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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實物發放的競賽獎如何納稅

發布時間: 2021-03-24 14:47:21

① 關於實物獎品交稅問題

1、你的獲獎屬於復「偶然制所得」,應該獎金全額依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由支付單位代扣代繳;
2、獎品的實際價值與標價不符,你可以向工商機關、消協投訴,稅務機關只是負責征稅,如果他說獎品值一萬,那就得按一萬徵收2000的個所稅,稅務機關怎麼去判斷他的實際價值呢?稅務也沒有這個資質;
3、維權職能找工商、消協,也可以在網上揭露移動的欺詐行為。

② 企業發放實物福利年終獎應該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年終歲末,正值企業盤點一年收獲之際,同時也是企業主兌現年終獎、向職工派發紅包之時。為了節約資金或者消化庫存,很多企業往往將庫存產品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在此,需要提醒企業財務人員,企業給職工發放實物福利也需繳稅。 發放實物福利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規定,個人所得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 當按照取得憑證上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應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 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由此可見,企業在年底向職工發放實物福利,應作為個人收入的一部分,並入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實物所得,應在取得實物的當月,按照有關憑證上註明或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價格並入其工資、薪金所得計稅。對於企業以職工名義購買住房、汽車等貴 重消費品,所購房屋產權證和車輛發票均填寫職工姓名的,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為個人購買房屋或其他財產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財稅 [2008]83號)規定,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發放實物福利應繳增值稅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發生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行為,視同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 發放實物福利應繳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捐贈、償債、贊助、集 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企業年底發 放的實物福利,應視同銷售確認應稅收入,結轉銷售成本,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此外要指出的是,實物福利作為職工福利費, 企業進行稅前扣除時應注意,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國家 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該單獨設置賬冊,進行准確核算。沒有 單獨設置賬冊准確核算的,稅務機關應責令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稅務機關可對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進行合理的核定。超過扣除比例或 逾期未改正的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補繳企業所得稅。

③ 企業以實物獎勵員工,員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中華抄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襲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稅法第二條所說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第十條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以實物獎勵員工,應按以上原則確定應納稅所得額,並入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④ 舉辦比賽活動的話現金獎品和實物獎品的法律上限是多少,還有中獎者需要交稅么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不得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如行賄。獎品為實物的一般購買時已經含稅所有不需要交稅,若是獎金的話按照規定報稅。

⑤ 關於比賽獎金繳稅的問題

按偶然所得稅目征稅,沒有扣除,直接拿獎金乘以20%交納個人所得稅。稅法依據如下(以下是關於個人所得稅第十個稅目——偶然所得的解釋,出自2009年全國注冊稅務師考試教材P106頁,其中列舉了得獎、中獎、中彩三項,凡是列舉了的,都得按列舉的稅目交,沒有列舉的,要征詢稅務機關):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其中,得獎,是指參加各種有獎競賽活動,取得名次獲得的獎金;中獎、中彩,是指參加各種有獎活動,如有獎銷售、有獎儲蓄或購買彩票,經過規定程序,抽中、搖中號碼而取得的獎金。
個人因參加企業的有獎銷售活動而取得的贈品所得,應按"偶然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贈品所得為實物的,應以《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規定的方法確定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舉辦有獎銷售活動的企業(單位)代扣代繳。
實際上,稅法列舉的偶然性所得是個人在非正常情況下得到的不確定性收入。我國過去對個人所得的征稅都沒有明確規定對個人偶然所得征稅。自1988年9月起,才有關於對中獎收入徵收個人收入調節稅的規定。偶然所得的不確定性、不可預見性、偶然性和多樣性,會對確定征稅范圍帶來困難。因此,除了《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得獎、中獎、中彩等所得外,其他偶然性所得的征稅問題,還需要由稅務機關依法具體認定。

⑥ 競賽獲獎獎金怎樣交稅

要繳納的是: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偶然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20%

個人所得稅是的偶然所得沒有起征點的規定。

但對於購買福利彩票、福利獎券和體育彩票的中獎所得每次在1萬元以下的,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國稅發[1994]127號)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超過1萬元的,應按稅法規定全額徵收個人所得稅。

(6)以實物發放的競賽獎如何納稅擴展閱讀

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款。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申報納稅。

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申報納稅。

納稅人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的,應當在注銷中國戶籍前辦理稅款清算。

納稅人通過民政部門進行捐贈,捐贈部分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進行扣除 。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⑦ 關於抽中的實物獎的交稅問題

偶然所得,按20%計征。

⑧ 單位舉辦的比賽,第一名的選手獲得10000元的獎金,這個應繳稅額怎麼算

競賽獲獎獎金,按偶然所得稅目征稅,直接拿獎金乘以20%交納個人所得稅。
稅法依據如下(以下是關於個人所得稅第十個稅目——偶然所得的解釋,出自2009年全國注冊稅務師考試教材P106頁,其中列舉了得獎、中獎、中彩三項,凡是列舉了的,都得按列舉的稅目交,沒有列舉的,要征詢稅務機關):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其中,得獎,是指參加各種有獎競賽活動,取得名次獲得的獎金;中獎、中彩,是指參加各種有獎活動,如有獎銷售、有獎儲蓄或購買彩票,經過規定程序,抽中、搖中號碼而取得的獎金。
個人因參加企業的有獎銷售活動而取得的贈品所得,應按"偶然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贈品所得為實物的,應以《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規定的方法確定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舉辦有獎銷售活動的企業(單位)代扣代繳。
實際上,稅法列舉的偶然性所得是個人在非正常情況下得到的不確定性收入。我國過去對個人所得的征稅都沒有明確規定對個人偶然所得征稅。自1988年9月起,才有關於對中獎收入徵收個人收入調節稅的規定。偶然所得的不確定性、不可預見性、偶然性和多樣性,會對確定征稅范圍帶來困難。因此,除了《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得獎、中獎、中彩等所得外,其他偶然性所得的征稅問題,還需要由稅務機關依法具體認定。

⑨ 企業發放實物福利年終獎如何繳稅

年終歲末,正值企業盤點一年收獲之際,同時也是企業主兌現年終獎、向職工派發紅包之時。為了節約資金或者消化庫存,很多企業往往將庫存產品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在此,需要提醒企業財務人員,企業給職工發放實物福利也需繳稅。 發放實物福利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規定,個人所得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憑證上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應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由此可見,企業在年底向職工發放實物福利,應作為個人收入的一部分,並入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實物所得,應在取得實物的當月,按照有關憑證上註明或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價格並入其工資、薪金所得計稅。對於企業以職工名義購買住房、汽車等貴重消費品,所購房屋產權證和車輛發票均填寫職工姓名的,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為個人購買房屋或其他財產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財稅[2008]83號)規定,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發放實物福利應繳增值稅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發生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行為,視同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 發放實物福利應繳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企業年底發放的實物福利,應視同銷售確認應稅收入,結轉銷售成本,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此外要指出的是,實物福利作為職工福利費,企業進行稅前扣除時應注意,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該單獨設置賬冊,進行准確核算。沒有單獨設置賬冊准確核算的,稅務機關應責令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稅務機關可對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進行合理的核定。超過扣除比例或逾期未改正的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補繳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