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規定產假有多長時間
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為98天。 98天是基本產假天數,另外,按各地不同的規定,還可以享受: 15-30天的晚育假(符合晚婚晚育條件的) 15-30天的難產假 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可再多休產假15天
② 同事生孩子了,想送給她一些紙尿褲,好奇的鉑金裝怎麼樣
送給別人紙尿褲一定要送好一點的,我坐月子的時候,親戚朋友們只是為了走形式,送的紙尿褲中不少都是那些不怎麼知名的牌子,非常難用,不是紅屁股就是磨破腿,或者是漏尿,丟掉覺得可惜,但是留著卻又沒法用。最後都堆在一邊了,我一直用自己買的好奇的鉑金裝,這款產品雖然是價格小貴,但是真的十分好用,不磨腿也不紅屁屁,做媽媽的要對得起自己的寶寶。
③ 產假和生育假的區別是什麼
1、設立的目的不同。
產假是對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98天產假的確定依據是女職工生育後生理恢復所需的正常時間,不考慮生育是計劃內還是計劃外的。
而生育假則出於對女職工計劃生育獎勵之考慮,其享有的條件是合法生育,不論是第一胎還是第二胎,非法生育的女職工不能享有,對此,從「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獎勵假」規定即可看出。
如上所述,產假是用於女職工恢復身體的,再加之法律並無規定遇法定節假日要順延,所以,產假應包括法定節假日在內。而生育假是對計劃生育的獎勵,既然是獎勵就應該是實實在在的,所以,生育假遇到法定節假日應該順延。
當然,各地又有不同的規定,新修訂的《江蘇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在第27條明確規定了產假和獎勵的30天生育假不包括法定節假日,而在上海,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又表示:「生育假30天」一般應當與產假合並連續使用(包括雙休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對於產假則避而不談。
④ 規定的一般產假多少天
產假,是指職業女性根據法律規定享有的休假權利,從產前到產後,一般有98天。
一、產假的一般規定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二、產假分類
(一)必須享受的假
產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授乳時間: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鍾,也可合並使用。
(二)可以請的假
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規定「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症、妊娠合並症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准其產前假。」
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三)晚育假、晚育護理假
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產假98天是包括雙休日和國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處理。例如,廣東省為15天,上海市為30天。晚育假包括雙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四)授乳時間哺乳假
女職工生育後.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應照顧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喂養)。每次單胎授乳時間為三十分鍾,亦可將兩次授乳時間合並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鍾。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謂哺乳假六個半月。(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六條)
三、產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准,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⑤ 2018國家規定產假多少天 產假要扣除節假日嗎
1、國家法定產假多少天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2011年11月21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全文公布《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擬將產假由90天增至 14周, 生育流產醫療費用由單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並規范了相關待遇。
女職工產假所依據的法律規定有:《〈河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增加產假的,按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執行。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產假,休假時間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河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實行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1個月;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