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的意思是主動離職的,需要什麼條件可以能領失業金
主動辭職是拿不到失業金的。
單位如果真的願意讓您去領失業金,就把您開除,或者等您合同到期後,不續簽。具體如下: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只要滿足以上條件,是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的。
其失業金的領取有這樣方面的規定:累計交納滿一年不足兩年的時間的,可以領取到三個月的失業金,滿兩年不足三年的為六個月,以此類推,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即兩年時間。
手續包括失業證,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失業登記,身份證等。
相關手續需要自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天內辦理有效。
失業金具體多少根據以下文件:
原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提高我省失業保險金標准下限的通知》(蘇勞社就[2008]22號、蘇財社[2008]94號)的規定,失業保險金標准按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0%確定,最高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最低不得低於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
平均繳費基數可以詢問你單位的人事績效專員(負責購買社保的那位)
❷ 失業金領取條件是什麼 主動離職可以領失業金嗎
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違法用工情況辭職的,可以領取失業金
其他情況下辭職的,不能領取失業金
《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失業人員符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❸ 在什麼情況下員工離職可以領取失業金對戶口有什麼限制
一般員工離職可以領取失業金情況如下:
1、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無論哪方提出解決勞動合同的,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2、勞動合同履行期內,用人單位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但如果在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前,勞動者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是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❹ 我現在離職了,可以領取失業金么失業保險繳了好幾年了
自己辭職的是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自己辭職的是因本人意願和個人原因造成的失業,所以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4)離職領取失業金條件2015年擴展閱讀:
失業保險相關懲罰
1、不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騙取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退還;情節嚴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騙取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向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或者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單證,致使失業保險基金損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追回;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造成失業保險基金損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追回損失的失業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4、任何單位、個人挪用失業保險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業保險基金;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入失業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參考資料:失業保險條例—網路
❺ 離職後怎樣才能領到失業保險金
一,如果領失業金,離職證明(解除勞動關系證明)上必須註明是非個人意願(如辭退、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等原因)才能夠領取失業金。如果是自己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曠工被公司開除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 但是你曠工,公司可以對你進行處罰和要求你賠償因曠工導致的公司損失。
二、失業金領取,必須是在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且非個人意願解除勞動關系才能領取,累計繳費達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辭職或者合同到期個人不續簽,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具體如下:
1, 能不能領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 領多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一,如果領失業金,離職證明(解除勞動關系證明)上必須註明是非個人意願(如辭退、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等原因)才能夠領取失業金。如果是自己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曠工被公司開除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 但是你曠工,公司可以對你進行處罰和要求你賠償因曠工導致的公司損失。
二、失業金領取,必須是在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且非個人意願解除勞動關系才能領取,累計繳費達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辭職或者合同到期個人不續簽,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具體如下:
1, 能不能領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 領多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3,怎麼領: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照片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具體程序由於各地辦理流程不一樣,建議你咨詢一下當地社保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