山救护队进行,严格控制进入灾区人员的数量。所有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才能进入事故救援区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所有应急救援工作地点都要安排专人检测气体成分、风向和温度等,保证工作地点的安全。
2、在矿山事故救援过程中,出现继续进行抢险救灾对救援人员的生命有直接威胁,极易造成事故扩大化,或没有办法实施救援,或没有继续实施救援的价值等情况时,经过应急救援指挥部充分讨论,提出中止救援的意见。
(五)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矿山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上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遇难人员亲属的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2、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整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
(二)保险
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派员开展相关的保险受理和赔付工作。
(三)工作总结
1、应急响应结束后,旗、镇两级人民政府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矿山企业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五、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各矿山企业应加强突发事故的应急教育,不断提高矿山企业广大职工的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培训
1、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干部和职工的防灾、减灾、应急知识进行教育培训,把防灾、减灾、应急反应、应急培训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管理,提高应急能力。
2、矿山企业负责组织本企业职工救援与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
(三)演习
1、旗人民政府负责每年组织一次矿山灾难应急救援模拟演习。
2、矿山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六、附则
1、管理与修订
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2、奖励与责任
(1)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单位、旗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2)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救援工作中为抢救他人或国家财产英勇牺牲的,由所在单位上报政府主管部门,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追认为烈士。
(3)对不服从指挥部调遣、临阵脱逃、谎报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应急联系电话

Ⅳ 矿山应急预案内容主要有哪些

煤矿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煤矿应急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Ⅳ 如何制定矿山应急值守计划

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有效应对各种风险,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既是人民政府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社会能力的重要任务。我市是一个突发公共事件频发地区,自然灾害特别是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尤为突出,煤矿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这些突发公共事件给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也严重影响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树立应急管理理念、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现阶段,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大局稳定。但也勿庸讳言,当前的国际国内公共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种影响国 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加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人民政府的根本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不受损失,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突发公共事件具有发生突然、起因复杂、蔓延迅速、难以把握、危害严重、影响广泛等特点,发生的概率虽然较小,但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都是难以估量的。建立完善的预警体系和高效的应急机制,防止和避免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是各级政府管理和服务社会的重要职能。各级政府一定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危机,有利于保持社会秩序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在,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自然灾害频繁出现,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安全生产隐患较大,资源能源紧缺,环保压力也在加大。这些都是直接威胁着人民群 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破坏社会稳定,有的甚至危及国家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这就要求我们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更加重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政府的职能全面转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应急管理仍然是政府工作中一个薄弱环节。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要求,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作为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作为提高行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增加公共安全意识,全面履 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体制建设,努力提高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

二、要把握重点,全面推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一要明确目标。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发布工作,构建一个完整、统一的应急预案体系。二要讲究方法。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协调、沟通交流和审核备案工作,注重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与配套,形成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另一方面,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要认真比照国家应急预案和上级机关应急预案,框架体系要对接,格式体例要一致;—要借鉴外省(区、市)同类应急预案,吸收他人的经验;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专家意见和有关部门 (单位)的意见,增加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部门之间的协调一致性,完善应急预案。三要把握要求。要做好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普查、整合工作,要明确回答事前、事发、事中、事后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什么资源做,要在应急实 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要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按垂直管理的要求,从省市到县区再到乡镇和基层单位不能有断层,部门之间的应急预案要做好衔接,不能出现空档;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针对演练和应急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

(二)健全完善应急运行机制。一是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范围,建立和 完善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做到 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灾害与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要落实责任制,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必须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信息;跨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汇总、报告相关信息;所有突发公共事件,各县市区政府应急办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应急机构都必须向市应急办报告。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时限要求。国务院和省政府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有明确而严格的时限,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据应急预案和信息报告时限要求,研究制定工作程序,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要拓宽信息报告渠道。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收集和掌握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建立开放的信息报告平台,接受公众举报和反映问题,并注意从互联网上获取有关重要信息, 同时积极探索在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设立信息报告员、构建社会信息网络体系。三是加大应急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力度。各级政府要依托全省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络和各项业务网络,整合当地公安、防汛、卫生、气象、人防等专业信息系统资源,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指挥网络;要全面推进“110”、“119”、“122”三台合一,并与急救、市政等紧急信息接报平台进行整合,实现“统一接报、 分类分级处置”。四是进一步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要在加强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管理,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的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相邻县市区之间、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纵向和横向的配合协调,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联动机制, 明确各方职责,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三)抓好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和应急法制建设。一要围绕大局。把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国家和省市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的指导下,编制本地区和本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二要突出重点。对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关键环节作出具体安排。三要量力而行。要区别轻重缓急,把建设项目用到最急需、最薄弱的地方。尤其是城乡建设等有关专 项规划的编制要与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相衔接,合理布局重点建设项目、统筹规划应急突发公共事件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四要厉行节约。要处理好整合利用现有资源与新建项目的关系,防止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五要明确责任。各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由各级发改委牵头编制,有关部门单位和应急办参加,力争用半年时间完成编制工作任务。 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化建设,把整个应急机制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行政、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四)广泛深入地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和演练工作。一是要加强应急宣教。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把应急管理知识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要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应急标识、宣传栏,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张贴海报。要编辑出版应急科普读物和应急音像制品。要针对我市较常见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组织编写公共安全教材。开展公共安全学校教育和全社会广泛宣传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自救知识活动,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预防为主、应对有力,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二是要加强应急培训。要联系本单位实际,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特点,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多元化的培训课程体系。对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不定期举行 短训班或专题研讨班的形式进行培训;要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从事应急管理的干部进行培训;要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在职业资格认定考试中增加相关内容;要对青年志愿者和各类社会公益机构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培训。三是要搞好应急演练。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不走过场。演练时,要按照预案全过程组织进行,每个环节都要实施到位,指挥机构、 救援队伍和社会公众全方位参与。演练后要有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真正达到落实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

(五)注重抓好应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一是要加强乡村和社区的应急管理工作。从我市目前情况来看,有些乡村和社区开始了应急机制建设,但绝大多数乡村和社区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方面,基本上处于不设防状态,遇到问题临时处理。特别是农村,医疗、消防、通讯等基础设施薄弱,人口居住分散,防灾意识差,自救互救能力弱,针对这些实际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考虑群众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探索建立农村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模式,普及应急知识,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构建乡村应急组织网络,提高基层的应急管理能力。二是要加强企业的应急 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要加强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省直和中央在娄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三是要加强重点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高等院校、大型医院等重点单位和供水、供电、供气等重要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体系建设,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

三、要加强领导,努力提高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应急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协调性高、系统性强,加强领导非常关键。各级各个部门要把加强应急管理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机构、整合力量、落实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要强化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应急管理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不能有丝毫的懈怠,要善于处理难题、应对复杂局面,要勇于负责,敢于决策,把这项利国安民的大事做好。二要明确和落实责任主体。按照中央要求,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行政领导机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是工作机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一把手是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明确应急管理 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责任领导及其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措施。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要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对突发公共事件反应不及时、处置不得力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要构建应急管理体制。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各级应 急管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 比照国务院和省里的作法, 以政府值班室为基础,组建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需要,结合实际,组建或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职能定位、业务划分要明确。逐步形成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机构网络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职能协作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要加强平战结合的应急队伍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公安、武警、预备役民兵以及解放军的骨干作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与骨干队伍的沟通和协调,加强磨合,共同完成好各项应急任务,二是抓好专业队伍建设,按照一队多用和一专多能的原则,做好人力资源 的统筹规则,加强队伍的培养和训练。 以公安消防、煤矿、安全等骨干队伍为主体,逐步整合现有各类专业救援力量,形成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三是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水运、电力和电信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建设,按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专业及兼职救援人员和应急技术装备,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四是开展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工作,建立相应数据库,逐步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进一步 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五是根据行业特性和区域特点,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人员招募、培训和演练,确保他们在应急处置中真正发挥作用。

(三)要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要求,将应急管理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优先领域,同时,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应急资源普查工作,要结合实际对各类应急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情况进行普查。通过普查摸清家底,建立物资储备数据库和调用方案。要在摸清现有各类应急装备“底子”的情况下,采取“联建”等方式,整合资源,加强应急装备建设;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需的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基本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衣物、饮用水等相关物资的调集和发放机制, 以便及时、有序提供应急基本生活保障。

Ⅵ 如何保障矿山救援队伍的持续稳定的发展

(一)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政策、标准体系。
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制定修订与其配套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资源管理、信息管理、科技管理、队伍建设与管理以及培训教育、运行保障等规章和标准。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指标体系。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经费保障、装备器材征用补偿、装备购置税费减免以及表彰奖励等政策措施。形成国家、地方、企业及社会多元化的应急体系建设保障制度。研究探索社会捐助、保险等支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途径。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建立完善省、市和重点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加强人员、装备配置,强化技术培训,落实运行经费,制定工作制度和协调指挥程序,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救援决策水平。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落实应急管理与救援责任。
(三)理顺和完善应急管理与指挥协调机制。
完善国家、省级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健全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之间、应急管理机构与救援队伍之间的工作机制和应急值守、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区域间协同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完善事故现场救援队伍协调指挥制度。
(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
建设国家(区域)矿山、国家(区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和部分中央企业应急救援队,以及矿山、危险化学品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高危行业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完善队伍体系,形成区域救援能力。注重培养“一专多能”的各级救援队伍,实施社会化服务,发挥救援队伍在预防性检查、预案演练、应急培训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各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将矿山医疗救护体系纳入各地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开展化工园区、矿山企业聚集区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示范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资质管理,促进队伍素质提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公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搜救、船舶溢油、建筑施工、电力、旅游等行业国家级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配合各地公安消防部队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五)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建立完善政府部门、重点行业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实现政府部门与企业应急预案有效衔接。规范预案编制内容,提高预案编制质量,加强预案审查,建立健全预案数据库。编制应急演练评估标准,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制度,规范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演练效果。
(六)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教和培训体系建设。
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型企业现有的应急培训资源,完善培训设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培训体系。制定培训规划和考核标准。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和救援队伍指战员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络等,面向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增强全民应对事故灾难的意识和能力。
(七)推动应急救援科技进步。
坚持以应急救援需求为导向,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原始研发、创造创新、成果转化的能力和机制。鼓励应急装备和物资生产企业、教学科研机构搞好产学研结合,加强应急救援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扶持和培育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研发机构和制造产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优先推广应用紧急避险、应急救援、逃生、报警等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强制淘汰不适应救援需要、不符合相关标准、性能不高的救援技术装备。
(八)加强应急救援支撑保障能力建设。
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选择优势科研机构,重点建设一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支持保障机构,加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科技研发、检测检验等能力建设。加快国家(区域)应急救援队伍大型救援装备储备,依托有关企业、单位储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和生产能力,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和调运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多层次、多形式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支持有关大专院校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学科建设,培养专业人才。建立和完善各类应急专家库,为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九)深化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和应用。
加快省、市和重点县以及高危行业(领域)大中型企业应急平台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强化各级平台间的互联互通,加强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深化应急平台在救援指挥、资源管理、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等方面的应用,注重通过应急平台体系,动态掌握各类应急资源的分布情况。
(十)加快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管体系。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监控重点目标,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提升重大危险源监控能力。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分级分类、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和分级监管系统,构建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机制。

Ⅶ 煤矿应急救援物资有哪些

煤矿井上下消防材料应急救援物资给你,仅供参考!
井下消防材料库材料明细表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1 灭火器 干粉MF-8型 台 20
2 灭火器 10升泡沫 台 20
3 灭火器 CO2 台 10
4 大 锤 铁、8磅 把 2
5 铜 锤 铜、8磅 把 2
6 铁 锨 尖、平口 把 10
7 铁 钎 根 4
8 铜 钎 根 2
9 断线钳 把 1
10 伸缩梯 6m 把 2
11 石棉毯 块 4
12 管 钳 把 2
13 变径管接 ¢110/75mm 个 4
14 变径管接 ¢75/52mm 个 10
15 胶 管 ¢15mm m
16 胶 管 ¢20mm m 50
17 塑料管 ¢89mm m 100
18 塑料管 ¢140mm m 200
19 高压水管 ¢25mm m 200
20 方 木 200×200×2000m m3 3
21 木板 50×200×2400mm m3 5
22 铁钉 50-100mm kg 3
23 砖 块 1500
24 编织袋 个 200
25 保险带 条 4
26 专用防火钻杆 ¢50×800mm 米 200
27 专用防火钻头 ¢76 个 10

井上消防材料库材料明细表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1 灭火器 干粉MF-8型 台 20
2 灭火器 10升泡沫 台 10
3 保险带 条 4
4 大锤 铁、8磅 把 2
5 铜锤 铜、8磅 把 2
6 铁锨 尖、平 把 10
7 铁钎 根 4
8 铜钎 根 2
9 断线钳 把 1
10 瓦刀 把 2
11 小铁锤 把 1
12 木工斧 把 2
13 担架 折叠式 副 2
14 消防桶 个 6
15 软梯 10m、20m 架 2
16 链子 三环 根 3
17 消防斧 把 2
18 手拉葫芦 5T 个 1
19 滑轮 5T 个 1
20 扁钎 根 1
21 小撬棍 根 1
22 铁钉 50-100mm Kg 3
23 棕绳 ¢20mm m 50
24 棕绳 ¢15mm m 50

井下各地点灭火器材配备
序号 地 点 物质名称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1 中央变电所 干粉灭火器 MFZL8/MT3 台 4
2 中央泵房 干粉灭火器 MFZL8 台 4
3 火药库 干粉灭火器 MFZL8 台 4
4 105工作面皮带机头 干粉灭火器 MFZL8 台 3
5 主斜井皮带机尾 干粉灭火器 MFZL8 台 2
6 一采区变电所 干粉灭火器 MFZL8 台 5
7 105配电点 干粉灭火器 MFZL8 台 2
8 井下充电室 干粉灭火器 MFZL8 台 2

Ⅷ 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原则是什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保证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能够快捷、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争取在最短时间内使矿山企业生产恢复正常。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旗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在灾难应急救援中充分发挥作用。
(三)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伊金霍洛旗行政区域内矿山企业发生的各类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矿山企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矿山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由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总 指 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旗长
副总指挥: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煤炭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单位为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旗公安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经济商务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气象局、委宣传部 。
2、职责:负责组织全旗矿山企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各镇应急演练;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二)现场救援组织及职责
1、旗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和事故救援组、交通治安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事故救助协调组、事故调查组、事故综合组等六个事故专业救援组。
(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旗长任组长,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当地镇人民政府镇长、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旗煤炭局局长任副组长。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
(2)事故救援组
组长: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当地镇人民政府镇长、旗煤炭局局长、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职 责:
①组织安排救援人员和调运所需装备物资;
②组织抢救事故遇险人员;
③研究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3)交通治安保障组
组长:旗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旗交警大队大队长
职 责:
①迅速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
②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
③协助抢救工作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
④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4)医疗救护组
组长:旗卫生局局长
职 责:
①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②协调各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③协调医院、防疫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5)事故救助协调组
组长:旗煤炭局局长、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职 责:
①组织做好现场灾害防扩大工作;
②组织协调上级有关专家咨询等问题。
(6)事故调查组
组长: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旗煤炭局副局长、旗公安局副局长、旗监察局副局长、旗检察院副检察长、旗总工会副主席
职 责:
①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分析等工作;
②追查事故原因及有关责任人员;
③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调查工作。
(7)事故综合组
组长: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职 责:
①负责综合协调与旗政府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联络,并向社会公布事故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②掌握全旗范围内的矿山分布、灾害等基本情况,建立伊旗矿山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抓好事故灾难预防工作。
2、快速反应力量
以专业救援力量矿山救护队为主体,由旗卫生局、旗交警大队、旗消防大队组成快速反应力量,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3、基本救援力量
(1)由矿山企业根据旗指挥部命令,迅速集结队伍,携带必要的救援设备器材,赶赴救援现场。
(2)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向上级矿山救援组织提出增援请求。
4、应急联动机制
启动伊金霍洛旗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后,各相关部门及急救、医疗、供水、供电等单位要按照救援指挥部的安排,根据处置事故需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按其职责分工完成各自任务。
三、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方法
(一)应急响应
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矿山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立即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撤离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并在1小时内上报旗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二)应急启动
旗人民政府接到矿山灾难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伊金霍洛旗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上报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通知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三)救援行动与救援方法
1、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请求鄂尔多斯市矿山救护大队进行救援,并在救护队到达之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立即成立抢险组,调集抢险人员,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二是搜集图纸、资料,安排情况熟悉的人员做好下井准备,并尽快了解井下爆炸地点、有无人员生还可能等情况,判断遇难者所处的位置,为抢险工作赢得时间;三是通知后勤组调集风机和风筒向井下供风,要求供电部门做好供电工作,防止停电。救护队到达后,立即派救护队员下井侦察,了解井下气体浓度和巷道垮落情况,并根据现状确定抢险行动方案。待井下有害气体浓度下降到允许值之后,方可下井救人。
2、矿井透水事故。透水发生后,事故单位或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要根据透水量大小、位置、井下巷道标高、被困时间等因素判断井下有无幸存者。透水事故救护方法:一是尽快摸清井下人员数量和工作地点;二是搜集图纸、资料,准确判断透水位置及水量大小;三是立即调集水泵,加快排水进度,并从水位变化情况判断井下水文地质情况,适时调整抢险方案;四是保持通风,防止老窑有害气体使抢险人员中毒;五是备足必要的材料,用于维修因水浸泡损坏的巷道。
3、矿井冒顶事故。事故单位或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要根据冒顶范围的大小和垮落矿石量的多少,成立若干抢险组轮番作业。如有人员被埋,应立即组织人员将矿石扒出外运,同时对顶板进行支护并注意观察,确保抢险人员人身安全。如有人员被堵于巷道内,应视垮落范围、冒落的矿石量、顶板岩性等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若垮落范围小、冒落矿石量少、岩性较稳固,则可在顶板支护后,将矿石扒出,直接通过冒落区入内救人;若难以顺利通过冒落区,则要考虑另掘巷道,绕过冒落区。在救援的同时,通过水管、压风管等向里供风,并发出信号,让被堵人员知晓,坚定其生存信念。对救出的幸存者应立即用毛巾等捂住眼睛,并由医护人员进行救护。
4、边坡坍塌事故。事故单位或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法,对坍塌现场进行处理。抢救中如遇坍塌巨石,人工搬运有困难时,可调集大型吊车进行调运。在接近边坡处时,必须停止机械作业,全部改用人工扒石,防止误伤被埋人员。现场抢救中,要安排专人对边坡、架头、浮石进行监护和清理,防止事故扩大。
(四)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专业或辅助救援人员,根据矿山事故的类别、性质,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救援井工矿山事故必须由专业矿山救护队进行,严格控制进入灾区人员的数量。所有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才能进入事故救援区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所有应急救援工作地点都要安排专人检测气体成分、风向和温度等,保证工作地点的安全。
2、在矿山事故救援过程中,出现继续进行抢险救灾对救援人员的生命有直接威胁,极易造成事故扩大化,或没有办法实施救援,或没有继续实施救援的价值等情况时,经过应急救援指挥部充分讨论,提出中止救援的意见。
(五)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矿山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上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遇难人员亲属的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2、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整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
(二)保险
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派员开展相关的保险受理和赔付工作。
(三)工作总结
1、应急响应结束后,旗、镇两级人民政府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矿山企业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五、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各矿山企业应加强突发事故的应急教育,不断提高矿山企业广大职工的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培训
1、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干部和职工的防灾、减灾、应急知识进行教育培训,把防灾、减灾、应急反应、应急培训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管理,提高应急能力。
2、矿山企业负责组织本企业职工救援与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
(三)演习
1、旗人民政府负责每年组织一次矿山灾难应急救援模拟演习。
2、矿山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六、附则
1、管理与修订
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2、奖励与责任
(1)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单位、旗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2)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救援工作中为抢救他人或国家财产英勇牺牲的,由所在单位上报政府主管部门,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追认为烈士。
(3)对不服从指挥部调遣、临阵脱逃、谎报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