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實物證據的主要特點
根據證據的存在及表現形式的不同,可以將其分為言詞證據和實物證據。這種證據分類分別稱之為人證和物證(廣義上的物證),但是實物證據的范圍顯然是要大於證據法定種類中的物證的,因此,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混淆,故還是稱言詞證據和實物證據更為妥當一些。實物證據具有以下特點:
1、實物證據客觀性、穩定性強,不易失真
證據本身是客觀存在的,且往往伴隨著案件的發生而形成,一般難以,不像言詞證據那樣易受人的主觀因素的影響而出現虛假或失真;而且實物 證據在很多情況下是經司法和執法人員勘驗或搜查、扣押而到案的,一經發現和提取,即加以妥善保存、固定和保全,它們是證實案情的有力證據。但是.j由於各 種自然因素的影響,份如風吹日。曬、雨漱潮濕、沙埋、水淹等等,有可能使實物證據變形、腐爛或者揮發j喪失,甚至消失得無影無蹤。某些實物(例如氣味或其 他揮發性物質)更是轉瞬即逝,時過境遷就可能永遠滅失而不能再成為證據,這又是實物證據本身所具有的弱點。
2、證據對案件事實的證明一般是靜態的、片斷的
實物證據是人們無法與之相互交流的「啞巴證據」,它如實地記錄下客觀發生的事實卻不能主動地向人們展示,只能通過科學技術和實踐簪簿用人的語言對其進行翻譯和解讀,這同時說明實物證據與案件客觀事實的關聯性不如言詞證據那般明顯;而且,由於除視聽資料以外,實物證據一般只能反映案件事實的一個片斷、一個側面、一個環節、一個場景等,而不能像言詞證據那樣能反映案件的全貌。因此,在對實物證據的運用中就要著力揭示實物證據與案件事實的關聯,並注意把實物證據與言詞證據結合起來使用。
3、實物證據的種類和范圍與人類的認識能力密切相關
實物證據要靠人去收集和提取,它承載的證明信息要靠人去揭示,因而人類的認識能力直接決定實物證據的適用范圍和證明的准確程度。
② 實物證據和書面證據的區別
證據的分類有:原始證據和傳來證據、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言詞證據和實物證據、本證與反證等分類。
實物證據包括:物證書證、勘驗、檢查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書面證據分為三類:親歷證據、外部證據,內部證據
實物證據包括書面證據,二者范圍大小不同。
③ 實物證據和言辭證據的劃分標准,是證據的不同
應該算是實物證據吧……證據的分類如下: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證據有下列7種:物證、專書證;證人證言;屬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視聽資料。中國《民事訴訟法》把證據分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行政訴訟法》與《民事訴訟法》基本相同。英美法系國家把證據分為證人證言、書面文件和實物證據。大陸法系國家則認為當事人不得作為證人,鑒定人也不同於證人,所以把證據分為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人意見、書面文件和實物證據。而實物證據其中也是有分類的~具體名字我忘了大概就是,一個是內容,一個是形狀及其它吧(這是我的叫法,不準確)內容說的就是這個證據的內容在起作用,就想視聽資料或者遺書之類的~形狀什麼的就是說什麼凶器啊之類的,是它的外部形狀等等在起到證據的作用……表達不好,不好意思……
④ 實物證據通常證明()
凡表現為一定實物的證據叫實物證據。實物證據多以物品或痕跡等實回在物為其存在狀態和表答現形式。法定證據種類中,物證,書證,勘驗、檢查筆錄,現場筆錄,視
聽資料等都屬於實物證據;實物證據通常證明:實物資產是否存在
⑤ 「書面文件」和「實物證據」有什麼區別
書證是以記載的內容來證明案件事實;物證是以其物體的特徵、屬性等來證明案件事實。如一封信,如果信的內容能證明案件事實,即為書證;如果信紙本身的物理特性,如上面有指紋來證明案件事實的,即為物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