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 銀行理財 需要填寫嗎
經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1997年1月31日印發,為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幹部思想作風建設,制定本規定。全文共十二條。
如您有需求可參考《關於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2006年9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的通知,1997年發布的《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同時廢止,現行文件是2010年7月1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1-2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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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中短期理財產品要報告嗎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價證券、股票(包括股權激勵)、期貨、基金、投資型保險以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的情況;
其他金融理財產品
『叄』 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表填完後可以進行理財產品的操作嗎
可以啊,正當收入都可以的,不要想太多,只要你不隱瞞申報即可
『肆』 各銀行理財計劃需要個人事項申報嗎
自己和配偶購買的理財產品是必須申報的
『伍』 如何調查核實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中的其它金融理財產品
非常困難的一件事。目前還沒有更好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