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特别提款权的价值是如何确定的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简称)是一种依靠国际纪律而创造出来的储备资产。它的分配是无偿的,具有价值尺度、支付手段、贮藏手段的职能,但没有被私人用来直接媒介国际商品的流通,因此,它还不是一种完全的世界货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设有特别提款权部,参与的成员国均设有一特别提款权账户。当基金组织向成员国分配特别提款权时,将一成员国分到的特别提款权记在其账户的贷方。当该成员国发生国际收支困难而需要动用特别提款权时,基金组织按有关章程通过协调指定一国(通常是国际收支处于强势的国家)接受特别提款权。以A、B两国为例,设A、B两国分别分配到10亿特别提款权,当A国发生国际收支的逆差而需动用2亿特别提款时,而B国被指定接受特别提款权时,在A国的特别提款权账户的借方记录2亿,在B国的账户贷方加上2亿,同时,B国的中央银行将相等值的可兑换货币转入A国的中央银行,A国中央银行遂可用所得到的这笔可兑换货币来平衡国际收支差额。 附表: 特别提款权账户登录举例 A国特别提款权账户 B国特别提款权账户 借方 贷方 借方 贷方 2亿 10亿 10亿 /2亿 余额 /8亿 余额 12亿 二、特别提款权的定价 在创始之初,特别提款权的定价方法为:1美元等于1特别提款权,或35特别提款权等于一盎司黄全。由于20世纪70年代以来黄全与国际货币制度的脱钩以及美元币值的动荡不定,基金组织转而采用一种加权平均的方法来确定特别提款权的价值。基金组织目前选择了世界贸易中的5个主要国家(美围、德国、日本、英国、法国),以5国各自对外贸易在5国总贸易中的百分比作为权数,分别乘以5国货币计算日当日(或前一天)在外汇市场上对美元的比价,求得特别提款权的当天的美元价值。然后再通过市场汇率,套算出特别提款权同其他货币的比价。权数每5年调整一次,最近一次调整发生在2001年1月1日,鉴于欧元已启动货币篮子中的货币减少为4种。 特别提款权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以美元表示的SDR 价值=1×45+美元/欧元比价×29%+美元/英镑比价×11%+美元/日元比价×15% 从特别提款权价值的上述计算方法中可知,它的价值相对来讲是比较稳定的。因为任何一种货币汇率的波动,经过权数(小于1)化后传导给特别提款权的影响大大缩小了。此外,这5种货币是当前世界上的主要货币,一种货币汇率的下浮,必有其他一种(或几种)货币汇率上浮,不同货币汇率的不同方向运动,可以彼此抵销对特别提款权的影响,从而使特别提款权的价值相对稳定。因此,价值稳定是特别提款权的一大特征。 三、特别提款权的利率和用途 由于特别提款权的价值是用5种主要货币汇率加权平均后求得的,因此,与之对应,特别提款权资产的利率也是用这5种货币的市场利率经加权平均后求得的。目前,除去合组织中加入特别提款权部的成员可以持有并使用特别提款权外,还有基金组织本身、国际清算银行等。总之,能持有特别提款权的机构必须是政府或政府间的机构,特别提款权的使用仅限于政府之间。这是特别提款权的第二特征。 在基金组织范围内,特别提款权有以下用途: 1.以划账的形式获取其他可兑换货币(见前述)。 2.清偿与基金组织之间的债务。 3.缴纳份额。 4.向基金捐款或贷款。 5.作为本国货币汇率的基础(1993年2月有5个成员国的货币与特别提款权保持固定比价)。 6.成员目之间的互惠信贷协议。 7.基金组织的记账单位。 8.充当储备资产。 四、特别提款权的特点及成败 SDRs跟一般的储备储备资产相比具有一些特点: ⑴它不具备内在价值,是一种人为的账面资产; ⑵它是由基金组织按各国的份额进行分配的; ⑶当初它只能用于基金组织及各国政府之间。 SDRs刚创立时其价值是用黄金来定值的,一个SDRs含金量为0.888671克,与贬值前的1美元等值。1974年SDRs定值与黄金脱钩,改用一篮子16种货币作为定值标准。1980年9月18日起又改用美元、英镑、法郎、日元及前联邦德国马克进行定值,并每隔五年调整一次。1996年1月1日后,五种货币的比重分别为美元39%、德国马克21%、日元18%、法国法郎及英国英镑各11%。 迄今为止,基金组织共进行了两期约214亿SDRs的分配(第一期1970~1972,共93.148亿SDRs;第二期1979――1981年,共121.182亿SDRS)。SDRs在创立之初仅仅只是作为美元的补充,所以它在发行的第一期数量只有93.148亿SDRs。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之后,国际上一度主张将SDRs作为最主要的储备资产,并在1979~1981进行了第二期121.182亿分配工作。1995年和第三次SDRs的分配因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反对而仍是纸上谈兵。 迄今为止,SDRs并没有替代美元成为各国最主要的储备资产,主要有下列一些问题: 1.储备资产性质问题。作一种国际储备,它应具有真实的价值而不是虚似的价值。SDRs仅仅是一种虚构的国际清偿能力,没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它既不象黄金那样本身具有价值,又不象国际收支逆差的能力,而不能成为最后的国际支付手段,因而它不能成为唯一真正的国际货币。 2.美国的态度问题。特别提款权代替美元作为国际储备货币来缓解美元的压力,但美国又尽力保持美元的国际地位。一旦美元的压力减轻,美国就对SDRs采取种种限制措施.这主要表现在SDRs 总共才发行两期,总份额才214亿SDRs。 3.分配不合理问题。SDRs刘按照会员国在基金组织中所占的份额进行分配的,很明显具有很大的不合理性。最初所有发展中国家只得到1/4的分配额,而美国一分配的数额为23%。 4.发行数量问题。SDRs的数量相对各国外汇储备数量太少,只占4.5%。太多美元未清理之前,不可能发行大量的SDRs。 5.使用范围问题.虽然基金组织扩大SDRs的使用范围,并将共扩展到一些私人领域及用SDRs计值来发行债券,但由于涉及货币数量及货币政策等问题,绝大多数国家不同意使用SDRs。 另外, SDRs发行后引起的下列两个问题的广泛争论也是SDRs未能成最主要的国际储备倾向的重要原因。 一是替换帐户(Substitute Account)。替换帐户是指基金组织开设一个SDRs存款帐户,各国将各自“过剩”的美元按SDRs 美元的比价折成SDRs 后该帐户,各国的美元储备变SDRs 储备,而基金组织将集中的美元投资美国的证券,这部分美元重新回到美国。替换账户的主要目的是用SDRs替代日益泛滥的美元,使其成为世界上最主要的储备资产。最后由于美国的态度以及操作的困难而被束之高阁。 二是“联系”问题(Aid-Linking)。“联系”问题全称为“SDRs分配与发展相联系”方案,是指基金组织把新创造的SDRs通过一些方法重点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其方法主要包括⑴直接分配给需要援助的发展中国家;⑵转拨给多边开发机构,然后由多边开发机构援助给发展中国家;⑶仍按基金的份额进行分配,然后发达国家把分配到的SDRs以“自愿”的方式转赠给发展中国家。 所有发展中国家和部分发达国家的经济学家是联系制方案的积极赞成者,但联系制也遭到一些经济学家特别是美国经济学家的反对。由于争论太多,到目前为止,仍未被基金组织采纳。
Ⅱ 根据以上案例,分析IMF提升中国特别提款权份额,从而改善中国投票权的动因以及对我国国际储备构成的影响。
IMF其实是想通过增加中国投票权的小甜头,骗取中国实行RMB自由兑换,从而达到国际热钱能自由进入中国,洗劫中国人民财富的目的。
IMF规定,每个成员国有250票基本投票权,然后按其份额每10万特别提款权增加一票。基金组织自成立至今历经多次增资,但基本投票权从未改变,从而使基本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比重从11%降到2%,IMF也就逐渐出现“1美元1票”的倾向,美国等大股东的态度左右着几乎任何一项决定。
如果美国还在无限制发行美元的话,那么将来IMF99.99%的投票权都是美国的,不改革不行了
Ⅲ (2013年)特别提款权目前规模有多大,及主要国家的份额比例
2011年11月中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董事会讨论了扩大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标准和路径的问题,再次掀起了对人民币等新兴市场货币加入SDR的热议。从IMF的体制来看,这只不过是董事会的例行讨论,其结论也是两可的,即一种建议是坚持当前标准,另一种建议是修改当前标准。此次讨论的背景在于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不仅成为发展中国家寻求更大国际金融话语权的机会,也成为发达国家利用改革寻求危机解决方案的考量。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定价的篮子货币,成为改革的一个重点讨论方向。了解特别提款权的本质和定价方法有利于我们客观对待该项改革,理性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何谓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的核心问题是份额分配,份额比例代表了持有国在IMF的投票权,一定程度上等同于该国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发言权。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 SDR)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69年创造的一种国际储备资产,用以补充成员国的官方储备。它依据各国在IMF中的份额进行分配,可以供成员国平衡国际收支。特别提款权本质上是IMF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应对国际收支逆差的资金使用权利,会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IMF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IMF贷款。特别提款权与黄金和自由兑换货币共同构成一国的国际储备。特别提款权还是IMF和其他一些国际组织的记账单位。特别提款权可以由成员国、IMF和某些指定的官方实体持有和使用,但不能由私人实体或个人持有。
特别提款权的创立源于1960年代的美元危机和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天然缺陷,二者共同推动了当时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改革的过程是西方大国角力的过程:美国和英国为代表的一方以维持美元和英镑日益衰落的地位,防止黄金进一步流失为目的,强调问题的源泉是国际货币和黄金相对国际贸易发展的流动性不足;另一方以法国为首的西欧国家则强调问题并非流动性不足,而是美元通货泛滥,美国有责任消除其国际收支逆差,并推动建立以黄金为基础的储备货币单位,替代美元的地位。最终的结果是以比利时提出的折中方案为基础,通过增加各国在IMF的自动提款权,推动其成为储备和流通货币,即特别提款权。该方案在两方的激烈对抗中,最终于1969年的IMF年会通过。
特别提款权的核心问题是份额分配问题而非数量和价格问题,因为成员国持有特别提款权的比例决定了其在IMF的投票权大小。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特别提款权由IMF根据成员国在世界经济中的相对地位进行无成本的按配额分配,形成成员国向IMF出资的最高上限,并关系到其从IMF获得贷款的最高限额。特别提款权也可以在限额内由IMF指定成员国间进行买卖,成员国可以从持有额和配额差额获得利息,持有额超过配额,则该国可从超出部分获取利息,反之则需对不足部分支付利息。
该制度建立以来,IMF一共做出三次特别提款权普遍分配的决定。第一次是在1970~1972年间分配和拨付了93亿特别提款权,第二次是在1979~1981年间分配和拨付了121亿特别提款权,第三次普遍分配是2009年通过的数额1612亿的特别提款权分配。此外,为给予不断增加的新成员国平等地位,IMF于1997年提出了特别提款权的一次性特别分配方案,并于2009年实施。至今,特别提款权份额为2379亿SDR,折合约3734亿美元(2011年11月18日汇率)。从全球官方储备资产来说,特别提款权的占比并不高,其2010年占比为3.8%,而黄金占比为10.1%,储备货币占比为86.1%。
表1是目前投票权前15位的国家持有的特别提款权和投票权情况。IMF对一般事务讨论需要70%投票权的支持,重大改革则需要85%以上的支持率。这里讨论的份额变动与篮子货币改革均属于重大改革,也就是说美国以16.82%的投票权成为唯一对这些重大事务拥有否决权的成员国;而欧盟或欧元区拥有潜在否决权,因为其进入表1的六个国家即有23.2%的投票权。
特别提款权的份额会根据全球经济发展进行适时调整,并由IMF决定分配额度。IMF理事会一般会定期进行份额检查,对份额的充足性进行评估,并调整成员国的份额,以反映它们在世界经济中相对地位的变化。基于最近一次份额检查的预估结果,IMF于2010年11月公布了最新的改革计划,执董会建议将总份额规模增加一倍,达到约4768亿特别提款权,按目前汇率约合7482亿美元(我国2011年3月外汇储备已突破3万亿美元),并对成员国的份额比重进行重大调整,从发达经济体向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以及代表权过低的欠发达国家转移超过6%投票权。预计该项改革在2012年完成,届时中国的份额有望提升到6.19%,在美国和日本之后列世界第三位。
因此,可以说特别提款权是依照IMF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一种额度有限的特殊储备货币,需兑换成通用储备货币方可使用。特别提款权的份额经IMF统一有限度按比例分配,代表了成员国的投票权,亦即在当前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发言权。
Ⅳ 特别提款权作为国际储备资产有哪些不足
1、特别提款权本身没有价值。
2、特别提款权的数量有限,在世界总储备中占的回比例很小,分配特别提答款权的前景也不乐观。
3、从特别提款权的使用来说,其用途虽经明文规定而扩大了,但实际上,主要用途还只限于账户的参加国以特别提款权与基金清算金融债务。
4、特别提款权在国际储备资产中的地位,最终还要取决于全世界的经济一体化和货币一体化,以及能否成立一个强有力的世界性的中央银行,把特别提款权变成一种国际货币。
Ⅳ 如何理解《蒙特利尔公约》中的11.3万特别提款权(约120万元人民币)
特别提款权采用一篮子货币的定值方法。货币篮子每五年复审一次,以确保篮子中的货币是国际交易中所使用的那些具有代表性的货币,各货币所占的权重反映了其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程度。随着2000年10月11日有关特别提款权定值规则复审工作的结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同意对特别提款权定值方法和特别提款权利率的确定进行修改,并于2001年1月1日生效。货币篮子的选择方法和每种货币所占权重的修改目的是考虑引入欧元,因为欧元是许多欧洲国家的共同货币,且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角色日益重要。现行的对会员国的货币选择标准所依据的是最大的商品和劳务出口额,延伸到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员的货币联盟的出口额,货币联盟成员之间的出口额提出在外。引入的第二个选择标准是确保特别提款权的货币篮子所选的货币是国际贸易中最广泛使用的货币。按此规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必须寻觅到“自由运用”的货币,也就是说,在国际交易中普遍用于支付、在主要外汇市场上广泛交易的货币。 每种货币在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中所占的比重依据以下两个因素:(1)会员国或货币联盟的商品和劳务出口额;(2)各个会员国的货币被国际货币基金其他会员国所持有储备资产的数量。国际货币基金已确定四种货币(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符合上述两个标准,并将其作为2001-2005年特别提款权重的篮子货币。这些货币所占权重根据其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位置而定。特别提款权美元值每日依据伦敦市场中午的外汇牌价将四种货币各自兑换美元值加重而成。特别提款权定值公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网站上。
特别提款权不是一种有形的货币,它看不见摸不着,而只是一种帐面资产。
Ⅵ 在 IMF 成员国国际储备总额中 什么储备比重最大,黄金储备,外汇储备,特别提款权还是普通提款权
外汇储备
Ⅶ 欧元占特别提款权构成的比例
欧元前:美元、德国马克、日元、法国法郎和英镑各自占的权数为42%、19%、13%、13%、13%。
欧元发行后:欧元=19%+13%=32%
Ⅷ 这里有一个"特别提款权",请问是什么意思我看了,但是头有点大!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亦称“纸黄金(Paper Gold)”。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
☆特别提款权的分配
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规定,基金组织的会员国都可以自愿参加特别提款权的分配,成为特别提款帐户参加国。会员国也可不参加,参加后如要退出,只需事先以书面通知,就可随时退出。
基金组织规定,每5 年为一个分配特别提款权的基本期。第24 届基金年会决定了第一次分配期,即自1970 年至1972 年,发行95亿特别提款单位,按会员国所摊付的基金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份额越大,分配得越多。这次工业国共分得69.97 亿,占总额的74.05%。其中美国分得最多,为22.94亿,占总额的24.63%。这种分配方法使急需资金的发展中国家分得最少,而发达国家则分得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对此非常不满,一直要求改变这种不公正的分配方法,要求把特别提款权与援助联系起来,并要求增加它们在基金组织中的份额,以便可多分得一些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的用途
特别提款权的用途是:参加国分得特别提款权以后,即列为本国储备资产,如果发生国际收支逆差即可动用。使用特别提款权时需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由它指定一个参加国接受特别提款权,并提供可自由使用的货币,主要是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还可以直接用特别提款权偿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和支付利息费用;参加国之间只要双方同意,也可直接使用特别提款权提供和偿还贷款,进行赠予,以及用于远期交易和借款担保等各项金融业务。
特别提款权的利息开始时较低,1970 年间仅为1.5%,1974 年6 月起提高到5%。以后,特别提款权利率的计算方法,大致是根据美、德、日、英、法5 国金融市场短期利率加权平均计算而得,每季度调整一次。
特别提款权采用一揽子货币的定值方法。货币篮子每五年复审一次,以确保篮子中的货币是国际交易中所使用的那些具有代表性的货币,各货币所占的权重反映了其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程度。随着最近2000年10月11日有关特别提款权定值规则复审工作的结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同意对特别提款权定值方法和特币提款权利率的确定进行修改,并于2001年1月1日生效。
货币篮子的选择方法和每种货币所占权重的修改目的是考虑引入欧元,因为欧元是许多欧洲国家的共同货币,且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角色日益重要。现行的对会员国的货币选择标准所依据的是最大的商品和劳务出口额,延伸到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员的货币联盟的出口额,货币联盟成员之间的出口额提出在外。引入的第二个选择标准是确保特别提款权的货币篮子所选的货币是国际贸易中最广泛使用的货币。按此规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必须寻觅到“自由运用”的货币,也就是说,在国际交易中普遍用于致富、在主要外汇市场上广泛交易的货币。
每种货币在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中所占的比重依据以下两个因素:(1)会员国或货币联盟的商品和劳务出口额;(2)各个会员国的货币被国际货币基金其他会员国所持有储备资产的数量。国际货币基金已确定四种货币(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符合上述两个标准,并将其作为2001-2005年特别提款权重的篮子货币。这些货币所占权重根据其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位置而定。特别提款权美元值每日依据伦敦市场中午的外汇牌价将四种货币各自兑换美元值加重而成。特别提款权定值公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网站上。
特别提款权的创造是通过分配程序实现的。包括两种分配:
特别提款权一般分配:当会员国长期性全球发展资金需要增加时,为了获得满足,参加国可依据其在国际货币基金所缴纳份额的比例获得特别提款权的分配,补充现有的储备不足。特别提款权的分配决定相隔基期五年。决定的做出依据总裁的提案,经执行董事会的同意,由理事会做出决定,并要求得到总投票权的85%多数票通过。特别提款权的第一次分配是1981年1月1日,累积分配特别提款权为214亿特别提款权。
特别一次性分配:1997年9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倡议进行特别提款权的特别一次性分配,以纠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超过1/5 的会员国从未得到特别提款权分配的事实。倡议生效需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3/5 的会员国投票(占总投票权85%的票数)通过。到2001年3月15日,已有106会员国(占总投票权71%)表示接受这一建议修正案。特别提款权的特别分配将使所有成员国都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参与特别提款权,使特别提款权双倍累积分配达428.7亿特别提款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现行以满足长期全球发展需要进行储备资产补充为基础对特别提款权进行分配,而以上提出的建议修正案对特别提款权的权利不产生影响。
Ⅸ 特别提款权作为国际储备资产有哪些不足
1、特别提款权本身没有价值。
2、特别提款权的数量有限,在世界总储备中占的比回例很小,答分配特别提款权的前景也不乐观。
3、从特别提款权的使用来说,其用途虽经明文规定而扩大了,但实际上,主要用途还只限于账户的参加国以特别提款权与基金清算金融债务。
4、特别提款权在国际储备资产中的地位,最终还要取决于全世界的经济一体化和货币一体化,以及能否成立一个强有力的世界性的中央银行,把特别提款权变成一种国际货币。
Ⅹ 外汇储备金额是什么
外汇储备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
一国政府所持有的国际储备资产中的外汇部分,即一国政府保有的以外币表示的债权 。为了应付国 际支付的需要,各国的中央银行及其他政府机构所集中掌握的外汇即外汇储 备。同黄金储备、特别提款权以及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可随时动用的款项一起,构成一国的官方储备(储备资产)总额。外汇储备的主要用途是支付清偿国际收支逆差,还经常被用来干预外汇市场,以维持本国货币的汇率。外汇储备的主要形式有政府在国外的短期存款,其他可以在国外兑现的支付手段,如外国有价证券,外国银行的支票、期票、外币汇票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很长一段时期,西方国家外汇储备的主要货币是美元,其次是英镑,70年代以后,又增加了德国马克、日元、瑞士法郎、法国法郎等。在国际储备资产总额中,外汇储备比例不断增高。外汇储备的多少,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一国应付国际收支的能力,关系到该国货币汇率的维持和稳定。它是显示一个国家经济、货币和国际收支等实力的重要指标。
外汇储备状况是外汇交易基本分析的一个重要因素,其重要功能就是维持外汇市场的稳定。一国的货币稳定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特定市场条件下其外汇储备所能保证的外汇流动性。从国际经验看,即使一国的货币符合所有理论所设定汇率稳定的条件,但是,如果这一货币遭受到投机力量的冲击,且在短期内不能满足外汇市场上突然扩大的外汇流动,这一货币也只好贬值。从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看,在浓厚的投机氛围下,缺乏耐心的国民和谨慎的外国投资者常常丧失对货币的信心,成为推动外汇市场剧烈波动的致命力量。在这一力量的推动下,政府维护汇率的努力实际远在储备降为零之前就已经被迫放弃。
外债的结构和水平也是外汇交易基本分析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一个国家对外有负债,必然要影响外汇市场;如果外债的管理失当,其外汇储备的抵御力将要被削弱,对货币的稳定性会带来冲击。许多国家如阿根廷、巴西等的外债数额超过其储备额,其初始的想法是外债会保持流动。但是,在特定的市场条件下,如果该国通过国际市场大规模融资的努力失败,失去了原来的融资渠道(这也正是东南亚货币危机和阿根廷金融危机中所出现过的),就只能通过动用外汇储备来满足流动性,维持市场信心, :外汇储备的稳定能力就会受到挑战。从国际经验看,在外债管理失当导致汇率波动时,受冲击货币的汇率常常被低估。低估的程度主要取决于经济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性。而若一国的短期外债居多,那将直接冲击外汇储备。而如果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救援”,货币大幅贬值在除了承受基金组织贷款的商业条件外,还要承受额外的调整负担。 出口额大于进口额=贸易顺差
出口额小于进口额=贸易逆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