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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價格調差

發布時間: 2021-03-17 20:29:50

❶ 工程結算時,材料價風險調差方法

第兩種方法是正確的,當價格超過基準價35的1.05倍,即比35*1.05=36.75時,才可以調整材料價格,現在信息價 39元,超過了風險范圍,所以可以調整。並且調整部分僅為超過風險范圍外的39-36.75=2.25元,即材料價格為30+2.25=32.25元。

❷ 材料調差費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在工程實踐中,建設工程材料價差調整通常採用以下幾種方法。
1.按實調整法(即抽樣調整法)
此法是工程項目所在地材料的實際采購價(甲、乙雙方核定後)按相應材料定額 預算價格和定額含量,抽料抽量進行調整計算價差的一種方法。按下列公式進行 :
某種材料單價價差=該種材料實際價格(或加權平均價格)-定額中的該種材料價格
註:工程材料實際價格的確定
①參照當地造價管理部門定期發布的全部材料信息價格
②建設單位指定或施工單位采購經建設單位認可,由材料供應部門提供的實際價格某種材料加權平均價=∑Xi×Ji÷∑Xi (i=1 到 n)
式中Xi——材料不同渠道采購供應的數量
Ji——材料不同渠道采購供應的價格
某種材料價差調整額=該種材料在工程中合計耗用量×材料單價價差
按實調差的優點是補差准確,計算合理,實事求是。由於建築工程材料存在品種多、渠道廣、規格全、數量大的特點,若全部採用抽量調差,則費時費力,繁瑣復雜。
2.綜合系數調差法:此法是直接採用當地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測算的綜合調差系數 調整工程材料價差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為:
某種材料調差系數=∑×K1(各種材料價差)K2
式中:K1——各種材料費占工程材料的比重
K2——各類工程材料占直接費的比重
單位工程材料價差調整金額=綜合價差系數×預算定額直接費
綜合系數調差法的優點是操作簡便,快速易行。但這種方法過於依賴造價管理部門對綜合系數的測量工作。實際中,常常會因項目選取的代表性,材料品種價格 的真實性、准確性和短期價格波動的關系導致工程造價計算誤差。
3.按實調整與綜合系數相結合。
據統計,在材料費中三材價值佔68%左右,而數目眾多的地方材料及其它材料僅占 材料費32%。而事實上,對子目中分布面廣的材料全面抽量,也無必要。在有些地 方,根據數理統計的A、B、C分類法原理,抓住主要矛盾,對A類材料重點控制, 對B、C類材料作次要處理,即對三材或主材(即A類材料)進行抽量調整,其他材 料(即B、C類材料)用輔材系數進行調整,從而克服了以上兩種方法的缺點,有 效地提高工程造價准確性,將預算編制人員從繁瑣的工作中解放出來。
4.價格指數調整法:它是按照當地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當期建築材料價格或價差 指數逐一調整工程材料價差的方法。這種方法屬於抽量補差,計算量大且復雜, 常需造價管理部門付出較多的人力和時間。具體做法是先測算當地各種建材的預 算價格和市場價格,然後進行綜合整理定期公布各種建材的價格指數和價差指數 。
計算公式為:某種材料的價格指數=該種材料當期預算價÷該種材料定額中的取定價
某種材料的價差指數=該種材料的價格指數-1
價格指數調整辦法的優點是能及時反映建材價格的變化,准確性好,適應建築工 程動態管理。
上述四種調差辦法,在實際工作運用中經常遇到,這就要求我們預算編制人員能 熟練掌握並運用。在實際工作中,不論是在何處工作,收集哪個地方資料,都應 盡快了解、適應、熟悉當地的編制習慣與方法,堅持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❸ 工程單價中材料調差費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綜合抄單價法(清單計價)投標工程中,直接工程費=差額+預估價,後面實際施工中,除非超過合同約定量,否則不再調差。

工料計價法(定額計價)調差簡單,差額乘以調量。

不論哪種計價方式,由於定額的滯後性都需要根據可查市場價進行調整。

定額中的材料價格在一定時期內是固定,而這個時期內市場上材料價格隨著經濟水平的發展以及供求關系的變化,往往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所以才出現了材料價格差(市場材料價與定額材料價之間的差價)。

(3)材料價格調差擴展閱讀

確定享受某一材差標準的材料數量是任何一種材差調整方法的核心內容,這里的材料數量必須與某一材差標准相對應,而且應屬於招標文件規定的范圍。

確定調差材料數量的方法有三種:

(1)審查票證,公式計算用量(票證);

(2)現場計量(量證);

(3)監理現場審核(人證)。

無論哪一種方法的准確性都是相對的,比較而言,以公式計算受主觀因素的影響較小。

❹ 材料調差

在工程實踐中,建設工程材料價差調整通常採用以下幾種方法。
1.按實調整法(即抽樣調整法)
此法是工程項目所在地材料的實際采購價(甲、乙雙方核定後)按相應材料定額 預算價格和定額含量,抽料抽量進行調整計算價差的一種方法。按下列公式進行 :
某種材料單價價差=該種材料實際價格(或加權平均價格)-定額中的該種材料價格
註:工程材料實際價格的確定
①參照當地造價管理部門定期發布的全部材料信息價格
②建設單位指定或施工單位采購經建設單位認可,由材料供應部門提供的實際價格某種材料加權平均價=∑Xi×Ji÷∑Xi (i=1 到 n)
式中Xi——材料不同渠道采購供應的數量
Ji——材料不同渠道采購供應的價格
某種材料價差調整額=該種材料在工程中合計耗用量×材料單價價差
按實調差的優點是補差准確,計算合理,實事求是。由於建築工程材料存在品種多、渠道廣、規格全、數量大的特點,若全部採用抽量調差,則費時費力,繁瑣復雜。
2.綜合系數調差法:此法是直接採用當地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測算的綜合調差系數 調整工程材料價差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為:
某種材料調差系數=∑×K1(各種材料價差)K2
式中:K1——各種材料費占工程材料的比重
K2——各類工程材料占直接費的比重
單位工程材料價差調整金額=綜合價差系數×預算定額直接費
綜合系數調差法的優點是操作簡便,快速易行。但這種方法過於依賴造價管理部門對綜合系數的測量工作。實際中,常常會因項目選取的代表性,材料品種價格 的真實性、准確性和短期價格波動的關系導致工程造價計算誤差。
3.按實調整與綜合系數相結合。
據統計,在材料費中三材價值佔68%左右,而數目眾多的地方材料及其它材料僅占 材料費32%。而事實上,對子目中分布面廣的材料全面抽量,也無必要。在有些地 方,根據數理統計的A、B、C分類法原理,抓住主要矛盾,對A類材料重點控制, 對B、C類材料作次要處理,即對三材或主材(即A類材料)進行抽量調整,其他材 料(即B、C類材料)用輔材系數進行調整,從而克服了以上兩種方法的缺點,有 效地提高工程造價准確性,將預算編制人員從繁瑣的工作中解放出來。
4.價格指數調整法:它是按照當地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當期建築材料價格或價差 指數逐一調整工程材料價差的方法。這種方法屬於抽量補差,計算量大且復雜, 常需造價管理部門付出較多的人力和時間。具體做法是先測算當地各種建材的預 算價格和市場價格,然後進行綜合整理定期公布各種建材的價格指數和價差指數 。
計算公式為:某種材料的價格指數=該種材料當期預算價÷該種材料定額中的取定價
某種材料的價差指數=該種材料的價格指數-1
價格指數調整辦法的優點是能及時反映建材價格的變化,准確性好,適應建築工 程動態管理。
上述四種調差辦法,在實際工作運用中經常遇到,這就要求我們預算編制人員能 熟練掌握並運用。在實際工作中,不論是在何處工作,收集哪個地方資料,都應 盡快了解、適應、熟悉當地的編制習慣與方法,堅持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❺ 什麼叫材料價差

是指在可調材料價格合同中規定,在施工期間,由於非施工單位原因,材料價格增長超出允許的范圍內。在結算時,可以調整材料的差價。

例如。鋼筋投標價為4000元/噸,風險范圍為%。實際結算是鋼筋認價為5000元/噸。則每噸鋼筋的材料差價為:1*(5000-4000*1.05)=880元。

(5)材料價格調差擴展閱讀:

材料價差其主要內容:

(1)材料價格差異的分配是否合理,價差分配率的計算是否正確,有無多分配、少分配和不分配,藉以達到調節工程成本目的;

(2)材料價差的分配是否按規定的成本結算期進行,有無年終一次分配情況;

(3)庫存材料留用的價差是否符合材料庫存額,有無多留和少留的情況;

(4)大包工程、預算加系數包干工程所發生的議價差收入是否真實,具備建設單位的結算手續,有無虛列問題; (5)商品房開發形成的價差和分配是否合理、合規,並按規定調整工程成本。

❻ 工程結算 材料調差怎樣計入報價

按原有中標報價中綜合單價分析表中材料耗量乘數量乘材料價差加稅金等於調整價。特別強調的是這里的材料價差不是施工期材料價100-原暫定價50=50,而是100-50*(1 或-風險系數)。如合同未約定系數則自行查詢當地文件。我記得前幾年很多工程可是為這個系數折騰的夠嗆,不過地震後造價站出了文件約定了風險就好多了,合同只約定一方風險霸王條款,屬於無效的

❼ 材料調差是什麼意思如何調整材料價差

材料調差是指在可調材料價格合同中規定,在施工期間,由於非施工單位原因,材料價格增長超出允許的范圍內。在結算時,可以調整材料的差價。

例如。鋼筋投標價為4000元/噸,風險范圍為%。實際結算是鋼筋認價為5000元/噸。則每噸鋼筋的材料差價為:4000*((5000-4000)/4000-5%)=800元。

(7)材料價格調差擴展閱讀

材料差價亦稱「材料成本差異」。材料按實際成本計價與計劃成本計價發生的差 額。材料成本差異一般可按類別計算,也可按全部材料匯總綜合計算或按材料主要品種計算。材料實際成本高於計劃成本,形成正差異即超支,材料實際成本低於計劃成本,形成負差異,即節約。

材料實際成本表現為計劃成本與成本差異的代數和,即: 材料實際成本=材料計劃成本+材料成本差異。材料成本差異一般可按類別計算,也可按全部材料匯總綜合計算或按材料主要品種計算。

❽ 清單計價工程材料調差規定是什麼

1、材料調差(規定只計稅金)為什麼調整稅率系數要加上1

不加1計算出來的只是調整價差部分的稅金金額,加1算出來的是調整金額。

2、稅率是以投標時的稅率(3.35)為准,還是以現在的稅率(3.41)為准,原因:稅率是以現行的稅率為准,即以3.41計算,不以當時簽訂合同時的稅率為計算基數(未出現調整的除外)。

建築工程材料價差產生的原因:

在建設工程項目中,構成直接費的人工費佔20%,材料費約佔70%~75%,機械費約佔5%左右。由此而論,材料價格取定的高、低將會直接引起工程建設費用的高、低。

事實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種建築材料將會隨著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調整、地區差異、時間差異、供求關系等的狀況變化而處於經常波動狀態之中,無論價格是上漲還是下落,其波動是經常、絕對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8)材料價格調差擴展閱讀:

現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根據國標清單的規定,往往一個清單子目包含數個不同工作內容,對應不同工作內容也就有不同定額計價子目。以市政排水工程為例,砼沉井項目的清單計量單位是「座」,而該清單下的計價定額卻要分別按砼井壁、砼刃腳、砼底板、挖土下沉等不同子目套定額。我市公布的調差公式中的「Qi」指的是施工期第i個月的某材料實際用量,該用量與監理工程師每個月簽認的形象進度工程量不同。

監理工程師在確認排水工程每個月的形象進度時往往是按完成「米」、「座」來確認,而不是按完成多少砼來確認。

因此咨詢公司根據施工單位提供的每月形象進度報表調差時,往往與施工單位在「Qi」上產生較大分歧,產生分歧的原因在於按標底的清單項目構成分析施工期每個月的材料用量與按施工單位的投標清單項目構成分析施工期每個月的材料用量會產生數量差異。

施工單位在投標報價時往往採用不平衡報價,通過故意或有意調整定額中的材料用量來達到不平衡報價的目的,而不是通過調整價格和費用的方式達成。

在這種條件下如果按施工單位的投標清單單價構成來分析要調差的工程量,往往會造成偏差較大。

而按照標底的清單單價構成來分析在依據上也不充分,因為投標價一旦確認,即作為合同價的基礎,而標底只是作為控制投標報價的依據。因此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分別要做好每個月實際材料用量的統計、確認工作,而不是以工程形象進度來代替材料用量記錄,減少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