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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成品油市場許可管法

發布時間: 2021-03-22 23:31:03

⑴ 商務部對燃料油是否要求辦理許可證,是否有相關文件規定

國家對成品油實行許可制度,只提供「燃料油」信息,無法判斷是否屬於《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定義的成品油范疇。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新的《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是商務部於2005年1月1日開始實施,燃料油不算成品油,不需辦理成品油零售批准證書。不屬於經貿局和安監局發證范圍。或者只需取得經貿委的批文而無需領取成品油經營許可證。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一、辦理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二、辦理需提交材料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件);
3、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個體工商戶以自有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租用他人場所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市場主辦方、政府批准設立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4、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批准文件復印件;
5、《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無字型大小名稱的或經營范圍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可無需提交《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6、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託代理人證明》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註:
1、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以主持經營者作為經營者登記,由全體參加經營家庭成員在《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經營者簽名欄中簽字予以確認。提交居民戶口簿或者結婚證復印件作為家庭成員親屬關系證明;同時提交其他參加經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對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予以備案;港、澳居民、台灣農民、台灣居民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
2、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3、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由其委託的代理人簽字;
4、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實。

⑵ 沒有許可證私自批發柴油是違法嗎

司法實踐中,非法經營汽油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而非法經營柴油是否構成非法經營罪一直存在爭論。
一、不構成犯罪觀點
銷售柴油的行為觸犯的《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屬於商務部的部門規章不是行政法規。《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屬於部門規章,不是行政法規。柴油不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
銷售柴油的行為沒有觸犯國務院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該《條例 》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准確定、公布,並適時調整。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布的《危險化學品名錄》中沒有柴油。
銷售柴油的行為不屬於刑法第225條第四項所稱的「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對「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的具體含義,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無立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沒有司法解釋明確列舉,如果對無《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營業執照而銷售柴油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違背了罪刑法定原則。
二、構成犯罪觀點
對於柴油的經營資質許可,行政許可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雖然未做明確規定,但行政許可法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國務院可採用發布決定的方式設定行政許可。國務院2004年出台的《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就將「石油成品油批發、倉儲、零售經營資格審批」列入其中,明確設定行政許可。同時,該決定也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對實施本決定所列各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等作出具體規定,並予以公布」。2006年國務院商務部公布《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對成品油經營資格條件、程序等進行具體化規定。由此也可以看出,商務部頒布《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是對國務院決定的細化,整個成品油的經營許可早在2004年已經由國務院以決定的形式認定屬於行政審批經營的許可范圍之內。作為成品油一類的柴油,其經營許可當然屬於國務院以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

⑶ 沒有經營許可證私自批發柴油是否違法

個人賣汽油,柴油是犯法的。
《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未經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許可,擅自從事成品油經營活動的,由所在地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予以制止,並給予行政處罰。
這里只是說給予行政處罰,刑法對此並沒有明確規定倒賣成品油是屬於違反刑法的行為,也就是說,販賣成品油一般不構成違反刑法的行為,因而也就不存在接受刑罰處罰的問題。當然,如果涉及走私,那就以走私罪論處。 但行政處罰亦有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行政拘留等方式。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沒有許可證,私人買賣汽油柴油是違法的。如果買賣的數量較大,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
《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第三條國家對成品油經營實行許可制度。
第六條申請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市級(設區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地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審查後,將初步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報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由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決定是否給予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

⑷ 「成品油經營許可證」如何辦理

根據《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規定,辦成品油經營許可證需要按照如下流程進行辦理:

第五條

申請從事成品油批發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省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後,將初步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上報商務部,由商務部決定是否給予成品油批發經營許可。

第六條

申請從事成品油倉儲、零售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市級(設區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市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後,將初步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報省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由省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決定是否給予成品油倉儲或零售經營許可。

《成品油經營許可證》是為加強成品油市場監督管理,規范成品油經營行為,維護成品油市場秩序,保護成品油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 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國務院令第412號)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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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一個提醒事項,進行成品油經營除了成品油經營許可證外,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證件是《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因為根據國家的有關法規和文件,成品油特指汽油、柴油、煤油。

它關繫到國計民生甚至國家安全,是國家的戰略儲備物資,是一種限制流通物。成品油的生產、銷售、倉儲、運輸需要辦理許可,領取成品油經營批准證書並經工商登記方可經營。

需要有成品油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後才能經營,否則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

⑸ 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的第四章 成品油經營批准證書的頒發與變更

成品油經營企業應當依法經營,禁止下列行為:
(一)無證無照、證照不符或超范圍經營的;
(二)加油站不使用加油機等計量器具加油或不按照規定使用稅控裝置;
(三)使用未經檢定或超過檢定周期和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加油機,擅自改動加油機或利用其他手段剋扣油量;
(四)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五)銷售國家明令淘汰或質量不合格的成品油;
(六)經營走私或非法煉製成品油;
(七)違反國家成品油價格政策,哄抬油價或低價傾銷的;
(八)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經營行為。 成品油零售企業應當從具有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成品油。
成品油零售企業不得為不具備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的單位代銷成品油。
成品油批發企業不得向不具備成品油經營資格的企業銷售成品油。
成品油倉儲企業為其他單位代儲成品油,應當驗證成品油的合法來源。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作出成品油經營許可決定的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上一級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依據職權,可以撤銷許可決定:
(一)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
(三)對不具備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
(四)依法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⑹ 成品油經營許可證,可以作為條件轉讓、轉租或轉借嗎

成品油經復營許可證,是不可以作為制條件轉讓、轉租或轉借的。

根據《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商務部和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取得成品油經營資格的企業名單以及變更、撤銷情況進行公示。

第三十六條 成品油經營批准證書不得偽造、塗改,不得買賣、出租、轉借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轉讓。已變更或注銷的成品油經營批准證書應交回發證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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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成品油經營企業要求變更成品油經營批准證書有關事項的,應向申請部門提交下列文件:

經營單位投資主體未發生變化的,屬企業名稱變更的,應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船籍管理部門的船舶名稱變更證明;屬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附任職證明和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不涉及油庫和加油站遷移的經營地址變更,應提供經營場所合法使用權證明。

經營單位投資主體發生變化的,原經營單位應辦理相應經營資格的注銷手續,新經營單位應重新申辦成品油經營資格。

⑺ 廢止《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有何意義

1、政府部門「寓管於服,市場導向」的特點愈發明顯,對成品油流通行業的發展富有積極意義和促進作用。
2、負責審批政府部門的等級在下移,審批環節在簡化,服務效率在提升。
3、企業將有更多的機會能夠獲得原油及成品油的銷售及倉儲資質,更多的民營企業將參與其中,是國內原油及成品油邁向市場化的穩健步伐。

⑻ 成品油放開經營柴油還須辦成品油許可證嗎

成品油放開經營,銷售柴油需要辦理成品油經營許可證。
個人開加油站首先需要有發改委核發的《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證》批文;再者,汽油屬於危險品,需要有安監部門核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第三,需要公安消防部門的安全審查的批准文件。有以上三個批文,可以到工商局登記窗口申請登記注冊。
新設加油站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穩定的成品油供應渠道,與具有批發經營資格的成品油經營企業簽訂供油協議;
2、符合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
3、合法取得加油站用地的企業和業主。
其中有兩點至關重要:
一是規定申請開辦加油站的企業必須「具有穩定的成品油供應渠道,與具有批發經營資格的成品油經營企業簽訂供油協議」。目前全國具有批發經營資格且具有穩定油源的企業,只有中石油和中石化兩家,只有與這兩家國有壟斷巨頭簽署了供油協議,國家才會受理開辦加油站的申請。
其二,加油站的申請還要符合當地的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而中國多數地方的加油站發展規劃和全國性的「十五」期間加油站發展規劃都已審批完畢,除非是新建城區或者新修道路,其他地方基本沒有可能再申請新辦加油站。而新建城區或者新修道路的加油站規劃,往往又面臨著中石油和中石化兩大集團的強力干預,其他申請人很難具備與兩大集團相抗衡的游說能力。
辦加油站的手續比較復雜,涉及11個委局,加油員要有資質證明。此外,還需氣象局的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明。以上材料齊備後可上報商務局審查,最後還需安全生產局審批。
新建加油站投入較大,除去土地成本,一個普通的加油站投資在300萬到400萬左右. 不過私下收購純屬市場行為,個人可以私下轉讓收購加油站的經營權,政府不會干預。但是根據規定,加油站被收購後不能異地經營,只能根據營業執照就地經營。

⑼ 無許可證經營柴油商務局可以處罰款嗎

個人賣汽油,柴油是犯法的。
《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公民、法人或版其他組織未經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權許可,擅自從事成品油經營活動的,由所在地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予以制止,並給予行政處罰。
這里只是說給予行政處罰,刑法對此並沒有明確規定倒賣成品油是屬於違反刑法的行為,也就是說,販賣成品油一般不構成違反刑法的行為,因而也就不存在接受刑罰處罰的問題。當然,如果涉及走私,那就以走私罪論處。 但行政處罰亦有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行政拘留等方式。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沒有許可證,私人買賣汽油柴油是違法的。如果買賣的數量較大,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
《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第三條國家對成品油經營實行許可制度。
第六條申請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市級(設區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地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審查後,將初步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報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由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決定是否給予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