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进一步完善地方粮食储备体制机制
日前,国家粮食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的发布,为破解当前国内粮食领域结构性、体制性矛盾,促进粮食产业转型发展提质增效提供了政策指导。
意见指出,当前,国内粮食市场运行多重矛盾交织、新老问题叠加,部分粮食品种阶段性供过于求特征明显,粮食流通服务和加工转化产品有效供给不足,粮食“去库存”任务艰巨,现行收储制度需加快改革完善等,充分说明我国粮食领域的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矛盾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意见明确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六大任务。
一是完善粮食收储体制机制。继续执行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鼓励引导大中型粮食加工企业、饲料生产企业等入市,全力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积极引导农民增加优质粮食品种供给,增加种粮农民收益;积极发展“订单粮食”,形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长期稳定的利益共同体。
二是加快推动粮食“去库存”。充分发挥全国粮食统一竞价交易系统作用,灵活运用竞价销售、定向销售等多种方式,合理确定销售价格,科学安排库存粮食销售进度和次序;督促指导承储企业、买方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政策,确保销售粮食正常出库;对定向销售给淀粉、酒精、饲料等加工企业的粮食,加强全程监管,坚决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三是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增加多元化定制化个性化粮食产品供给,加快发展粮食精深加工转化,扶持壮大骨干粮食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动粮食产业集群发展,发展粮食循环经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发展“互联网+粮食”,促进粮食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效率的大力提升。
四是着力提升粮食流通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广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多元化优质服务;完善“放心粮油”供应体系;完善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探索建立问题粮食召回制度;提升市场信息服务水平,发挥市场信息在实施供给侧改革、服务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
五是推动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建设。要统筹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加快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全面推动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强粮食应急供应能力建设。
六是进一步强化粮食科技、人才重要支撑作用。要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充分发挥企业创新的主体作用,加强行业人才培养。
B. 郑州市粮食局的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文〔2009〕179号),设立郑州市粮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拟定全市粮食流通体制、地方粮油储备管理体制、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及管理规章,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调控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粮油总量流通宏观平衡计划,承担粮油监测预警、应急和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研究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原则和建议。
(三)负责全市粮油收购资格的核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指导全市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活动;研究拟定市级储备粮油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审批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市级储备粮油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
(五)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和科技进步、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工作、制定全市粮油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粮油加工行业管理和质量、计量、标准管理、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
(六)指导行业利用外资、引进技术设备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制定全市粮油仓储、加工等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技术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
(七)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负责市粮食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市粮食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八)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市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油管理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市粮油质量检验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市级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
(九)指导全市粮食产业化经营、多种经营、连锁经营、“三产”发展、主食厨房工程、放心粮油工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培育发展全市粮油食品产业化龙头企业。
(十)负责全市粮食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管理市粮食行业协会、经济学会等社团组织。
(十一)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系统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粮油产业、粮油基础设施建设统计及粮油价格信息监测工作。
(十三)指导各县(市、区)各项粮食业务工作、监督检查依法治粮工作。
(十四)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C. 浙江如何确保粮食安全
解决好浙江5000多万人口的吃饭问题,重点要解决好“3个安全”问题:一是粮食总量安全;二是粮食质量安全;三是粮食应急安全。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粮食安全观,稳定提高省内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一是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加快标准农田建设。二是要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完善“订单粮食”制度,提高政府补贴标准,扩大粮食订金发放范围和数量,及时为农民提供粮食供求和价格信息,引导和支持粮食生产。三是要积极引导土地向种粮大户和专业合作社集中,加快培育种粮大户、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主体,推进粮食规模经营和产业化经营。四是继续开展粮食收购优质服务、“送订单、送订金、送政策、送科技、送信息”等为农服务活动,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维护粮农合法利益。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开放的粮食安全观,充分利用好两种粮食资源、两个市场。一是要加大粮源基地建设力度。重点打造以黑龙江为重点的晚稻基地;以江西为重点的早稻基地;以河南为重点的小麦基地。同时,通过3大基地建设,带动与其他粮食主产区的合作。二是探索在东北沿海港区建设大型粮食储备中转加工基地,实现与宁波-舟山港粮食物流节点的对接,从根本上解决“北粮南运”运输难、保管难和储备粮品种结构调整难的问题。三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争取出台推进粮食产销合作的具体政策,并安排一定资金支持产销合作项目。要继续做好国家对东北入关粮食运输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鼓励、支持粮食企业积极到东北采购、引进粮源。四是要加快粮食物流体系建设,推动粮食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打造我国东部沿海“北粮南运”主通道和进口粮集散地,建设粮食流通强省。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粮食安全观,把保证粮食质量安全放到突出位置。粮食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百姓吃粮无小事,质量安全大于天”。抓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必须常抓不懈。一是要进一步抓好重点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继续做好储备粮、军供粮等政策性粮食质量的监管。二是要认真落实粮食批发市场准入制度、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各项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粮食流入口粮和饲料市场。三是要依托“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放心食品工程”,继续推进“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打造“放心粮油示范点”,提高“放心粮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四是要按照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机构,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健全粮油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五是在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监管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形成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合力。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预防为先的粮食安全观,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粮食市场监测系统,以省内外大中粮油批发市场为主,城乡超市、粮油销售门店为辅构建市场全覆盖的监测网络。二是继续抓好粮食应急预案的修订和细化工作,积极探索开展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粮食应急培训和综合演练。三是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构建城乡全覆盖的应急供应、加工、运输网络,落实各项应急保障措施。四是要抓紧落实新增储备粮库存,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的成品粮油储备制度,进一步优化储备粮品种结构和布局,提高储备粮的调控能力。五是要继续做好部队官兵、大专院校学生、城镇低收入居民、农村缺粮人口等特殊群体的粮食供应工作,确保粮食市场稳定。 做大做强粮食企业 省委提出的创新创业,就是百姓创家业、老板创实业、干部干事业。联系浙江粮食工作实际,当前做大做强浙江粮食企业家队伍就是硬道理。要真正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重要组成部分”落到实处,体现到具体工作政策中去。把发展民营粮食企业作为经济新的增长点,并把民营粮食企业列为浙江粮食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3个一样”:在政治上,像重视种粮大户一样,提高粮食民营企业的政治待遇;在经济上,像重视国有企业一样,提高民营企业的经济效益;在文化上,像重视国有企业家一样,提高民营企业家的素质。我们要用创新精神培育和发展多元化粮食市场主体,坚持国有粮食企业和民营粮食企业共同发展,真正做到“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 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造民营粮食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正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重要组成部分”落到实处,体现到具体工作政策中去。要积极鼓励和引导民营粮食企业健康发展,为其创造公平、平等、宽松的生存环境,即充分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制定公平、规范的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投资政策,促进其在市场中平等竞争,坚决禁止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即“四乱”之类的现象,使之在人才、资金、项目及其他外部环境上,享有国企同等的待遇。 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生产、经营和管理队伍。从总体上看,民营粮食企业人才问题仍是制约其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积极开发智力资源,狠抓人才培养,智力引进,为确保企业高速有效发展奠定人才基础。要有计划地通过大专院校,分期分批对民营粮食企业的经营者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树立爱国、敬业、守法的职业道德观念,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知识和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借鉴国内外优秀企业家的成功管理经验,以此推动自己的企业跃上新台阶。要与省有关联合开展评选“质量好、信誉好、服务好”的“三好”粮食经营大户。对评上市地以上的“三好”经营大户免费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粮食法规政策、粮食质量标准、保粮技术等,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民营粮食企业家队伍。另外还要积极鼓励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干部、下岗职工流向民营粮食企业,充实和加强生产、科研、新产品开发的实力,以适应非公有制粮食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 要建立主导企业,走集约化发展之路。在国家宏观调控的指导下,民营粮食企业要掌握经济信息,不断调整自己的经营方向,选择受市场欢迎的产品,以良好的产品质量和尽可能完善的销售及服务保障体系来不断扩大市场份额。非公有制粮食企业要有自己的名牌产品,并逐步将名牌优势转为经济优势,积极参与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在此基础上,要以名牌产品为龙头,以骨干企业为依托,以关联产品为纽带,走集约化之路,逐步形成产业优势。
D. 蓬安县鸿远粮食调控中心储备库怎么样
蓬安县鸿远粮食调控中心储备库是2016-09-22在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注册成立的全民所有制,注册地版址位于蓬安县相如镇权团结村。
蓬安县鸿远粮食调控中心储备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511323MA629BYK9U,企业法人张建平,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蓬安县鸿远粮食调控中心储备库的经营范围是:粮油购销及储藏;物流服务(不含前置许可事项);仓储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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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粮食储备公司是什么样的单位
粮食储备公司是中央企业、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性质的单位。
中储粮,即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简称中储粮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试点单位,享受国务院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重点联系企业的有关政策,在国家计划、财政中实行单列。中储粮总公司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长为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务院委托,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下同)的经营管理,对中央储备粮的总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总责,同时接受国家委托执行粮油购销调存等调控任务。总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总公司主业范围是:粮油仓储、加工、贸易及物流,仓储技术研究、服务。
中储粮总公司实行两级法人、三级管理制度。总部位于北京,现时在全国设立24个分公司,人员、机构和业务覆盖全国31个省、区、直辖市,另有全资或控股的二级子公司5家。分公司根据总公司的授权委托,负责管理辖区内的中央储备粮和直属库。直属库是第三级管理单位,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其领导人员、财务和国有资产由总公司统一管理。中储粮总公司除充分利用直属库存储中央储备粮外,还委托一部分地方粮库和社会仓库代储中央储备粮。
中储粮总公司是国家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载体,中央储备粮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中储粮总公司在搞好国家粮食储备、服务国家宏观调控、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肩负重大职责
F. 中国粮食储备库是企业单位,还是事业单位
是企业,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储粮,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
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务院委托,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下同)的经营管理,对中央储备粮的总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总责,同时接受国家委托执行粮油购销调存等调控任务。
粮食储备是我国重大战略方针中的一环,做好储备粮仓储管理工作,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粮食宏观调控、平衡粮食供应、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国家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大作用。中国粮食储备库在我国粮食储备工作中有着重大作用。
(6)川东粮油储备调控中心扩展阅读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展历史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建国之初就提出建立由政府掌握、应对灾荒和各种意外的粮食储备的设想。
1955年,国家正式建立了以备荒为目的的储备粮即“甲字粮”,标志着新中国粮食储备制度开始形成;
1962年,国家建立了以备战为目的的军用“506粮”。
1990年,为解决粮食丰收农民卖粮难问题,国务院决定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
2000年,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正式组建,对中央储备粮实行垂直管理,标志着储备粮管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017年1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储粮总公司和中储棉总公司实施重组,中储棉总公司无偿划转并入中储粮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
G. 国家储备粮油的具体要求
1、帐实相符。帐实相符是管住管好国家储备粮油的根本要求。凡有储备粮油的地方,都必须做到帐与实物相符,统计帐、会计帐与保管帐相符,保管帐与仓内、专卡相符。
2、专仓储存。专仓储存是管住管好储备粮油的基础。在一个仓内不准储备粮与非储备粮混存。储备数量较少的,要集并到大库实行专仓储存。储存储备粮的仓必须是质量完好,能保证储粮在较长时间安全储存的仓库,而且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储备粮仓外要挂牌,用代号标明储粮性质,“甲字”用“J”代表,“5O6”用“W”代表,国家专项储备粮用“ZZ”代表。牌子挂的部位、尺寸、横竖全省必须统一。 3、专人保管。专人保管是管住管好储备粮油的关键。各级粮食部门要有专门的机构、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国家储备粮油,既要管储备粮油库存数量准确,又要管库存粮油安全,经常保持在质量标准要求的范围之内。储备粮油保管人员,要定编、定岗、定责任、定奖惩。要选择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保粮经验的人员担任储备粮油的保管员。缺乏保粮经验的,必须经过培训,并经上一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保管员不得分配各种经营任务和利润指标,不得随意变动工作岗位,确需变动时,要报县(市)粮食局储备管理部门批准,同时还必须有严格的离任交接手续。
4、专帐记载。专帐记载是确保储备粮油在帐务上独立的重要条件。地(市)、县(市)、库(所、站)要逐级建立储备粮的专帐、专卡,对调进调出、轮换的粮食要准确、及时地在帐卡上反映出来。帐卡全国要规范,要按附件一、二的格式统一建立。省级粮食储备管理部门要在此基础上建立台帐。专卡一式五份,市、县、库(所、站)、保管员各掌握一份,一份挂在储备粮油仓(囤、垛)、罐上,进行轮换或出库时,必须抽出旧卡,重新填新卡,同时上报市、县储备粮油管理部门各一份。
5、数量落实。数量落实是管住管好储备粮油起码的要求。国家储备粮油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物资,所有权、动用权在中央,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动用。各级储备粮油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储备粮油出入库管理制度,国家储备粮油的出入库必须以国家粮食储备局签发的《国家储备粮油出入库通知书》为准。各级储备粮油管理部门在办理出入库手续时,必须转引国家粮食储备局签发的出入库通知书字号。储粮单位接到有国粮局字号的出入库通知书,要立即组织力量按要求出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