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勒索病毒为什么“绑架”比特币
这次勒索病毒袭击的原因与比特币本身并没有直接关系,业内担心会比特币会被“妖魔化”。而黑客之所以要求以比特币支付赎金,只是看中了它在全球转账汇款时的种种优势,从而成为了被选中的支付手段。
Ⅱ 盗窃比特币,犯法吗公安局管不管抓不抓得住。
比特币作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是有其现金价值的,属于他人的合法财产版,盗权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发现财物被盗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争取早日破案。
Ⅲ 香港富商被绑架38天绑匪索要的是比特币吗
是的,索要了价值1100万的比特币,可见虚拟货币是未来经济的趋势。
Ⅳ 如何看待比特币CEO被绑票
看不见摸不着的比特币既可能让人一夜暴富或者狠亏,也可能让人有性命之忧。
英国每日电讯报援引乌克兰媒体报道称,12月26日本周二,英国比特币交易所EXMO的CEO Pavel Lerner在离开乌克兰首都基辅的办公室后遭到绑架,被一伙带面罩的人拖入一辆黑色的奔驰汽车中。
传出以上消息后,EXMO的一位发言人向每日电讯报表示,在竭尽所能加快搜寻Lerner,欢迎外界提供一切线索,EXMO的业务照常运行,所有用户的资金绝对安全。
希望大家可以理智对待比特币问题。
Ⅳ 黑客教会了我老妈怎样用比特币交付赎金
比特币是一个真正的数字加密货币 不受国家 机构 公司 个人等的管制 所以才会用比特币交易 (上海有个富豪被绑架了 当时绑匪就是要求用比特币交易的 ,)
Ⅵ 抢劫150个比特币怎么定刑
我国《刑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二)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四)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
持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观点,认为比特币作为虚拟财产,不属于《刑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财产,不是盗窃罪的保护对象“财物”。在我看来,这种解释结论没有注意到虚拟财产的价值属性,不能因应信息网络时代的发展。
第一,《刑法》第九十二条虽然规定了财产的犯罪,但却没有规定财产的存在形态及其种类,更没有明确财产的有形与无形。相反,“其他财产”的规定,为比特币这种无形财物,预留了解释空间。
第二,《刑法》第265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将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作为盗窃罪的对象。既然如此,盗窃罪的保护对象不限于有体物,可以包容无形物,甚至财产性利益。
第三,虚拟财产虽依附于网络空间,但是其本身同现实财物具有一定的换算方法以及交易规则。所以,形式上的虚拟,不意味着价值的虚拟。相反,其代表着权利人的现实财产。此外,盗窃罪的保护法益,是财物的所有权或者财物事实上的占有。由于比特币的载体是数据,权利人按照一定的操作方式,可以实现对其控制、占有、处分。
第四,将比特币解释为财产,不是类推解释。类推解释与扩张解释的区别在于,是否超越了文字可能的文义范围。随着数据的越发重要,虚拟财产已广为人知,并被作为新的财产类型置于法律体系之中。比特币作为虚拟财产的典型代表,更是被作为一种代币加以使用,远非游戏虚拟货币可比。即便将比特币解释为财物,也没有超越一般人对“财物”的预测可能性。
比特币作为虚拟财产,符合刑法上“财产”要件,具备财产性。因此,窃取比特币案件中,以盗窃罪加以规制更加合理。
Ⅶ 江苏比特币第一大案破获,上缴国库31万个比特币,案由是什么
“币圈第一大案”PlusToken案二审在江苏·盐城宣判。案件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涉案数字货币总值逾400亿元。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9年初 ,盐城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有人利用Plustoken网络平台进行传销犯罪,盐城市公安机关对涉案嫌疑人立案侦查。
在公安部协调组织下,专案组民警分赴瓦努阿图、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配合当地警方成功将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同时在境内也抓获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年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将涉嫌传销犯罪的82名骨干成员全部抓获。
Ⅷ 公司管理员盗取100个比特币被刑拘是真的吗
近日,北京海淀警方破获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嫌疑人仲某利用自己管理员的权限,修改公司电脑内应用程序,盗取100个比特币,价值数百万元。还未来得及销赃,仲某便被警方抓获。目前,仲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刑事拘留。
民警介绍,盗取比特币后,仲某本想转到国外的网站卖掉,由于不知道哪个网站可以操作,上网搜到一个“比特币钱包”的应用,把盗取的100个比特币存进去,听说还有个“核心钱包”,可以把盗取的轨迹清除掉,又挪掉10个比特币存入。经民警工作,仲某将剩余的90个比特币退回给公司,而存入到“核心钱包”内的10个比特币已找不回来。
目前,嫌疑人仲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已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Ⅸ 比特币交易所CEO被绑还能获释吗
看不见摸不着的比特币,不仅能让人一夜暴富或者变穷,竟然还会给人带来性命之忧?
据英国每日电讯报援引乌克兰媒体报道称,本周二(12月26日),英国比特币交易所EXMO的CEO勒纳(Pavel Lerner)在离开乌克兰首都基辅的办公室后遭到绑架,被一伙带面罩的人拖入一辆黑色的奔驰汽车中。
传出以上消息后,EXMO的一位发言人向每日电讯报表示,在竭尽所能加快搜寻Lerner,欢迎外界提供一切线索,EXMO的业务照常运行,所有用户的资金绝对安全。根据公司官网,该平台共有90多万名用户。
在绑架事件引起公众关注后,本周四EXMO还在官方Twitter宣称,其遭到了一次DDoS(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意图破坏平台交易。
据华尔街见闻报道,本月初,在比特币升破13000美元之际,全球最大数字货币挖矿平台NiceHash的支付系统遭黑客入侵,用户钱包里的比特币被盗。比特币资讯网站Bitcoin Millionaire此后估算,Nice Hash被黑客盗取的比特币多达4736枚,总价值超过6200万美元。
有趣的是,正如前述某位外国网友设想的场景,绑匪收到赎金后,如果比特币继续升值还好,要是在没转手套现之前遇上了比特币大崩盘,岂不是“巨亏”?
其实,这也是不少投资者们心中的那个老问题——比特币的投资热还能持续多久?
12月2日,中国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公开活动中谈及比特币时表示,监管层在几个月前关闭比特币交易平台、叫停ICO是果断、正确的决定。
据BBC消息,12月14日,英国最高监管层金融行为监管局(FCA)CEO Andrew Bailey就向投资者们发出警告,表示比特币买家要准备好“全赔”的准备。他表示,比特币缺少政府和央行的背书和支持,其风险程度与赌博无异。
本周四(12月28日),韩国政府公布了虚拟货币投机行为的打击对策,并考虑关闭部分虚拟货币交易所以抑制过度投机。除此之外,韩国政府还决定实施虚拟货币交易实名制,扩大反垄断执法机关“公正交易委员会”对虚拟货币交易机构的调查权限。
彭博报道称,韩国政府在声明中表示,加密数字货币投机活动在韩国过火,已经不理性。政府再也不能任由不正常的投机形势发展。
印度当局同样发出警告。据路透社报道,本周五,印度财政部就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存在的风险向投资者发出警告,称数字货币投资好像“庞氏骗局”。印度财政部在声明中称,投资者及其他参与者进行数字货币交易时“风险完全由自己承担”,并建议人们最好避免参与此类投资。
但在乐观主义者来看,比特币不像黄金那样静止不动,作为虚拟货币,其软件代码是不断发展的,其自身功能可以不断调整、改进和更新换代,并以无法想象的方式实现其价值,例如,很多比特币迷对比特币实现“闪电网络”(一种便于付款的改进方式)充满期待,如果比特币在不断演化过程中获得更具吸引力的功能,人们甚至可以借助它进行便捷快速的跨境支付。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基于比特币发展的可持续性,比特币支持者们认为,即使加密货币市值膨胀到目前的20倍,市场也不会癫狂。不过,就比特币本身来讲,随着越来越多的新技术出炉,未来比特币在加密货币市场所占份额将呈下降趋势。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洪蜀宁日前撰文,设想了“真正杀死比特币”的两种情形:
一是所有的比特币开发团队都因循守旧,故步自封,不再吸纳最新的科技成果完善自己,从而出现新的数字货币各方面技术指标全面超越比特币,被社会广泛接受,进而取代比特币。这是比特币的失败,但也是虚拟数字货币的成功。
二是比特币协议或钱包软件出现严重的漏洞,导致整个比特币系统的安全性不能得到保障,出现大面积的资金被盗、被贱卖且短期内不可控,社会对比特币的信心完全丧失。
所以。这个世界,还是钱好用。
Ⅹ 之前有绑架人质勒索比特币的,他有没有可能会后悔
他事后肯定会后悔呀,因为绑架人是一项特别严重的罪行,虽然比特币不是真正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