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移民安置的實物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一般由標題和正文兩部分組成。
(一)標題。標題可以有兩種寫法。一種是規范化的標題格式,即「發文主題」加「文種」,基本格式為「××關於××××的調查報告」、「關於××××的調查報告」、「××××調查」等。另一種是自由式標題,包括陳述式、提問式和正副題結合使用三種。
(二)正文。正文一般分前言、主體、結尾三部分。
1.前言。有幾種寫法:第一種是寫明調查的起因或目的、時間和地點、對象或范圍、經過與方法,以及人員組成等調查本身的情況,從中引出中心問題或基本結論來;第二種是寫明調查對象的歷史背景、大致發展經過、現實狀況、主要成績、突出問題等基本情況,進而提出中心問題或主要觀點來;第三種是開門見山,直接概括出調查的結果,如肯定做法、指出問題、提示影響、說明中心內容等。前言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要精練概括,直切主題。
2.主體。這是調查報告最主要的部分,這部分詳述調查研究的基本情況、做法、經驗,以及分析調查研究所得材料中得出的各種具體認識、觀點和基本結論。
3.結尾。結尾的寫法也比較多,可以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對策或下一步改進工作的建議;或總結全文的主要觀點,進一步深化主題;或提出問題,引發人們的進一步思考;或展望前景,發出鼓舞和號召。
⑵ 關於國土資源所所長的優秀黨員申報材料和先進事跡
XX同志於1992年加入國土系統,負責原忠****鄉的國土管理工作。自走進國土行業的那天起,一心一意撲在國土管理工作中,以強烈的責任心和求真務實的鑽研精神,滿腔熱血、愛崗敬業、任勞任怨。在****鄉任國土所長期間,積極參加XXXX年全縣土地調查,走遍全鄉**個行政村的各條行政界線,熟悉了****的行政范圍的各條行政界線,為後一步土地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礎,並按時按質完成了土地調查的外業工作。積極參加國家重點項目****高速公路****橋段的徵收土地和拆遷安置工作,在征地拆遷工作中實事求是,堅持工作原則,為****高速公路建設提供了好的施工環境,同時被征地農民的利益得到了維護,得到了被征地村組幹部和群眾的信賴。
XXXX年被調到縣國土資源局工作後,主要負責水電站征地拆遷實物指標調查工作,在此期間因有吃苦耐勞的工作精神,積極服從領導的分工調配,參加了****電站、****電站的實物指標調查工作,他以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得到了村社幹部被征地農戶及業主的一致好評。
****年因工作需要被局班子任命為****股負責人。由於****的工作職責主要是**********等,正處於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時期,政策性強、業務量大,為適應工作,他只能從零開始學習,邊學習邊和股室的同事研討邊做業務。幾年來****同志積極配合分管領導開展完成好了各項工作。共報批****項目建設、****項目和****站建設等單獨選址項目用地**宗,城鎮批次建設用地**宗。嚴格規范土地市場秩序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嚴格實行招拍掛方式出讓供地,共出讓和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余宗,國有土地使用權行政劃撥**宗。嚴格控制劃撥用地范圍,共劃撥國有土地**宗。通過會審會簽嚴格按程序規范審批農村宅基地,共審批農村宅基地****余宗。及時認真做好股室的統計和台賬登記工作,按時上報各類報表數據。
總之,他自參加工作以來,憑著執著和堅韌,憑著共產黨員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理念,忠實踐行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忘我工作,默默奉獻,以實際行動,在平凡的崗位中體現了共產黨人的先進性。
⑶ 汝陽前坪水庫國家發改委批復了嗎當地百姓什麼時間搬遷
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式批復 前坪水庫進入實質性建設階段
本報訊 (記者 郝洋)從2006年開始勘測,到2011年水利部進行審查,再到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式批復項目建議書……經過近8年的前期籌備,我市第五座大型水庫——前坪水庫將進入實質性建設階段。
北汝河,發源於嵩縣白雲山,流經汝陽、汝州等地,在許昌襄城注入淮河一級支流沙潁河,全長250公里。曾幾何時,北汝河水患是汝陽人民的一大心病,河水暴漲時沿岸上千畝農田頃刻間一片汪洋。 市水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治理水患,20世紀50年代初,在北汝河上規劃的前坪水庫建設工程就被列為國家重點水利項目,但一直未能付諸實施。2006年10月,我市啟動前坪水庫的勘測和項目建議書編制工作。經過反復勘測、論證和審查,前坪水庫終於獲准開建,這是繼陸渾水庫、故縣水庫、小浪底水庫、西霞院水庫之後我市第五座大型水庫。 前坪水庫壩址位於汝陽縣城西南9公里處,控制流域面積1325平方公里,總庫容5.91億立方米。水庫樞紐建築物由主壩、副壩、溢洪道、泄洪洞、電站等部分組成,是一座以防洪為主,兼顧灌溉、供水、發電的大型水庫,工程總投資33.4908億元。 那麼,前坪水庫建成後將起到哪些作用?給附近居民帶來哪些實惠?該負責人介紹,該水庫將主要具備防洪、灌溉、供水、發電等功能,形成高峽平湖,成為豫西伏牛山又一旅遊亮點。 ■防洪 前坪水庫建成後,北汝河的防洪標准將由目前的不足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與已建的昭平台、白龜山、孤石灘、燕山等水庫聯合運用,可將沙潁河的防洪標准由目前的10年至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有效保護下游二廣高速公路、寧洛高速公路、焦枝鐵路等交通設施的安全。 ■灌溉 可發展灌溉面積43萬畝,灌區主要包括洛陽汝陽、平頂山汝州和寶豐等地。 ■供水 北汝河發源於嵩縣白雲山,加上上游沒有廠礦、鄉鎮,水質較好。前坪水庫建成後,北汝河河水將惠及汝陽縣城、小店鎮、上店鎮居民,預計年供水量7636萬立方米。 ■發電 總裝機3台共6兆瓦,預計年平均發電量1926萬千瓦時。 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將進行水庫工程的設計招標及庫區的文物勘探工作,計劃今年10月底前完成設計、報批、征地、施工招標等前期准備工作。10月10日訊9月19日,汝陽縣前坪水庫指揮部召開實物指標調查動員會,下午邀請省、市設計單位專家講解了調查內容、范圍、方法、表冊填寫、圖形繪制。次日上午全體調查人員在十八盤鄉劉坡村路字庄自然村試點培訓,省設計院楊金平總工講解了調查步驟、調查順序,按著示範調查了四戶農村家庭,通過現場答疑、示範,進一步規范了調查標准,統一了調查尺度。
9月20日下午,汝陽縣實物調查調查工作全面展開。首先進行人口、實物調查,共分7個調查組,分別是:十八盤鄉汝河組、鴨蘭組、劉坡組、趙庄組、竹園組,柏樹鄉楊溝組,上店鎮西庄組。每個調查組由5人組成,由1名省設計院技術人員任組長,2名市設計院成員,1名縣派工作人員,1名鄉派工作人員。工作分工:省派組長負責留影、填表等;市設計院負責測量房屋面積、清點戶內固定財產;縣、鄉工作人員負責協調配合;村委幹部負責引戶到人。
調查組的工作步驟是:進村入戶後,首先為群眾編排戶號,為戶主照相,然後對院內設施逐一留影存檔。第二步,依據戶口簿、土地證等證件填寫戶主信息。第三步,統計院內設施,包括房屋尺寸、豬圈、雞舍等。第四步,詢問、填寫墳墓個數等資料,全部表格填寫完整再編制本戶結構圖。第五步,向戶主解釋說明調查內容及結果,待戶主確認後簽字按手印。第六步是現場調查人員簽字。
在省、市、縣、鄉、村120名調查人員的共同努力下,調查工作進展比較順利。截止10月7日,共登記2303戶,上店、柏樹鄉人口房屋登記已經結束,十八盤鄉的調查登記工作仍在進行中。
國慶期間,市移民辦深入汝陽縣對前坪水庫移民實物調查工作進行了檢查指導,對一線調查人員進行了節日慰問,查看了各組工作進展情況,深入移民家中開展座談宣傳活動,和汝陽縣領導進行了溝通交流,對下步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⑷ 誰知道:四川省涼山州寧南縣白鶴灘水電站移民實物指標調查實施細則和移民安置補償實施細則,請給我一份,
有實物調查手冊,調查人員那裡有,你們生產隊長或者村幹部那裡也應該有
白鶴灘最新消息,請關注
⑸ 什麼叫庫區移民實物指標調查
【庫區移民實來物指標源調查】是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實物指標調查的一部分,是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移民設計的基礎工作。其中實物指標,是指:人口、房屋、土地、工業企業、交通設施、電力設施、通訊設施、水利設施、文物、礦產資源和其它地面附著物。《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移民設計規范》(SL290-2003)對統一水庫淹沒實物指標調查統計口徑,調查項目,調查方法和標准都有明文規定。
具體內容參見網頁:http://www.docin.com/p-191674401.html。
⑹ 水庫移民對新增人口補償標准
實物指標調查年分為規劃基準年和規劃水平年,根據國務院第471號令《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規定,實物指標調查年(規劃基準年和規劃水平年這一時期)增長的人口、自然增長的人口私房面積、增長人口的附屬設施都應列入補償投資概算。對於新增人口同樣享受同等的補償!!
⑺ 黑龍江省2015水利工程永久性佔地補償標准
各有關市(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直有關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黑龍江省三江治理工程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黑龍江省水利廳2014年9月3日 黑龍江省三江治理工程征地補償和 移民安置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做好黑龍江、嫩江、松花江(以下簡稱「三江」)治理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維護移民合法權益,保障工程建設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28號,2004年8月28日)、《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國務院令第471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實施辦法的通知》(黑政發〔2011〕51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三江治理工程建設所涉及的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等有關事宜。
第三條 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堅持依法、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則,兼顧國家、集體、個人利益,確保社會穩定和工程建設順利進行。堅持以人為本,保障移民合法權益,滿足移民生存與發展需求,尊重移民意願,採取多渠道、多形式安置方式。
第四條 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行市(地)、縣(市、區)政府負責、法人參與的管理體制。
第五條 省級移民管理機構會同省直有關部門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工程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指導地方政府和項目法人採取招標方式,共同委託有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專業技術能力的單位對移民搬遷進度、移民安置質量、移民資金的撥付和使用情況以及移民生產、生活水平的恢復情況進行監督評估,並及時出具報告。
第六條 省三江工程建設管理局作為項目法人,依據批復的相關文件,向省政府申請發布禁止在工程佔地范圍內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告(即「停建令」)。依據省政府停建令,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負責組織實施土地勘測定界和實物調查;委託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和移民安置規劃;按照審批許可權報相關管理機構審批。
項目法人與縣(市、區)政府簽訂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協議。省三江工程建設管理局及下屬管理處設專人負責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配合縣(市、區)政府完成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協調解決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中出現的問題,並督促縣(市、區)政府及時足額兌付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資金。
配合國家和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對移民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審計。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標准和內容組織對移民安置進行驗收。
第七條 市(地)、縣(市、區)政府負責籌集解決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資金。嚴格管理和使用移民資金,專款專用,依法公開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資金收支情況,建檔立卡,按規定進行檔案管理。
第八條 縣(市、區)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征地拆遷和移民安置,履行對移民前期補償、補助的經濟責任。開展工程佔地實物調查,負責實物指標調查結果的認定和公示;配合完成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和移民安置規劃的編制。
縣(市、區)政府履行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協議,組織實施移民安置規劃和年度計劃。建立和落實本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理解決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中出現的問題。
第九條 實物指標調查由當地政府、項目法人與設計單位組織實施。實物指標調查結果由當地縣(市、區)、鄉(鎮)政府、項目法人、設計單位以及當地村(居)民委員會、村(居)民小組、被調查者分別簽署意見認可,按規定進行公示並對調查結果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負責。
第十條 土地權屬糾紛處理以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頒發的證書和批准文件為依據,由縣(市、區)、鄉(鎮)級政府負責解決;對補償標准有異議的,由縣(市、區)、鄉(鎮)政府研究解決。
第十一條 移民房屋及附屬建築物補償費、被徵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零星果木補償費等的標准,按照現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規定執行。移民補償具體方案由當地政府在移民所在地鄉(鎮)、村予以公告。
農村移民的房屋及附屬建築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零星果木補償費、搬遷運輸費、過渡期生活補助費等,按照現行有關規定的標准計算,並發給移民本人。
第十二條 移民工程用地、移民宅基地應當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或者土地徵收手續,不得用於非移民項目。
農村移民生產用地採取依法調整土地、開墾未利用土地等方式解決,並按照現行有關規定支付費用。
第十三條 經批準的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和移民安置規劃,不得隨意調整或者修改;確需調整或者修改的,應報原批准機關批准。移民安置規劃未經核准或批准,任何地區、部門和單位都不得另行出台臨時安置等過渡性方案,不得隨意開工建設涉及移民搬遷安置的項目。
第十四條 農村移民安置方案應尊重移民群眾的意願,在堅持以農業生產安置為主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多元化安置。根據安置環境容量,首先在本縣(市、區)內安置;本縣(市、區)內安置不了的,考慮在其他縣(市、區)安置。
農村移民安置由當地政府按照移民安置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組織實施,妥善安排好移民的生產、生活。
第十五條 以農業生產形式安置農村移民,應將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直接全額兌付給安置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在本縣(市、區)安置的,由遷出地政府與安置地政府、村民委員會簽訂安置協議,按照協議進行安置;在其他縣(市、區)安置的,由上級政府組織遷出地和安置地縣(市、區)級政府簽訂協議,辦理有關手續。
以農業生產形式安置農村移民,安置地鄉(鎮)政府應當保證被安置移民的人均耕地面積和質量,保證移民達到或超過搬遷前生產、生活條件。
第十六條 具備從事個體經營條件的農村移民申請自謀職業的,經當地鄉(鎮)政府審查同意後,由移民本人與遷出地政府協商並簽訂書面合同。
第十七條 移民自願投親靠友的,由遷出地和安置地政府與移民商訂協議,辦理有關手續;遷出地政府將相應的移民生產安置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交給安置地政府,統籌安排移民的生產、生活。
第十八條 以農業生產形式統一安置的農村移民居住地道路、供水、供電等基礎設施,按照批準的移民安置規劃確定的規模和標准建設。修建移民住房應根據本省農村居民宅基地建設用地標准,在充分徵求移民群眾意見、尊重民族生活習慣的基礎上,由縣(市、區)級政府統籌安排。
第十九條 需要遷移建設的交通、電力、電信、廣播電視、水利水電等專項設施以及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按照原規模、原標准或者恢復原功能的原則計算補償。擴大規模、提高標准或者改變原功能增加的投資,由有關單位自行解決。
第二十條 移民安置工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得對三江治理工程進行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
第二十一條 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和專項工程遷建、復建項目驗收合格後,應及時移交行業主管部門或原產權管理部門。
第二十二條 移民安置後依法享有與安置地村(居)民同等的權利、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損害移民合法權益。
第二十三條 搬遷安置前簽訂安置協議,實物補償、移民搬遷和生產安置均以協議內容為准。簽訂協議後發生的實物補償量變化和人口增減均不調整。
第二十四條 縣(市、區)政府應嚴格執行省政府停建令。停建令發布後,新增實物不予補償,違反規定遷入人口不予安置。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市、區)級以上政府依照法律、法規處理:
(一)在編制移民安置規劃中損害移民合法權益;
(二)移民安置規劃未經批准擅自施工;
(三)不按規定撥付或者故意拖延撥付移民資金;
(四)截留、擠占或者挪用移民資金。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依據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
(一)拖延搬遷或者拒絕搬遷;
(二)按規定標准已獲得補償、補助費,搬遷後擅自返遷;
(三)按規定標准獲得安置補償、補助後,無理要求再次補償、補助及干擾其他移民正常搬遷;
(四)其他干擾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 省農墾總局所涉及農墾項目參照各縣(市、區),執行本辦法,承擔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任務。
第二十八條 各縣(市、區)可根據本辦法和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但不得突破政策標准,避免政策不平衡。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條 本 辦法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負責解釋。
⑻ 征地拆征實物指標調查已完拆遷會變嗎
不確定因素依舊很多。例如被動遷人不願意,政府改變原來行政徵收決定。均有可能直接影響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