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承包合同中的保證金和質保金有什麼區別
要看你抄的保證金的性質而定。
在程序上襲,你的合同保證金是屬於「訂金」,還是「定金」?是「定金」性質的,就不能拿回來,反之就可以拿回來。
但是,在實踐中,很少有這樣處理的,而是通過雙方協商來解決的,也就是說,你可以找到市場一方,將你的困難說明,請對方給予諒解,你也可以讓點步,適當給對方一點補償,如果對方比較好講話,1000元全部拿回也是有可能的。
2. 合同法中關於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中可以約定質保金條款嗎
1、合同法並沒有規定設計合同不可以約定質保金,只要不違法法律與行政法規的強制性的規定,都是有效的。
2、所以,你們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質保金的條款,只要你們雙方達成一致即可。
3. 裝修合同中質保金條款是怎麼寫的
私人裝修一般不存在質保金。公裝最後留下工程總價的5%作為保修金,不計利息,待保修期兩年過後退還保修金。
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
4. 銷售合同中質保金部分如何要求
建議:
1、明確質保金比例;
2、明確質保金付款時間;
3、明確質保金付款條回件;
4、加入買方未按照合答同約定支付質保金的違約條款。
質保期滿,如未發生質量問題、或發生質量問題後賣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解決的,買方應在質保期到期之日起N個工作日內,向賣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質量保證金(本合同價款的10%,即人民幣****萬元)。
5. 材料合同中有質保期就必須要有質保金的約定嗎
沒有找到這方面的規定,這個涉及誠信方面問題。
6. 產品買賣合同法規定質保金留總價款的多少
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
(6)合同里的質保金條款擴展閱讀:
質保金的要求:
第三條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保證金預留、返還等內容,並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對涉及保證金的下列事項進行約定:
(一)保證金預留、返還方式;
(二)保證金預留比例、期限;
(三)保證金是否計付利息,如計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
(四)缺陷責任期的期限及計算方式;
(五)保證金預留、返還及工程維修質量、費用等爭議的處理程序;
(六)缺陷責任期內出現缺陷的索賠方式;
(七)逾期返還保證金的違約金支付辦法及違約責任。
第四條缺陷責任期內,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資項目,保證金的管理應按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政府投資項目,保證金可以預留在財政部門或發包方。缺陷責任期內,如發包方被撤銷,保證金隨交付使用資產一並移交使用單位管理,由使用單位代行發包人職責。
社會投資項目採用預留保證金方式的,發、承包雙方可以約定將保證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機構託管。
第五條推行銀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
第六條在工程項目竣工前,已經繳納履約保證金的,發包人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
採用工程質量保證擔保、工程質量保險等其他保證方式的,發包人不得再預留保證金。
第七條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
第八條缺陷責任期從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由於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定期限進行竣工驗收的,缺陷責任期從實際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由於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定期限進行竣工驗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90天後,工程自動進入缺陷責任期。
第九條缺陷責任期內,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應負責維修,並承擔鑒定及維修費用。如承包人不維修也不承擔費用,發包人可按合同約定從保證金或銀行保函中扣除,費用超出保證金額的,發包人可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進行索賠。
承包人維修並承擔相應費用後,不免除對工程的損失賠償責任。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發包人負責組織維修,承包人不承擔費用,且發包人不得從保證金中扣除費用。
第十條缺陷責任期內,承包人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到期後,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返還保證金。
第十一條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天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將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
對返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發包人應當在核實後14天內將保證金返還承包人,逾期未返還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14天內不予答復,經催告後14天內仍不予答復,視同認可承包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
第十二條發包人和承包人對保證金預留、返還以及工程維修質量、費用有爭議的,按承包合同約定的爭議和糾紛解決程序處理。
7. 工程合同里的質保金一項是怎麼寫的
工程質量保修抄金一般不超過施工合同價款的3%。
合同條款中對涉及質保金的下列事項最好事先進行約定:(一)質保金預留比例、返還期限及方式;(二)質保金是否計付利息,如計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三)具體的保修范圍、缺陷責任期的期限及計算方式;(四)缺陷責任期出現缺陷的索賠方式,以及發生爭議的處理程序等。
8. 合同中交保證金怎麼寫
直接約定一條款就可以,什麼時候繳納多少保證金,把保證金的性質約定清楚,在出現什麼樣的情況下返還或者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