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實物黃金 » 關於無實物交易的發票行為
擴展閱讀
類似於金條 2021-03-31 20:26:33
何蘭黃金市廠 2021-03-31 20:26:32
蒲幣對人民幣匯率 2021-03-31 20:26:27

關於無實物交易的發票行為

發布時間: 2021-03-20 17:48:21

① 甲方給乙方開稅務發票,但雙方無實際交易,如何處理乙方

如果乙方取得該發票,並抵扣了稅款,或者記入了成本費用做了稅前扣除,那麼乙方也屬於虛開發票,同樣構成違法甚至犯罪,稅局會罰款、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因為虛開發票包括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業務不一致的發票。

② 沒有實物交易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什麼行為

1、沒有真實的商品交易,而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屬於虛開發票的行為。
2、該行為,如被稅務機關發現後,應該視其情節對納稅人要予以行政處罰,觸犯刑律的要抓人、判刑,追究刑事責任的。
特此回答!

③ 無實際業務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違法嗎

無實際業務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是違法的。
根據《刑法》208條: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實務中,根據《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規定,對於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在10萬元以上的構成犯罪。因此,若買方購買增值稅發票達到上述標准時,則買家的行為構成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虛開增值稅發票,法律將嚴懲不貸!
《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代開發票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專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3年以下,並處2—20萬元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3—10年,並處5—50萬元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10年以上或無期,並處5—50萬或者沒收財產。

④ 兩個公司之間沒有實際貿易,給對方開發票是什麼行為

內幕交易

⑤ 如果沒有實際上的交易去國稅局開發票會犯法嗎

實際上沒有交易,進行偽造手續取得了稅務代開發票,一經查出屬於非法行為。

⑥ 無實物交易開票再沖紅字算虛開發票嗎

可以先開票給客戶。
下面是規定。

(一)、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規定:
1、銷貨方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憑稅務機關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方可開具;未取得《通知單》或者取得的《通知單》不是稅務機關出具的,一律不得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2、辦理「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申請只能在抵扣發票認證期內辦理,超過90天認證期限稅務機關一律不予辦理。
3、購買方已認證抵扣的稅款在取得「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後,不論銷貨方是否已開具紅字發票,不論購買方是否已收到對方的紅字發票,購買方必須在取得《通知單》的當月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
4、購買方取得的紅字專用發票不需要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在次月納稅申報時獎需作進項稅金轉出的金額填八申報表附件表二「21」欄次。
5、購貨方辦理退貨、折讓前,必須先將原購貨發票進行認證,同時購、銷雙方簽訂「退貨協議」或者「折讓協議」。
6、開票系統升級後納稅人應通過開票系統自行列印《申請單》(《申請單》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同時提供《申請單》電子信息(用U盤拷貝);從2008年12月1日起,一律通過開票系統生成《申請單》。
7、除退貨、折讓外,企業在填寫《申請單》時,必須按原藍字發票上的信息填寫;辦理退貨、折讓的,《申請單》上的金額必須與購、銷雙方簽訂的「退貨協議」或者「折讓協議」上金額、稅額相一致。
8、《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的核銷從2009.1.1起,改為由企業在防偽稅控抄稅時自動核銷,企業購票時不需要再帶當月已開具的《開具紅字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到發票發售櫃台核銷。
9、企業申請辦理《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手續作如下規定:
(1)因開票有誤等原因銷貨方尚未將專用發票交付購買方的,或者因開票有誤購買方拒收專用發票的,可以由銷貨方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提醒注意:發票未交付購買方的,必須在開具有誤發票的次月辦理;拒收專用發票的,在發票認證期限內辦理,並同時提供由購買方出具的寫明理貞、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拒收證明(拒收證明必須加蓋購買方的公章)
(2)除開票有誤外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已認證抵扣的發票,因發票模糊不清元法認證的發票,納稅人識別號不符,增值稅專用發票代碼、號碼不符,退貨,折讓等等)全部必須由購買方到其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的手續。
(3)開票有誤僅指:企業名稱、地址、帳號、貨物名稱等明顯開錯。(特別提醒注意:納稅人識別號開錯、增值稅專用發票代碼、號碼開錯不屬於開票有誤范圍)
(二)企業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時注意事項:
1、《通知單》右上角的16位編號不得輸錯,該編號為全國唯一編號。
2、應正確選擇開具發票的「類別」,請正確選擇「專用發票」還是「廢舊物資發票」
3、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上的「金額、稅額「應與《通知單》上的」金額、稅額「一致。
企業如果出現上述錯誤或其他情況,企業在防偽稅控抄報稅時系統將無法對《通知單》進行核銷。

(三)企業在日常操作中注意事項:
1、銷貨方在開具銷貨發票後或者購貨方收到購貨發票後,經辦人員應及時查看發票有無開錯或票面字跡不清,發票開錯或票面字跡不清,(在當月)應立即收回或者退回發票,銷貨方在開票系統做「作廢」處理,然後重新開具發票。
2、如果購、銷雙方發生業務糾紛或其他問題,建議購貨方收到抵扣發票後先在90天認證期限內及時認證,否則超過90天無法再辦理相關手續。
3、購貨方取得的屬於「無法認證」、「納稅人識別號不符」、「增值稅專用發票代碼、號碼不符」發票,需將原發票聯、抵扣聯原件退回銷貨方。
(四)其他相關事項告知:
1、一份《通知單》只能開具一張紅字發票。(特殊情況可通過臨時擴版或者開具多份《通知單》解決)
2、由於開具《通知單》前,防偽稅控系統要對原藍字發票情況進行遠程同步數據對比,特別是非本省內的發票對比時間有的較長,有的要等一天以上方可辦妥。總之,企業在辦理《通知單》時,有部分企業可能無法當場辦結,請納稅人給予諒解。
3、上午11:30分後、下午4:30分後,由於總局系統停止同步數據更新比對,櫃台無法為納稅人辦理《通知單》。

⑦ 沒有真實貨物交易虛開普通發票需要補稅么

這個不是補稅了事的,如果金額達到一定標准,就是犯罪了。

⑧ 無實物交易開增值稅票犯罪嗎

1、未發生經濟業務行為,虛開發票的,違反發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應內予按章處罰,情容節嚴重的,需追究刑事責任;
2、無實物交易,但發生增值稅應稅勞務的(提供應稅勞務而未發生實物交易),則可按照真實業務行為依法開具增值稅發票。

⑨ 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開具增值稅發票是什麼行為

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開具增值稅發 票,當然屬於虛開增值稅發 票行為。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9號):

納稅人通過虛增增值稅進項稅額偷逃稅款,但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同時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屬於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 票:
一、納稅人向受票方納稅人銷售了貨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稅應稅勞務、應稅服務;
二、納稅人向受票方納稅人收取了所銷售貨物、所提供應稅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款項,或者取得了索取銷售款項的憑據;
三、納稅人按規定向受票方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 票相關內容,與所銷售貨物、所提供應稅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相符,且該增值稅專用發 票是納稅人合法取得、並以自己名義開具的。
受票方納稅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稅專用發 票,可以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
本公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