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信託類理財產品
信託類理財產品主要是指由信託公司管理的產品。這類信託產品類型豐富多樣。有基礎建設類信託產品,證券投資類信託產品,房地產類信託產品,工商企業類信託產品。
❷ 信託理財的產品
信託類理財產品是指由銀行發行的人民幣理財產品所募集的全部資金,投資於指定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的專項信託計劃。目前,各家銀行推出的信託類理財產品主要是銀行與信託公司合作,將募集資金投資於信託公司推出的信託理財計劃。信託類理財產品的收益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浮動的。
收益較高、穩定性好是信託產品的最大賣點。比如,貸款類信託計劃產品一般都是資質優異、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類信託計劃,並且大多有第三方擔保,在安全性方面比單純的信託投資項目的利得財富要略微高一些。同時在投資過程中,投資銀行會不斷監控、跟蹤貸款的動向,從而可以最大程度上規避信託項目的投資風險。
❸ 信託產品和理財產品的區別
銀行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承擔。
信託產品是指是指信託公司為投資者提供的一種低風險、收益穩定的金融理財產品,是在「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宗旨下,受託人根據融資方的資金需求設立的特定用途的資金募集行為,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按約定的收益分配期限獲取回報的一種金融理財產品。
而銀行信託產品是指由銀行發行的人民幣理財產品所募集的全部資金,投資於指定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的專項信託計劃。目前,各家銀行推出的信託類理財產品主要是銀行與信託公司合作,將募集資金投資於信託公司推出的信託理財計劃。信託類理財產品的收益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浮動的。
❹ 什麼是信託,信託屬於理財產品嗎
信託是委託抄人基於對襲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
信託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4)信託類理財產品擴展閱讀
信託是財產管理職能
1、管理內容上的廣泛性:一切財產,無形資產,有形資產;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組織、國家。
2、管理目的的特定性:為受益人的利益。
3、管理行為的責任性:發生損失,只要符合信託合同規定,受託人不承擔責任;如違反規定的受託人的重大過失導致的損失,受託人有賠償責任。
4、 管理方法的限制性:受託人管理處分信託財產,只能按信託目的來進行,不能按自己需要隨意利用信託財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信託
❺ 什麼是信託型理財產品
投資於有商業銀行或其他信用等級較高的金融機構擔保或回購的信託產品,也有投資於商業銀行優良信貸資產受益權信託的產品。
❻ 信託理財產品與其它理財產品有什麼區別
信託理財產品作為高瑞理財產品,收益高、穩定性好,是信託類理財產品的主要特點。信託計劃產品一般是資質優異、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優質房地產、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等信託計劃,大多有第三方大型實力企業為擔保(房地產類還會增設地產、房產做抵押),在安全性上比一般的浮動收益理財產品要高出一頭。與其他理財產品的區別主要以下幾點: (1)資金門檻較其他理財產品高。信託資金門檻為100萬。 (2)所有權與利益權相分離。即受託人享有信託財產的所有權,而受益人享有受託人經營信託財產所產生的利益。 (3)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信託一經有效成立,信託財產即從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財產中分離出來,而成為一獨立運作的財產。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①信託財產與受託人(信託機構)的固有財產相區別。因此,受託人解散、被撤消或破產,信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或破產的財產。②信託財產與委託人或收益人的其他財產相區別。受益人(可以是委託人自己)對信託財產的享有不因委託人破產或發生債務而失去,同時信託財產也不因受益人的債務而被處理掉。③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或同一委託人的不同類別的信託財產相區別。這是為了保障每一個委託人的利益,不致使一委託人獲得不當之利而使其他委託人蒙受損失,保障同一委託人的不同類別的信託財產的利益,不致使一種信託財產受損失而危及他的其他信託財產。 (4)信託管理的連續性。信託一經設立,信託人除事先保留撤消權外不得廢止、撤銷信託;受託人接受信託後,不得隨意辭任;信託的存續不因受託人一方的更迭而中斷。 (5)信託有一定的避稅功能。由於信託收益否有交所得稅,國家沒明確規定;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避稅的效果。 (6)信託資金運用靈活。信託資金可以橫跨貨幣、資本和實業三大市場,可以股權、貸款等多種方式進行靈活運作,這是其他金融機構無法比擬的。中融國際信託為您介紹信託理財產品:認購額100萬起,年固定收益率10%,300萬起收益達12%,500萬起收益達14%。風險小收益高。1、安全性:信託基金的成立是極為嚴格的,是國家批準的合法融資渠道,安全可靠。2、低風險:信託基金都有優質資產作為抵押,嚴核考察融資方的背景實力,保證回購能力。3、與銀行同步:所有的國有銀行都代銷信託基金項目,您可以在所有銀行的理財專櫃買到信託產品。4、比銀行的優勢:優質高收益項目都被信託公司老客戶內部消化掉了,不流入銀行等二級市場。
❼ 信託理財產品的分類有哪些
根據收益類型、資金流向,信託的具體分類也不一樣。
1,按照信託功能分:
財富管理類、事務管理類、公司/項目融資類和其他類
2,按照受託人/受益人人數:
單一類、集合類。
3,按照受益權是否可以贖回的方式退出信託:
封閉式、開放式。
4,按照管理方式:
標的指定型、范圍指定型、代定型。
5,按照交付財產形態:
貨幣資金、非貨幣資金、財產權、混合財產。
6,按照信託財產運用領域:
金融資產類、證券類、非證券類、非金融資產類、不動產類、動產類、知識產權類、其他權利類、混合資產類。
這是上海信託登記中心的一個分類說明。
但是在日常中通俗的分類主要是:
按照投資領域會分:基礎建設類、房地產類、工商企業類(比如http://www.yzmoney.com/xintuo/14405.html)等等。
按照收益會分:固定收益類、浮動收益類、固定加浮動收益類。
❽ 信託和銀行理財的區別是什麼
1、發行主體不同。銀行理財產品是由銀行發行,信託理財產品是由信託公司發行。信託公司一般不會直接面對普通客戶。它不像銀行理財產品那樣可以在銀行遍布全國各地,因此在發行信託產品時有時候需要藉助銀行、保險、理財公司進行發售。
2、投資方向不同。銀行理財產品募集到的認購資金一般會投入銀行自己的資金池。發行產品的銀行會利用這個資金池在銀行間市場進行票據、債券、貨幣基金等投資。整個資金池的收益再分攤到之前發行的各款理財產品中。本金及收益的兌付來自整個資金池的本金及收益。信託理財產品的種類較多,不同產品的投資方向也不盡相同,主要有房地產,基建,股權,債權等。信託產品的本金安全和預期收益依靠抵押物及公司擔保提供。
3、投資門檻不同。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門檻多為5-10萬,每款信託產品具有200人的投資人數上限,因此投資的門檻多定在100萬。而且300萬以下額度的投資名額一般只有50個。
4、預期收益不同。銀行理財產品的年化收益率多在3%-5%之間,而且經過連續降息降准後收益率有進一步下滑的趨勢。信託理財產品的年化收益率大部分在8%-12%,相比銀行理財優勢很大。
5、投資期限不同。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期限從30天-180天不等,很少有超過一年。而信託理財產品的投資期限較長,一般為一年至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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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信託理財產品有哪些類型
根據收益類型、資抄金流向,信託的具體分類也不一樣。
1,按照信託功能分:
財富管理類、事務管理類、公司/項目融資類和其他類
2,按照受託人/受益人人數:
單一類、集合類。
3,按照受益權是否可以贖回的方式退出信託:
封閉式、開放式。
4,按照管理方式:
標的指定型、范圍指定型、代定型。
5,按照交付財產形態:
貨幣資金、非貨幣資金、財產權、混合財產。
6,按照信託財產運用領域:
金融資產類、證券類、非證券類、非金融資產類、不動產類、動產類、知識產權類、其他權利類、混合資產類。
❿ 銀行理財產品和信託產品有什麼區別
銀行理財產品和信託產品有3點不同:
一、兩者的概述不同:
1、銀行理財產品的概述:銀行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雙方承擔。
2、信託產品的概述:信託產品是指一種為投資者提供了低風險、穩定收入回報的金融理財產品。信託品種在產品設計上非常多樣,各自都會有不同的特點。
二、兩者的主要種類不同:
1、銀行理財產品的主要種類:
(1)人民幣理財產品:銀行人民幣理財是指銀行以高信用等級人民幣債券(含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其他債券等)的投資收益為保障,面向個人客戶發行,到期向客戶支付本金和收益的低風險理財產品。
(2)外幣理財產品:在股票市場大幅波動下,「保本增值」已逐漸成為理財新風向。在此背景下,各大銀行紛紛推出外幣理財產品迴避短期股票市場風險。
(3)保證收益理財產品:保證收益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客戶承諾支付固定收益,銀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投資風險或者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客戶承諾支付最低收益並承擔相關風險,其他投資收益由銀行和客戶按照合同約定分配,並共同承擔相關投資風險的理財產品。
2、信託產品的主要種類:
(1)貸款信託:指通過信託方式吸收資金用來發放貸款的信託方式。這種類型的信託產品,是數量最多的一種。
(2)權益信託類:這一類型的信託產品,是通過對能帶來現金流的權益設置信託的方式來籌集資金,其突出優點就是實現了公司無形資產的變現,從而加快了權益擁有公司資金的周轉,實現了不同成長性資產的置換,有利於公司把握有利的投資機會,迅速介入,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3)融資租賃信託:信託公司以設立信託計劃的方式募集信託資金,將其運用於融資租賃業務,通過嚴格專業化、流程化的管理,通過定期收取租金,實現信託收益,為社會投資人提供安全、穩定回報的理財回報。
(4)不動產信託:土地與地上或地下的各種建築設施統稱為不動產。現行一般投入房地產開發類企業較多。
三、兩者的風險不同:
1、銀行理財產品風險: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居民的收入得到迅速提高,理財與投資意願不斷增強,使我國理財市場呈現出蓬勃發展之勢。但同其它成熟市場國家相比,我國理財市場起步較晚、相關法律法規相對滯後,投資者自我保護意識較為薄弱,關於理財產品的法律糾紛時有發生。
這些法律風險嚴重阻礙了我國資本市場健康快速的發展。從宏觀來看,這些法律風險不僅有礙我國理財產品的持續健康發展,進而影響我國資本市場的穩定與繁榮。
從微觀角度上說,會使投資者及商業銀行面臨著更多的法律層面上的不確定性,不僅增糾紛與爭議大幅增多,同時也提高了交易成本,挫傷了投資者的信心,因此對理財產品法律風險的剖析與防範極為必要。
2、信託產品的風險:多數信託產品的投資對象是單一項目,風險集中在融資方的信用上,如何增強信託產品的安全性始終都是投資者關注的焦點,產品安全不但關繫到信託產品的市場認同度,在現有監管政策下,也關繫到信託公司的成敗。
信託產品的安全性創新主要體現在風險控制措施的使用上,除了採用藉助政府部門,大型企業集團等高信用主體的聲譽外,還採用資產抵押,如土地使用權和房產抵押;外部信用措施增強,如第三方擔保,銀行信譽調查等,內部信用措施增強,主要是優先/次級結構的運用和其他風險控制措施,如採用財產質押和信用擔保雙重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