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前十名食用油品牌排名
TOP.1、金龙鱼食用油
“金龙鱼”是新加坡郭兄弟粮油私人有限公司所拥有的食用油品牌。1974年,郭兄弟集团在中国投资了嘉里粮油(中国)有限公司,从此开辟了中国市场。
TOP.2、鲁花食用油
鲁花集团创业发展三十多年来,致力于做中国高端食用油引领者,用实际行动引领中国高端食用油发展方向。
继两次成功入选“2017CCTV国家品牌计划”和“2018CCTV国家品牌计划”TOP合作伙伴后,鲁花集团于2018年1月成功入选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
TOP.3、福临门食用油
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其前身是上海福临门食品有限公司。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是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全面负责投资方在国内生产的“福临门”,“四海”,“滋彩”等系列厨房食品的营销推广和品牌运作等事务。
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总投资额为5000万人民币,目前,其旗下品牌“福临门”系列食用油产品的销量位居行业前茅,该品牌已经成为国内食用油行业的实力品牌之一。
TOP.4、多力食用油
多力秉承“中国味道,世界品质”的品牌理念、持续追求卓越,研发并推出包含健康食用油、滋补品、冲调营养品等多元化产品,根据尼尔森2015-2017资料销售数据显示,多力葵花油在葵花食用油领域居于不错位置。
TOP.5、胡姬花食用油
青岛胡姬花花生油秉承1918年经典木榨工艺精髓,融汇近百年地道花生油木榨传统经典技术,以独家小榨工艺,独特的瞬间高温压榨,速冻凝香,充分榨取花生醇香,不仅保留了花生油天然风味,更能锁住花生的丰富营养。
TOP.6、盛洲食用油
“盛洲”牌食用植物油进入全国食用油品牌前五强;“中盛”字号被认定为首批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福建名牌产品、厦门特区30周年颇具影响力民生品牌、首届厦门优质品牌及首届厦门百姓喜爱的十大品牌等。
TOP.7、海狮食用油
1998年8月,上海市政府召开深化上海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以原上海市粮食局所属企业为基础,组建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是上海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承担上海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两项职责。
TOP.8、长寿花食用油
“长寿花”产品先后被评为国家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营养健康倡导产品、绿色食品、营养健康食品、全国质量放心安全健康食品、全国食用油市场公认十佳放心品牌、清真食品等荣誉称号。2010年底,长寿花植物甾醇玉米油荣获国家保健食品认证。
TOP.9、西王食用油
西王大力实施“科技强企”战略,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填补国内空白技术1项。自主研发的西王鲜胚玉米胚芽油“六重保鲜锁”创新工艺,从根本上确保了产品的品质,保证了玉米油天然、绿色、健康的优点。
TOP.10、刀唛食用油
南顺在香港的业务始于一九六一年;时至今日,已成为业内翘楚,带领着香港的食油及家庭用品市场,设于国内的蛇口面粉有限公司是中国较大的外资面粉加工企业之一。随著南顺在香港的成功,集团更进一步北上开拓中国这个全世界颇具发展潜力的市场。南顺旗下的刀唛牌食油早已深入国内数以千万计的家庭。
『贰』 粮食储备局和粮食局一样吗
不一样,粮食局是地方行政单位,粮食储备局一般是国家直管的,或者是以储备为主的地方粮食局,当然我们国家这些机构名称的确定也不是一定的,比如省粮食局,有的地方叫省粮食厅,或者叫粮油食品局.
『叁』 中储粮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
中储粮属于国有型企业。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储粮,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试点单位,享受国务院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重点联系企业的有关政策,在国家计划、财政中实行单列。
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务院委托,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下同)的经营管理,对中央储备粮的总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总责,同时接受国家委托执行粮油购销调存等调控任务。
总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总公司主业范围是:粮油仓储、加工、贸易及物流,仓储技术研究、服务。
(3)保供企业和储备粮油企业扩展阅读:
中储粮的发展历史: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建国之初就提出建立由政府掌握、应对灾荒和各种意外的粮食储备的设想。
1955年,国家正式建立了以备荒为目的的储备粮即“甲字粮”,标志着新中国粮食储备制度开始形成;
1962年,国家建立了以备战为目的的军用“506粮”。
1990年,为解决粮食丰收农民卖粮难问题,国务院决定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
2000年,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正式组建,对中央储备粮实行垂直管理,标志着储备粮管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017年1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储粮总公司和中储棉总公司实施重组,中储棉总公司无偿划转并入中储粮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
『肆』 粮食购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免税政策~
储备粮油的管理工作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确保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政府对储备粮油的经营管理,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了一些优惠。为便于粮食企业在管理中更好地落实相关政策,现结合历年来国家和省税务部门对粮食企业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谈谈实际操作中的应用。
一、营业税优惠政策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68号《关于对国有粮食企业取得的储备粮油政策性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1996]财税政15号、浙地税[1996]51号)文件明确规定,国有粮食企业保管政府储备粮油取得的财政性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政府储备粮油包括国家储备粮油、国家专项储备粮油、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的各类储备粮油和用于调控粮食市场的吞吐调节粮食。政策性补贴收入是指国有粮食企业保管上述各项政府储备粮油从各级财政或粮食主管部门取得的利息、费用补贴。因此,粮食企业收到的与中央、省或地方储备粮油轮换、保管相关的利息费用补贴,均可按免征营业税申报处理。
二、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浙地税二[1996]154号)文件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拨给企业的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凡有指定用途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作纳税调整减少额,直到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调减为零为止。其他各种补贴收入,均按规定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该文件精神。结合储备粮油财政补贴收入的性质,粮食企业取得的储备粮油购、销、调、存各个环节的财政补贴收入,均可做纳税调减项申报处理。
三、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财政厅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浙国税流[1997]97号、浙财税政[1997]7号)文件规定,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兼营其他业务(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外)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根据该文件精神,粮食企业在执行时应把握好以下几方面:一是每年年初均需向税务部门提出认定当年增值税免税资格的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免税资格。未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不得免税;二是享受免税优惠的企业,应分别核算应税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免税销售额并按期进行应税和免税申报;三是每年年初均需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免征上年度增值税清算报告,由税务主管部门核实认定免征额。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晶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05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的规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
四、印花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部局《关于农业发发展银行缴纳印花税问题的复函》(财税字[1996]55号)的规定,对农发行办理的农副产品收购贷款、储备贷款及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贷款等财政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因此,粮食企业在发生上述相关贷款时,可免缴印花税。
五、其他税种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5号)规定:2008年底前,对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直属粮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经营中央储备粮(油)业务过程中书立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直属粮库经营中央储备粮(油)业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我省各地粮食收储企业的性质与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直属粮库的性质基本相同,可比照财税[2006]105号文件精神,与当地税务部门协商,争取免征相关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伍』 中国的四大粮食、农业企业是哪些
中国的四大粮食、农业企业是:1、中粮集团有限公司,2、中储粮总公司,3、中国中纺集团公司,4、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1、中粮集团有限公司(COFCO)是世界500强企业,也是中国领先的农产品、食品领域多元化产品和服务供应商,致力于打造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粮油食品企业,建设全服务链的城市综合体。利用不断再生的自然资源为人类提供营养健康的食品、高品质的生活空间及生活服务,贡献于民众生活的富足和社会的繁荣稳定。中粮下属品牌有农产品、食品及地产酒店等领域。大悦城是中粮集团商业地产板块战略部署精心打造的“国际化青年城市综合体”。
2、中储粮,即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1] 简称中储粮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试点单位,享受国务院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重点联系企业的有关政策,在国家计划、财政中实行单列。中储粮总公司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长为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务院委托,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下同)的经营管理,对中央储备粮的总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总责,同时接受国家委托执行粮油购销调存等调控任务。总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总公司主业范围是:粮油仓储、加工、贸易及物流,仓储技术研究、服务。
3、中国中纺集团公司创建于1951年,集团注册资本4.22亿元,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大型企业集团,中国五百强企业之一。中纺集团专注于纺织和粮油两大主业,纺织业务涵盖棉花、羊毛贸易、棉纺生产、纺织品服装的贸易和生产等;粮油业务包括大豆、玉米、油菜籽、豆油、棕榈油等的贸易、加工、仓储物流等。
4、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简称华粮物流公司)是国务院出资组建的大型国有粮食物流企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粮食局共同管理,粮食购销业务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指导。在国家计划中、财政中实行计划单列。2006年8月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47.55亿元。
『陆』 储备粮油企业的搬运费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如果搬运工人和运送工具是储备粮油企业自己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员工需申报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从外面请的搬运工,对方需要缴纳增值税。
『柒』 计提粮食企业的储备粮油保管费用补贴需要考虑入库成本吗
不需要。
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是按照储备粮数量给予补贴的,与金额无关。
『捌』 粮食企业是如何分类的国有企业
粮食企业包括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其他粮食企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是指承担国家及各级政府粮食收储任务,从事国家定购粮、保护价粮、议购粮、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进出口粮的收购、调拨、储存、批发和销售业务的各级国有粮食企业(包括国有控股粮食企业);
其他粮食企业是指除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之外经营军队用粮、救济救灾粮、水库移民口粮的粮食企业。
粮食购销储备企业,粮所粮库改制而成,属于商业,批发业,粮食批发业,如果只是代存粮食属于仓储业。除非是大型粮库很难,大多依靠政府补贴维持生存,因为大多不盈利,依靠粮食价格上升盈利,多亏损,其实属于服务业才对,为政策服务。
(8)保供企业和储备粮油企业扩展阅读:
中国在公元前841年《易·系辞下》中记载了杵和臼组成的加工工具,以后有碾子和石磨。《农政全书·水利》中叙述了公元 284年已有水轮传动的连机碓。《天工开物·碎精篇》中说明了1637年以前,碾米工艺和机具已初步完善,形成砻谷、谷糙分离和碾米各工序。
《国际网络全书》记载欧洲在12世纪使用风磨,18世纪采用粗筛;
钢辊磨于18世纪发源于匈牙利,1870年才被大规模采用,并发展了长达20~30道工序的制粉流程。中国的粮食加工一直沿用竹、泥制的砻,杵和臼,碾子,石磨和手筛等工具,20世纪初开始采用砻谷机、碾米机、钢辊磨和多道碾米、制粉工序。
在1949年以后为了提高单机产量,创造和发展了流程很短的“前路出粉法”和一机碾白工艺。1980年以后,为了提高成品粮精度,又适当延长了加工工艺流程。中国碾米工艺和设备的效果比之国外,出米率高,电耗低。粮食加工包括以下4个步骤。
『玖』 粮食储备公司是什么样的单位
粮食储备公司是中央企业、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性质的单位。
中储粮,即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简称中储粮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试点单位,享受国务院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重点联系企业的有关政策,在国家计划、财政中实行单列。中储粮总公司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长为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务院委托,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下同)的经营管理,对中央储备粮的总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总责,同时接受国家委托执行粮油购销调存等调控任务。总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总公司主业范围是:粮油仓储、加工、贸易及物流,仓储技术研究、服务。
中储粮总公司实行两级法人、三级管理制度。总部位于北京,现时在全国设立24个分公司,人员、机构和业务覆盖全国31个省、区、直辖市,另有全资或控股的二级子公司5家。分公司根据总公司的授权委托,负责管理辖区内的中央储备粮和直属库。直属库是第三级管理单位,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其领导人员、财务和国有资产由总公司统一管理。中储粮总公司除充分利用直属库存储中央储备粮外,还委托一部分地方粮库和社会仓库代储中央储备粮。
中储粮总公司是国家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载体,中央储备粮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中储粮总公司在搞好国家粮食储备、服务国家宏观调控、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肩负重大职责
『拾』 中国粮食储备库是企业单位,还是事业单位
是企业,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储粮,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
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务院委托,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下同)的经营管理,对中央储备粮的总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总责,同时接受国家委托执行粮油购销调存等调控任务。
粮食储备是我国重大战略方针中的一环,做好储备粮仓储管理工作,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粮食宏观调控、平衡粮食供应、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国家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大作用。中国粮食储备库在我国粮食储备工作中有着重大作用。
(10)保供企业和储备粮油企业扩展阅读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展历史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建国之初就提出建立由政府掌握、应对灾荒和各种意外的粮食储备的设想。
1955年,国家正式建立了以备荒为目的的储备粮即“甲字粮”,标志着新中国粮食储备制度开始形成;
1962年,国家建立了以备战为目的的军用“506粮”。
1990年,为解决粮食丰收农民卖粮难问题,国务院决定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
2000年,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正式组建,对中央储备粮实行垂直管理,标志着储备粮管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017年1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储粮总公司和中储棉总公司实施重组,中储棉总公司无偿划转并入中储粮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