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A股票中哪家在深圳土地储备最多
当然是万科。
万科在全国3000家上市公司中,土地储备可能是最多的,3200多万平方米,能与它比一比的只有保利地产。
㈡ 深圳市联投置地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深圳市联投置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深圳市中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中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以投资兴办实业为主的公司,公司创立,以“一起创富,一起幸福”为企业核心价值观。目前主要从事金融、地产、工业、文化四大产业,投资、控股及参股公司有:国元创投、长江典当、长江交易所、长江小货、电投实业、嘉达电器、百线影院、华影传媒、中联合信、联投置地等。公司实力雄厚,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
深圳市联投置地有限公司是中投旗下众多优秀公司中的一员,成立伊始即专业从事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和大型城市综合体的开发与运营,并励志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前沿型产品,不断为股东和社会创造价值。
深圳市联投置地有限公司在深圳有近70万平方米的土地储备。目前正在开发的项目是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占地面积20多万平方米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该项目是宝安区重点招商更新项目,已列入2012年改造开工计划。项目目前已通过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前期规划审批,并进入拆迁阶段,上半年可完成全部拆迁工作,预计在下半年开工建设。该项目的建成,将打造一个舒适宜人的商业办公综合服务区,塑造新的城市中心,树立现代化城区的都市新形象。此外,其他地块也都在进行研究立项等工作,这些都将为公司的成长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公司网站:http://www.liantou.com.cn
法定代表人:蔡权
成立日期:2006-06-02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广东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9240633Q
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人员规模:100-499人
企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1061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B栋2层201-B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房地产经纪;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及投资策划、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房屋租赁;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健身服务;代收洗衣(不直接从事衣物的清洗);会议策划、展览展示策划;票务代理;物业管理;接受合法委托代缴水电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停车场经营管理业务;提供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饮料、酒水的销售;经营游泳池;打字复印;从事烟草零售业务。
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事业单位
发展研究中心
一、承担深圳城市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短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的具体编制工作。
二、承担深圳市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重要政策与课题的研究及重点地区发展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三、承担深圳市综合交通布局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四、承担深圳城市规划设计与土地利用规划技术规范的研究与拟(修)订工作。
五、承担深圳市土地利用与管理相关规划与计划编制、政策研究与调查评估、土地资产资本评估等工作。
六、承担深圳市各类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成果的动态维护与实施评估工作。
七、承担其他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的技术管理服务工作。
房产信息中心
负责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信息化建设及信息资料的管理。
市公共艺术中心(深圳雕塑院)
承担城市公共空间艺术的研究、策划、推广工作;开展公共空间艺术(城市雕塑)创作工作;承担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城市设计促进中心
一、负责城市系统的设计思想与学术资源的汇集、交流,以及城市创新设计的扶持与推广工作;
二、承担与设计有关的制度、政策、技术标准的创新研究、宣传培训、组织实施工作;
三、负责相关设计研发机构及行业的协调联合、资源技术共享,以及促进创新技术成果的设计实践和产业应用;
四、负责建立与运作深圳设计服务网络平台、设计创新扶持奖励基金、设计创新奖项;
五、承担打造城市设计精品项目所需要的相关设计咨询、协调与服务工作;
六、负责规划及设计的展览展示、档案收藏、交流培训活动,服务社会与公众,普及城市系统设计理念及知识,提升城市设计品位。
七、承担我委内外业务培训、海外研修交流的组织服务工作。
深圳当代艺术馆与城市规划展览馆筹建办公室
负责两馆的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需沟通协调的相关问题的临时机构。
市轨道交通4号线拆迁办公室
负责轨道交通4号线的征地拆迁事务的临时机构
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提供土地使用权、房产交易场所,为各类土地使用权、房产的交易、洽谈、展销及招标、拍卖、挂牌等活动提供专门场所;接受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委托(含司法机关裁定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业),代理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接受房产转让委托及产权代理,开展代理房地产交易、评估、咨询和组织各类房地产展销活动;采集、发布土地使用权、房产供求信息,提供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管理房地产买卖合同。
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
负责本市特区内土地和房地产初始登记,房地产转移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查封及限制房地产权利登记,房地产变更及其它登记,撤销核准登记;负责办理房地产交易鉴证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承担房地产登记档案管理及查询;协助调解处理房地产权纠纷;代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收取房地产转让、交易过程上的税费和其他与房地产权登记相关的业务;负责指导特区外房地产登记业务。
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
一、承担全市房地产、住房与住房保障的调查、评价、政策评估、预警预报、市场监测、统计跟踪、政策引导、业务培训,为制定房地产、住房与住房保障的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政策法规等工作提供研究与技术支持。
二、承担全市各类住房与房地产等相关资产价格的评估及规范标准的制定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为全市房地产计税价格提供评估和咨询服务。
四、承担政府投资的征收项目和整备项目补偿安置资金预算的测算、补偿安置费用的评估,为全市征收项目补偿安置价格的核定、城市房屋征收补偿价格标准的制定与更新提供咨询和测算服务。
五、承担市国土基金、住房基金、住房专项资金等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含决算编制)等相关技术工作。
六、承担全市公益性地质环境和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与危险性评估;负责地质环境监测及其数据库建设、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相关专项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基础性工作。
七、承担其他有利于加强和完善住房与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工作的技术性、基础性工作。
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城市短期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对全市土地供需状况的调查,为政府职能部门编制全市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年度计划提供服务;根据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地块的土地储备方案,经报批后组织实施;受政府委托依法适时收购土地;负责对政府征用、转用、收回、收购的土地进行储备管理,及时为市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土地;负责筹集和管理土地储备资金。
市地籍测绘大队
为政府职能部门履行测绘地籍管理、基础测绘质量监督、测绘成果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特区内建设工程工验线、预售面积查丈、竣工测绘,具体承担房屋建筑面积测绘与宗地图制作,以及与土地和房产管理相关的其他地籍测绘工作;负责全市测绘成果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查询;负责宝安、龙岗两个测绘中队的业务指导。
㈣ 深圳市国企国有划拨用地转换为出让用地,土地出让金的补交办法有没有优惠政策
你只能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利用科等部门咨询。外地人专不可能回答得了这属个问题(除非能遇到国土管理当地lJQ国土部门管。因为每个城市的土地都是由地方政府按区域划分为1、2、3丶4、5......若干个等级,每个等级的基础地价都不一样。一般获得土地使用权,都要经“招丶拍、挂”{,但划拨地转出让时,由于地面资产房屋无法处理,可采用按该地块所在区域的基础地价,再加上价格上浮动比例,最终才能计算出补缴土地出让金的额度。
㈤ 深圳市宝安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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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深圳市有哪些大型的国企单位
1、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是由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等四家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4亿元。2009年赛格集团资产总额67.25亿元,实现销售收入44.12亿元。
赛格集团拥有下属企业24家,其中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为“深交所”上市公司。
赛格集团为全国企业500强、全国制造业500强企业。集团连续十年获全国电子百强企业称号、广东省企业100强称号。赛格商标为广东省著名商标,赛格品牌获2008年度广东省十佳优秀品牌。
2、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
免税集团创办于1980年,前身为深圳免税商店;1983年1月8日更名为深圳市免税商品供应公司;1993年1月18日,更名为深圳市免税商品供应总公司;
1995年1月5日,经深圳市国资委[1994]7号文批复,公司改制成为国有独资企业,改为现有名称,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4,038万元人民币,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41亿元,净资产16.47亿元。
3、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创立于1984年9月,前身为深圳市属全民所有制国营企业-深圳市工程开发公司。
1994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函〔1994〕18号文批准,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更名为“深圳市长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同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股票简称:深长城,股票代码000042,法人代表:伍斌),成为公众上市公司。
2004年11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司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民营企业广东联泰集团通过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受让公司28%股权,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形成了产权多元化的体制;
4、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控股的市属国有股份制企业,公司原名深圳市天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为1983年9月集体转业的基建工程兵302团。1993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1997年4月更名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5、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直管的国有上市公司,成立于1989年5月,1992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简称:深振业A,证券代码000006),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营业务。
拥有广西振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安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所属企业。
㈦ 深圳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勘察设计及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城市规划、勘察设计及地名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城市发展的战略研究;参与制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三)组织编制全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综合交通规划和市政规划;负责审批详细蓝图和城市设计;承办市政府委托的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综合平衡与城市规划相关的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参与编制全市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年度土地开发供应计划(含农用地转用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
(四)管理、指导全市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建设用地的使用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一书两证”)及建设用地方案图,根据规划调整建设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图;指导监督规划设计方案招投标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审查及相应的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验收,指导监督建设工程勘测、验线工作。
(五)负责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注销工作,建立地名档案;负责指导城市规划基础信息资料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检查;对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市勘察、设计、规划的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负责权限内勘察设计成果的管理。
(八)负责城市规划展厅的管理工作。
(九)建立完善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十)承担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㈧ 深圳市国土资源局的职能
(一)(二)(三)(四)
(五)负责收发涉及市局职能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文书,组织并指导分局、局直属事业单位进行复议、应诉。
(六)负责收发本局承办的深圳市人大、市政协的议案、提案和建议,组织并指导分局、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答复工作。
(七)负责制订局工作规则及其它全局性规章制度。
(八)组织协调全局窗口式办文工作及市局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统一局系统业务办文流程、时限及办文所需提交资料,研究制定咨询、接访等便民服务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局系统的公文督办工作和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的电子监察业务;负责对深圳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局党组重点工作,以及其它重要工作的分解、跟踪、督办及总结上报。
(十)负责对信访维稳案件、电子信访、上级或其它部门转来群众投诉的统一受理、分解交办、检查督办及总结上报,落实重大突发性事件及时上报制度。
(十一)负责组织制定局宣传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按照深圳市政府规定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全局重要新闻及重大突发性事件,通过局新闻发言人统一向媒体发布。
(十二)组织全局的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并指导局各单位和各部门的信息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深圳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的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
(十四)组织协调局系统并负责深圳市国土资源局的政务、会务、调研、保密、接待、外事、行政后勤、局属固定资产及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编制深圳市住房基金、维修基金以及我局使用的国土基金、行政事业经费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对全市住房基金、维修基金以及我局使用的国土基金、行政事业经费的收入与支出情况进行财务管理,并对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十七)负责对深圳市住房基金、维修基金以及我局使用的国土基金、行政事业经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监督检查。
(十八)配合审计部门对深圳市国土基金、住房基金、维修基金以及行政事业经费的收支审计;负责组织对分局、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及法人经济责任的内部审计。
(十九)负责建立全局的统计制度,实施统计管理,并报送统计信息。
(二十)负责组织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决定、规定和制度,并负责制定全局系统的党建制度。
(二十一)组织开展直属机关党委、纪委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和全局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局系统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局机关、各分局、并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二十三)负责市局机关、各分局、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监察,查处公文督办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二十四)负责受理并查处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及社会投诉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二十五)负责检查、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查处严重的不正之风行为。
(二十六)承办市委、深圳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市房屋委员会、市物业管理委员会、市住宅产业化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一)组织编制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全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土地利用和供应计划执行的统计和评价工作;参与深圳市城市规划及涉及土地利用的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负责开展土地管理方面的各项政策研究工作,包括研究制定地价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临时用地管理、闲置土地处理和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政策。
(三)负责深圳市农用地转用审定报批、特定土地使用权转让许可,负责特区内历史用地、行政划拨用地、协议出让用地等补办用地手续审批(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放权)、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及特区内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闲置土地处理和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四)负责研究制定土地使用费征收标准及办法,建立全市的土地使用费征收系统和地价测算系统,负责更新和发布公告市场地价标准,组织地价评估工作;负责地价减免特殊个案的审核及报批工作。
(五)负责对分局及国土所履行土地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负责组织对深圳市房地产市场进行调研、监测、分析,收集、整理基础数据,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研究,掌握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动态,研究制定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
(二)负责深圳市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以及房地产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
(三)负责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全市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交易管理工作,协助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分局依法核准房地产预售和后续监管工作;指导分局按规定审批合作建房和非商品房进入市场等行为。
(四)对深圳市房地产权进行登记管理,制定统一的技术规范和登记规则,制定并组织实施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授权并指导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和宝安、龙岗分局开展房地产权登记发证工作。 (一)负责组织深圳市地质环境调查填图、地质遗迹调查和矿产资源普查工作,建立全市地质环境和矿产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二)组织编制或修订深圳市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
(三)组织深圳市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地质勘探活动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征收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
(四)组织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包括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全市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建立和完善深圳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治理责任认定和治理工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制定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五)组织开展深圳市禁采区内采石场关闭和复绿工作,提出限采区采矿权有偿出让方案,并依照授权组织开展采矿权有偿延续和招标、拍卖、挂牌等工作;负责全市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的初审工作。
(六)协助组织调查并处理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指导分局和国土所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编制深圳市测绘规划,制定全市基础测绘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汇总、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测绘市场和行业进行监管,负责受理测绘资格审查申请及初审,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测量标志的保护与管理。
(三)负责深圳市地图编制、出版的初审工作。
(四)负责制定地籍调查、地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市地籍调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建立全市的地籍信息系统。
(五)负责深圳市地籍、基本农田保护及相关统计工作。
(六)协调、指导分局和国土所开展地籍、测绘管理工作。 (一)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研究工作。
(二)参与编制深圳市住房发展规划,具体负责市本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建设规划、计划安排及租售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深圳市房改工作,具体包括房改售房及安居房取得全部产权的监管、组织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协调落实政策性房产的赔退安置、经济补偿和分割析产等工作。
(四)指导各级住房基金和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组织市本级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维修及管理。
(五)承担市房屋委员会办公室和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各区住宅有关业务。 (一)负责组织调研,制定深圳市物业监管、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和住宅产业化管理的相关政策与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深圳市物业管理的市场管理及行业管理,具体包括全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核准和年检,组织全市物业管理项目的国家级示范、省级示范和市级示范和优秀项目的考评工作,查处物业管理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全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及行业培训,指导各级住宅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深圳市住宅产业化的推动与管理工作。
(四)承担深圳市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住宅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各区物业管理有关业务。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各区政府对违法用地的行政执法及国土资源派出机构对国土(矿产)、房地产、测绘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对各区政府及国土资源派出机构遵守和执行国土(矿产)、房地产、测绘管理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承办深圳市政府或上级政府交办的国土(矿产)、房地产、测绘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一)负责征(收)地拆迁相关政策的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并制定全市年度征(收)地拆迁计划,经批准后组织指导实施,并对全市征(收)地拆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核发深圳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三)负责组织特区内建设项目的征(收)地拆迁及补偿工作,并指导宝安、龙岗分局的征(收)地拆迁及补偿工作。
(四)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征(收)地的土地权属纠纷进行裁决或提出裁决意见报市政府裁定。 (一)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研究土地储备的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组织编制土地储备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深圳市土地储备收购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特区内国有储备土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并监督、检查特区外分局和国土所开展储备土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建立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系统,完善全市土地储备的档案管理,实施全市储备土地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并对分局和国土所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四)负责组织编制年度收购储备土地管理计划和储备土地管理资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就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㈨ 福田国土局在哪,我在梅林一村,坐什麼车能到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管理局分支机构和联系方式
房地产估价中心
地址:福田区新闻路 69 号东座四、五楼
电话:83139218
职责:负责政府各类土地及房产招标、拍卖、出让底价及房地产价格的评估、征地拆迁评估、课税评估等;受委托,对合法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抵押应补交地价款数额的核定;对上市公司土地评估报告进行初审;对国土基金投资工程项目内部审核;负责全市公示地价系统的数据更新维护,参与研究、分析房地产市场信息价格及指数;协助法院、仲裁机关以及政府部门处理房地产价格纠纷;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进行初审和培训。
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地址:福田区振华路东 8 号设计大厦二楼
电话:83785226
职责:提供土地使用权、房产交易场所,为各类土地使用权、房产的交易、洽谈、展销及招标、拍卖、挂牌等活动提供专门场所;接受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委托(含司法机关裁定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业),代理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接受房产转让委托及产权代理,开展代理房地产交易、评估、咨询和组织各类房地产展销活动;采集、发布土地使用权、房产供求信息,提供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管理房地产买卖合同。
地籍测绘大队
地址:福田区新闻路 69 号西座五楼
电话:83139055
职责:为政府职能部门履行测绘地籍管理、基础测绘质量监督、测绘成果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特区内建设工程工验线、预售面积查丈、竣工测绘,具体承担房屋建筑面积测绘与宗地图制作,以及与土地和房产管理相关的其他地籍测绘工作;负责全市测绘成果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查询;负责宝安、龙岗两个测绘中队的业务指导。
住宅售房中心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 5 、7 楼,东附楼 2 楼
电话:83233698
职责:受主管部门委托承办政府产权安居房的分配、租售及换房有关手续;解答房屋租售政策及有关问题的咨询;承担房改审理(包括房改购房、安居房补差、安居房产权变更、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等)的事务性工作;承办安居房交易评估。
住宅开发修缮租赁中心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 4 、 9 、 10 楼
电话:83207006 83207738
职责:负责政府开发的政策性住房和小区配套建设用房的租赁、管理和修缮;负责政府开发的政策性租赁住房的开发、租赁和经营管理。
市房产管理培训中心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 19 楼
电话:83210484
职责:负责对从事房产和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市国土房产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福田区下梅林梅山苑综合楼五楼
电话:83513928
职责:受委托管理全局的物业。
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福田区振兴路 3 号建艺大厦 5 楼
电话:83785582
职责: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对全市土地供需状况的调查,为政府职能部门编制全市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年度计划提供服务;根据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地块的土地储备方案,经报批后组织实施;受政府委托依法适时收购土地;负责对政府征用、转用、收回、收购的土地进行储备管理,及时为市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土地;负责筹集和管理土地储备资金。
房地产权登记中心
地址:罗湖区爱国路 3046 号惠名大厦
电话:25527695
职责:负责本市特区内土地和房地产初始登记,房地产转移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查封及限制房地产权利登记,房地产变更及其它登记,撤销核准登记;负责办理房地产交易鉴证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承担房地产登记档案管理及查询;协助调解处理房地产权纠纷;代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收取房地产转让、交易过程上的税费和其他与房地产权登记相关的业务;负责指导特区外房地产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