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如何處罰
「八項規定」是黨中央就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問題做出非常具體而詳盡的規定,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要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帶頭改進工作作風,帶頭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帶頭密切聯系群眾,帶頭解決實際問題。
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行為,主要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具體規定和程序處理。
當前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主要包括:違規公款吃喝、公款國內旅遊、公款出國(境)旅遊、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大辦婚喪喜慶、提供或接受超標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樓堂館所違規問題、領導幹部住房違規問題。
在性質認定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一般屬違反廉潔紀律性質,也可能違反工作紀律等其他紀律,具體性質需根據被審查人的具體行為和黨紀規定作出認定。
在條款適用上,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行為,並不是直接依據中央八項規定作出定性處理,而是依據《黨紀處分條例》分則對應的具體條款。
在政策界限把握上,均以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中央八項規定為時間節點,即:被審查人的相關違紀行為發生在2012年12月4日以後的,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認定;被審查人的相關違紀行為發生在2012年12月4日之前的,不作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認定,而是根據違紀行為的具體情況和當時黨紀規定作出相應認定。
在紀律審查文書表述上,進一步凸顯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處理。為推動各級黨組織馳而不息地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建議在審理報告等紀律審查文書「主要違紀事實」中,將被審查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單獨列出來,表述在「違反政治紀律行為」之後、「違反組織紀律行為」之前。
2. 「八項規定」里有過節不許發過節費,福利嗎
八項規定是精簡辦公用品的規定,六項禁令里有不能濫發錢物的規定。
3.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如何處罰
對黨組織的問責方式包括:
(一)檢查。對履行職責不力、情節較輕的,應當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並切實整改。
(二)通報。對履行職責不力、情節較重的,應當責令整改,並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三)改組。對失職失責,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本身又不能糾正的,應當予以改組。
對黨的領導幹部的問責方式包括:
(一)通報。對履行職責不力的,應當嚴肅批評,依規整改,並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二)誡勉。對失職失責、情節較輕的,應當以談話或者書面方式進行誡勉。
(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對失職失責、情節較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應當根據情況採取停職檢查、調整職務、責令辭職、降職、免職等措施。
(四)紀律處分。對失職失責應當給予紀律處分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追究紀律責任。
上述問責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合並使用。
(3)八項規定不允許亂發資金和實物擴展閱讀
需要問責情況
1、黨的領導弱化,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的決策部署沒有得到有效貫徹落實,在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中,或者在處置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發生的重大問題中領導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給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失,產生惡劣影響的;
2、黨的建設缺失,黨內政治生活不正常,組織生活不健全,黨組織軟弱渙散,黨性教育特別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落實,作風建設流於形式,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問題突出,黨內和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的形象,削弱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
3、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管黨治黨失之於寬松軟,好人主義盛行、搞一團和氣,不負責、不擔當,黨內監督乏力,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不整改不問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4、維護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不力,導致違規違紀行為多發,特別是維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失職,管轄范圍內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問題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
5、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扎實,管轄范圍內腐敗蔓延勢頭沒有得到有效遏制,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突出的;
6、其他應當問責的失職失責情形。
參考資料
共產黨員網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
4. 中央八項規定內容是什麼
主要內容是:
(1)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幹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
(2)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類剪綵、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3)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4)要規范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5)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於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6)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7)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8)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4)八項規定不允許亂發資金和實物擴展閱讀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弘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作風,推進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建設節約型機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浪費,是指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進行不必要的公務活動,或者在履行公務中超出規定范圍、標准和要求,不當使用公共資金、資產和資源,給國家和社會造成損失的行為。
第四條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應當遵循下列原則:堅持從嚴從簡,勤儉辦一切事業,降低公務活動成本;堅持依法依規,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制度的相關規定,嚴格按程序辦事;堅持總量控制,科學設定相關標准,嚴格控制經費支出總額,加強厲行節約績效考評;堅持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安排公務活動,取消不必要的公務活動,保證正常公務活動;堅持公開透明,除涉及國家秘密事項外,公務活動中的資金、資產、資源使用等情況應予公開,接受各方面監督;堅持深化改革,通過改革創新破解體制機制障礙,建立健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長效機制。
第五條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負責統籌協調、指導檢查全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建立協調聯絡機制承辦具體事務。地方各級黨委辦公廳(室)、政府辦公廳(室)負責指導檢查本地區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
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宣傳、外事、發展改革、財政、審計、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根據職責分工,依法依規履行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相關工作的管理、監督等職責。
第六條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當加強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組織領導。黨政機關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負總責,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參考資料
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_網路
5. 中央規定的八項規定和六個不準內容是什麼
一、中央「八項規定」:
1、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
多同幹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
2、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類剪綵、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3、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4、要規范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5、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於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6、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7、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八、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二、六項禁令:
1、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各地各部門要大力精簡各種茶話會、聯歡會,嚴格控制年終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單位之間不搞節日慰問活動,未經批准不得舉辦各類節日慶典活動。
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單位之間、單位內部一律不準用公款送禮、宴請。各地都不準到省、市機關所在地舉辦鄉情懇談會、茶話會、團拜會等活動,已有安排的,必須取消。各級黨政幹部一律不準接受下屬單位安排的宴請,未經批准不準參與下屬單位的節日慶典活動。
2、嚴禁向上級部門贈送土特產。各地各部門各單位一律不準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級部門贈送土特產,包括各種提貨券。各級黨政幹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層調研等收受下屬單位贈送的土特產和提貨券。各級黨政機關要嚴格紀律要求,加強管理,杜絕在機關收受和分發土特產的情況發生。
3、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嚴格把關,嚴於律己,要堅決拒收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嚴禁利用婚喪嫁娶等事宜借機斂財。
4、嚴禁濫發錢物,講排場、比闊氣,搞鋪張浪費。各地各部門不準以各種名義年終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違反規定印製、發售、購買和使用各種代幣購物券(卡)。
不準借用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不準用公款組織遊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遊、出國(境)旅遊等活動;不準違反規定使用公車、在節日期間公車私用。
5、嚴禁超標准接待。領導幹部下基層調研、參加會議、檢查工作等,要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關要求執行。
6、嚴禁組織和參與賭博活動。各級黨員幹部一定要充分認識賭博的嚴重危害性,決不組織和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5)八項規定不允許亂發資金和實物擴展閱讀
1980年陳雲同志就提出「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1995年我從科研機構調入中央紀委工作,當時反腐敗工作部署的三項格局中,有一項叫糾正行業和部門的不正之風。現在抓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切入點不同,但抓的都是作風建設,說明我們黨在這個問題上是長抓不懈,一以貫之的。
從現實看,糾正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是增強「四個意識」的具體檢驗。黨中央高度重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指示,三令五申。
中央紀委從「兩個維護」的高度,認識和推進這項工作。說明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已經不是簡單的作風問題,而是一個嚴肅的政治問題了。作為黨員領導幹部,應該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這項工作作為增強「四個意識」的具體行動,做到令行禁止、發揮好表率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抓中央八項規定貫徹落實,看起來是小事,但體現的是一種精神。」什麼樣的精神?不忘初心、繼續前進的精神,打鐵必須自身硬的精神,知行合一講認真的精神。有了這樣的精神,我們就可以雷霆萬鈞反腐敗、固本培元強信仰,全面系統管黨治黨也就順理成章了。
作風建設絕不是小事。不加強作風建設,最終會損害黨群干群關系、嚴重影響黨的形象和公信力,使我們黨失去根基、失去血脈、失去力量。
6. 給村民發過節費違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
已經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
濟南高新區章錦街道辦事處有蘭峪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李殿順擔任有蘭峪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期間,未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研究,自2011年1月至2013年9月,違規使用村集體資金支付某公司開辦費、房租以及舊村改造等費用,構成違反財經紀律行為;2012年使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活動花費10000元,構成違反廉潔自律規定行為;2013年8月,使用村集體資金為村兩委成員、黨員、村民代表等工作人員發放茶葉、月餅、花生油等中秋節福利合計15000元,構成違反財經紀律行為。濟南高新區紀工委決定給予李殿順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7. 八項規定哪些屬於亂發
您好,八項規定不允許亂發資金和實物,發放要有依據;發放沒有依據,屬於亂發;希望幫到您,滿意請採納,謝謝。
8. 國企違反八項規定的資金如何處置
國企違反八項規定的資金,予以沒收。佔用或使用國企違反八項規定的資金的,應退回或依法追回。
相關人員也需要依法依規處理。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行為,主要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具體規定和程序處理。
擴展閱讀:
1、對違反改進調查研究規定的處理。對調查研究中違規去名勝古跡、風景區遊玩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八條的規定處理。在接待、安排上級單位和領導調查研究、工作考察中弄虛作假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四十九條的規定處理;對陪同人員超過規定人數的,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
2、對違反精簡會議活動規定的處理。對未經批准超過規定次數、規模和時間召開會議,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處理。對違規出席各類剪綵、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的,給予出席領導誡勉談話。對違反會議紀律,缺席、遲到、早退的,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
3、對違反精簡文件簡報規定的處理。對文件簡報數量比上年增加的,給予該單位主要領導誡勉談話。對違規發文的,給予文件簽發人批評教育。
4、對違反規范出訪活動、改進安全保衛工作規定的處理。對違規增加出訪次數、時間、國家數量、隨行人員數量,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十九條的規定處理。違規使用警車開道的,給予享受開道待遇不制止的領導、安排警車的領導、直接派車的責任人誡勉談話。對違規封路、清場的,給予責任人批評教育,造成惡劣影響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5、對違反改進新聞報道規定的處理。違規播發新聞報道,或新聞報道超過規定字數,或對不符合規定報道要求的會議活動進行報道的,給予直接責任人和簽發責任人批評教育。
6、對違反厲行節約規定的處理。對違規超過標准接待的,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的,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的,以開會、考察、會議、培訓等名義安排公款旅遊的,不執行住房、辦公用房、車輛、秘書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規定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八、七十九條的規定處理。「三公」經費比上年增加的,給予該單位主要領導廉政談話。上級領導到下級調研,當地主要領導到邊界、機場、車站、高速公路路口迎送的,對該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對違規懸掛標語橫幅、擺放花草的,給予直接責任人批評教育。
對頂風違紀、造成惡劣影響的,一律先免職,再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違反工作和生活待遇獲取的不正當利益,限期追繳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造成公共資金浪費的,要責令當事人限期退賠用公款支付的費用並按有關規定處理。對情節嚴重且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9. 中央八項規定,六條禁令有哪些內容
一、中央八項規定:
1、要改進調查研究。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
2、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3、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4、要規范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5、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於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6、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7、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8、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二、六項禁令:
1、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
2、嚴禁向上級部門贈送土特產。
3、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
4、嚴禁濫發錢物,講排場、比闊氣,搞鋪張浪費。
5、嚴禁超標准接待。
6、嚴禁組織和參與賭博活動。
(9)八項規定不允許亂發資金和實物擴展閱讀:
1、八項規定的提出背景:「八項規定」: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
2、六項禁令的提出背景:六項禁令指的是浙江省委為了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要求各地各部門和領導幹部嚴格遵守「六個嚴禁」。
3、六項禁令的要求: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嚴禁向上級部門贈送土特產,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嚴禁濫發錢物,講排場、比闊氣,搞鋪張浪費,嚴禁超標准接待,嚴禁組織和參與賭博活動。
4、八項的落實情況:經過幾年努力,全面從嚴治黨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應該看到,作風問題具有頑固性和反復性,形成優良作風不可能一勞永逸,克服不良作風也不可能一蹴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