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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價格分攤

發布時間: 2021-03-18 11:41:05

1. 進行ppa評估的基準日應該是會計准則中定義的什麼日

指法定資產評估機構接受客戶的收購價格分攤評估任務後,確定委託評估對象於某一日的公允價值。估價對象在評估確定的時點上的價值,這個時間點就是評估基準日,精確到某年某月某日。評估基準日是由委估方確定的。
一、收購價格分攤(Purchase Price Allocation,PPA)
收購價格分攤是指會計准則規定的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成本在取得的可辨認資產、負債和或有負債之間的分配。
合並對價分攤的評估是通過識別所收購企業的各項資產和負債(包括未在被收購企業資產負債表上反映的資產和負債),評估各項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將收購企業的收購價格根據合並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資產(包括各類可辨認無形資產)、負債及或有負債的公允價值進行分配,其分配差額為商譽。
企業合並成本大於合並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應確認為商譽。小於的情況下該差額應計入合並當期損益。
二、評估基準日的定義
市場是變化的,資產的價值會隨著市場條件的變化而不斷改變。為了使資產評估得以操作,同
時,又能保證資產評估結果可以被市場檢驗。在資產評估時,必須假定市場條件固定在某一時點,這一時點就是評估基準日,或稱估價日期,它為資產評估提供了一
個時間基準。資產評估的評估時點原則要求資產評估必須有評估基準日,而且評估值就是評估基準日的資產價值。
簡單的定義就是法定資產評估機構接受客戶的委託評估任務後,確定委託評估對象於某一日的公允價值。估價對象在評估確定的時點上的價值,這個時間點就是評估基準日,精確到某年某月某日。評估基準日是由委估方確定的。
選取方式:
(1) 轉讓評估所選基準日必須是礦業權有效期內;所選基準日應與評估工作時間不遠於 2個月;基準日原則上應選在年底、月底。
(2) 礦業權評估選取基準日應考慮方便資料的收集、評估計算及與相關行為等銜接。
(3) 礦業權評估結果備案或確認申請應在評估基準日起半年內提交。

2. 商譽權的攤銷年限按新會計制度有什麼規定

按新會計制度,商譽不再攤銷。
對商譽的性質,早在19世紀末期就存在爭論,直到現在理論界對此問題的看法仍然存在分歧。目前,會計界普遍接受的觀點是:①商譽代表被收購企業凈資產的「收購價格與其公平價值之差額」。②商譽代表企業所具有的超額盈利能力,也就是說,商譽是能為企業帶來預期超額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收購價與被收購企業凈資產公允市價之間的差額,並不能代表商譽的性質,而且,將這種差額全部歸結為商譽是極其武斷和危險的,它不利於對企業盈利能力作出合理預測。事實上,收購企業願意以超過被收購企業公允市價的代價來收購另一家企業,往往是出於自身戰略發展的需要,而超額盈利能力僅僅是其中可能的原因之一。因此,商譽的本質只能是超額盈利能力,而那種將商譽視為差額的觀點應該摒棄。
第一,根據新企業會計准則《長期股權投資》、《企業合並》或《資產減值》等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
一般是公允價值,而稅法上的投資成本也為公允價值,所以,在合並或初始投資時,財務上或稅法上在新准則下沒有差異。
第二,新准則為了與國際會計准則的趨同,大量使用了「公允價值」的計量屬性,負商譽在當期即確認為收益,法律界或會計界有不同的觀點,而我國採用了國際會計准則通用的方法,計入當期收益,對報表盈餘難免會產生影響。
另外,商譽是能使企業中的人、財、物等因素在經濟活動中相互作用,形成一種「最佳狀態」的客觀存在。其經濟含義是:企業收益水平與行業平均收益水平差額的資本化價格。它是由顧客形成的良好聲譽、企業管理卓著、經營效率較好、生產技術的壟斷以及地理位置的天然優勢所產生的。依據商譽的取得方式,商譽可分為外購商譽和自創商譽。外購商譽是指由於企業合並採用購買法進行核算而形成的商譽;其他商譽即是自創商譽或稱之為非外購商譽。商譽的構成因素是相互聯系、相互配合的,它們構成一個完整系統,共同反映和影響商譽。由此可見,商譽主要是由一些不可以量化的因素組成的。即使是外購的商譽,其購買價格也不能真正反映其所包含的諸多不可量化的因素。所以商譽不可以攤銷。

3. 財政分配包括哪些內容

1)國家預算。國家預算是國家制定的年度財政收支計劃。它是國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途徑,首先把各個部門上繳的稅金集中起來,形成國家預算收入,然後通過預算支出形式,用於經濟建設、文教衛生、國防建設、福利設施、行政管理等各方面。
(2)銀行信貸。銀行信貸在不改變資金所有權的條件下,把社會閑置的資金和貨幣集中起來,然後向單位、企業或個人發放貸款。這就改變了資金使用的主體、使用的方向、使用的時間,從而對國民收入進行了再分配;同時,通過差別利率,信貸機構獲得了利潤,可用於充實信貸資金、提留信貸企業基金、支付職工工資。存款者和貸款者的收入也由於差別利率得到調整,使一部分國民收入在工商企業、職工、居民之間進行了再分配。
(3)勞務費用。在社會主義分工體系中,有一部分勞動者用自己提供的勞務,來滿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享受各種勞務的勞動者,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各種勞務費用。提供勞務活動的單位,在得到勞務費用後,用於支付職工工資、支付管理費用、提留基金和上繳國家稅金。因而,通過勞務費用的支付,一部分國民收入實現了再分配。
(4)價格變動。價格變動不能增加或減少國民收入總量,但會改變國民收入在國民經濟各部門和各階層居民之間的分配。價格的調整和市場價格的變化,影響著交換雙方的實際收入,引起國民收入的再分配。例如,提高農副產品收購價格和降低農用生產資料價格,就會增加農民收入;消費品銷售價格提高,就會使居民的實際收入減少;工業生產資料價格變動,就會引起國民收入在各工業部門之間的轉移等等。由此,國民收入在國家、部門、企業、職工、農民之間實現了再分配。

4. 中國收入再分配是什麼

首先得明白什麼是收入再分配,至於中國收入再分配就是指我們國家的收入在分配製度。

以初次分配形成的三種基本原始收入作為前提條件和出發點,國民收入還要在全社會范圍內進行再分配。國民收入再分配是國民收入繼初次分配之後在整個社會范圍內進行的分配。

●國民收入進行再分配的原因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國民收入之所以必須進行再分配,有下列原因:

第一,滿足非物質生產部門發展的需要。在國民收入初次分配過程中,只有物質生產部門的勞動者獲得了原始收入,而非物質生產部門要獲得收入,必須通過對國民收入的再分配解決。通過對國民收入的再分配,把物質生產部門創造的一部分原始收入,轉給不創造國民收入的非物質生產部門,形成「派生收入」,以滿足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國家行政和國防安全等部門發展的需要和支付這些部門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第二,加強重點建設和保證國民經濟按比例協調發展的需要。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地區、各企業的發展往往是不平衡的,它們的發展速度、生產增長規模、技術結構等互不相同,不可避免地會出現某些比例不協調現象和薄弱環節。同時,各物質生產部門、各地區、各企業從國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得到的收入份額,往往同它們各自的經濟文化發展的需要不相一致。因此,社會主義國家必須從宏觀調控的全局出發,有計劃地將國家集中的純收入,通過再分配,在不同部門、地區和企業之間調節使用,以加強重點建設,克服薄弱環節,保證國民經濟按比例協調發展。

第三,建立社會保證基金的需要。勞動者的養老、醫療、失業等保證基金,以及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等基金,除企業、個人負擔外,有一部分也需要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建立社會保證基金來解決。這是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四,建立社會後備基金的需要。為了應付各種突發事故和自然災害等,需要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建立社會後備基金,來滿足這些臨時性的應急需要。

●國民收入再分配的途徑

國民收入再分配,主要通過下列途徑來進行:

(1)國家預算。國家預算是國家制定的年度財政收支計劃。它是國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途徑,首先把各個部門上繳的稅金集中起來,形成國家預算收入,然後通過預算支出形式,用於經濟建設、文教衛生、國防建設、福利設施、行政管理等各方面。

(2)銀行信貸。銀行信貸在不改變資金所有權的條件下,把社會閑置的資金和貨幣集中起來,然後向單位、企業或個人發放貸款。這就改變了資金使用的主體、使用的方向、使用的時間,從而對國民收入進行了再分配;同時,通過差別利率,信貸機構獲得了利潤,可用於充實信貸資金、提留信貸企業基金、支付職工工資。存款者和貸款者的收入也由於差別利率得到調整,使一部分國民收入在工商企業、職工、居民之間進行了再分配。

(3)勞務費用。在社會主義分工體系中,有一部分勞動者用自己提供的勞務,來滿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享受各種勞務的勞動者,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各種勞務費用。提供勞務活動的單位,在得到勞務費用後,用於支付職工工資、支付管理費用、提留基金和上繳國家稅金。因而,通過勞務費用的支付,一部分國民收入實現了再分配。

(4)價格變動。價格變動不能增加或減少國民收入總量,但會改變國民收入在國民經濟各部門和各階層居民之間的分配。價格的調整和市場價格的變化,影響著交換雙方的實際收入,引起國民收入的再分配。例如,提高農副產品收購價格和降低農用生產資料價格,就會增加農民收入;消費品銷售價格提高,就會使居民的實際收入減少;工業生產資料價格變動,就會引起國民收入在各工業部門之間的轉移等等。由此,國民收入在國家、部門、企業、職工、農民之間實現了再分配。

●國民收入再分配機制的調整

從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發展來看,再分配的機制也需要進一步規范和完善。目前的問題是,國民收入分配過分向個人傾斜,國家所得的比重過低等,因此,必須集中財力,振興國家財政,這是保證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重要條件。在國民收入再分配和最終分配環節上,要通過深化和完善財稅、勞動、人事、工資、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改革,正確處理國家、企業、個人之間和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分配關系,逐步提高財政收入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和中央財政收入佔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並適應所有制結構變化和政府職能轉變,調整財政收支結構,建立穩固、平衡的國家財政。

5. 世通公司的財務舞弊手段故意混淆了哪些費用界限

一、濫用准備金,沖銷線路成本

濫用准備金科目,利用以前年度計提的各種准備(如遞延稅款、壞賬准備、預提費用)沖銷線路成本,以誇大對外報告的利潤,是世通的第一類財務舞弊手法。美國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SEC)和司法部已經查實的這類造假金額就高達16.35億美元。

二、沖回線路成本,誇大資本支出

世通的高管人員以「預付容量」為借口,要求分支機構將原已確認為經營費用的線路成本沖回,轉至固定資產等資本支出賬戶,以此降低經營費用,調高經營利潤。SEC和司法部已查實的這類造假金額高達38.52億美元。

通過將經營費用調整為資本支出,世通歪曲了其最大費用項目——線路成本占營業收入的比例,虛構了巨額的利潤,嚴重誤導了投資者對世通盈利能力的判斷。

三、武斷分攤收購成本,蓄意低估商譽

世通可謂劣跡斑斑。除了在線路成本方面弄虛作假外,世通還利用收購兼並進行會計操縱。在收購兼並過程中利用所謂的未完工研發支出(InprocessR&D)進行報表粉飾,是美國上市公司慣用的伎倆。其做法是:盡可能將收購價格分攤至未完工研發支出,並作為一次性損失在收購當期予以確認,以達到在未來期間減少商譽攤銷或避免減值損失的目的。世通和思科(Cisco)等上市公司在過去幾年曾多次採用這種手法粉飾其會計報表而受到SEC的譴責。sEC前主席阿瑟。利維特(ArthurLevitt)在其著名的「數字游戲」一文中指出:「最近幾年,各行各業紛紛通過合並、收購和剝離(Spin-offs)進行再造。一些收購方,尤其是那些以股票作為收購貨幣的公司,已經將這樣的大環境作為從事另一種『創造性』會計的機遇。我將之稱為『合並魔術』」。在利維特列舉的五大粉飾手法(創造性並購會計、巨額沖銷、餅干盒式准備、重要性、收入確認)中,世通利用了其中的前兩種手法。

世通利用創造性並購會計,武斷地將收購價格分攤至未完工研究開發支出。1998年9月14日,世通以370億美元的代價(其中股票約330億美元,其餘為現金)收購了微波通信公司(MCI)。盡管世通未披露收購日MCI公司的凈資產,但相關年報資料顯示:MCI公司1998年末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和凈資產分別為138.8億美元、109.3億美元和29.5億美元,1998年末世通的商譽余額為440.76億美元,比1997年末的133.36億美元增加了307.4億美元。可見商譽的大幅增加與收購MCI有關。收購MCI時,世通原計劃將370億美元收購價格中的60~70億美元分攤至未完工研發支出,並確認為當期損失,以降低商譽的確認額。此計劃受到SEC的干預。SEC認為這是世通利用未完工研發支出的手法進行盈餘操縱。迫於SEC的壓力,世通最終只好將這部分的分攤額確定為31億美元,並在1998年度一次性確認為損失。然而,世通並不能提供這31億美元未完工研發支出的相關證據,也無法說明擬分攤至未完工研發支出的金額為何從60~70億美元銳減至31億美元。這一武斷分攤收購成本的做法,導致商譽被嚴重低估。

6. 購買一批固定資產,但是有折扣價,怎樣分攤各項費用

固定資產成批購買存在折扣的,看固定資產是整批入賬還是分別入賬,如果是整批入賬,那就按折扣後的價格計入固定資產原值,如果是分別入賬,按折扣前的固定資產單價/折扣前固定資產總價,算每個固定資產所佔比例,然後分攤折扣價。

7. 價格的分配

價格是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工具。價格變動與財政收支相互影響,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兩者的關系主要表現在:
財政收支平衡是保持物價總水平穩定的基礎
財政收支平衡,說明國家掌握的集中化資金來源同對資金的需求、國家掌握的產品同對產品的需求以及貨幣流通同商品流通是適應的,從而使整個社會經濟運行正常,幣值和物價能夠保持基本穩定。市場物價穩定是財政收支、信貸收支、物資供需三者綜合平衡的反映。財政赤字引發通貨膨脹的根源在於用銀行增發票子的辦法來彌補國家財政虧空。由此引起信貸收支不平衡而被迫作財政性的貨幣發行,從而使流通中的貨幣過多引起幣值下跌和物價上漲。
財政與物價的關系也可以較為鬆散。當國家財政收支不平衡、出現較大赤字時,政府可以採取向居民借貸(即發行公債)的辦法彌補財政虧空,而不致導致市場物價的上漲。但是,向居民借貸超過限度也會引起通貨膨脹。
國家調整價格會影響財政收支
一般說來,提高價格可以增加財政收入,有些國家的政府往往通過這種辦法來彌補財政赤字。但有時也會出現相反情況。價格變動的幅度取決於人民群眾的承受能力、企業的消化吸收能力和國家財政的負擔能力。價格變動雖然不能直接增加或減少社會財富,卻能夠使純收入在各部門之間發生轉移,改變國民收入的分配比例。中國在1979和1980年大幅度提高了農產品收購價格,顯著地增加了農民收入,並刺激了農業生產的發展。但由於把國民收入增長額的絕大部分給了農民,國家財政收入增長緩慢,難於滿足各方面對支出的增長需求,以致在上述兩年發生了較大的財政赤字。
財政給予價格補貼可以維持零售價格的穩定
國家有時規定某些工業品價格低於其生產成本,規定某些農副產品在國營商業的銷售價格低於向農民收購時的價格,由此發生的政策性虧損由國家財政給予補貼。中國在1979~1990年多次調高糧食收購計劃價格,糧食銷售價格的穩定完全靠財政補貼維持。

8. 企業購買A材料200千克,單價50元,B材料100千克,單價20元,運費3000按貨物重量進行分攤

400*30=12000元
200*10=2000元
100*13=1300元
借:生產成本—A材料 12000
—B材料 2000
—C材料 1300
貸:原材料—A材料 12000
—B材料 2000
—C材料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