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品入庫驗收需要檢驗哪些內容
1、核對憑證
入庫物品必須具備下列憑證:
(1)業務主管部門或貨主提供的入庫通知單和訂貨合同副本,是倉庫接收物品的憑證。
(2)供貨單位提供的材質證明書、裝箱單、磅碼單、發貨明細表等。
(3)物品承運單位提供的運單;若物品在人庫前發現殘損情況的,還要有承運部門提供的貨運記錄或普通記錄,作為向責任方交涉的依據。
2、實物檢驗
(1)實物檢驗就是根據入庫單和有關技術資料對實物進行數量和質量檢驗。
(2)數量檢驗是保證物品數量准確的重要步驟。
(3)按件數供貨或以件數為計量單位的物品,做數量驗收時要清點件數。
(4)按重量供貨或以重量為計量單位的物品,做數量驗收時有的採用檢斤稱量的方法,有的則採用理論換算的方法。
(5)按體積供貨或以體積為計量單位的物品,做數量驗收時要先檢尺,後求積。
(6)在做數量驗收之前,還應根據物品來源、包裝好壞或有關部門規定,確定對到庫物品是採取抽驗還是全驗方式。
在一般情況下,數量檢驗應全驗,即按件數全部進行點數;按重量供貨的應全部檢斤,按理論重量供貨的應全部檢尺,然後換算為重量,以實際檢驗結果的數量為實收數。對於大批量、同包裝、同規格、較難損壞的物品,質量較高、可信賴的,可以採用抽驗的方式檢驗。
(1)倉庫檢驗檢驗實物擴展閱讀:
貨物驗收中發現問題的處理
在物品驗收過程中,如果發現物品數量或質量有問題,應該嚴格按照有關制度進行處理。驗收過程中發現的數量和質量問題有可能發生在各個流通環節,按照有關規章制度對問題進行處理,有利於分清各方的責任,並促使有關責任部門吸取教訓,改進今後的工作。
(1)凡屬承運部門造成的貨物數量短缺、外觀破損等,應憑接運時索取的貨運記錄,向承運部門索賠。
(2)如發生到貨與訂單、入庫通知單或采購合同不相符的,盡管運輸單據上已標明本庫為收貨人的貨物,倉庫原則上也應拒收,或者同有關業務部門溝通後,將貨物置於待處理區域,並做相應的標記。
(3)凡必要的證件不齊全的,應將貨物置於待處理區域,並做相應的標記,待證件到齊後再進行驗收。
(4)凡有關證件已到庫,但在規定時間內貨物尚未到庫的,應及時向存貨單位反映,以便查詢處理。
(5)供貨單位提供的質保書與存貨單位的進庫單、合同不符的,做待處理貨物等待處理,不得隨意動用,並要通知存貨單位,按存貨單位提出的辦法處理。
(6)凡數量差異在允許的磅差以內,倉庫可按應收數人賬;若超過磅差范圍,應查對核實,做好驗收記錄,並提出意見,送存貨單位再行處理。該批貨物在做出結案前,不準隨意動用,待結案後,才能辦理入庫手續。
(7)當規格、品質、包裝不符合要求或發生錯發時,應先將合格品驗收,再將不合格品或錯發部分分開並進行查對,核實後將不合格情況向收貨人說明,並將貨物置於不合格品隔離區域,做相應的標記。
(8)進口貨物在訂貨合同上均規定索賠期限。有問題必須在索賠期限內申報商檢局檢驗出證,並提供驗收報告及對外貿易合同和國外發貨單、運輸單據或提單、裝箱單、磅碼單、檢驗標准等單證資料,以供商檢局審核復驗。
(9)對於需要對外索賠的貨物,未經商檢局檢驗出證的,或經檢驗提出退貨或換貨的,出證應妥善保管,並保留好貨物原包裝,以供商檢局復驗。
㈡ 關於倉庫的工作要負責來料品質的檢驗嗎還是該QC做呀
品質檢驗是由QC抽查.然後你再確認收貨,看是什麼公司什麼廠,如果是台資或比較正規的企業,都要先驗收的.不合格就退.
小廠就不一樣了.直接收貨就好了.不合格產品再退回給來料工廠.
為什麼你不先問一下你同事呢.因為每個公司操作都是不一樣的.
㈢ 倉庫實物管理要注意那幾點
倉庫實物管理要注意那幾點第一,要熟悉倉庫管理業務(見以下倉儲業務)第二,要有數字概念,也就是數字的准確性強,一定要做到「帳物卡三一致」 ;第三,要勤快盤點,出現異常問題,找原因,及時查錯糾錯;第四,倉庫要注意安全問題,防火(檢查消防器材是否過期),防盜(檢查門窗是否有漏洞)。 倉儲業務主要包括:一、收貨(點數、過稱、指導卸貨、簽送貨單,開進倉單、記標識卡);二、送檢(對原材料倉須報送檢驗,由檢驗員檢驗合格否,不合格退貨,合格才入倉)三、保管(做好防火、防水,質量、日盤點)四、發貨(根據發貨計劃按量發貨、點數、過稱、指導搬貨、簽領料單、開出倉單、記標識卡);五、記賬1、對當日發生的收貨、出貨入電腦賬,列印進倉單、出倉單;2、收貨輸入送貨單位名稱、數量、規格、日期等;3、出貨寫明出貨單位名稱、數量、規格、日期等;4、日盤點時,注意賬、物、卡的數量須保持一致。六、月盤點1、每月底進行月度盤點,數量異常須進行仔細檢查核對,查明盈虧原因,對錯誤進行糾正;2、月度倉庫報表(盤點後不得再發生進貨、出貨,列印報表交財務部門)
㈣ 物資驗收的內容有哪些
[物資驗收]
物資驗收:是核對驗收憑證、對物資實體進行數量和質量檢驗的技術活動的總稱。是確保入庫物資數量准確、質量完好的最重要的一個環節。
物資驗收的必要性:由於入庫物資的來源復雜、運輸條件上存在差異,包裝質量不等,致使物資在供貨時及供貨途中會產生種種復雜變化並對其數量和質量產生一定影響,為確保入庫物資在數量上的准確與質量上的完好,所以,必須對入庫物資進行認真,細致的驗收工作。
驗收工作的意義:
(1) 為物資的保管和最終出庫投入使用打下基礎。因為只有在入庫驗收時,將物資的實際狀況徹底檢驗清楚,才能剃除殘次不合格品;才能為以後的保管保養措施提供依據;才能在最終出庫時為用戶提供數量准、質量好的物資。因此,任何粗枝大葉、麻痹疏忽、不負責任,都會給以後的工作造成不應有的混亂和損失;
(2) 對物資的質量生產起監督和促進作用。
驗收工作實際是對物資產品質量、包裝和運輸等情況的一次全面考核,驗收中所發現的產品質量等一系列問題的反映,都會對有關部門的質量管理起一定的推動作用。
(3) 驗收記錄是倉庫提出拒收、退貨、索賠的依據。如果物資入庫時未進行嚴格的驗收,或沒有做出正確的驗收記錄,而在保管中或發貨時才發現問題,定會給工作造成極大被動,甚至帶來不必要的損失。進口物資還會造成不良的政治影響和損失。
物資驗收的基本要求:
(1) 嚴肅:物資的驗收,關繫到國家財產的安全,尤其是進口物資的驗收,還關繫到國家的利益和聲譽,因此,驗收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嚴格按制度、規定、標准和手續,認真進行檢驗,並對所驗物資負全部責任;
(2) 准確:對入庫物資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的驗收,必須做到准確無誤,不得摻入自已的主觀偏見和臆斷。要如實反映物資當時的實際情況並真實、准確地加以記錄;
(3) 及時: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完成驗收工作、提出驗收結果,以保證物資盡快入庫、及時供應,並在規定期限內處理有關糾紛。
驗收作業程序:包括驗收准備、核對證件、檢驗實物、登賬建卡等。
(1) 驗收准備。包括:
①對待驗物資的產地、特點、規格、數量、計量方法做到心中有數;
②確定存放地點,准備相應的檢驗工具,與生產部門配合準備好驗收作業的機械、設備及人力;
③進口物資或委託方指定需要質量檢驗的,應提前通知有關檢驗部門會同驗收;
④准備好全部驗收憑證和資料。
(2) 核對證件。包括物資入庫通知單、訂貨合同;供貨單位提供的質量證明書或合格證、裝箱單或磅碼單、檢尺單、發貨明細表;運輸單位提供的運單,入庫前或在運輸途中發生殘損等情況,還需有普通或商務記錄。
核對證件就是將上述證件加以整理、分類並在實物檢驗過程中與實物對照、核實。
(3) 檢驗實物。包括數量檢驗、質量檢驗:
①數量檢驗。根據供貨單位規定的計量方法進行數量檢驗,或過磅、或檢尺換算,以准確的測定出全部數量。數量檢驗除規格整齊劃一、包裝完整者可抽驗10-20%者外,其它應採取全驗的方法,以確保入庫物資數量的准確。
②質量檢驗:倉庫一般只作物資的外觀形狀和外觀質量的檢驗。進口物資或國內產品需要進行物理、化學、機械性能等內在質量檢驗時,應請專業檢驗部門進行化驗和測定,並做出記錄。
(4) 登賬建卡。即物資入庫。根據物資實物檢驗的結果,建立物資保管賬、在物資垛位上掛上貨卡(料牌)、並按一物一檔的原則建立物資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供貨單位提供全部資料;運輸單位的憑證及記錄、驗收記錄、磅碼單、出庫憑證等。至此,物資驗收入庫工作結束,物資進入保管待發狀態。
㈤ 貨物入庫驗收的貨物入庫驗收的程序
驗收工作是一項技術要求高、組織嚴密的工作,關繫到整個倉儲業務能否順利進行,所以,必須做到准確、及時、嚴格、經濟。
驗收作業的程序為:驗收准備、核對憑證、實物檢驗。
1.驗收准備
倉庫接到到貨通知後,應根據物品的性質和批量提前做好驗收前的准備工作,大致包括以下內容:
(1)人員准備。安排好負責質量驗收的技術人員或用料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配合數量驗收的裝卸與搬運人員。
(2)資料准備。收集並熟悉待驗物品的有關文件,例如技術標准、訂貨合同等。
(3)器具准備。准備好驗收用的檢驗工具,例如衡器、量具等,並校驗准確。
(4)貨位準備。針對到庫物品的性質、特點和數量,確定物品的存放地點和保管方法,其中要為可能出現的不合格物品預留存放地點。
(5)設備准備。大批量物品的數量驗收,必須要有裝卸與搬運機械的配合,應做好設備的申請調用。
此外,對於有些特殊物品的驗收,例如毒害品、腐蝕品、放射品等,還要准備相應的防護用品,計算和准備堆碼、苫墊材料,對進口物品或存貨單位指定需要進行質量檢驗的,應通知有關檢驗部門會同驗收。
2.核對憑證
入庫物品必須具備下列憑證:
(1)業務主管部門或貨主提供的入庫通知單和訂貨合同副本,是倉庫接收物品的憑證。
(2)供貨單位提供的材質證明書、裝箱單、磅碼單、發貨明細表等。
(3)物品承運單位提供的運單;若物品在人庫前發現殘損情況的,還要有承運部門提供的貨運記錄或普通記錄,作為向責任方交涉的依據。
3.實物檢驗
實物檢驗就是根據入庫單和有關技術資料對實物進行數量和質量檢驗。一般情況下,或者合同沒有約定檢驗事項時,倉庫僅對物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外包裝狀況,以及無需開箱、拆捆而可以直觀可見可辨的外觀質量情況進行檢驗。但是在進行分揀、配裝作業的倉庫里,通常需要檢驗物品的品質和狀態。
數量檢驗是保證物品數量准確的重要步驟。按物品性質和包裝情況,數量檢驗主要有計件、檢斤、檢尺求積等形式。在進行數量驗收時,必須與供貨方採用相同的計量方法。採取何種方法計量要在驗收記錄中做出記載,出庫時也按同樣的方法計量,避免出現誤差。
按件數供貨或以件數為計量單位的物品,做數量驗收時要清點件數。一般情況下,計件物品應全部逐一點清。對於固定件數包裝的小件物品,如果包裝完好,打開包裝則不利於以後進行保管,所以通常情況下,國內物品只檢查外包裝,不拆包檢查,而進L]物品則按合同或慣例辦理。
按重量供貨或以重量為計量單位的物品,做數量驗收時有的採用檢斤稱量的方法,有的則採用理論換算的方法。按理論換算重量的物品,先要通過檢尺,例如金屬材料中的板材、型材等,然後,按規定的換算方法換算成重量驗收。對於進口物品,原則上應全部檢斤,但如果訂貨合同規定按理論換算重量交貨的,則按合同規定辦理。
按體積供貨或以體積為計量單位的物品,做數量驗收時要先檢尺,後求積。例如木材、竹材、砂石等。
在做數量驗收之前,還應根據物品來源、包裝好壞或有關部門規定,確定對到庫物品是採取抽驗還是全驗方式。
在一般情況下,數量檢驗應全驗,即按件數全部進行點數;按重量供貨的應全部檢斤,按理論重量供貨的應全部檢尺,然後換算為重量,以實際檢驗結果的數量為實收數。對於大批量、同包裝、同規格、較難損壞的物品,質量較高、可信賴的,可以採用抽驗的方式檢驗。
4.貨物驗收中發現問題的處理
在物品驗收過程中,如果發現物品數量或質量有問題,應該嚴格按照有關制度進行處理。驗收過程中發現的數量和質量問題有可能發生在各個流通環節,按照有關規章制度對問題進行處理,有利於分清各方的責任,並促使有關責任部門吸取教訓,改進今後的工作。
(1)凡屬承運部門造成的貨物數量短缺、外觀破損等,應憑接運時索取的貨運記錄,向承運部門索賠。
(2)如發生到貨與訂單、入庫通知單或采購合同不相符的,盡管運輸單據上已標明本庫為收貨人的貨物,倉庫原則上也應拒收,或者同有關業務部門溝通後,將貨物置於待處理區域,並做相應的標記。
(3)凡必要的證件不齊全的,應將貨物置於待處理區域,並做相應的標記,待證件到齊後再進行驗收。
(4)凡有關證件已到庫,但在規定時間內貨物尚未到庫的,應及時向存貨單位反映,以便查詢處理。
(5)供貨單位提供的質保書與存貨單位的進庫單、合同不符的,做待處理貨物等待處理,不得隨意動用,並要通知存貨單位,按存貨單位提出的辦法處理。
(6)凡數量差異在允許的磅差以內,倉庫可按應收數人賬;若超過磅差范圍,應查對核實,做好驗收記錄,並提出意見,送存貨單位再行處理。該批貨物在做出結案前,不準隨意動用,待結案後,才能辦理入庫手續。
(7)當規格、品質、包裝不符合要求或發生錯發時,應先將合格品驗收,再將不合格品或錯發部分分開並進行查對,核實後將不合格情況向收貨人說明,並將貨物置於不合格品隔離區域,做相應的標記。對於錯發貨物,應將貨物置予待處理區域,並做相應的標記。並應及時通知相關業務部門或貨主,以便盡快處理。
(8)進口貨物在訂貨合同上均規定索賠期限。有問題必須在索賠期限內申報商檢局檢驗出證,並提供驗收報告及對外貿易合同和國外發貨單、運輸單據或提單、裝箱單、磅碼單、檢驗標准等單證資料,以供商檢局審核復驗。若缺少必要的單證技術資料,應分別向有關外貿公司和外運公司索取,以便商檢局復驗出證和向外辦理索賠手續。
(9)對於需要對外索賠的貨物,未經商檢局檢驗出證的,或經檢驗提出退貨或換貨的,出證應妥善保管,並保留好貨物原包裝,以供商檢局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