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閃電600元理財和閃電借款是一個公司嗎
樓主你好,你說的這個還可以吧,不現在比較熱門的理財通收益比較高,賬回戶的充值購買方式如下答
1.登陸手機微信之後,點擊」我「,選擇」錢包「;
2.在」我的錢包「界面上,點擊」理財通「;
3.打開個人的理財通界面後,點擊」查看更多的理財產品「;
4.選擇特定的理財產品,在打開的詳情頁面上點擊」買入「;
5.輸入買入的金額,點擊勾選」同意服務協議及風險提示「,點擊」立即買入「;
6.選擇微信零錢提現所用的特定的銀行卡,輸入支付密碼,即可把銀行卡的錢轉入了該理財通的賬戶中了。
⑵ 閃電借款10000利息多少
可以通過我行貸款計算器嘗試計算,登錄招行官網右下方找到「理財計算器」--「個人貸款計算器」可以計算。(可查看月供、月供本金、月供利息、本金余額、利息總和及還款總額等信息)。
⑶ 湖南閃電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閃電互助理財,是真的還是假的
是真的,我已經轉出來了,除去投的600,我已經賺了8300了,第一圈100,第二圈200,第三圈400,第四圈600,只這些就1300了,扣去投的600,就轉了700了,最後一圈,也就是第五圈直接出局領了7600,加上之前掙的700,整整掙了8300,現在投資都有風險,好歹這個平台不讓你拉人頭,我之前在蒙商做賠了一萬多,還要拉人做,拉的盡是朋友親戚,結果那才是騙人的,我陪的錢全是返給我拉進的人,我寧願自己賠,也不願讓人說我騙人,現在我敢說我在閃電掙了,錢也提出來了,我也不拉人,就這樣吧,不多說了,反正就幾百塊,賠也沒多少.不想說有些人,一棒子打死,一聽就說騙得的,風險很大,天上不會掉餡餅的,心想說投資有風險,沒有風險的話誰投都能掙,世上還有窮人嗎?乾脆坐家數錢算了,誰還上班那! 難道不投資天上就會掉餡餅? 投資說不好聽就是賭博,運氣好就掙,運氣不好就賠,關鍵看投多少,太多的我不會投,因為賠不起,少的可以,因為少這幾百塊錢,頂多少買幾件衣服的事,對於生活沒什麼變化。就像這次我就打著扔600塊不要了,結果賺回8300,你們說呢?
⑷ 閃電互助理財是傳銷嗎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傳銷基本特徵:
1、傳銷的商品價格嚴重背離商品本身的實際價值,有的傳銷商品根本沒有任何使用價值和價值,服務項目純屬虛構;
2、參加人員所獲得的收益並非來源於銷售產品或服務等所得的合理利潤,而是他人加入時所交納的費用。
僅根據一個名字是無法判斷的。是否屬於傳銷,可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進行判斷。
第七條 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⑸ 有人知道湖南閃電互助理財嗎 投資六百掙10000
我是山東的我入啦1200元一分沒有分紅,騙人的,不知道怎麼要回來,也不知道投訴電話號碼,希望被騙的不多,希望騙子早點被抓!
⑹ 閃電互助理財是真是假
這個平台理財產品比較低,不如理財通是微信里的一個「理財超市」裡面有保險、基回金等理財產品,可答以通過手機微信-錢包-理財通操作,簡單,安全無風險和銀行的活期存款差不多,但是比銀行的活期存款利率要高,一樣是可以隨時支取的。
⑺ 閃電投資理財是真的嗎
您好,在挑選平台時,您可以注意以下幾點從而選擇適合自己的平台:
1、看注冊門檻:
看P2P平台的注冊資金,摸清了底細,將沒有資本能力的P2P攔在門外,才能減少風險。
2、 看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又叫風險備用金、風險保障金,是目前P2P平台最常採用的安全保障方式之一。 當平台上的
投資項目發生逾期時,由平台從風險保證金賬戶中取出資金為投資人進行本金或者本息墊付。
3、第三方擔保:
P2P平台採用第三方擔保公司擔保對平台上的投資項目進行本息或者本金進行保障,是比風險保證金更為安
全的保障。
4、 理性看高收益:
P2P平台的年化收益在8.8-15.8%之間,有些平台利率水平過高時,就必須要提高警惕了。
以上幾點僅供參考,您根據您的需求去進行選擇,投資有風險,理財需謹慎。祝您生活愉快~
⑻ 寶雞閃電互助理財是傳銷嗎
是不是傳銷,應當按其具體的經營運作模式進行判定。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根據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