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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委託加工工消費稅計算

發布時間: 2021-03-28 07:58:54

㈠ 什麼是消費稅 怎麼計算 如委託加工品的消費稅怎麼算

消費稅是在對貨物普遍徵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徵收的一個稅種,主要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現行消費稅的徵收范圍主要包括:煙,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錶,遊艇,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等稅目,有的稅目還進一步劃分若乾子目。 對於委託加工物資的核算,主要掌握以下二點: 第一,必須清楚「委託加工物資」賬戶結構: 該賬戶借方登記的是:領用加工物資的實際成本;支付的加工費用應負擔的運雜費以及支付的稅金(包括應負擔的增值稅、消費稅),該賬戶貸方登記的是: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物資的實際成本 余額在借方:反映尚未完工的委託加工物資的實際成本和發出加工物資的運雜費等。 《關於增值稅稅金的說明》:關於凡屬於加工物資用於非納增值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一般納稅人企業以及小規模納稅企業的加工物資,應將這部分增值稅計入加工物資成本。 第二,掌握在不同情況下所發生的消費稅,在賬務處理上有所不同: 1、凡屬於加工物資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其所負擔的消費稅計入加工物資成本。 借:委託加工物資(所負擔的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2、凡屬於加工物資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的,其所付的消費稅先計入「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按規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費品銷售後所負擔的消費稅。 會計分錄: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所負擔的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注意:受託單位則是代扣代繳,則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㈡ 委託加工物資核算中應交消費稅的核算公式是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的各種物資的實際成本。 二、本科目應按加工合同、受託加工單位以及加工物資的品種等進行明細核 算。 三、委託加工物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發給外單位加工的物資,按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 或商品進銷差價,借記本科目,貸記「產品成本差異」 或「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支付加工費、運雜費等,借記本科目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 目;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託加工物資,由受託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借記本科目 (收回後用於直接銷售的)或「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收回後用於繼續加工的),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物資和剩餘的物資,按加工收回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餘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按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原材料」 或「庫存商品」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或售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或貸記「商品進銷差價」 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資的實際成 本。
編輯本段會計處理舉例
處理規則
按照稅法規定,企業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 收代繳稅款。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託方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所納稅 款准予按規定抵扣。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徵收消費稅。委託方在處理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帳務時應注意:消費稅是價內稅,是成本 的組成部份,由受託方代扣代繳、委託方負擔的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 應直接計入委託方的委託加工材料成本。 委託方收回的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直接銷售也好,用於連續生產新的應稅消 費品也好,由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都不在「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帳 戶反映。「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帳戶只反映本企業應交、已交、未交情況,而不反映他方代收代繳的稅金。
具體方法
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帳務處理如下(只就委託方而言): 1、發出材料委託他人加工時 借:委託加工材料 貸:原材料 2、支付加工費時 借:委託加工材料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3、支付代扣代繳消費稅時 借:委託加工材料 貸:銀行存款 4、委託加工材料收回入庫時 借:原材料 貸:委託加工材料 5、委託加工產品直接銷售時 借:應收帳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金) 產品銷售收入 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直接銷售,不徵收消費稅,因此不必進行消費稅會 計處理。 6、委託加工材料收回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新應稅消費品銷售時 a.銷售時 借:應收帳款 貸:產品銷售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b.計算應交消費稅 借: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例:A廠(一般納稅人)委託B廠(一般納稅人)加工糧食白酒,A廠提供原材 料80萬元,B廠向A廠收取加工費20萬元(不含增值稅)糧食白酒於月底加工完畢 並驗收入庫,加工費已經支付給B廠,B廠沒有同類產品,糧食白酒消費稅稅率25 %。 A廠(委託方)帳務處理如下 1、發出材料80萬元 借:委託加工材料 800000 貸:原材料 800000 2、支付加工費20萬元 借:委託加工材料 2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4000 貸:銀行存款 234000 3、支付代扣消費稅,代扣稅款=(80+20)÷(1-25%)×25%=33.33萬元 借:委託加工材料 333300 貸:銀行存款 333300 (備註:入委託加工物資的成本)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驗收入庫,入庫價=材料成本+加工費+代收代繳消 費稅=80+20+33.33=133.33萬元 借:產成品或原材料 1333300 貸:委託加工材料 1333300 5、假設上述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為製成品,A廠不再進行加工,直接對外銷 售,並於月底全部售出,取得收入150萬元(不含稅),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1755000 貸:產品銷售收入 15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55000 6、假設上述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為半成品,A廠領用50%,加香、降度後出 售,取得收入80萬元(不含稅)處理如下: a、取得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936000 貸:產品銷售收入 8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金) 136000 b、計算A廠當期應納消費稅,當期應納消費稅=80×25%-133.33×50%×25 %=3.33萬元,(註:按稅法規定抵扣數按領用數確定),處理如下 借: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 333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33300

㈢ 委託加工物資消費稅de計算

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消費稅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適用稅率
應納增值稅稅額=組成計稅價格×增值稅適用稅率

㈣ 關於委託加工的消費稅的計算

企業應納消費稅額=(32000+2000+8000)/(1-30%)*30%*50%=9000

㈤ 如何計算委託加工業務的消費稅

一、法律規定:
企業在委託加工煙絲時,應嚴格按照稅法規定,即由委託方提供煙葉,受託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收回後直接出售的,不再徵收消費稅;收回後繼續生產成卷煙銷售的,按當月生產所領用數量計算抵扣應納消費稅。
二、計算公式:
委託加工的煙絲,按受託方的同類煙絲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煙絲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三、公式運用:
例如:甲煙廠2002年5月3日委託M煙廠加工煙絲,兩廠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甲煙廠提供煙葉價值10000元,5月9日M廠收取加工費4000元,增值稅680元,加工煙絲1噸,M廠沒有同類煙絲的售價。甲煙廠5月12日收回煙絲。煙絲收回後直接對外銷售或連續加工成卷煙銷售的會計分錄如下:
情況一:甲廠(委託方)煙絲收回後直接銷售,售價為30000元(不含稅),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貨款。
1、5月3日發出材料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10000
貸:原材料10000
2、5月9日支付加工費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4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680
貸:銀行存款4680
3、5月12日支付代扣代繳消費稅時:
消費稅額=(10000+4000)÷(1-30%)×30%=6000
(元)。
借:委託加工物資6000
貸:銀行存款6000
4、收回煙絲入庫待銷售:
借:產成品——煙絲20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20000
5、銷售煙絲:
借:銀行存款35100
貸:主營業務收入3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00
情況二:甲廠用委託加工收回的煙絲加工成卷煙對外銷售。當月銷售額為50000元(適用稅率為45%),月初庫存委託加工煙絲已納消費稅7000元,期末庫存委託加工應稅煙絲已納消費稅3000元。
1、發出材料、支付加工費的會計分錄與情況一相同。
2、因為修改後的稅法已將「收回扣稅法」改為「生產實耗扣稅法」,為了在會計上清晰反映其抵扣過程,可設「待扣稅金」賬戶,支付代收消費稅時的賬務處理為:
借:待扣稅金——待扣消費稅6000
貸:銀行存款6000
收回委託加工煙絲時:
借:原材料——煙絲14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14000
3、收回的煙絲加工成卷煙後銷售:
(1)取得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58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5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00
(2)計算消費稅時:
應納消費稅額=50000×45%=22500(元)。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225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22500
(3)當月准予抵扣的消費稅=7000+6000-3000=10000(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10000
貸:待扣稅金——待扣消費稅10000
(4)下月初實際上繳消費稅時:
消費稅額=22500-10000=12500(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12500
貸:銀行存款12500

㈥ 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如何計算

1、直接用於銷售的,由受託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計入委託加工物資的成本。借記:委託加工物資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2、用於連續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賬戶

㈦ 委託加工消費稅的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 ÷(l-比例稅率)
那個3%是輪胎的消費稅稅率。
道理很簡單:消費稅是價內稅。

㈧ 委託加工物資消費稅與增值稅的計算

委託加工消費稅稅額=(材料費+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消費稅稅率

是有一定關系的,在對廣泛的有形動產徵收增值稅的基礎上,對14類的有形動產再徵收一道消費稅。因此聯系是
1,徵收范圍上,消費稅的徵收范圍是增值稅徵收范圍的子集,一般來說,徵收消費稅的貨物都要徵收增值稅
2,稅基是一樣的,都是流轉稅,都是銷售額(以不含增值稅,含消費稅的金額)為計稅基礎。

以化妝品為例,某化妝品的零售價是117元,則增值稅是[117/(1+17%)]*17%=17
消費稅是[117/(1+17%)]*30%=30
區別也是有的
1徵收環節上,增值稅是多環節徵收,大多消費稅是單環節征稅(金銀首飾,卷煙)
2稅率上,增值稅從率徵收;消費稅有從率,從價和復合三種徵收方式。
3與價格關系,增值稅是價外稅,不會形成稅費;消費稅是價內稅,通過營業稅金及附加核算
3納稅人上,增值稅區分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規模,而消費稅只區分不同的應稅消費品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委託加工中,不用向稅務局交,但是支付受託方加工費時,增值稅與加工費一起應支付給受託方。
典型的委託加工,委託方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受託方提供加工勞務及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受託方按收取的加工費和代墊的輔助材料合計金額繳納增值稅。委託方在產品收回時不涉及稅收,但在產品收回後銷售時按銷售收入繳納增值稅。如果委託加工的產品是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則委託方在產品收回時就繳納消費稅。由委託方在產品移交環節代扣代繳。但如果受託方是個體工商業戶,則應納消費稅由委託方在產品收回後向委託方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㈨ 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計算

因這價款和加工費都是不含稅的(20+12),又因為消費稅是價內稅(增值稅是價外稅),既消費稅是含稅價乘以稅率,所以要把不含稅價換成含稅價,即:消費稅=3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