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向上游企業索取成品油消費稅納稅證明
一、納稅人從生產企業購進屬於抵扣范圍的應稅成品油連續生產應稅成品油的(下同),初次購進時必須提供由政府主管部門核發的成品油生產企業許可證明復印件(加蓋該企業公章)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後,可以按規定抵扣已納消費稅。否則,不予抵扣。
二、納稅人從商貿企業購進應稅成品油連續生產的,符合下列條件,可按規定抵扣已納消費稅。否則,不予抵扣。
納稅人能夠提供本公告第一條要求的成品油生產企業許可證明,且其購進的應稅成品油證據發票鏈條完整的,可視為從成品油生產企業購進應稅成品油,按照本公告第一條規定抵扣已納消費稅;否則,一律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消費稅納稅申報及稅款抵扣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6]769號)第二條有關發函(見附件:《外購應稅成品油繳納消費稅情況核查函》)調查的規定執行。
本條所稱「應稅成品油證據發票鏈條完整」是指無論該項業務有幾個交易環節,其從最初交易(成品油生產企業銷售)開始至本公告所規定的納稅人止,所有交易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明的成品油名稱、數量一致,購銷雙方企業名稱符合邏輯關系以及發票按時間順序依次開具。
三、納稅人通過代理進口應稅成品油連續生產的,應同時提供雙抬頭的《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復印件(加蓋該企業公章)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且增值稅專用發票與其《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中所列的應稅成品油名稱一致、數量基本相符(誤差不高大於5%)。
四、納稅人購進應稅成品油,能夠提供該筆銷售業務已繳納成品油消費稅完稅憑證的,可按規定抵扣已納消費稅。否則,不予抵扣。
五、納稅人購進應稅成品油直接銷售,應單獨設立購銷台賬並單獨核算,銷售時不征不抵消費稅。
⑵ 哪些企業應繳納消費稅
生產以下五種類型的產品的企業應繳納消費稅
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汽車輪胎、護膚護發品等。
http://ke..com/view/955273.htm
⑶ 稅務總局對成品油企業需進行消費稅納稅評估有什麼要求
家稅務總局明確,通過評估確系非正常銷售的成品油,主管稅務機關應依照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核定成品油消費稅應納稅額,並要求生產企業於2009年2月征期起調整納稅申報,最遲必須在2009年4月征期結束前全部調整完畢。超出規定期限且生產企業不同意或不配合調整納稅申報的,主管稅務機關應依據征管法進行查處。辦法明確,成品油消費稅專項評估對象為成品油生產企業2008年11月份和12月份當月汽油、柴油、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和燃料油非正常銷售數量。非正常銷售數量,是指企業在評估期當月發生的只開具成品油銷售發票而無實際貨物支付和超過正常成品油銷量突擊銷售的成品油數量。
在評估中發現問題後,主管稅務機關要求企業將評估期非正常銷售的各類成品油,依照主管稅務機關核實的數量,按2009年1月1日起執行的成品油消費稅稅率,於2009年2月征期重新調整納稅申報。企業各類成品油非正常銷售數量巨大的,調整納稅申報期限可以延長,最遲必須在2009年4月征期結束前全部調整完畢。超出規定期限且企業不同意或不配合調整納稅申報的,主管稅務機關應依據征管法進行查處。對企業評估期非正常銷售的各類成品油在2008年11月份和2008年12月已經按照2009年1月1日前成品油消費稅稅率申報納稅的,已繳納的消費稅稅款准予退稅。
⑷ 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利空什麼行業利多什麼行業
根據11月28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關於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的通知》規定,自版11月29日零時起汽、柴油權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分別提高0.12元和0.14元,與此同時,取消酒精消費稅,取消車用含鉛汽油消費稅與汽車輪胎稅目。
利空煉油,交通運輸等物流行業;利好替代品 利好新能源汽車產業鏈。 煉油行業與酒精行業重大利好
關聯行業:化學纖維製造業。此前,對於大型煉油廠來說,本應由消費者負擔的消費稅卻隱性地成為了企業的生產成本之一,「價內」徵收便於征管但存在佔用企業資金和重復徵收問題。推行成品油消費稅由「價內」改「價外」,將減少煉油企業的資金佔用,給經營業績帶來實質性利好。與此同時,消費稅改為消費環節徵收最大利好在於煉廠無需再為本廠的主要煉油產品汽油、柴油和石腦油等消費稅征稅對象代扣代繳消費稅,減輕了現金流負擔。
⑸ 什麼叫成品油消費稅
成品油消費稅是指消費者在消費汽油、柴油、石腦油、溶劑油、航空煤油、潤滑油、燃料油等七種成品油時交納的消費稅。
⑹ 成品油生產企業消費稅怎麼交
企業生產成品油的消費稅按照定額稅率繳納。
1、汽油,1.52元/升
2、柴油,1.20元/升
3、航空回煤油,1.20元/升(暫緩徵答收)
4、石腦油,1.52元/升
5、溶劑油,1.52元/升
6、潤滑油,1.52元/升
7、燃料油,1.20元/升
變壓器油、導熱類油等絕緣油類產品不屬於潤滑油,不徵收消費稅。
⑺ 哪些油品符合免徵消費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利用廢棄的動植物油生產純生物柴油免徵消費稅的通知》規定,從2009年1月1日起,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純生物柴油免徵消費稅:①生產原料中廢棄的動物油和植物油用量所佔比重不低於70%。
②生產的純生物柴油符合國家《柴油機燃料調和用生物柴油(BD100)》標准。
對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生物柴油,或者以柴油、柴油組分調和生產的生物柴油照章徵收消費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又下發《關於明確廢棄動植物油生產純生物柴油免徵消費稅適用范圍的通知》,對「廢棄的動物油和植物油」的范圍明確如下①餐飲、食品加工單位及家庭產生的不允許食用的動植物油脂。主要包括泔水油、煎炸廢棄油、地溝油和抽油煙機凝析油等。
②利用動物屠宰分割和皮革加工修削的廢棄物處理提煉的油脂,以及肉類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非食用油脂。
③食用油脂精煉加工過程中產生的脂肪酸、甘油酯及含少量雜質的混合物。主要包括酸化油、脂肪酸、棕櫚酸化油、棕櫚油脂肪酸、白土油及脫臭餾出物等。
④油料加工或油脂儲存過程中產生的不符合食用標準的油脂。
(3)石腦油:石腦油又叫化工輕油,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產的用於化工原料的輕質油。石腦油的徵收范圍包括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劑油以外的各種輕質油。非標汽油、重整生成油、拔頭油、戊烷原料油、輕裂解料(減壓柴油VGO和常壓柴油AGO)、重裂解料、加氫裂化尾油、芳烴抽余油均屬輕質油,屬於石腦油徵收范圍。
(4)溶劑油:溶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產的用於塗料、油漆、食用油、印刷油墨、皮革、農葯、橡膠、化妝品生產和機械清洗、膠黏行業的輕質油。橡膠填充油、溶劑油原料,屬於溶劑油徵收范圍。
(5)航空煤油:航空煤油也叫噴氣燃料,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產的用作噴氣發動機和噴氣推進系統燃料的各種輕質油。
(6)潤滑油:潤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產的用於內燃機、機械加工過程的潤滑產品。潤滑油分為礦物性潤滑油、植物性潤滑油、動物性潤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潤滑油。潤滑油的徵收范圍包括礦物性潤滑油、礦物性潤滑油基礎油、植物性潤滑油、動物性潤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潤滑油。以植物性、動物性和礦物性基礎油(或礦物性潤滑油)混合摻配而成的「混合性」潤滑油,不論礦物性基礎油(或礦物性潤滑油)所佔比例高低,均屬潤滑油的徵收范圍。
(7)燃料油:燃料油也稱重油、渣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產,主要用作電廠發電、鍋爐用燃料、加熱爐燃料、冶金和其他工業爐燃料。臘油、船用重油、常壓重油、減壓重油、180CTS燃料油、7號燃料油、糠醛油、工業燃料、4~6號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為燃料燃燒,屬於燃料油徵收范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成品油生產企業生產自用油免徵消費稅的通知〉規定,從2009年1月1日起,對成品油生產企業在生產成品油過程中,作為燃料、動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產成品油,免徵消費稅。對用於其他用途或直接對外銷售的成品油,照章徵收消費稅。從2009年1月1日到本通知下發前,成品油生產企業生產自用油已經繳納的消費稅,符合上述免稅規定的,予以退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6號文件的規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催化料、焦化料屬於燃料油的徵收范圍,應當徵收消費稅。
⑻ 消費稅是什麼,什麼樣的企業需要繳付消費稅
消費稅(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徵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徵收。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國務院確定的銷售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消費稅。
第三條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當繳納消費稅的消費品(以下簡稱應稅消費品),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銷售數量;未分別核算銷售額、銷售數量,或者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四條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於納稅人銷售時納稅。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於其他方面的,於移送使用時納稅。
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託方為個人外,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託方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准予按規定抵扣。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於報關進口時納稅。
(8)什麼企業需要成品油消費稅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五條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第六條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第七條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⑼ 成品油批發企業要交消費稅嗎
成品油的納稅人是:成品油生產企業
成品油的納稅環節:以上企業在銷售的時候交納
其他企業銷售成品油,不需要交納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