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足球買斷條款
就是指完全具體該球員的買賣自由。買斷前俱樂部都會對買斷的球員進行評估,一般來說買斷的都是有上升空間的,而這些上升空間就會給球隊帶來各種收益。
2. 足球違約金是球員自己定的嗎
這個違約金是俱樂部和球員簽合同的時候簽訂的,違約金就是有球隊想強行買這個球員所需要支付的轉會費,所以一般球隊為了留住球員,會開出比球員身價高出幾倍的違約金來限制球員的轉會。
3. 足球合同,如果違約金太高對球員來說是好還是壞
通常如果違約金高的話,球員年薪就高,而違約金低的話年薪就低。說道這個問題就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你效力於最頂級豪門你的違約金高意味著球隊非常看重你,幾乎是有價無市,這對你是一種榮耀,而且你的年薪也相對較高。而如果你效力於一般的球隊,你的是實力不俗也有志於豪門,你這只球隊明白很難留住你,所以設置一個很高的違約金為你將來的離開索要高額的補償,算是一種保值的行為。而且違約金不是每個聯賽都要,據我所知,只有西甲有,其他的大聯賽就沒有
4. 很多足球球員的合同都有違約金,如果俱樂部之前同意球員轉會,那麼還用付毀約金嗎
1、如果涉及到年齡在23歲以下年輕球員的轉會問題,培養這名球員的俱樂部將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以使中小俱樂部獲得繼續生存的空間以及鼓勵更多的俱樂部,尤其是中小俱樂部培養更多的年輕球員。
2、制定某種穩定機制,以便向在培養和教育球員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的俱樂部,包括業余俱樂部提供更多的經費,保證各業余俱樂部的生存和年輕球員的教育費用。
3、年齡在18歲以下的球員如果加盟海外俱樂部必須符合轉會雙方事先達成的一致條款,還必須具備國際足聯頒發的注冊號碼。各國足協將制定和落實某些規定以確保這些球員能夠得到相應的體育及基礎知識教育。
4、每個賽季只能有一個轉會期,進一步限制賽季中期的轉會,每名球員一個賽季只能轉會一次。
5、轉會合同的最低和最高年限分別為1和5年。
6、俱樂部和年齡在28歲以下的球員簽約的前3年內享有保護權,即如果任何一名球員在與俱樂部簽約的前兩年之內單方面解除合同,那麼這名球員在新賽季加盟另一傢俱樂部之後將在最初的4個月裡面臨禁賽處罰。
7、規定有相應的處罰條款以維護足球比賽的正常進行,如果合同被單方面解除,那麼無論是球員還是俱樂部都有權得到賠償,而且只能在賽季結束時才能解除合同。
8、在俱樂部享受的保護期之內,如果球員或是球員經紀人在沒有合理原因的情況下單方面提出解除效力合同,那麼其將受到恰當的制裁。
9、成立一個獨立、客觀的仲裁機構,其成員由球員和俱樂部官員選舉產生,球員和官員選舉的成員人數相等,機構主席必須具有獨立裁決權。仲裁機構作出的決定必須自願執行,而且允許球員或俱樂部首先選擇向本國法庭提起申訴。
5. 足球運動員的合同違約金
足球運動員與俱樂部之間的關系是不適用勞動合同法的,所以不存在勞動合同中的競業限制和服務期違約的適用。
6. 足球運動員合同里的解約金到底是怎樣的
解除合同就要提前支付薪水!,如果球員違約就要支付給俱樂部,如果俱樂部違約,就要支付給球員。
7. 足球里的毀約金是什麼概念
所謂的「違約金」就是最低解約金,是俱樂部為球員提供合同里可以包括的一個項目。
當然,違約金的數目是俱樂部結合自身的需求和球員的價值單方面提出的,俱樂部不會付出任何代價,球員有接受和不接受這個合同的權利。但是,一般球員看合同主要看的是周薪而不是解約金。
8. 足球轉會費與違約金的問題
我來給你詳細地講解一下吧:
既然你喜歡阿奎羅(當然我也喜歡,我女朋友的偶像),我就以阿奎羅為例子詳細地告訴你。
首先可以先直觀地告訴你,轉會費——身價,違約金——罰金。
比如說,切爾西想買阿奎羅,而且馬競現在財政困難,缺錢,並且阿奎羅也希望去其他俱樂部獲得更多冠軍,OK,「大家坐下來好好談價錢」。這個時侯馬競主席提出一個賣價(也就是阿奎羅的身價)8000萬,切爾西覺得太貴,只想出5000萬,那麼雙方經過討價還價,最終5500萬成交。這5500萬就是切爾西俱樂部付給馬競俱樂部的錢,(當然球員會得到其中的一部分),這就是「轉會費」。
但是如果出現另外一種情況:切爾西想買,阿奎羅也想走,但馬競就是不賣,死活都不肯賣,(就像上賽季瓦倫西亞的比利亞走不了一樣),那該怎麼辦呢?
OK,「軟的不行,就硬的來」!根據阿奎羅的職業合同,他的違約金是6000萬歐元,也就是說如果球員一定要離開或是被其他俱樂部強行挖走,就必須支付給馬競俱樂部6000萬歐元的「賠償金」。注意:違約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並且每份合同的違約金是固定值,但是轉會費只是雙方買賣討價還價的價格而已。
理論上違約金是由球員支付給俱樂部,因為職業合同是球員和俱樂部的,即阿奎羅和馬競的,但是切爾西會支付這一筆錢,一來球員不可能有那麼多前,二來歷來都是買人者買單,對吧?
當年巴塞羅那的隊長菲戈就是因為5000多萬的違約金活生生地被皇馬給挖走,所以之後的各個俱樂部都很重視這個。
當然,如果轉會費能談成的話,沒有誰希望會動用違約金這一條款,一來違約金數額巨大,二來球員也希望能和和氣氣地和老東家告別。
所以,給了轉會費就不用給違約金了,如果轉會費行不通要硬來的話,違約金就出場了。這樣解釋夠明白的了吧?
覺得可以的話就加點分吧。本人原創,鄙視復制粘貼回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