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辦理成品油經營許可證的法定時間是多少天
沒有規定是多少天的,因為程序很復雜,需要申報的資料很多,周期會很長。我是重慶的,如果是零售資質,只需要重慶市商委就能審批,一般是3到6個月左右。如果是批發或者倉儲資質,就需要商務部審批,1年以內批下來算是好的,長的可能拖到1年半的時間,我親自辦過,用了8個月。
⑵ 申請成品油經營許可證要多久時間
先到商務局申請成品油經營許可證,再辦其他手續。辦許可證時間要看商務局審批時間哦。聯系成品油供應商找當地中石化、中石油公司、油庫、煉油廠啊。
⑶ 加油站批文有效期限
加油站應該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證」這兩本證。這兩本證的有效期期限都是三年。
⑷ 成品油許可證沒有年檢第二年還能用嗎
成品油許可證沒有年檢第二年肯肯定是不能用的。所有的許可證都必須年檢才可以達到許可證的適用規范。
⑸ 成品油經營許可證需不需要年檢
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證是需要年檢的,就湖南省而言,副本後面有年檢蓋專章的留白,共五格屬,也即年檢五次以後需要去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換證,無證照期限(廣東地區除外)。
危化品許可證有效期三年,換證需提前三個月。
商務部門從業人員答
⑹ 成品油經營許可證到期,工商部門能否查處並處罰
個人認為:對於未取得營業執照從事成品經營的,具體的爭論在於《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對無照經營行為的處罰,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的說法,在實際使用過程中,會與《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發生混淆。我認為,應當由工商機關按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進行查處。
理由1:商務部令2006年第23號《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是現行法律法規中對成品油市場的專項法規。部令規定,成品油經營資格,無論批發、零售、倉儲都應由商務部門審核頒發《成品油經營批准證書》。爭論在於,部令第三十八條:「成品油經營企業應當依法經營,禁止下列行為:(一)無證無照、證照不符或超范圍經營;」,僅有禁令,並沒有具體的罰則。而且,此條中,並未列明所說證照的內容。依據部令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商務部門撤銷的是成品油經營許可決定,所以商務部門處罰的應當是無《成品油經營批准證書》的經營行為,而對營業執照無權進行約束。
理由2:對於國務院令第591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來說,個人沒查找危險化學品名錄里是否含有各類標號的汽柴油,而對於危險化學品的認定是是否符合國務院令約束的依據。國務院令第七十七條第三款「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違法經營的危險化學品以及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也可以看出,國務院令約束的其實也是各類經營許可證,未對營業執照做出約束調整。
所以:無論成品油是否屬於危險化學品,無論他所需要辦理的是《成品油經營批准證書》還是《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他從事的都是經營行為,而經營行為的有法律效力的直接約束證件就是營業執照。而對於未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的無照經營類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四條第一款有詳細規定,且《辦法》第五條、第十四條都規定,由工商機關對轄區內有管轄權的無照經營行為進行查處、取締。
⑺ 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幾年
三年換證一次,提前3個月申請,申請提交的資料可查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總局第41號令),當然你所在的省安監局如果出台《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的話,就遵照實施細則。
⑻ 成品油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多久
如果是經貿委發的,每年需要年檢,跟營業執照一樣,
想辦法找找人負責年檢的人吧,打通關系就可以
⑼ 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證過期五六年了怎麼辦
可以罰款; 也可以責令立即變更經營范圍,去掉與《 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證》相關的經營范圍 , 具體怎麼操作,要看你那裡工商局的領導 怎麼想了。
前置許可被吊銷、被撤銷或有效期屆滿的 ,應當辦理營業范圍變更登記,不再從事 該前置許可項目的經營,或者辦理注銷登 記。未依法辦理繼續開展相關經營活動的 ,構成無照經營行為,最高可被處以50 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被吊銷營業執 照;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⑽ 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證過期,營業執照未過期怎麼處理
可以罰款; 也可以責令立即變更經營范圍,去掉與《 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證》相關的經營范圍 , 具體怎麼操作。
前置許可被吊銷、被撤銷或有效期屆滿的 ,應當辦理營業范圍變更登記,不再從事 該前置許可項目的經營,或者辦理注銷登 記。未依法辦理繼續開展相關經營活動的 ,構成無照經營行為,最高可被處以50 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被吊銷營業執 照;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成品油經營許證有效期幾年擴展閱讀:
申辦程序:
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地縣(市、區)級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的申請,填寫《網路文化經營活動立項申請表》並提交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或《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和企業章程的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及資格證(畢業證、結業證、培訓證)的復印件;
3、驗資報告及資金信用證明;
4、自有營業場所產權證明的復印件或者租賃意向書及業主產權證明的復印件;
5、守法經營承諾書。縣(市、區)級文化行政部門應自受理設立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實地檢查並進行初審後,報地級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地級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門應自收到縣(市、區)級文化行政部門的初審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