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際貿易法 表示商品品質的方法有幾種
一、以實物表示商品的品質
1、憑樣品買賣
①憑賣方樣品買賣
②憑買方樣品買賣
③憑對等樣品買賣
2、看貨買賣
二、用文字說明表示商品的品質
1、憑規格買賣;
2、憑等級買賣;
3、憑標准買賣;
4、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
5、憑商標或牌號買賣;
6、憑產地名稱買賣。
(1)以實物表示品質的方法有擴展閱讀:
國際貿易法調整著兩類關系:
一類是國際間商品買賣關系本身,其內容為買方與賣方之間在交易中的權利與義務關系,表現為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關系,專門調整這類關系的規范,屬於國際貿易法規范。
另一類是附屬於國際間商品買賣的關系,為實現國際間商品買賣所不可缺少的,但其本身卻不是商品的買賣關系,包括:
①國際貨物買賣中的運輸關系,又包括國際貨物的海上、空中、鐵路、公路、河道等各種運輸關系,內容為提單、航空、鐵路、公路各種貨物運單中的托運人(或發貨人)、收貨人和承運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②國際貨物買賣中的保險關系,又包括海、陸、空的貨物運輸保險關系,內容為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單中的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見保險法)。
❷ 表示品質的方法有哪些
以實物表示:看貨買賣和憑樣品買賣憑說明約定:憑規格買賣 ( Specification of Goods )憑等級買賣 ( Grade of Goods )憑標准買賣(Standard)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Description and Illustrations)憑商標或牌號買賣(Trade Mark or Brand Name)憑產地名稱買賣()(一)以實物表示商品的品質1、看貨買賣(Actual Quality)指買賣雙方根據成交貨物的實際品質進行交易。這種方法多半用於拍賣、寄售和展賣業務中,尤其適用於具有獨特性質的商品,如珠寶、首飾、字畫及特定工藝製品。2、憑樣品買賣(Sample)樣品通常是指從一批商品中抽出來的或由生產、使用部門設計、加工出來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質的少量實物。凡以樣品表示商品品質並以此作為交貨依據的,稱為憑樣品買賣。( 1)賣方樣品:由賣方提供的樣品稱為賣方樣品。凡憑賣方樣品作為交貨依據者,稱為憑賣方樣品買賣。( 2)買方樣品:買方為了使其訂購的商品符合自身要求,有時也提供樣品由賣方依樣承製,如賣方同意按買方提供的樣品成交,稱為憑買方樣品買賣。( 3)對等樣品:賣方可根據買方提供的樣品,加工復制出一個類似的樣品交買方確認,這種經確認後的樣品稱為對等樣品或回樣(Conferming Sample or Counter Sample),也有稱之為確認樣品。( 4)參考樣品:僅以介紹商品為目的的樣品,最好標明僅供參考(For Reference Only)字樣,以免與標准樣品混淆。( 5)復樣:在將樣品即原樣或稱標准樣品送交買方的同時,應保留與送交樣品質量完全一致的另一樣品,即留樣或稱復樣,以備將來組織生產、交貨或處理質量糾紛時作核對之用。3、憑樣品買賣注意事項:( 1)對外寄送的樣品必須具有代表性( 2)應留有復樣,以備交貨或處理糾紛之用( 3)應了解和掌握有關法律對憑樣品買賣的具體規定( 4)應盡量爭取把「憑買方樣品買賣」變為按「對等樣品」方式成交。( 5)賣方交貨品質必須與樣品完全一致,若對品質無把握時,可在合同中特別訂明(Quality shall be about equal to the sample)。(二)以說明表示商品品質( 1)憑規格買賣:商品規格是指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質的主要指標,如化學成分、含量、純度、性能、容量、長短、粗細等。( 2)憑等級買賣:商品的等級是指同一類商品按其規格上的差異,分為品質優劣各不相同的若乾等級。( 3)憑標准買賣:商品的標準是指將商品的規格和等級予以標准化。它一般由標准化組織、政府機關、行業團體、工商組織及商品交易所等制定、公布,並在一定范圍內實施。如英國為BS,美國為ANSI,法國為NF,德國為DIN,日本為JIS等,另外,還有國際標准,如國際標准化組織ISO標准,國際電工委員會(IE)制定的標准等。由於各國的標准常常隨著生產技術的發展和情況的變化進行修改和變動,所以某個國家或某個部門頒布的某類產品的標准往往會有不同年份的版本。版本不同,質量標準的內容也不盡相同。因此,在買賣貨物採用標准時,應當註明採用標準的版本年份。對於某些品質變化較大而難以規定統一標準的農副產品往往採用「良好品均品質」 ( Fair Average Quality-- FAQ ) :是指一定時期內某地出口貨物的平均品質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貨而言。良好品均品質的確定方法:( 1)農產品的每個生產年度的中等貨。( 2)某一季度或某一裝船月份在裝運地發運的同一種商品的平均品質「上好可銷品質」(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GMQ.):是指賣方必須保證其交付的貨物品質良好,合乎銷售條件,在成交時無須以其他方式證明產品的品質。但是,這種方法比較抽象籠統,在執行中容易引起爭執,因此,應盡量少用。它主要適應於木材和冰凍產品類。( 4)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 5)憑商標或牌號買賣:商標是指生產者或商號用來說明其所生產或出售的商品的標志,它可由一個或幾個具有特色的單詞、字母、數字、圖形或圖片等組成。牌號是指工商企業給其製造或銷售的商品所冠的名稱,以便與其他企業的同類產品區分開來。( 6)憑產地名稱買賣如:以一個國家為名稱的「法國香水」、「德國啤酒」、「中國梅酒」;以某個國家某一地區為名稱的「中國東北大米」、「四川榨菜」、「紹興花雕酒」、「廬山雲霧茶」等。以上資料希望對你有用。
❸ 簡答題 1.表示品質的方法有哪些
一、以實物表示商品的品質 1、憑樣品買賣(①憑賣方樣品買賣 ②憑買方樣品買賣 ③憑對等樣品買賣
)2、看貨買賣二、用文字說明表示商品的品質
1、憑規格買賣;2、憑等級買賣;3、憑標准買賣;4、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5、憑商標或牌號買賣;6、憑產地名稱買賣
❹ 表示貨物品質的方法有哪些
物理的密度,重量,硬度,表面亮度,鍍層厚度,化學的純度,鏈接度,滲出量標准。BV,SGS,TUV這些第三方的測試標准拿來最能說明品質。
❺ 國際貿易實務合同中規定貨物中品質的方法有哪些
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商品種類紛繁復雜,商品本身的特點,製造加工情況,市場交易習慣等各不相同,規定商品質量的方法也多種多樣。歸納起來,主要分為以下兩大類:
(1)用實物樣品表示商品質量的方法:用實物樣品表示商品質量的方法包括看貨成交和憑樣品成交。其中,在憑樣品成交中,可以採用以賣方樣品為准,或以買方樣品為准,也可以憑對等樣品即確認樣品買賣。
(2)用文字說明表示商品的質量:「憑文字說明買賣」是指用文字說明表示商品質量的方法。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大多數商品採用文字說明來規定其質量,具體有以下幾種方式:憑規格買賣;憑等級買賣;憑標准買賣;憑牌名或商標買賣;憑產地名稱或憑地理標志買賣;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
(5)以實物表示品質的方法有擴展閱讀:
在國際貿易中,謹慎的賣方往往不願意承接憑買方樣品交貨的交易,以免因交貨品質與買方樣品不符而招致買方索賠甚至退貨的危險,在此情況下,賣方可根據買方來樣仿製或從現有貨物中選擇品質相近的樣品提交買方,即「對等樣品」或「回樣」。
當對等樣品被買方確認後,則日後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必須以對等樣品為准。
❻ 單證中表示商品品質的方法有哪些具體說明有哪些
總體分2大類:憑實物表示和憑說明表示。
一、憑實物表示
1、看貨買賣
2、憑樣品買賣
二、憑說明表示
1、憑規格買賣
2、憑等級買賣
3、憑標准買賣(比如樓上說的FAQ)
4、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
5、憑商標或品牌買賣
6、憑產地名稱買賣
❼ 進出口業務中,表示商品品質的方法可分為哪兩大類
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商品種類繁多,表示商品品質的方法一般包括憑實物表示和憑說明表示兩大類。
(一)憑實物表示品質
憑實物表示品質又可分為看貨買賣和憑樣品買賣。
1、看貨買賣
當買賣雙方採用看貨成交時,買方或代理人通常先在賣方存放貨物的場所驗看貨物,一旦達成交易,賣方就應按對方驗看過的商品交貨。只要賣方交付的是買方驗看過的貨物,買方就不得對品質提出異議。這種做法,多用於寄售、拍賣和展賣的業務中。
2、憑樣品買賣
樣品通常是從一批商品中抽出來的或由生產、使用部門設計、加工出來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質的少量實物。凡以樣品表示商品品質並以此作為交貨依據的,稱為「憑樣品買賣」(Sale by Sample)。
在國際貿易中,通常由賣方提供樣品,凡以賣方樣品作為交貨的品質依據者,稱為「憑賣方樣品買賣」。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必須與提供的樣品相同。有時買方為了使其訂購的商品符合自身要求,也會提供樣品交由賣方依樣承製,如賣方同意按買方提供的樣品成交,稱為「憑買方樣品買賣」。有時賣方可根據買方提供的樣品,加工復制出一個類似的樣品交買方確認,這種經確認後的樣品,稱為「對等樣品」(Counter Sample)或「回樣」,也有稱之為「確認樣品」(Confiming Sample)。當對等樣品被買方確認後,日後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必須以對等樣品為准。此外,買賣雙方為了發展貿易關系和增進彼此對對方商品的了解,往往採用互相寄送樣品的做法。這種以介紹商品為目的而寄出的樣品,最好標明「僅供參考」(for reference only)字樣,以免與標准樣品混淆。
(二)憑說明表示品質
憑說明表示品質,是指用文字、圖表、圖片等方式來說明成交商品的品質。這類表示品質方法可細分為如下幾種:
1、憑規格買賣(Sale by Specification)
商品規格是指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質的主要指標,如化學成分、含量、純度、性能、容量、長短、粗細等。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凡用商品的規格確定品質時,稱為「憑規格買賣」。
2、憑等級買賣(Sale by Grade)
商品的等級是指同一類商品按規格上的差異,分為品質優劣各不相同的若乾等級。憑等級買賣時,由於不同等級的商品具有不同的規格,為了便於履行合同和避免爭議,在品質條款列明等級的同時,最好一並規定每一等級的具體規格。這對簡化手續、促進成交和體現按質論價等方面,都有一定的作用。
3、憑標准買賣(Sale by Standard)
商品的標準是指將商品的規格和等級予以標准化。商品的標准,有的由國家或有關政府主管部門規定,有的由同業公會、交易所或國際性的工商組織規定。有些商品習慣憑標准買賣,人們往往使用某種標准作為說明和評定商品品質的依據。
在國際貿易中,對於某些品質變化較大而難以規定統一標准農副產品,往往採用「良好平均品質」(Fair Average Quality,FAQ)這一術語來表示其品質。「良好平均品質」是指一定時期內某地出口貨物的平均品質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貨,也稱大路貨。在標明大路貨的同時,通常還約定具體規格作為品質依據。
為了促進各國產品質量的提高,完善企業管理制度,保護消費者利益,國際標准化組織推出了ISO9000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系列標准以及ISO14000環境管理系列標准。我國是國際標准化組織理事國。1992年10月,我國技術監督局將ISO系列標准等效轉化為GB/T19000系列國家標准,以雙編號形式出現,於1993年1月1日起實施。實施ISO的這兩個一體化管理體系,有助於改善和提高我國企業和產品在國內外消費者、客戶中的形象,降低經營及管理成本,使我國產品適應國際市場對於產品在質量上的新需求,提高我國產品的國際競爭能力。
4、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Sale by Descriptions and lllustrations)
在國際貿易中,有些機、電、儀等技術密集型產品,因其結構復雜,對材料和設計的要求嚴格,用以說明其性能的數據較多,很難用幾個簡單的指標來表明品質的全貌,而且有些產品,即使其名稱相同,但由於所使用的材料、設計和製造技術的某些差別,也可能導致功能上的差異。因此,對這類商品的品質,通常以說明書並附以圖樣、照片、設計圖紙、分析表及各種數據來說明具體性能和結構特點。按此方式進行交易,稱為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
5、憑商標或品牌買賣
商標(Trade Mark)是指生產者或商號用來識別所生產或出售的商品的標志。品牌(Brand Name)是指工商企業給製造或銷售的商品所冠的名稱。商標或品牌自身實際上是一種品質象徵。人們在交易中可以只憑商標或品牌進行買賣,無需對品質提出詳細要求。
6、憑產地名稱買賣
在國際貨物買賣中,有些產品,因產區的自然條件、傳統加工工藝等因素的影響,在品質方面具有其他產區的產品所不具有的獨特風格和特色,對於這類產品,一般也可用產地名稱來表示品質。
上述各種表示品質的方法,一般是單獨使用,但有時也可酌情將其混合使用。
❽ 表示品質的方法有幾種
合格率
直通率
一次交檢合格率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