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親不知情的情況下在走私成品油的船隻工作,被捉了會怎麼樣
兩個月查獲53萬噸走私油
記者采訪了解到,受國際成品油價格波動等多種因素影響,當前成品油走私形勢依然較為嚴峻。為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今年3月-12月,海關總署會同中國海警局在沿海重點地區聯合開展打擊成品油走私「春雷」專項行動。迄今為止,全國海關已查獲成品油走私犯罪案件28起,查證涉案成品油53.8萬噸,案值26.7億元。除了上述方法外,多數成品油走私犯罪團伙採取的是傳統的海上偷運走私手法,利用多條無證海油船或漁船改裝的油船,從停泊在境外公海的走私母船上輸送成品油,偷運走私入境銷售牟利。
【坐牢】
Ⅱ 走私柴油會被怎樣處罰
據有關部門介紹,由於成品油主要是通過漁船進行小額走私,這就給相關部門打擊走私造成很回大的困難。根據答我國刑法規定,走私犯罪起刑點為偷逃稅款5萬元人民幣,否則只能對其行政處罰。而現在由於大部分查獲的成品油走私量極少,多的不過10噸,少的只有兩三噸,所以,相關部門只能對走私分子進行行政處罰
Ⅲ 廣州市海防與打擊走私辦公室怎麼樣
廣州市海防與打擊走私辦公室,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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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貨車油箱藏貓膩 3億元成品油走私案在粵告破
[汽車之家?新聞]?8月26日,該海關開展代號「HP2020-09」的打擊走私成品油專項行動,成功破獲一起利用粵港兩地牌貨車走私柴油案,初估案值約3億元。
根據海關總署打擊成品油走私「守衛」專項行動統一部署,當天清晨,黃埔海關緝私部門在深圳、汕頭海關緝私局和地方公安機關的支持下,共出動警力218名,組成30個行動組,在東莞、深圳、惠州、汕尾等地同步開展抓捕、查緝行動。
行動中,緝私部門成功摧毀一個走私柴油犯罪團伙,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26名,查扣運油車輛11台,查獲涉嫌走私進口的柴油及相關單證材料一批,目前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到案。據介紹,黃埔海關緝私局和海關總署風險防控局(黃埔)通過聯合分析研判發現,該團伙利用粵港兩地牌貨車油箱容量大的特點,在香港加滿柴油,正常運載貨物從深圳入境後,將油箱內的部分柴油運至東莞等地的「黑油點」進行偷卸。
緝私人員在偵查中發現,部分車輛平均每天從香港往返一至兩次。該走私團伙從粵港兩地牌貨車收購這些走私進境的柴油後,以低於市場價格的所謂「會員價」銷售給國內客戶牟利。走私成品油嚴重擾亂了國內成品油市場秩序,並帶來嚴重的公共安全隱患。海關緝私人員介紹,此次行動中查獲存放油罐的「黑油點」多為簡易鐵皮屋,用電設施簡陋,且沒有任何消防安全防護措施;泵油人員大多沒有經過專業的消防安全培訓,安全意識淡薄,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同時,現場泵油儲油設施簡陋,極易對土壤環境造成污染破壞。(消息/圖片來源:中新網;編譯/汽車之家周易)
Ⅳ 廣東省海防與打擊走私辦公室怎麼樣
廣東省海防與打擊走私辦公室,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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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海關打擊走私需要向地方公安部門請示嗎
海關打擊走私不是請示當地公安部門,而是通知公安部門連合破案,來打擊這些走私犯。
Ⅶ 廣東省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規定的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協調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預防和打擊走私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開展的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
第三條反走私綜合治理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盡其責、企業自律配合、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機制。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配合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履行反走私職責。
第六條省人民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應當加強對市、縣(區)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的業務指導。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反走私綜合治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指導、督促鄉鎮(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開展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落實基層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
(三)組織、指導反走私綜合治理聯合行動和專項行動,組織對非設關地重點地區反走私巡防督查,聯合督辦、組織查處跨地區、跨部門走私案件;
(四)組織開展反走私綜合治理信息化建設;調研、收集和分析走私情報資料,並將有關情況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及通報有關單位;
(五)承辦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應當確定負責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的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工作人員。
第七條經濟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交通運輸、外經貿、工商、海洋漁業、質監、口岸等部門和省港澳流動漁民工作機構,按照各自職責范圍,做好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
第八條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在當地人民政府指導下,支持和配合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
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所需的專項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專款專用。
第二章綜合治理
第十條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考核,並建立以考核結果為依據的獎懲制度。具體工作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
第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建立科學、動態、有效的進出口企業誠信守法分類管理制度,完善進出口企業誠信體系建設,並引導進出口企業加強行業自律。
第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反走私綜合治理預警監測機制,分析預警走私動態,指導有關單位開展預防工作。
第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反走私綜合治理應急體系,建立應急處理機制,制定預案,做好相關准備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應急預案,報省人民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備案。
第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開展反走私綜合治理宣傳教育,有關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應當給予支持和配合。
第十五條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舉報走私行為。對舉報者的信息給予保密,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可以建立反走私綜合治理監督員制度,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和學者等對有關單位的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進行監督。
第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充分利用反走私視頻監控等科技設施和設備,加強反走私綜合治理人員業務培訓,提高預防和打擊走私行為的工作能力。
第十八條公安機關應當依法查處發生在海關監管區外的槍支、毒品等非涉稅走私犯罪案件;配合海關、工商等部門依法履行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職責。
第十九條環境保護、經濟和信息化、工商等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進口固體廢物加工利用活動的監督檢查,執行進口固體廢物的加工利用備案制度和污染環境舉報制度。
環境保護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有關部門查獲的走私廢物處置過程的監管,建立走私廢物處理的備案制度。
第二十條交通運輸、海洋漁業等部門和省港澳流動漁民工作機構,應當在各自職權范圍內,支持和配合開展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加強對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管理,預防和打擊利用各類交通運輸工具進行走私行為。
第二十一條經濟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交通運輸、工商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開展商品流通領域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依法查處經營無合法來源的進口貨物、物品的違法行為,依法取締走私成品油、汽車及其零配件、電子產品、化工原料、冰凍類產品、舊衣物和香煙、酒類等貨物的集散地和經營場所。
第三章聯合緝私
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應當定期召開反走私綜合治理聯席會議,總結反走私綜合治理階段性工作情況,分析走私動態,研究部署反走私綜合治理具體措施,協調解決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應當組織、協調轄區內有關行政執法部門,開展反走私綜合治理聯合行動和專項行動。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反走私區域合作,加強情報互通和信息交流。
省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與毗鄰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的交流合作。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應當建立反走私督查工作機制,組織海關、公安和工商等部門聯合督查走私、購私、販私案件。
第二十六條沿海縣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需要建立基層反走私巡查工作機制,重點地區可以組建巡邏督查專業隊伍,協助配合海關、公安和工商等部門,加強對非設關地反走私重點地區的巡查。
第四章協調處理
第二十七條各行政執法部門查獲的依法由海關管轄的涉嫌走私案件,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移送海關處理。對案件管轄有異議的,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協調處理。如無法達成一致,由異議各方報請共同的上一級行政機關協調處理。
第二十八條移送海關處理的涉嫌走私案件,移送部門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報同級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
第二十九條海關查處涉嫌走私案件中需要交由地方有關部門處理的貨物、物品,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機構協調處理。
第三十條各行政執法部門在非海關監管區查獲現場無所有人的應稅應證進口貨物、物品和運輸工具,經認真調查未能查清所有人、未能取得貨物涉嫌走私入境證據的,應當通知貨物存放場所的管理人員或者其他見證人到場,開列物品清單,由參與處理的人員和其他見證人在物品清單上簽字,並交由當地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協調處理。
當地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應當發布期限為六個月的認領公告。物主在公告期內持合法證明認領的,應當及時退還;公告期限屆滿無人認領的,移交財政部門依法處理,所得款項存入財政專戶,並接受同級審計部門的審計及省人民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的監管。
以下物品可以按照規定先行處理,所得款項存入財政專戶:
(一)危險品;
(二)鮮活、易腐或者易失效物品;
(三)易貶值物品;
(四)其他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
第三十一條在非海關監管區查獲的非涉稅走私物品的處理,依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在商品流通領域經營無合法來源的進口貨物、物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
以營利為目的,為經銷無合法來源的進口貨物、物品提供倉儲、運輸及其他便利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20000元。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進行整改;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本行政區域內走私活動嚴重,發生重大、特大走私販私案件,影響惡劣的;
(二)未能通過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考核的;
(三)未能妥善處理暴力抗拒緝私或者阻撓緝私等突發事件的;
(四)泄露舉報者信息的;
(五)其他弄虛作假、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規定所稱無合法來源的進口貨物、物品,是指未能提供進口手續、合法經銷單位的發票或者合法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等合法來源證明的進口貨物、物品。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自2010年5月1日起實施。
Ⅷ 廣州海關2017年查獲走私案幾千餘宗案
從2018年廣州海關關區關長會上獲悉,2017年廣州海關圍繞打擊固體廢物「洋垃圾」、大米、凍品等農產品、資源性產品、重點涉稅商品、涉毒涉槍走私等重點領域,深入開展打擊走私「國門利劍2017」等一系列打私專項行動,全年立案4512宗,案值65.8億元人民幣。
打擊礦產資源等資源性產品走私。全年立案偵辦資源性產品走私刑事案件6宗,案值2143萬元人民幣;立資源性產品走私行政案件121宗,案值667萬元人民幣。
保持打擊重點涉稅商品走私高壓態勢。加強跨關區、跨戰區聯合打擊,對行業性、團伙性走私開展專項打擊,全年立案偵辦涉稅走私刑事案件38宗,案值44.7億元人民幣,涉稅額6.6億元人民幣。其中「806」走私二手復印機列印機案、「905」走私高檔汽車配件等大要案件在全國引起較大反響。開展珠江口水域打擊水上渠道走私聯合專項行動,嚴打水上走私活動,全年水上緝私案件案立案206宗,案值16946.3萬元,涉稅額5370.1萬元,查獲各類涉嫌走私的成品油2.69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